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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性学的发展理论整理笔记

习性学发展理论

一、理论背景

习性学是生物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物种在它的自然环境中的进化的、有意义的行为。

在习性学家看来,人类只不过是巨大的,不断进化的动物世界中的一个很小的部分。

据估计,全球的物种数目可达三百万至一千万之众,而人类只是其中之一。

习性学主张把人类置于动物世界这一广阔的背景中加以研究。

习性学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其代表人物是奥地利的洛伦兹(K.Lorentz)和廷伯根(N.Tinbergen)等。

习性学家把动物看作是生活在特定的生态环境中的积极的有机体,而不是像传统的学习理论所认为的那种被动接受刺激的消极有机体。

二、习性学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物种特有的遗传行为

一般认为,遗传行为与身体的器官一样,是通过遗传获得的。

对于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来说,遗传行为是必不可少的。

遗传行为受基因的控制。

尽管事实上环境对于生理结构和遗传行为都有不可排解的影响,但习性学受强调牛物出素对行为的影响。

遗传行为有哪些持性呢?

第一,遗传行为具有模式性。

遗传行为在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中都能以特定的、固有的模式,按不变的次序表现出来。

第二,先大性。

遗传行为不需要学习,是在经验之前就已经掌握了的。

第三,稳定性。

遗传行为获得性,不会轻易改变,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所谓“物种特有的”指的是这种行为存在于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至少存在于某一特定的亚群中。

如果在其他物种中也具有同样的行为,可能是这两个物种之间有着进化上的联系,即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祖先;也可能是尽管它们是独立发展的两个物种、但它们有相似的生理环境和帝要。

因此,习性学研究告诉我们,在对不同的物种间相似的行为方面,必须采取慎重的态度。

习性学所指的遗传行为包括三种类型:

第一种遗传行为是先天的反射。

如抓握反射。

作为先天的反射,绝大部分都会在一定的发展阶段消失。

第二种遗传行为是空间定向。

空间定向是使有机体定向于一种特定刺激的身体运动。

如昆虫趋光、蛇类趋暖等。

第三种遗传行为是固定的行为模式。

固定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复杂的遗传行为,有助于增加物种生存的机会。

它产生于中枢神经系统中一种“协调的行为的遗传程序”。

典型的固定行为模式如蜘蛛结网、丹顶鹤交配之前的求爱舞踩、松鼠埋藏松果等。

一个固定的行为模式的发生需要有两个条件;信号刺激和特定的行为能量。

信号刺激是一种特定的刺激,它的出现会自动地释放出一个特定的固定行为模式。

例如,小鸡急促的呜叫声会引起母鸡的救援行为,但当把小鸡放在隔音的玻璃罩里,母鸡虽然看到小鸡面临危险但听不到小鸡的声音,便不去救援小鸡。

固定的行为模式得以诱发的第二个条件是特定的行为能量即内驱力。

按照洛伦兹的观点,每一种内驱力的能量都是在中枢神经系统中逐渐积累而成的。

这种能量创造了一个行为的准备状态。

当固定的行为模式将能量加以分析释放时,便产生一种需要得到满足的体验。

两次行为之间间隔的时间越长,积聚的能量便越大,信号刺激引发行为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当压力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即使没有信号刺激也能引发相应的行为。

先天的反射、空间定向和固定行为模式对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婴儿正是通过这些遗传行为与成人建立联系而得以生存的。

有机体的需要与它所具有的先天的遗传行为之间的协调正是物种漫长的进化历程中积累的硕果。

习性学强调生物的遗传行为并不表明轻视习得行为。

事实上个体的大多数行为是遗传的和习得的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

(二)进化的观点

进化是指同一物种的几代之间发生的变化:

