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发言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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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发言材料

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发言材料

(附《深化改革意见》全文)

各位老师、各位教育工作者

11月15日晚间,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的发布,在整个教育界特别是学前教育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资本市场也产生了巨大震动,大家对此十分关心。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优化布局与办园结构、拓宽途径扩大资源供给、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发展民办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加强组织领导等九个部分。

今天,我们就来共同学习这一意见,理清我们的思路,提出贯彻措施和应对策略。

一、《深化改革意见》出台背景

2018年7月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学前教育是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深化改革意见”)。

会议强调“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要民生工程。

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体现了新时代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任务、新要求。

2010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学前教育国十条”),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第一次提出了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任务。

“学前教育国十条”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的动员令。

连续三期学前教育国家行动计划的实施,使得我国学前教育在短短几年内实现了令世界瞩目的跨越式发展。

2016年,全国共有幼儿园近24万所,在园幼儿4414万人,幼儿园教职工382万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7.4%,超过了中高收入国家73.7%的平均水平。

与2009年相比,幼儿园数量增加了74%,在园幼儿规模增长了6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增加了27个百分点,教职工数量增长了143%。

“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但是,成绩与问题并存。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程度不高,普惠性资源普遍不足;老少边穷岛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入园率普遍在50%以下;幼儿园教育质量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园际差距;幼儿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待遇较低。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进一步全面深化学前教育领域的改革。

2018年11月15日晚间,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吹响了新时代学前教育在新的起点上再攀高峰的集结号。

二、《深化改革意见》出台的现实意义

1、“深化改革意见”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办好学前教育”“幼有所育、学有所教”。

“幼有所育”已经成为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要民生工程。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

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家庭的重视,学前教育被看作是终身学习的开端。

人们对幼儿园的期望与要求,已经不仅仅是“看护”或提供“托幼服务”,而是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不仅要“有园上”,还要“上好园”,在中央深化改革意见出台之前,不少省份地市(如江苏、广东)已经出台了相似改革意见。

2、“深化改革意见”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标准。

不仅要“普及普惠”,还要“安全优质”。

学前教育发展新的质量标准,“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保障儿童发展权的高度重视。

3、“深化改革意见”提出了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发展的新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

”如何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和痛点,规范学前教育发展,“深化改革意见”的思路非常清晰。

短短四句话,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在过去的八年中,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着力探索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深化改革意见”要求尊重教育规律,继续“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这是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新思路。

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

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固然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利用政策杠杆,获取政策“红利”,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也应当成为政府学前教育治理和建设的手段。

学前教育的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家庭和幼儿园的共同责任。

每一所幼儿园,直接承担着为家庭和幼儿提供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的责任。

每一位幼教人,每一位家长,都承担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只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我们才能办好幼儿园,为幼儿创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

4、深远意义

结合人口出生形势,二胎政策放开后,二胎生育率没有出现预期效果,少数省份因此还出台了鼓励二胎生育政策。

人口出生率下跌,普通人生育意愿低落,不能不说和当前高昂的幼教托养成本没有相关性。

“深化改革意见”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彰显了政府在学前教育的责任与担当。

“深化改革意见”出台,对于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对于扭转我国人口生育的颓势具有深远意义。

三、《深化改革意见》的八个关键词解读

“深化改革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优化布局与办园结构、拓宽途径扩大资源供给、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发展民办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加强组织领导等九个部分。

1、目标

  ——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意见提出,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对此,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此外,为了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意见提出,按照实现普惠目标的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省份,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

2、入园

  ——逐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

对于如何扩大资源供给,化解“入园难”的难题,意见做了针对性部署。

意见指出,国家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逐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

意见要求,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

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此外,在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方面,意见提出,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3、办园

  ——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意见同时还在遏制过度逐利、改善办园条件等方面作出要求。

在遏制过度逐利方面,意见规定,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当地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意见明确,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

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意见还提出,要全面改善办园条件。

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应达到规定要求。

国家制定幼儿园玩教具和图书配备指南,广泛征集遴选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优质游戏活动资源和体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现代生活特色的绘本。

4、收费

  ——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幼儿园收费也将迎来调整。

意见提出,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其中,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

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5、教师

  ——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终身不得从教

针对备受关注的幼儿园师资问题,意见要求,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

此外,在教师待遇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而在教师队伍管理方面,要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

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

6、教学

  ——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针对“幼儿园要教什么”这一问题,意见提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尊重个体差异,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要求,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

7、安全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不时发生的幼儿安全问题,一直是家长关注的焦点。

对此,意见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

  意见还指出,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监管

 ——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的幼儿园责任人或终身不得办学执教

在监管方面,意见明确,加强办园行为督导,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具体来看,幼儿园提供虚假或误导家长信息的,纳入诚信记录。

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有关责任人终身不得办学和执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深化改革意见》出台后学前教育新格局分析

1、明确民办幼儿园发展

“深化改革意见”明确指出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更是让业界乃至资本市场随之“一震”。

高收费民办园四处可见、高质量公立园“学位难求”是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的情况。

“深化改革意见”明确提出了三个百分比,彰显了扭转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决心。

这三个百分比分别是:

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

根据意见,现有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申请,限期归口进行非营利性民办园或营利性民办园分类登记。

意见规定,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当地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明确的宏观数字背后,是微观上一家家民营幼儿园运营方式的转身。

不少盈利性民办幼儿园已经在思考向普惠幼儿园的转型。

今后民办园如何跟公办园共同发展、共同生存,这是民办园园长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般会更倾向于做普惠园,在这块也能享受到跟公办园老师同步的待遇。

