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皇帝元服礼简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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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皇帝元服礼简论

魏晋南北朝皇帝元服礼简论

庞骏

【摘要】摘要:

皇帝举行元服礼的年龄和政治时机是皇帝政治地位变化的重大转折性事件之一,是皇帝亲政的重要时间标志。

魏晋南北朝时期皇帝加元服共计19人次,举行元服礼的年龄或早或晚,并不一致,从11岁至20岁不等;各朝礼家所定的年龄也不统一。

其原因主要在于皇帝参政时机是一个高度敏感的政治话题:

一方面,元服礼后皇帝开始亲政,其法赋权力产生变化;另一方面,当幼主在位、皇太后临朝时,太后何时“归政于王”是关涉皇权最高权力移交的头等大事。

【期刊名称】阅江学刊

【年(卷),期】2012(004)001

【总页数】10

【关键词】关键词:

魏晋南北朝;皇帝;元服礼

一、问题提出和研究状况

元服礼(又称冠礼)是上古三代以来的古礼①冠礼属于“五礼”中的嘉礼,是给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的礼仪,即古代华夏族的成人礼。

,本文探讨的元服礼是统治阶级针对其内部个别人如皇帝、储君、诸皇子等而施加的一种政治礼仪,与皇权运作密切相关,故它与古代普通民众所施的人生成人礼不同。

本文以元服礼举行的时间②元服礼举行的时间,有三种不同的时间概念:

第一种是一年中的自然月时间,第二种是受礼者的自然年龄,第三种是社会时间,亦即政治时机。

这三种时间代表元服礼不同的功能指向,行礼的自然月选择,某种程度反映了元服礼在古代众多礼仪中的重要地位;而元服受礼者的年龄选择,往往与朝政、权力相关,其时间点的选取使元服礼成为敏感的政治礼仪,是时政的“晴雨表”;本文侧重于后两种时间概念。

为切入点,选取与皇帝名位密切相关的元服内容加以考察,旨在从礼制实施的时间、政治背景及结果考察皇帝的法赋权力和实际政治地位的变化。

中国古代皇帝制度是长期以来倍受关注的领域,学者们从政治史、社会史、制度史等角度入手对皇帝制度进行了深入持久的关注,取得了大量的成果。

③论文包括:

雷海宗《皇帝制度之成立》(《清华学报》1934年第2期);林桂圃《西汉皇位继承制度》(《新社会科学季刊》1934年第2期)。

专著有:

徐连达、朱子彦《中国皇帝制度》(广州:

广东教育出版社,1996);陈戍国《中国礼制史(魏晋南北朝卷)》(长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梁满仓《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其中第五章第二节专门谈到了冠礼;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该书论述了《周礼》的阴阳五行思想、治民思想、治官思想、理财思想及国家政权模式,并据此认为,《周礼》一书的主体思想由儒、法、阴阳五行融为一炉,其精致程度已超过《管子》、《吕氏春秋》,但书中没有道家思想,也没有灾异、谶纬之说,当是汉初的作品。

近年来对皇帝礼制方面的研究成为一新热点。

①戴庞海《论中国古代冠礼的特征属性》(《中州学刊》2006年第3期)、《冠礼起源于母系氏族时期考》(《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冠礼研究文献综述》(《河南图书馆学刊》2006年第4期);李俊方博士学位论文《汉代皇帝施政礼仪研究》(吉林大学,2006),论文对汉代皇帝施政礼仪如册封礼、即位礼等进行了多方面的考察,但未涉及元服礼。

阎步克《宗经、复古与尊君、实用(上中下)——《周礼》六冕制度的兴衰变异》(《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2006年第1期、2006年第2期);阎步克,程昌怀《从冠服体制看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专访阎步克教授》(《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2008年第4期),此文中“冠服”概念是礼仪服饰概念,与本文的元服(冠礼)的概念不同。

本文元服礼涉及的皇帝冠服只是冠服制度的一部分内容。

日本学者从对本国天皇制度的认识需要出发,对中国古代皇帝制度之起源、特质、功用及演变等进行了比较系统而深入的探讨。

例如藤川正薮对汉代皇帝礼制的研究[1]、西嶋定生对汉代皇帝即位礼的研究[2]、尾形勇对汉唐以来王朝更替时帝位继承合法化的研究[3]、谷口やすょ对西汉皇后权力的研究[4]、金子修一对魏晋至隋唐皇帝郊祀、宗庙祭祀、朝贺等礼制的研究等等。

[5]

上述研究多侧重于皇帝礼制方面的即位礼、祭祀礼等,尚未对皇帝元服礼进行专门研究。

那么,皇帝元服礼是怎样的礼仪?