每一个物种,包括人类,都是对环境提出的问题的一种解释和回答,这些问题包括如何防御侵害,如何获得食物,如何繁衍后代等。

从这一意义上讲,人类实质上只是大自然的一个实验。

个体发展的过程遵循着一定的方式。

这种方式因其有利于生存而被物种所保留。

人类的某些生理特征,如直立行走、拇指与其他手指的相对姿势等有利于使用工具,个体间的交往与合作增加了人类生存的机会和能力。

可见,无论是身体结构还是外显行为,都要受到“生存竞争”和“适者生存”的规律的支配。

经过自然的遗传变异或突出而产生的新行为,如果能有利于有机体的生存和繁衍,便能把这种新行为遗传给下一代,并逐渐成为一个物种的普遍行为。

(三)学习倾向

生物因素对行为的控制不仅表现在进化过程中获得先天的遗传行为中,而且也表现在某种类型的学习倾向中。

如习性学研究哪些行为是可以改变、哪种学习最容易在哪一阶段发生、学习的机制是什么以及物种与物种之间学习的差异是什么等。

其中,最引入注目的概念就是关键期,我们将在下文中专题论述。

(四)习性学的研究方法

习性学家借助于两种方法研究行为,这就是自然主义的观察和实验室实验。

三、习性学的发展理论及重要观点

利他行为。

校习性学观点,当一个个体以牺牲自己的适应来增加、促进和提高另一个个体的适应时,那就是利他行为。

个体之间遗传越相似,他们之间的利他行为也就越多。

社会智力。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每个人都处在与他人的相互作用之中。

解决这些人际问题的能力称为社会智力。

(一)关键期

关键期,是著名习性学家洛伦兹1935年提出的一个著名概念。

洛伦兹发现某一些鸟,例如鹅,刚出生不久,通常是出生后第—天或第二天,就能获得它们的母亲或这一物种所具有的明显特征。

小鹅便学会了跟随这一明显特征的倾向。

这一现象称为印刻。

印刻的功能显然是把幼小动物吸引到父母身边,以得到食物和保护,免遭天敌的危害或其他灾难。

印刻现象是不可逆的,它只发生于关键期内。

关键期的概念也被广泛地应用于发展心理学的领域:

弗洛伊德及许多早期发展心理学家都认为,早期经验对于成人的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一说法与关键期是相互支持的。

所有的主张发展阶段理论的学者,也都认为在一特定阶段中,儿童对某一种经验特别敏感。

比如,在感知运功阶段儿童对动作的练习和探究(皮亚杰)、在生命的第一年他人对自己需要的满足对信任感培养的作用(埃里克森)、甚至大多数非阶段理论也使用准备的概念——即如果一种经验在适当的时候出现便容易被儿童所接受(格塞尔)。

在个体发展过程中为关键期提供最有力证据的事实是儿童语言的获得,儿童在出生第一年的末期开始掌握语言,并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地掌握母语口语,准确地运用和创造,其速度和能力令人折服和赞叹。

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关于关键期的概念发生了某些变化。

人们发现许多特定的关键期(如在一定时期出现的印刻现象)看来只存在于某些物种之中。

即使是鸟类,也有不发生印刻反应的特例。

还有一些从种系上非常接近的物种,它们的关键期也有很大的差异。

而且人们对敏感期的长短是否仅仅受遗传制约以及经验起什么作用都存在很多的争议。

有人研究发现,在关键期之后,如果将适宜的刺激呈现足够长的时间,同样也能产生印刻现象。

看来,关键期的问题比当初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人们开始接受一种比较有弹性的说法,即对于某些物种来说,可能有一个特殊的关键期,但特定的文化可以改变关键期的后果。

尽管人们普遍承认关键期在胚胎学和神经系统发展中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学习和心理发展中—定有对应的效应;皮亚杰就明确地指出:

“神经原的逻辑和思维的逻辑间没有直接的关系”(皮亚杰:

皮亚杰发生认识论文选,左任侠、李其维主编,第30页。

)。

因此,对关键期的理解,与其说是个体接受外部刺激的期限,不如说是对外部刺激可接受的程度,即学习水平更为妥当。

如果仅仅从时间的角度来理解关键期,它的涵义只是说在关键期内个体可以学习,而超出或末到关键期则不能学习。

如果把关键期理解为可学习的水平的话,则表明在关键期内可以学到较高的水平,而在其后则不容易达到这一水平,但经过足时足量的刺激也能达到或接近这一水平。

这样,关键期就不再是一个令人激动而又望而生畏的概念了。

人类具有高度的可塑性和适应性,具有灵活的中枢神经系统,具有灵巧的动作功能,具有抽象的符号系统,具有交流侍息和情感的语言系统,具有覆盖全部生活的社会系统,因此,人类具有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的高度灵活性和变通性,而很少只把自己限定在固定的行为模式中苟且生存。

