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541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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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541施工方案
IG54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方案
1、施工内容
气体输送管道安装,自动灭火监控设备安装,气瓶间设备安装,气体灭火系统调试。
2、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工序
人员及设备、材料、机具进场-----气体灭火系统监控线路敷设-----气体灭火系统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穿线及线号标识-----气体输送管道安装、试压及吹洗------气体灭火监控设备安装-----气瓶间设备安装----气体灭火系统调试-----预验收-----消防验收
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工艺
系统调试管道支吊制作安装架管道安装管道试验管道吹扫管道涂漆喷嘴安装灭火剂储瓶安装集流管制安选择阀安装系统调试管
4、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准备
4.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4.1.1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4.1.2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4.1.3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如安全膜片等,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4.2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4.2.1防护区和灭火剂贮瓶间设置条件与设计相符。
4.2.2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4.2.3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孔洞符合设计要求。
4.3系统组件检查
4.3.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
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气动驱动装置的气体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4.3.2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充装量与充装压力,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且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1.5%。
4.3.3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和阀驱动装置中的气体单向阀逐个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的设计工作压力。
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水温不应低于5℃,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1min,在稳压期间目测试件应无变形。
气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后进行。
加压介质可为空气或氮气。
试验时宜将系统组件浸入水中,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5min,在稳压期间应无气泡自试件内溢出。
系统组件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烘干,并封闭所有外露接口。
4.3.4在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阀驱动装置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通电检查电磁铁芯,其行程应能满足系统启动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气动驱动装置贮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
气动驱动装置中的单向阀芯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
5.1施工说明
5.1.1熟悉图纸并对照现场复核管路走向,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研究解决。
检查预留预埋是否正确;临时剔槽应与设计、土建协调好。
5.1.2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应的技术文件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当需要进行修改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5.1.3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做好施工记录。
防护区地板下、吊顶上或其他隐蔽区域内的管道应做好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5.1.4集流管的制作,阀门、高压软管的安装,管道及支架的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的吹扫、试验、涂漆除应符合《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中的有关规定。
5.2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安装
5.2.1烟烙尽贮存容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安全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5.2.2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贮存容器,其规格尺寸、充装量和储存压力均应相同,其钢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5.2.3贮存容器要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5.2.4贮存容器外观正常,手动应急操作装置要有铅封。
5.2.5贮存容器压力表无机械损伤,其正面朝向操作面。
5.2.6贮存容器的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5.2.7贮存容器外表面涂红色油漆,并要标明灭火剂名称和贮存容器的编号。
5.2.8灭火剂充装量及充装压力要符合设计要求。
5.2.9烟烙尽贮存容器要有永久性标牌,标明容器编号、皮重、容积、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贮存压力等,并要符合设计要求。
5.2.10烟烙尽灭火剂的充装压力应为15Mpa。
5.2.11在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
5.3集流管的制作与安装
5.3.1集流管是高压工作管道,应满足15MPa的工作压力。
集流管的规模和形式应根据所连接的钢瓶数量和布置方式决定,并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制作;
5.3.2集流管的范围应包括自高压释放软管出口至减压装置之间的管道,但当电磁选择阀置于减压装置后面时,减压装置至电磁选择阀之间的连接管道的工作压力也应是15Mpa;