它实施的重要性如何?

它对皇帝亲政与否的影响如何?

这些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二、汉代“三礼”中有关元服礼的文字记载和阐释

元服,即首服、加冠,是古代“五礼”中嘉礼的一种,远可追溯上古、西周,近及两汉,但其内涵自西周之后已经发生了巨变,其礼仪程序虽脱化于《仪礼》之《士冠礼》,但其实施主体却是皇权时代一些特殊的对象,即皇帝、储君②储君是君主制时代拥有法定身份的皇位继承人,包括皇太子、皇太弟、皇太孙及皇太叔等,大多数情况下指皇太子。

、诸皇子等,与广泛适用于民间大众的成人礼内容不同。

具体表现在:

一是实施对象的特殊性,元服礼是一种针对最高权力层主体的礼仪制度,也是功能性极强的制度设计;二是从现存史籍文字看,并非所有的皇帝都必须举行元服礼,在现实政治需要的情况下才会施加此礼。

元服礼是否实施,是现实政治的敏感话题之一。

两汉“三礼”中有关元服礼的文字记载内容主要如下:

《礼记》中有四篇:

《礼记·王制》:

六礼。

冠。

昏。

丧。

祭。

乡。

相见。

《礼记·冠义》:

冠者礼之始也。

是故古者圣王重冠。

古者冠礼。

筮日筮宾。

所以敬冠事。

敬冠事所以重礼。

重礼所以为国本也。

故冠于阼。

以著代也。

醮于客位。

三加弥尊。

加有成也。

己冠而字之。

成人之道也。

见于母。

母拜之。

见于兄弟。

兄弟拜之。

成人而与为礼也。

玄冠玄端。

奠挚于君。

遂以挚见于乡大夫。

乡先生。

以成人见也。

成人之者。

将责成人礼焉也。

责成人礼焉者。

将责为人子。

为人弟。

为人臣。

为人少者之礼行焉。

将责四者之行于人。

其礼可。

不重与。

故孝弟忠顺之行立。

而后可以为人。

可以为人。

而后可以治人也。

故圣王重礼。

故曰冠者礼之始也。

嘉事之重者也。

是故古者重冠。

重冠故行之于庙。

行之于庙者。

所以尊重事。

尊重事。

而不敢擅。

重事。

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礼记·士冠经》:

天子之元子士也。

……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礼记·郊特牲》:

冠义。

始冠之缁布之冠也。

大古冠布。

齐则缁之。

其緌也。

孔子曰。

吾未之闻也。

冠而敝之可也。

适子冠于阼。

以著代也。

醮于客位。

加有成也。

三加弥尊。

喻其志也。

冠而字之。

敬其名也。

委貌。

周道也。

章甫。

殷道也。

毋追。

夏后氏之道也。

周弁。

殷冔。

夏收。

三王共皮弁素积。

无大夫冠礼。

而有其昏礼。

古者五十而后爵。

何大夫冠礼之有。

诸侯之有冠礼。

夏之末造也。

天子之元子。

士也。

天下无生而贵者也。

继世以立诸侯。

象贤也。

以官爵人。

德之杀也。

死而谥。

今也。

古者生无爵。

死无谥。

礼之所尊。

尊其义也。

失其义。

陈其数。

祝史之事也。

故其数可陈也。

其义难知也。

知其义而敬守之。

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

①此段文字与《仪礼·士冠礼》中的文字略同。

《仪礼》中的《士冠礼》记载尤为详细,概括其礼仪的具体程式:

筮日(筮于庙门)、筮宾、斋戒、三加、醴、三醮、命字、告庙、上礼等,最主要环节是“三加”,即三次加冠、变服以示其成人。

始加祝曰。

令月吉日。

始加元服。

弃尔幼志。

顺尔成德。

寿考惟祺。

介尔景福。

再加曰。

吉月令辰。

乃申尔服。

敬尔威仪。

淑慎尔德。

眉寿万年。

永受胡福。

三加曰。

以岁之正。

以月之令。

咸加尔服。

兄弟具在。

以成厥德。

黄耇无疆。

受天之庆。

《周礼》对元服礼的记载最简。

《周礼·春官宗伯》:

以嘉礼亲万民。

以饮食之礼。

亲宗族兄弟。

以昏冠之礼。

亲成男女。

以宾射之礼。

亲故旧朋友。

以飨燕之礼。

亲四方之宾客。

以上可见,“三礼”中以《礼记》的《冠义》篇,《仪礼》的《士冠礼》篇对元服礼的记载最详细,成为后世礼家援引的主要依据。

西汉末大儒刘向著《说苑》,对元服的意义和元服的年龄有所阐发。

《说苑》卷19《修文》载:

成王将冠,周公使祝雍祝,王曰:

“达而勿多也。

”祝雍曰:

“使王近于民,远于佞,啬于时,惠于财,任贤使能。

”于此始成之时,祝辞四加而后退,公冠自以为主,卿为宾,飨之以三献之礼。

公始加玄端与皮弁,皆必朝服玄冕四加,诸侯、太子、庶子冠公为主,其礼与上同。

冠于祖庙曰:

“令月吉日,加子元服,去尔幼志,顺尔成德。

”冠礼十九见正而冠,古之通礼也。

[6]

东汉曹褒修礼,集众家之说成新《汉礼》。

新礼修成,章帝崩,和帝幼年继位,权在太后,新礼未能推行。

②《后汉书》卷35《曹褒传》:

“褒既受命,乃次序礼事,依准旧典,杂以《五经》谶记之文,撰次天子至于庶人冠婚吉凶终始制度,以为百五十篇,写以二尺四寸简。

其年十二月奏上。

帝以众论难一,故但纳之,不复令有司平奏。

会帝崩,和帝继位,褒乃为作章句,帝遂以《新礼》二篇冠。

……后太尉张酺、尚书张敏奏褒擅制《汉礼》,破乱圣术,宜加刑诛。

帝虽寝其奏,而《汉礼》遂不行。

”但《汉礼》内容对后世影响颇大。

《晋书》卷21《礼志下》载,汉顺帝冠,“又兼用曹褒新礼,乘舆初加缁布进贤,次爵弁、武弁,次通天,皆于高庙,以礼谒见世祖庙。

王公已下,初加进贤而已。

《后汉书·礼仪志》之“冠礼”第一次将其作为正式礼仪写入史书,“正月甲子若丙子为吉日,可加元服,仪从《冠礼》。

乘舆初缁布进贤,次爵弁,次武弁,次通天。

”③它明确了元服的时间在一年中的春正月。

案汉代以十月为岁首,故正月并非岁首。

加礼的次数是四次,即“四加”。

由于范晔《后汉书》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而获罪被杀。

故后汉志的作者实由另外二人完成:

一是西晋司马彪,他著《续汉书》有志30卷,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30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且为后汉志作注。

故后汉志、注历南朝才修成,其中的内容反映不同时代礼家的观点。

表明冠礼作为一种政治礼在东汉最终形成,也吸收了曹褒修礼的成果。

魏晋以后的礼家所议更多,由于所议范围较宽,这里仅以元服礼的两个内容举例证之。

其一,加冠次数的议论。

魏晋礼官孙毓力主“三加”,否定一加、再加。

先看三条材料④由于《宋书》所言加礼次数详细,且易理解,因此笔者所引材料以《宋书》为先、《晋书》在后。

:

《宋书》卷14《礼志一》:

魏天子冠一加,其说曰:

士礼三加,加有成也。

至于天子诸侯,无加数之文者,将以践阼临民,尊极德备,岂得复与士同?