人类创造和发展的各种文化及其传递,使人类连续发展的文化适应能力远远超出了呆板的印刻。

因此,关于关键期,尤其是人类的关键期,还是一个值得大力研究而且必须慎重使用的概念。

一种比较灵活的方式是把个体在某一特定发展阶段中对某一刺激特别敏感或发展水平最高称作敏感期。

这可能要比关键期的概念更符合发展的事实。

(二)习性学的依恋理论

依恋是精神分析学说、社会学习理论、认知理论都十分关注的课题,是社会化的重要内容。

习性学的依恋理论之所以异军突起、引起发展心理学的重视,要归功于鲍尔毕。

鲍尔华在分析和总结习性学研究和精神分析理论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几十年的临床研究的成果,建立了以进化论——习性学观点为核心的儿童依恋理论体系

1.依恋行为。

依恋是亲子之间形成的一种亲密的、持久的情感关系。

一种依恋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形成的一种感情关系。

这种感情关系使他们在时空上联结在一起。

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婴儿可以建立多重依恋,有人发现18个月的婴儿,大多数至少依恋3人,但第一依恋对象往往是母亲。

依恋一旦形成,婴儿会以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行为系统保持与依恋对象之间的联系。

这些行为包括探寻和吸吮、姿势调整、注视和跟随、帧听、微笑、有声信号、哭泣、抓握和依偎。

2.依恋发展的阶段。

根据鲍尔毕的研究,儿童依恋的发展经历以下4个阶段。

第一阶段,鲍尔毕称之为“不分依恋对象的导向和信息阶段”,我们称之为无分化阶段。

这一阶段婴儿出现了两种基本活动:

首先是对周围人物、事件的探索活动。

这些活动包括倾听、追视和吮吸。

婴儿借助于哭叫、微笑、“隅隅细语”般的发音作为交往的信号。

其次是在识别各种刺激的过程中,表现出感情技能(如视觉、听觉)。

婴儿表面上看起来对成人的语音和形象十分敏感,但这些感性技能并不能保证他们能识别刺激之间的差异,具体地讲还不能辨别母亲与其他人之间的区别。

因此,儿童对母亲的反应方式与对其他人的反应方式之间还没有出现明显的分化。

新生儿初步具备“固定反应”(即“先天反射)的行为,将这些行为组织起来与环境相联系,逐步获得社会意义。

同时,借助于信号行为寻求或保持与母亲及其他人的接触。

但这些依恋行为是未分化的,婴儿还不能把依恋的期望指向特定的人物。

第二阶段,低分化阶段,即鲍尔毕称之为“指向一个对象已分化的导向和信息”的阶段,大约从3—6个月左右。

在这一阶段中,婴儿继续探索环境,能够识别一些熟悉的人与不熟悉的成人之间的差别。

同时,婴儿还积极地扩展依恋行为技能,对熟悉的人,尤其是母亲更加敏感。

婴儿的社会反应主要指向母亲,但对陌生人也表现出友好的态度。

也就是说,这时的婴儿一方面具有了表示偏爱的意向,另一方面又不具备排他性,因此,第二阶段还不能认为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依恋。

第三阶段,依恋形成阶段(6个月——2岁半)。

鲍尔毕称之为“运用运动和信号同已识别的对象保持亲近”的阶段。

正如鲍尔毕所言,这一阶段婴儿在寻求和获得与偏爱的对象亲近和接触上比以前更为积极主动,而不像前一阶段那样依靠信号行为实行亲近。

现在的婴儿为了促进亲近和接触,能更加仔细地调节自己的行为以适应成人的行为。

本阶段新获得的行为中,最主要的是运动技能。

运动技能尤为适合于依恋系统。

鲍尔毕认为,在第三阶段,儿童的行为获得了“目的一矫正”的性质,具有一种恒定的反馈倾向。

通过这种反馈倾向.可以引导婴儿与成人进行双向的交流,从而改变和指导儿童本人行为的方向、速度或动机。

也就是说,这时儿童的行为建立在互相依从的基础之上。

因此,鲍尔毕把“目的—矫正”行为的出现当作儿童依恋形成的一个可以接受的标准。

在这一阶段中,儿童的期望(预期)对依恋行为的作用日益显得重要。

因为儿童开始能运用一种环境中出现的事件作为另一种事件即将发出的线索。

也就是说,儿童能预料母亲的行动。

在一定的范围内,这些行为具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

于是,儿童能更积极、更准确地寻求亲近或接触,从而依恋行为的表达方式也更加复杂起来。

鲍尔华为此提出了4项原则。

这些原则说明婴儿对于一般成人的倾向性以及对某一持久养育者的依恋的发展:

(1)婴儿有一种喜欢注视某种类型的对象和活动对象的自然倾向性;

