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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大纲范本

商丘财富新天地

监理规划

编制人:

荣伟

审批人:

娄彩霞

 

商丘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

 

前  言

为加强商丘财富新天地工程的建设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合理用好有限的建设资金,进而使建设项目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及商丘市的现行规程,制定本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二、监理工作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控制目标

四、监理工作准则

五、监理工作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控制工作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三)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四)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五)合同及其他事项的管理

(六)信息资料管理

(七)组织协调

六、工程保按工期完成的具体措施

七、工程争创市优质工程的具体措施

八、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安排

九、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十、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商丘财富新天地—文化、生活、精品步行街

建设单位:

商丘大成房地产开发公司

设计单位:

福建省闽地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

商丘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勘测单位:

商丘市规划勘测建筑设计院

商丘财富新天地—文化、生活、精品步行街工程东侧毗邻商丘龙脉大道---凯旋路,西侧为新建路,北有团结路,南临八一路,位置优越,地处繁华,交通便利,是未来的黄金地段。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30余亩,共九栋楼,其中1#、2#、3#楼为12层,4#、5#、6#、7#、8#、9#楼为六层,均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基础为独立基础,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质量要求为合格。

二、监理工程依据:

1.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及商丘市的现行规程;

2、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包括:

地质勘探资料,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设计图纸以及规划、消防、人防、文件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本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材料配件、设备供应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协议;

5.施工承包合同规定采用的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其他有关规定;

6、其它有关文件

三、监理工作的范围和控制目标

监理服务范围:

实施施工阶段监理,包括土建(基础、主体结构、安装)、给排水、消防、电气安装等工程。

监理工作内容:

凡监理服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对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管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监理。

监理工作总目标:

1.为保证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及使用安全,在开展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做到“三个坚持”,即对建设单位坚持服务性、公正性、科学性;对施工单位坚持公正科学、热情帮助;对自身工作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以我们的百倍努力博取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100%的满意度。

2.在实施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监理控制过程中,做到以合同管理为中心,以质量控制为重点,以施工合同总造价为基础,努力实现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

四、监理工作的准则: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控制工作:

1.对施工图的审查

(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审核施工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业主后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解决;

(2)项目监理人员参与由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承包单位整理的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3)审核各有关承包单位、各有关专业施工单位的二次(专业)设计图的出图计划,审核出图质量并提出审图意见和建议;

2.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并报业主。

施工组织设计是重要的纲领性文件,要督促承包单位认真实施;

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时予以批准。

对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确认,并签发《分包单位资格审查表》。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企业的能力及商业信誉;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方案,复验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6.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并报业主。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业主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及有关设计人员参加。

8.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

(1)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业主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业主介绍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业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7)明确各方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8)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及程序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和设备检验制度;

(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6)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2.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主要内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审核和查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本企业试验室或拟委托试验室的资质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予以签认;

①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核查内容包括:

试验室资质等级证书,试验范围,试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定期检测证明,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员资格证书。

②对拟委托的试验室核查内容包括:

营业执照、试验室资质等级证书、委托试验范围。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进场的实物进行抽查。

对需要由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复试的材料,监理人员按不少于复试的20%进行见证取样复试,查验合格后予以签认。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设备和计量设备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查。

(6)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经常的、有目的的巡视检查、检测。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存在质量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及装修阶段的样板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督、检测。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预检、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现场进行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9)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①可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责成承包单位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业主和设计单位认可),承包单位进行处理,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②须返工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责成承包单位提出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交承包单位处理,监理单位重新检查验收。

3.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①对业主、承包单位选定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报验单;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审查,进行见证取样等检验;

③检验合格,承包单位用于工程;检验不合格,承包单位重新进货接受检验,并及时向业主申报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情况;

④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承包单位应事前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法定单位的鉴定证明及市建委技术管理部门签发的确认文件。

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

使用前,承包单位应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专业监理工程师抽检复试,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检验合格,签认后方可用于工程。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①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报验单;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资料、现场验收;