此言非也。

夫以圣人之才,犹三十而立,况十二之年,未及志学,便谓德成,无所劝勉,非理实也。

魏氏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乃三加。

孙毓以为一加再加皆非也。

《晋书》卷21《礼志下》的记载稍简:

魏天子冠一加。

其说曰:

士礼三加,加有成也。

至于天子诸侯无加数之文者,将以践阼临下,尊极德备,岂得与士同也。

魏氏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乃三加。

孙毓以为一加再加,皆非也。

《通典》卷56《嘉礼一》“天子加元服”条记载东晋天子加元服后注引孙毓《五礼驳》曰:

魏氏天子一加,三加嫌同诸侯。

毓按,《玉藻记》曰:

“玄冠朱组缨,天子之令日而遍加之,所以重始也。

若冠日有不加者,后必不择吉而服,非重始也。

”又礼器有以少为贵者,冠不在焉。

记有弥尊喻志之言,盖以服从卑始,象德日新,不可先服尊服,转而即卑。

今嫌士礼喻志之文,因从魏氏一加之制,考之玉藻,似非古典。

今三加者,先冠皮弁,次冠长冠,后冠进贤冠,以为弥尊,于意又疑。

裴頠《答治礼问》,“天子礼玄冠者,形之成也。

为君未必成人,故君位虽定,不可孩抱而服冕弁”。

挚虞以为“天子即位之日,即为成君,冕服以备,不宜有加”。

诸侯即位为成君,位岂不定?

诸侯成君,不拘盛典而可以冠,天子成君,独有火龙黼衣便不可乎?

意为宜冠有加。

对上引三则材料加以分析:

(1)引文中多次提到孙毓的观点,孙毓是何许人?

据查孙毓在魏任过尚书、太常博士等职,在晋武帝时任过尚书职,参与魏晋两代制礼活动,尤治丧礼,保存有大量的议礼言论。

①《通典》卷47《吉礼六》、卷71《嘉礼十六》、卷79《凶礼一》以及《三国志》卷5《明悼毛皇后传》皆有他的记载。

他对元服礼的议论如上所引材料,而且从其“魏氏”的用词看,孙毓的发论应在西晋时,故他的观点可作为西晋礼家的重要代表。

他的观点是元服礼应“三加”,一加再加都不合礼制。

魏晋其他礼家如裴頠、挚虞等史书有传。

②裴頠见《晋书》卷35《裴秀子頠传》、《魏书》卷108《礼志四》。

挚虞见《晋书》卷51《挚虞传》。

(2)“加冠”的含义是通过加冠加其“有成”,即儒家理想人格的修成,以示其“成人”。

按《仪礼》士礼只有一加,但晋时孙毓有“三加”之说。

晋志和宋志的编撰者赞同孙毓的观点。

对“三加”的理解是:

地位越高者加的次数越少,如天子一加,这是体现被加者的身份“尊极德备”,即地位极尊贵、道德已完备,无需繁缛礼节,礼多反而不正;而地位越低者加的次数越多,如太子两加,诸侯王三加,意在劝勉。

可见,“加冠”活动的次数反映受礼者的地位高低。

其二,关于皇帝加元服年龄究竟应以何时为宜,各朝礼官各持一说。

《宋书》考察了周天子等元服年龄后,认为国君举行元服礼的年龄最早为十二岁,晚至十五岁或十六岁也可。

《宋书》卷14《礼志一》:

周之五礼,其五为嘉。

……《春秋左氏传》曰:

“晋侯问襄公年,季武子对曰:

‘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

晋侯曰:

‘十二年矣,是谓一终。

一星终也。

国君十五而生子。

冠而生子,礼也。

君可以冠矣。

大夫盏为冠具。

’武子对曰:

‘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以先君之祧处之。

今君在行,未可具也。

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焉。

晋侯许诺。

还及卫,冠于成公之庙,假钟磬焉,礼也。

”贾、服说,皆以为人君礼十二而冠也。

《古尚书》说武王崩,成王年十三。

推武王以庚辰岁崩,周公以壬午岁出居东,以癸未岁反。

《礼》周公冠成王,命史祝辞。

辞,告也。

是除丧冠也。

周公居东未反,成王冠并弁以开金縢之书,时十六矣。

是成王年十五服除,周公冠之而后出也。

按《礼》《传》之文,则天子诸侯近十二,远十五,必冠矣。

《周礼》虽有服冕之数,而无天子冠文。

《仪礼》云:

“公侯之有冠礼,夏之未造。

”王、郑皆以为夏末上下相乱,篡弑由生,故作公侯冠礼,则明无天子冠礼之审也。

大夫又无冠礼。

但自汉历南北朝皇帝加元服的实际年龄并不一致,与礼家所议似不相干。

三、两汉皇帝加元服礼的年龄

西汉惠帝元服时年20岁,见《汉书》卷2《惠帝纪》:

“四年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

”“七年秋八月戊寅,帝崩于未央宫。

”惠帝四年即公元前191年,七年即公元前188年,帝年23岁。

据此推算,惠帝元服时年20岁。

汉昭帝元服时年18岁,《汉书》卷7《昭帝纪》:

“(元凤)四年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见于高庙。

赐诸侯王、丞相、大将军、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

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

毋收四年、五年口赋。

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

令天下酺五日。

”①《通典》卷56《嘉礼一》“天子加元服”条:

“昭帝冠辞曰:

‘陛下摛著先帝之光辉,以承皇天之嘉祐,钦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郊域,秉率万福之丕灵,始加昭明之元服,推远冲孺之幼志,蕴积文武之就德,肃勤高祖之清庙,六合之内,靡不蒙福,承天无极。

’”昭帝为武帝少子,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即位时年仅8岁,遵武帝遗诏,由霍光辅政。

元凤四年即公元前77年,汉昭帝元服时年18岁。

汉平帝未加元服,但当时诸大臣却多次议论到元服事。

这与王莽篡位前大肆复古礼制有关。

《汉书》卷99《王莽传》:

莽既说众庶,又欲专断,知太后猒政,乃风公卿奏言:

“往者,吏以功次迁至二千石,及州部所举茂材异等吏,率多不称,宜皆见安汉公。

又太后不宜亲省小事。

”令太后下诏曰:

“皇帝幼年,朕且统政,比加元服。

今众事烦碎,朕春秋高,精气不堪,殆非所以安躬体而育养皇帝者也。

故选忠贤,立四辅,群下劝职,永以康宁。

孔子曰:

‘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

’自今以来,(非)[惟]封爵乃以闻。

他事,安汉公、四辅平决。

州牧、二千石及茂材吏初除奏事者,辄引入至近署对安汉公,考故官,问新职,以知其称否。

”于是莽人人延问,致密恩意,厚加赠送,其不合指,显奏免之,权与人主侔矣。

又《汉书》卷12《平帝纪》:

“(元始五年)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宫。

大赦天下。

有司议曰:

‘礼,臣不殇君。

皇帝年十有四岁,宜以礼敛,加元服。

’奏可。

葬康陵。

诏曰:

‘皇帝仁惠,无不顾哀,每疾一发,气辄上逆,害于言语,故不及有遗诏。

其出媵妾,皆归家得嫁,如孝文时故事。

’”本注曰:

“帝年九岁即位,即位五年,寿十四。

”师古曰:

“汉注云帝春秋益壮,以母卫大后故怨不悦。

莽自知益疎,篡杀之谋由是生,因到(猎)[腊]日上椒酒,置药酒中。

故翟义移书云‘莽鸩弑孝平皇帝’。

”平帝14岁崩,辅政的权臣王莽为其补加元服。

从追加元服礼前后的议论看,14岁还不到礼仪规定的加元服年龄。

而王莽先设计毒死平帝,后又为其追加元服礼,为死去的人加任何礼实际是一种以厚葬表明后继者“忠”的手段,因此王莽此次为亡帝加元服实为玩弄权术的把戏。

再看东汉情况。

和帝加元服时年13岁。

《后汉书》卷4《孝和帝纪》:

永元三年(公元89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赐诸侯王、公、将军、特进、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孙在京师奉朝请者黄金,将、大夫、郎吏、从官帛。

赐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

郡国中都官系囚死罪赎缣,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

庚辰,赐京师民酺,布两户共一匹。

”和帝10岁继位,养母窦太后临朝。

安帝加元服时年16岁。

《后汉书》卷5《安帝纪》:

永初三年(公元109年)“春正月庚子,皇帝加元服。

大赦天下。

赐王、主、贵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男子为父后,及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二级,流民欲占者人一级。