(2)婴儿能把熟悉的对象从陌生的对象中区分出来的能力;

(3)婴儿有接近熟悉对象的自然倾向性;

(4)某些结果的反馈导致行为的增加,而另一些结果的反馈则导致行为的减少。

正是基于以上4项原则,儿童对养育者形成了特定的依恋。

当婴儿反抗与一个特定的对象分离时,我们就看到了依恋的表现。

分离是一种先天的“危险的暗示”,能引起婴儿的信号行为,以此要求重新接近成人。

第四阶段,修正目标的合作阶段(2岁半之后)鲍尔毕认为、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儿童的自我中心减少了,能从母亲的角度来看问题。

这样,就能推测母亲的感情和动机,决定采用什么样的行为和计划来影响母亲的行为。

开始,儿童对母亲的理解是不全面的,以后逐步完善。

儿童只有形成丁关于母亲的表征模式,才能更加熟练地吸引母亲接近自己的计划,或者至少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办法。

这样,母子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这时,儿童与父母在计划上达到基本一致,具有了合作的性质。

3.依恋的生物功能。

依恋行为系统的生物功能是保护作用,其最主要的作用是使儿童与成人之间保持一个可以接受的距离,以保护儿童不受进化环境中有害因素的伤害。

4.依恋的行为系统。

任何控制系统都是受目标指引并利用反馈调节系统以达到持续运动的目标。

鲍尔毕认为,基因的活动导致了行为系统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行为系统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环境中一定限度内的变化。

鲍尔毕认为,人类具备若干个行为系统,这些行为系统构成了物种特征并且已经得到了进化。

行为系统进化的结果关系到物种的生存。

凡是较为稳定的行为系统不论具体环境条件有什么变化,在许多方式上适用于同一物种的所有成员(或同一物种中所有同性别的成员)。

凡是易变的行为系统,会随着环境的变化在同一物种的各个成员的行为上存在相当大的变化。

鲍尔毕在大量研究的基础上,把婴幼儿的行为分为四个系统,即依恋行为系统、警觉——恐惧行为系统、探索行为系统和指向他人的交往行为系统。

依恋行为系统只是多个行为系统中的一个。

(1)依恋行为系统。

这一系统是保证或协调婴幼儿获得并保持同依恋对象的亲近行为。

鲍尔毕将这一系统划分为两个子系统,它们是固定——反应行为系统和目标——矫正行为系统。

这两个子系统都具有适应价值,其生物功能是保护作用,由此为儿童的生存提供最大的可能性。

(2)警觉——恐惧行为系统。

这个系统导致儿童遇到不认识的人或潜在危险的事物时产生回避反应,同样具有适应价值和保护作用。

(3)探究行为系统。

当依恋行为终止时,儿童内在的兴趣就激励他指向一定的新异对象,并试图接触、摆弄它,或者,更大胆地离开依恋对象去探索新环境。

但后者的行为受周围环境的性质及儿童内在焦虑水平的制约。

探究行为是儿童认知发展的中介,又受认知水平的制约,尤其受对周围环境的认识或控制能力的制约。

(4)交往行为系统。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活动能力增强,儿童的活动范围随之扩大,交往对象也不断增加,儿童必然要接触父母,即依恋对象之外的人。

因此,交往行为系统的建立,比依恋行为具有更大的适应价值。

这一行为系统不仅是一种生物机制,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机制。

从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研究中,可以总结出婴幼儿四种行为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4种联系模式:

(1)陌生人的出现可能激活儿童的警觉——恐惧行为系统。

在一般情况下,婴儿的反应可能涉及到试图同陌生人交往和试图接近这位陌生人两种行为。

即警觉——恐惧行为系统在恐惧成分不太强烈的情况下,警觉性探究也可能激活依恋系统。

表现为儿童向陌生人接近,试探着与他接近。

(2)依恋行为系统或警觉——恐惧行为系统的任何一个被激活时,另外两个行为系统(交往系统和探究系统)的直接目的都可能被控制。

(3)在熟悉的环境里。

陌生人的出现可能并不引起儿童的陌生焦虑,反而能激活交往行为系统。

同时,探究行为系统也可能被激活。

这时、儿童向陌生人表示出害羞的微笑,产生探究行为,而依恋行为系统被抑制。

(4)儿童在新异的、不确定的情境中对新异对象的探究行为发生与否,取决于依恋对象的情绪的性质,如果依恋对象的情绪是肯定的,儿童的探究行为就被激起。

如果依恋对象的情绪是否定的,则儿童的探究行为就被抑制。

5依恋与分离。

鲍尔毕吸收了安恩沃斯的研究成果。

大家知道。

安恩沃斯设计的陌生情境实验已成为依恋研究中的一个经典设计,她的关于安全依恋和不安全依恋(包括回避型依恋和矛盾型依恋)的类型划分也已经成为发展心理学中必不可少的教学内容。