③审核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检验不合格,承包单位返工,并重新接受审核。

4.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

(1)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基本程序图(见附图)

(2)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图(见附图)

(3)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图(见附图)(三)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及程序(见附图)

1.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并报送业主;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签署意见后报送业主;

(3)监理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向业主报告进度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业主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建议;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计划方面的资料,为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延误提供证据;

(6)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送业主。

2.工程进度控制方法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料、机动态月报及业主、承包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分析,如有不平衡而影响进度等情况,应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2)当发现工程进度偏离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指令,督促相关单位采取纠正措施;

(3)当因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向业主提出建议并提供证明。

3.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1)承包单位报《施工总进度计划》;

(2)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

(3)承包单位编制、报审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4)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5)承包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

(6)监理工程师对进度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分析;

如果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承包单位编制下一阶段进度计划,直至实现总工期目标;如果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进度,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组织实施。

4.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图(见附图)

(四)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1.投资控制的依据

(1)国家和本市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

(2)商丘市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条款;

(4)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5)施工合同的变更或协议;

(6)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7)市场价格信息。

2.投资控制的原则

(1)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

(2)应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3)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4)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

(5)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

(6)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

3.工程投资控制工作主要内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合同价款及施工图,对工程项目投资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并向业主报告;

(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预算,并将审核意见报业主确认;

(3)审核施工图纸范围内、外的设计变更和洽商签证,并将审核意见和费用报业主确认;

(4)对施工图进行钢筋用量的计算,并编制其他主要材料、设备清单;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项目年、季、月资金需用计划进行审核,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控制执行;

(6)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报审表并予以签认;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付款申请并将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台帐,对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

(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提供证据;

(10)工程竣工验收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与业主、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

4.投资控制方法

(1)应依据工程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

将合同项目投资总额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切块分解进行造价控制;

(2)应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3)应通过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及部位,并控制防范性对策。

控制措施:

①严格计算,合理利用;

②对精装修标准的控制,在总资金不突破的前提下,有重点地安排使用;

③对特殊结构和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部位,施工时加强预控,优选科学可行的施工方案,重点监控;

(4)应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

(5)应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6)通过《监理通知》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5.工程造价控制基本程序图(见附图)

(五)合同及其他事项的管理

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

1.工程暂停及复工

(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或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签发,或签发后向建设单位通报;

(2)在发生如第八章第2.3.4条款的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确指出工程停工范围;

(4)由于非承包单位的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向建设单位报告,经同意后与承包单位进行协

(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部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6)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令》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2.工程变更的管理(见附图)

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审查同意后,如果有必要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时,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项目监理部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承包单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作出评估;①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已有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困难程度;②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③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变更的费用评估计算及工期等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指令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6)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变更指令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协商

①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②在项目监理部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并促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③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部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以便于支付进度款。

工程变更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令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

所有工程变更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部不得予以计量。

3.费用索赔的处理(见附图)

目监理部处理费用索赔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施工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材料。

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

(1)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3)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凭证材料。

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报告,符合5.3.2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3)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4)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索赔费用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批准额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5)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或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3)、(4)、(5)款的程序进行。

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批准决定。

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批准决定。

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工作(见附图)

(1)项目监理部只有在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后,且符合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才应予以受理;

(2)如果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影响,项目监理部可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期延期报告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给予临时延期批准并通报建设单位。

当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工期索赔)报告后,项目监理部应复查工程延期的全部情况,并作出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3)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4)项目监理部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①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②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5)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部应按5.3节的规定进行处理;

(6)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部应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建议建设单位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5.合同争议的调解(见附图)

项目监理部接到合同争议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3)在项目监理部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5)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承包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承包合同。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6.合同的解除(见附图)

(1)施工承包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2)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承包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部应就承包单位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

①承包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②为订购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单位所支付的款项;

③承包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④承包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⑤合理的利润补偿;

⑥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3)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承包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①施工承包合同终止后,清理承包单位已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②施工现场尚未使用完的任何材料、工程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③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④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⑤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4)由于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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