”安帝13岁继位,此年16岁。

之前邓太后临朝称制。

顺帝加元服时年15岁。

《后汉书》卷6《顺帝纪》:

永建四年(公元129年)“春正月丙子,帝加元服。

建康元年(公元144年)八月庚午,帝崩于玉堂前殿,时年三十。

”据此推算,顺帝加元服时年15岁。

桓帝加元服时年17岁。

《后汉书》卷7《孝桓帝纪》:

本初元年(公元146年)“梁太后徵帝到夏门亭,将妻以女弟。

会质帝崩,太后遂与兄大将军冀定策禁中,闰月庚寅,使冀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帝入南宫,其日即皇帝位,时年十五。

太后犹临朝政。

”桓帝即位时,已经15岁,但当年并没立即加元服,当时外戚梁冀掌控事权。

两年后即建和二年(公元148年)桓帝才加元服,则年龄是17岁。

①《后汉书》卷7《孝桓帝纪》:

“(建和)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

庚午,大赦天下。

赐河间、勃海二王黄金各百斤,彭城诸国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将军、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将、大夫、郎吏、从官、四姓及梁邓小侯、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

年八十以上赐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绵三斤。

”又同卷:

“(永康元年)十二月丁丑,帝崩于德阳前殿,年三十六。

”永康元年即公元167年,帝年36岁推算,则加元服时年17岁。

汉献帝加元服时年14岁。

《后汉书》卷9《孝献帝纪》:

兴平元年(公元194年)“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改元兴平。

甲子,帝加元服。

”②《后汉书》卷9《孝献帝纪》:

“(昭宁元年)九月甲戌,即皇帝位,年九岁。

迁皇太后于永安宫。

大赦天下。

改昭宁为永汉。

”昭宁元年年即公元189年,这年一共有三个年号,少帝刘辩有两个年号,先是光熹,后改昭宁;献帝立,又改为永汉。

《后汉书》志第四《礼仪志上》注引《献帝传》曰:

“兴平元年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司徒淳于嘉为宾,加赐玄纁驷马,贵人、公主、卿、司隶、城门五校及侍中、尚书、给事黄门侍郎各一人为太子舍人也。

”兴平元年即194年,据此可知献帝加元服时年14岁。

可见两汉皇帝加元服的年龄并无固定标准,从13岁至20岁不等,大多超过15岁,究其根本原因当是与最高权力操纵者的意志有关,如太后临朝、外戚摄政时,幼主晚加元服则会推迟亲政时间,故皇帝是否加元服礼取决于当时政治形势。

元服礼意义重大,从法理上讲元服与否是皇帝本人能否获得亲政资格的一个条件,这对于皇权时代最高层权力主体的分配与转移是极其重要的。

四、魏晋南朝皇帝加元服礼的年龄

曹魏齐王芳正始四年春正月,帝时年岁12岁,“帝加元服,赐群臣各有差。

”[7]又“帝加元服,赐群臣钱各有差。

”③见《晋书》卷11《天文志上》。

景初元年(公元239年)帝8岁即位,正始四年(公元243年)加元服,据此推算则为12岁。

西晋皇帝无加元服事。

东晋成帝加元服时年15岁,《晋书》卷7《成帝纪》载:

咸康元年(公元335年)“春正月庚午朔,帝加元服,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大酺三日,赐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米,人五斛。

”本纪无其出生年月,咸康八年(公元342年)三月“癸巳,帝崩于西堂,时年二十二,葬兴平陵,庙号显宗。

”据此推算,成帝加元服时年15岁。

《晋书》卷44《华表传附华恒传》:

“及(成)帝加元服,又将纳后。

寇难之后,典籍靡遗,婚冠之礼,无所依据。

恒推寻旧典,撰定礼仪,并郊庙辟雍朝廷轨则,事并施用。

”[8]但“成帝既加元服,犹委政王导”[9]。

王导之后则是外戚执政。

穆帝元服时年15岁,《晋书》卷8《穆帝纪》:

“升平元年春正月壬戌朔,帝加元服,告天太庙,始亲万机。

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

”④《晋书》卷8《穆帝纪》:

“穆皇帝讳聃,字彭子,康帝子也。

建元二年九月丙申,立为皇太子。

戊戌,康帝崩。

己亥,太子即皇帝位,时年二岁。

”建元元年即343年帝出生,升平元年即357年元服,据此推算,穆帝加元服时年15岁。

“(升平)二年春正月,司徒、会稽王昱稽首归政,帝不许。

”[10]此前的穆帝“临朝”,是在皇太后褚氏的陪伴下临朝。

⑤《晋书》卷8《穆帝纪》:

“(永和)元年春正月甲戌朔,皇太后设白纱帷于太极殿,抱帝临轩。

改元。

孝武帝元服时年15岁,《晋书》卷9《孝武帝纪》:

“太元元年春正月壬寅朔,帝加元服,见于太庙。

皇太后归政。

甲辰,大赦,改元。

丙午,帝始临朝。

以征西将军桓豁为征西大将军,领军将军郗愔为镇军大将军,中军将军桓冲为车骑将军,加尚书仆射谢安中书监、录尚书事。

甲子,谒建平等四陵。

”[11]

安帝元服时年16岁,《晋书》卷10《安帝纪》:

“隆安元年春正月己亥朔,帝加元服,改元,增文武位一等。

太傅、会稽王道子稽首归政。

”⑥安帝隆安元年即公元397年加元服,义熙十四年即公元418年十二月崩,时年37岁。

据此推算则安帝加元服时年16岁。

刘宋后废帝元服时年12岁,《宋书》卷9《后废帝纪》:

“(元徽二年)十一月丙戌,御加元服,大赦天下。

赐民男子爵一级;为父后及三老孝悌力田者爵二级;鳏寡孤独笃癃不能自存者,谷人五斛;年八十以上,加帛一匹。

大酺五日;赐王公以下各有差。

”同卷:

“废帝讳昱……大明七年正月辛丑,生于卫尉府。

……泰始二年,立为皇太子。

三年,始制太子改名昱。

安车乘象辂。

六年,出东宫。

又制太子元正朝贺,服衮冕九章衣。

”①大明七年(公元463年)正月出生,元徽二年(公元474年)十一月加元服,则后废帝加元服年龄为12岁。

其元服的月份是十一月,与正月行礼的常制不同,刘昱是在大明七年(公元463年)正月出生,加元服若定在正月是非常合乎情理的,但在他的生日当月并没加元服,这更说明元服是一种政治礼仪,体现了政治权力转移的日程安排,与皇帝的实际年龄和生日并非完全一致。

以上可见,魏晋南朝时期皇帝元服的年龄或早或晚,仍不一致,从12岁至19岁不等。

五、北朝皇帝加元服礼的年龄

北魏只有一例皇帝加元服。

肃宗(孝明帝)正光元年(公元520年)秋加元服时年11岁。

北魏肃宗4岁继位,皇太后胡氏临朝。

“正光元年秋,肃宗加元服,时年十一。

既冠,拜太庙,大赦改元。

官有其注。

”②参见《魏书》卷108《礼志四》,《通典》卷56《嘉礼一》“天子加元服”条亦有记载。

此次元服是在一次重大宫廷政变之后举行的,大致经过如下:

正光元年秋七月丙子,侍中元叉、中侍中刘腾奉帝幸前殿,矫皇太后诏曰:

“魏有天下,奕叶重光。

高祖孝文皇帝,以英圣驭天,徙京定鼎。

世宗宣武皇帝,以睿明承业,廓宁区夏,而鸿勋未半,早已登遐。

乃令车书弗同,鲸寇尚炽。

幼主稚弱,夙纂宝历,曾是宗佑,莫克祗奉,朕所以敬顺群请,临朝总政。

帝年以长,久思退身,所以往岁殷勤,具陈情旨,百官内外,已照此怀。

而佥尔众意,苦见勤夺,僶俛从事,以迄于兹。

……”乃幽皇太后于北宫,杀太傅、领太尉、清河王怿,总勒禁旅,决事殿中。

辛卯,帝加元服,大赦,改年,内外百官进位一等。

八月甲寅,相州刺史、中山王熙举兵欲诛叉、腾,不果见杀。

……戊戌,以太师、高阳王雍为丞相,加后部羽葆、鼓吹、班剑四十人。

冬十月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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