婴儿与母亲分离后,会产生分离焦虑。

鲍尔毕观察的结果是分离焦虑经历了三个界限分明的阶段:

反抗、失望和超脱阶段。

6依恋与认知过程。

在解释认知在儿童依恋发展中的作用时、鲍尔华采用“操作模式”和“认知地图”这两个概念予以论述。

他认为,儿童形成依恋必然要获得并建立三方面的表征:

依恋对象的表征、自我表征(心理状态)和环境表征。

这三方面的表征构成了儿童的“认知地图”。

鲍尔毕十分强调婴幼儿对母亲的易接受性和敏感性的信任在依恋发展中的作用。

在与母亲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如果婴幼儿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母亲的表征,那么他就会产生一种期望,即母亲容易接近他并乐于及时地对他的信号和交流给予反应。

在一般场合,这种期望对儿童确定亲近的定向——目标过程提供重要的参照系。

如果婴儿的经验使他不信任母亲的易接近性和敏感性,那么,他可能更狭窄地确定亲近的定向一目标,表现出更加强烈的依恋。

7依恋中的情感体验。

鲍尔毕把情绪和情感看作是依恋行为的“评价过程”。

感觉输人的信息,无论是有机体状态的信息,还是环境的信息,都必须接受评价或解释以保证其有效性。

情绪和情感就充当着评价过程。

8.影响依恋的因素。

儿童的依恋是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发展的,尤其是母子交往的质量对依恋起着关键的作用。

此外,依恋的发展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1)婴儿的气质特点和智力水平。

美国心理学家卡根(J.Kaganl)曾指出,儿童依恋模式的差别,可能不仅反映亲子关系的历史,更反映个体对各种压力的敏感性。

也就是说,依恋类型表明对压力的基本反应,而这种反应在各类型之间形成了一个连续体。

例如,A型依恋的儿童在母亲分离时并不感到苦恼,c型依恋儿童在毋亲分离时感到非常苦恼,而B型依恋的儿童则介于以上两种情况之间。

这种反应的敏感性是气质的反映。

支持卡根这一假设的证据,首先来自安恩沃斯本人的“陌生情境”的实验结果;在陌生情境的所有实验程序中,从A型到B型再到c型,婴儿哭泣行为有规律地增加,而探究行为有规律地减少,表明哭泣和探究的程度是儿童在所有情境中的特点,构成了对压力的基本反应。

(根据安恩沃斯对依恋类型的分类,A型依恋为焦虑——回避性依恋,站研究被试的10%左右,B型依恋为安全性,占70%左右,C型依恋为焦虑——抗拒性依恋,占20%左右。

B型依恋的儿童能以母亲为基地,探究周围环境,是最理想的依恋类型,A型和C型依恋为不安全依恋。

)总之,婴儿的气质特点与母亲的照看方式相互作用,决定了婴儿的依恋模式。

关于儿童的智力水平对依恋的影响,主要从有智力缺陷的儿童研究中得到的。

大多数智力迟钝的婴儿在与母亲的交往中表现为消极被动,交往的主动权在母亲手中,而正常儿童通常是自己把握看交往的主动权的。

正常儿童比智力迟钝的儿童更爱注视母亲。

聋童对父母的依恋发展比较缓慢,而且衰减的速度也快。

其原因在于聋童与父母未能建立起有效的信号反应系统,使交流受阻。

研究表明只要在父母与聋童之间建立相互理解的符号系统,情况将有所改善。

此外,有研究者还认为,儿童的性别、健康状况、出生次序等因素也影响依恋的发展。

(2)母亲的照看方式。

安恩沃斯发现,头三个月中,哺乳过程中敏感性高的母亲,其婴儿在1岁时一般都显示出安全性依恋模式;而哺乳模式敏感性低的母亲,其婴儿都显示出回避性依恋或抗拒性依恋。

即她们的照看方式是敏感的、合作的、接受的和易接近的。

(3)照看环境。

儿童与母亲之间的作用是双向互动的。

习性学理论既强调婴儿对父母的影响,同时又强调父母对婴儿的影响。

按照鲍尔毕的观点,婴儿与成人的行为最终趋向于同步。

每一个成员的出现和行为,都是引起另一个人的固定行为模式的信号刺激。

系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希望另一个人以某种方式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反应。