月收费不到千元的公办园和天价收费的民办园今后都将面临价格调整。

意见提出,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针对广受关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兑现、收费高等现象。

“深化改革意见”也给出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的“撞线”时间。

到2019年6月底前,要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到2019年年底前,整改要到位。

接下来会出现一种转化,只要是小区建的幼儿园都要移交为公办园,然后参加远程教育培训,包括食品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师资管理培训等,再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开园。

在遏制过度逐利方面,意见明确,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

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意见》出台后,市场迅速给予反馈,受此影响,在美上市的中概股红黄蓝教育一度跌超52%。

“深化改革意见”也没有忽视“师资”供给不足对目前学前教育行业的本质桎梏。

不仅对明确了待遇保障要求,比如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的教师工资收入。

为了培养更多优秀的幼儿教师,《意见》还扩大本专科层次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

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

提高教师待遇是“留人”的关键,而在大力推广普惠性幼儿园的背景下,政府财政的适当倾斜是解决师资问题的重要出路。

 2、对资本市场的冲击

“深化改革意见”发布后,教育类上市公司普遍股价下跌;对此,相关上市公司纷纷对政策影响做出回应,红黄蓝表示对于“深化改革意见”将作出公司策略性调整,短期股价可能会有一定波动,未来是否撤出幼儿园上市资本要等待政策进一步安排;昂立教育称,幼儿教育在公司整体业务中占比非常低,基本无影响;陕西金叶、奥飞娱乐等公司表示旗下无幼儿园资产;21世纪教育表示,“本公司作为民办教育服务供应商将积极拥护国家政策实施。

公司幼儿园产生的分部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比例逐年减少。

”;天立教育称,为符合国务院意见规定,集团考虑将非营利性幼儿园转为营利性幼儿园;还有部分企业表示,未涉及幼儿园业务,也没有计划投资民办幼儿园。

业内人士指出,《意见》力度远超预期,对幼教板块投资和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监管大幅加强  

3、公益性才是学前教育根本属性

新华社11月16日发表时评《办幼儿园不是为了发财的》,文中援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学前交易公益性,要求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时评认为,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短板”,近年来民间资本大举进入幼教产业,虽然一定程度缓解“入园难”问题,但也让幼儿教育成为“最昂贵的教育”。

因为逐利趋向,幼儿园的各种费用层出不穷,诸多幼儿园办园条件堪忧,安全隐患频现,师资质量差、教师待遇低,以至于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时评称,“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文中还表示,逐利不应是学前教育的追求,公益性才是其根本属性之一。

强调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对促进国民素质整体提高、社会公平、脱贫攻坚等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

此次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若干意见提出一系列关键性治理措施,对于公立及非营利性幼儿园,“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商业控制手段被逐一禁止,而对于营利性幼儿园,则提高了准入门槛,要求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并切断了营利性幼儿园开展直接资产证券化的路径。

时评最后总结,“对于那些抱着发财目的办幼儿园的,请另择他路。

让学前教育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质,还幼儿园一方净土。

4、幼教事业将迎来阳光灿烂的日子

新政总体上指明了国家对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方向,为学前教育事业充分定性。

亦即明确禁止“上市”等商业化市场化的行为,区分普惠和营利性幼儿园,重点发展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将学前教育事业当做一项“民生”工程来抓,确保幼有所育,让每一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对于每一个普通老百姓而言,这是家庭的福音;对于社会而言,幼教事业将迎来阳光灿烂的日子,是行业的灯塔。

上市幼教企业在这两年的发展道路并不顺畅,加盟行业本身就处于一个下行和极度危险的境地。

“深化改革意见”只是加速了这一模式的衰亡。

但是与之相对应的,对幼教企业同时也是一种“痛定思痛”的机遇,不如抓住此次契机,转变思想,创新发展,实现企业的成功转型和自我救赎。

民办幼儿园可扎实稳妥地继续走三条道路:

一、将为地方政府和集体事业单位提供托管式和助长式的办园服务;二、充分落实与南京师范大学文创园的培训合作,构建全国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体系,为社会输送更多的园长和高级幼师人才;三、继续坚定不移地走高端幼儿园定制服务路线,结合《意见》为高端幼儿园提供文化定制、课程定制、师资培训等个性化服务,帮助有问题的高端幼儿园走出困境,办出高品质、特色幼儿园。

“深化改革意见”的出台,将重整幼教行业鱼龙混杂的局面,肃清行业的负面因素,净化行业风气,对幼教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同时,“深化改革意见”对幼师职业进行了高规格的定位,也必将提升幼师职业的地位和荣誉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才投身幼教事业,幼教行业的专业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

无论如何,对于老百姓而言,幼有所育,让每一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将一步步照进现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主要表现为:

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现就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领域深入贯彻,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

落实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坚持改革创新。

突出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补齐制度短板,激发办园活力,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坚持规范管理。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健全治理体系,堵住监管漏洞,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实现依法依规办园治园,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

投入水平显著提高,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

幼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提升。

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城市分类解决学前教育发展问题,大型、特大型城市率先实现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健全培训课程标准,分层分类培训150万名左右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质量认证和保障体系,幼儿园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幼儿园教师社会地位、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二、优化布局与办园结构

  (四)科学规划布局。

各地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

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切实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

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五)调整办园结构。

各地要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

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

按照实现普惠目标的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省份,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各地可从实际出发确定具体发展目标。

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满足家长不同选择性需求。

  三、拓宽途径扩大资源供给

  (六)实施学前教育专项。

国家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逐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

  (七)积极挖潜扩大增量。

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

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对于军队停办的幼儿园,要移交地方政府接收,实行属地化管理,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

  (八)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

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2019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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