5.3.3集流管可采用焊接方式加工,也可以采用螺纹连接方式加工,必要时也可以在局部位置采用法兰连接,集流管及连接管接件由供货商提供技术要求,我方负责供应和安装:
5.3.4集流管的最低处必须设置水压测试排水接口,在最高处必须设置水压测试排气口,接口螺纹为25m。
5.3.5灭火剂贮存容器与集流管之间应采用高压软管连接,高压连接软管宜采用国家现行标准《不锈钢软管》规定的不锈钢软管。
5.3.6集流管应采用内外镀锌的无缝钢管制作。
5.3.7集流管要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5.3.8集流管外观检查焊缝要无缺陷,内外要镀锌。
5.3.9集流管安装前应清洗内腔并封闭进出口。
5.3.10集流管支、框架要固定牢靠,且要作防腐处理。
5.3.11每条集流管至少用两个托架将其固定紧,托架要均匀分布以支撑同样的荷载。
5.3.12集流管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5.3.13集流管应设置泄压装置,泄压装置宜采用安全阀,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5.3.14在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应设单向阀。
单向阀与容器阀或单向阀与集流管之间应采用软管连接。
5.4选择阀的安装
5.4.1在组合分配系统中,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应设一个选择阀。
选择阀的位置宜靠近储存容器,并应便于手动操作,方便检查维护。
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铭牌。
5.4.2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5.4.3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将标志牌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
5.4.4选择阀可采用电动、气动或机械操作方式。
阀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MPa。
5.4.5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动作之前或同时打开。
5.4.6选择阀上有气体流动方向标志,安装时按照标志的方向将选择阀安装在气体输送管上。
25mm至5Omm(含5Omm)的选择阀用丝扣连接,5Omm以上的选择阀用法兰连接,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道连接处宜采用活接头,法兰连接密封垫采用金属密封垫圈。
5.4.7每个贮存容器与集流管之间应设单向阀。
5.4.8选择阀要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5.4.9选择阀外观正常,无变形和损伤。
5.5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5.5.1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5.5.2拉索式的手动驱动装置的安装:
拉索除必须外露部分外,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防护。
拉索转弯处应采用专用导向滑轮。
拉索末端拉手应设在专用的保护盒内。
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必须固定牢靠。
5.5.3安装以物体重力为驱动力的机械驱动装置时,应保证重物在下落行程中无阻挡,其行程应超过阀开启所需行程25mm。
5.5.4气动驱动装置的安装:
驱动气瓶的支、框架或箱体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
驱动气瓶正面应标明驱动介质的名称和对应防护区名称的编号。
5.5.5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布置应横平竖直。
平行管道或交叉管道之间的间距应保持一致。
管道应采用支架固定。
管道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0.6m。
平行管道宜采用管夹固定。
管夹的间距不宜大于0.6m,转弯处应增设一个管夹。
5.5.6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进行气压严密性试验。
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取防止灭火剂和驱动气体误喷射的可靠措施。
加压介质采用氮气或空气,试验压力不低于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
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关闭加压气源,5min内被试管道的压力应无变化。
5.6减压装置的安装要求
5.6.1减压装置的孔板应为不锈钢材料,减压必须精确。
孔口的尺寸须标示在减压装置的外亮上,安装时应注意是否与设计参数一致;
5.6.2减压装置的外壳须有永久性箭头标志,并与气体流动方向一致。
5.7瓶组支架安装
5.7.1支架制作材料一般采用槽钢、厚壁钢管或角钢。
5.7.2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
5.7.3框架安装时,应打地脚螺栓,以免震动和移位。
5.8灭火剂输送管道的施工
5.8.1管道的连接可采用法兰连接、螺纹连接和焊接。
DN80及DN80以下的管道宜采用螺纹连接,>DN80的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
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应符合《凹凸面对焊钢制管法兰》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齿形垫片;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应符合《圆锥管螺纹》的有关规定;
管道采用焊接连接时,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的有关规定;
无缝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应在焊接后进行内外镀锌处理。
已镀锌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镀锌层做防腐处理。
5.8.2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
穿墙套管的长度应和墙厚相等,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mm。
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柔性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5.8.3气体灭火输送管道沿吊顶内敷设时,不用对管道保温,但在走无吊顶区域时应采用3Omm厚玻璃丝绵管壳防结露保温。
5.8.4管道及附件要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设计要求。
5.8.5管道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拔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中规定的无缝钢管,并应内外镀锌。
5.8.6输送启动气体的管道,宜采用铜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拉制铜管》的规定。
5.8.7管道附件一般根据与其连接的管道材料和壁厚选择,并作相应的防腐处理。
5.8.8管道附件和管道连接后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和强度。
5.8.9烟烙尽灭火系统管道的三通管接头的分流出口应水平安装(见下图)。
三通的水平分流示意图
5.8.10所有经过切割的管道端部都要用绞刀绞孔,除掉毛刺。
5.8.11管接头的油迹和铁屑都要清洗干净,防止脏物沉积和堵塞喷嘴。
5.8.12管道的支撑和固定必须安全可靠。
管道的支架应单独安装,不可利用其他管道的支架。
在弯头和三通处应加设支架。