儿童的期望是他的“内部工作模式”(对于外部世界、依恋对象和自我的内部反映)的一部分。

这些模式能帮助儿童解释和评价新的情境,然后选择一种行为,比如游戏或寻找依恋对象以获得安慰。

当成人不能及时满足婴儿的需要时,儿童就会产生焦虑、不快甚至愤怒。

儿童与依恋对象之间的正常互动,受到照看环境的制约。

这里的照看环境,主要指母亲在家庭中照看儿童,直到儿童独立活动。

随着妇女在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新的照看环境不断出现,如入托、请保姆或委托亲友照看等,导致照看人和照看形式的多样化,这种所谓的多样化也就意味着“母性分离”。

在早期的研究中,认为母性分离具有破坏性结果。

现在的研究则表明,即使在育婴机构中成长的婴儿,如果有一个稳定的照看人和刺激丰富的环境,儿童的认知和社会能力一般不会受到伤害。

哈维斯(C.Howes)1990年提出,“一个高品质的托儿环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照顾者与儿童的比例要合理(每个成人分别负责照顾1—3个婴儿,1—4个幼儿或1—8个学前儿童);

(2)照顾者要有亲切、和蔼的态度,能满足婴儿引入注意的需求;(3)工作人员离职的情况要少,儿童对新的成人伙伴才能熟悉而觉得舒服;(4)游戏与活动要能适合儿童的年龄;(5)工作人员愿意(最好是渴望)将儿童的各种发展情况告诉父母。

(三)同件的相互作用

儿童不仅与父母(家庭)进行社会交往,而且也需要与同件进行社会交往。

同伴关系与亲子关系是相互平行的、不可替代的儿童人际关系,具有重要的心理价值。

灵长目动物是社会性很强的动物,它们的社会组织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群体中有支配等级。

支配等级与被支配等级之间有严格的等级规定。

这是一种有利于解决社会冲突的一种社会关系,有利于在群体中平衡各种力量,分配各种资源(如食物、配偶等)。

这种支配等级的现象在学前儿童的群体中也有反映。

斯特拉耶1976年利用现场观察法对学期临近结束(这个时候群体比较稳定)的学前儿童自由活动中社会冲突的行为进行研究,发现在两个学前儿童之间有三种类型的社会冲突,如身体的攻击、威胁性言行相为了玩具或位置进行的争夺。

在这些社会冲突中发现了学前儿童之间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当冲突发生时,儿童可能会表现出服从、寻求帮助、反击、放弃或不作任何反应。

那些在冲突中获胜的儿童显然更具有支配性。

男孩比女孩更容易挑起争端,但他们并不一定具有更高的权威性相支配性。

在一个初步形成并不太稳定的群体中,攻击性行为比较常见,而群体一旦形成并相对稳定后,攻击性行为出现的频率很低。

这就说明,群体中存在未定的支配等级可以减少群体内部的攻击性。

这一趋势在灵长目动物和人类群体中是一致的。

但是,研究同时也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即儿童对处于支配等级的个体并不表现出强烈的社会偏好,在游戏和日常接触中,大多数儿童并不欢迎这些处于支配等级的个体、

习性学家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相互作用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各种资源,从而满足自身的部分需要,使个体正常地生活。

在社会生活中,一个儿童必须与他人竞争才能获得并保持资源。

攻击、威胁、操纵和控制甚至合作,都是竞争性行为。

之所以把合作看成是竞争的一种形式是基于两个原因,第一、两个孩子通过合作可以获得一种资源,而这种资源也正是其他孩子希望得到的。

因此,这种合作的真实含义是增强竞争的实力。

第二、两个合作者之间的贡献有大小,但分配往往是不公的,贡献大的个体有时往往获得资源较少。

因此,合作的结果仍然蕴含着竞争。

(四)认知习性学

认知习性学的基本假设是“智力行为在进化过程中有助于生存——这种行为是由形成大脑的基因组织而引起的。

由于这种行为能够成功地复制,因此在进化的过程中,某种环境因素积极地选择了它”。

其结果,人类的大脑成为—个“期望进化的环境”而准备的特殊物质。

儿童的认知系统是为了适应某种普遍的、一般的、物种进化于其中的环境而建构的特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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