5.8.13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安装的最大间距要符合下表规定。
管道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100
150
最大间距m
1.5
1.8
2.1
2.4
2.7
3.4
3.5
3.7
4.3
5.2
管道末端喷嘴处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与喷嘴间的管道长度不应大于500mm。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一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设防晃支架。
5.9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吹扫、试验和涂漆
5.9.1管道压力试验
灭火系统管道安装完毕后,须对管道及阀门等系统组件进行压力试验。
阀门等系统组件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的设计工作压力。
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水温不应低于5℃,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5min,在稳压期间目测试件应无变形。
气体严密性试验宜在水压强度试验后进行,加压介质可为空气或氮气。
试验时宜将系统组件浸入水中,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5min,在稳压期间应无气泡自试件内溢出。
系统组将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烘干,并封闭所有外露接口。
5.9.2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进行气压严密性试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取防止灭火剂和驱动气体误喷射的可靠措施;
加压介质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不低于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
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关闭加压气源,5min内被试管道的压力应无变化。
5.9.3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烟烙尽灭火系统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
不宜进行水压强度试验的防护区,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
气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0.8倍,试验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进行管道强度试验时,应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保压5min,检察管道各连接处应无明显滴漏,目测管道应无变形。
管道气压严密性试验的加压介质可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2/3。
试验时应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管段试验气源后,3min内压力降不应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且用涂刷肥皂水等方法检查防护区外的管道连接处,应无气泡产生。
灭火剂输送管道在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或气压严密性试验前,应进行吹扫。
吹扫管道可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
吹扫时,管道末端的气体流速不应小于20m/s,采用白布检查,直至无铁锈、尘土、水渍及其他脏物出现。
5.9.4灭火剂输送管道在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或气压严密性试验前,应进行吹扫。
吹扫管道可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
吹扫时,管道末端的气体流速不应小于20m/s,采用白布检查,直至无铁锈、尘土、水渍及其他脏物出现。
5.9.5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在吊顶内、活动地板下等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
每个防护区的色环宽度应一致,间距应均匀。
5.10喷嘴的安装
5.8.1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饰罩应紧贴吊顶。
5.8.2喷嘴安装时应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8.3安装喷嘴前,应检查喷嘴上的开孔面积、尺寸和开孔喷射方向是否与图纸上安装位置的喷嘴一致,防止出现位置颠倒的错误。
5.8.4喷嘴、管与管之间的连接要采用密封材料。
5.8.5喷嘴应有表示其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志。
5.8.6设置在粉尘场所的喷头应增设不影响喷射效果的防尘罩。
5.8.7喷嘴必须在垂直方向上安装。
喷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如喷嘴必须穿出天花板,喷嘴与天花板的最大距离不得大于0.5m。
5.8.8连接喷嘴的管道直径不得大于喷嘴的标称直径,如连接喷嘴的管道直径小于喷嘴的直径时,可加一个补芯再接到喷嘴上。
6、气体灭火系统调试
6.1调试说明
6.1.1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宜在系统安装完毕,以及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开口自动关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调试完成后进行。
6.1.2气体灭火系统调试前应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调试必需的其他资料。
6.1.3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负责人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参加调试的人员职责明确。
6.1.4调试前应按要求检查系统组件和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以及系统安装质量,并应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6.2调试
6.2.1应在验收前进行模拟自动喷气试验,可采用氮气进行。
6.2.2模拟自动喷气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气体能喷入被试验区域内,且能从被试验区域的每个喷嘴喷出。
有关控制阀门工作正常。
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贮瓶间内的设备和对应防护区域内的灭火剂输管道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
6.2.3应在模拟自动喷气试验之前进行模拟启动试验。
模拟启动试验时,关断有关灭火剂贮存容器的驱动装置,接上指示灯泡或卸下驱动装置,再使试验的防护区火灾探测器接受模拟火灾信号。
试验结果应是指示灯泡显示灯亮或驱动装置正常动作。
并且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常,有关的联动设备动作正确。
6.2.4应在模拟自动喷气试验之前,进行手动灭火试验。
按上述做法,启动手动灭火按钮(手动释放开关),而不是提供模拟火灾信号给探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