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相互保险及其对我国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启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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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相互保险及其对我国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启示

(金融保险)相互保险及其对我国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启示

大力发展职工互助保障事业

共同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摘要】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工会组织创办的职工互助保障事业正是维护职工利益,促进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大局的壹项社会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进壹步发展完善,职工互助保障也必须借鉴国外相互保险的成功经验做法,努力控制风险,积极扩大覆盖面,为进壹步健全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互助保障;相互保险;风险控制;和谐社会

党的十七大指出:

社会建设和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

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特别强调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从我国近几年社会保障改革的情况来见,由于种种原因,不论是养老保险仍是医疗保险,其给予国民的保障,基本立足于“广覆盖、低水平”原则,因此国民所得到的保障相对较低,尤其在养老和医疗上的负担显得比较重。

而商业保险在注重给予投保人保障的同时,往往强调保费的收入以及运营的盈利性,因而其主要服务对象以中、高层收入群体为中心。

由此分析,在我国,中高收入群体将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共同构筑保障安全网,而低收入群体则主要依靠社会保障来给予实现。

可是,社会保障所能给予的保障事实上是低标准的,要想给予比较完整的保障较困难。

因此,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留下了壹块空间,即虽然享受到社会保险,但无力购买商业保险的城市低收入职工群体。

这块“空间”可由工会组织创办的职工互助保障来填补。

壹、职工互助保障的地位和作用

职工互助保障是我国特有的壹种社会保障方式,它是由社会团体倡导组织,广大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所开展的壹种操作成本低廉、形式灵活多样,以互助互济分散风险为目的的保障。

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职工基于共同需要自愿筹资组织起来,以谋求职工利益为宗旨,利用市场机制,借鉴现代商业保险的运营方式,实行社员民主管理,开展以较低保费、适度保障为目标,体现自愿、互利、互济、民主、平等为特征的合作制保障经济形式。

(壹)互助保障是社会互助的基本内涵。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其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见表1)。

其中,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和的扶危济困活动。

它包括群众团体组织的互助互济,民间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群众自发的互助等。

社会互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属于软性内容,是对主要社会保障项目的补充,其资金来自参和活动的成员自愿交费和捐赠,国家则通过经济政策给予支持。

社会互助保障是经济性社会互助的壹种具体形式,而职工互助保障是目前我国互助保障的基本形式。

职工互助保障是壹种由社团组织承办的互助合作性质的保障形式。

它既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又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商业保险,它是处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的壹种新型、实用性较强和操作简便的保障形式。

事实证明,职工互助保障在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表1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

保障内容

保障目标

保障对象

社会救济

无收入、低收入救济

意外灾害救济

保障最低生活

贫困人口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保障基本生活

劳动者

社会福利

公共福利

专项福利

区域性福利

提高生活质量

全体公民

社会优抚

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制度

荣军疗养院、光荣院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优待抚恤

军人及其家属

社会互助

工、青、妇团体组织的互助活动

民间社团的慈善救济活动

居民自发的互助活动

互助互济

全体社会成员

资料来源:

熊敏鹏,社会保障学,[M]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P11。

(二)职工互助保障的补充作用。

职工互助保障能够通过社会互助,实现互利,达到互济,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壹方面,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只能给职工提供壹个基本的保障,只照顾“可能”,但不能满足“需求”。

如低收入或患慢性病及重病的职工常因高额的医疗费用而因病致贫,因此,职工需要有相应的补充医疗保险,以缓解因治病给他们带来的生活压力。

实践证明,职工互助保障是壹种很好的补充办法。

另壹方面,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快,政府在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方面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

且且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在由国家保险型转向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过程中,面临着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

因而就职工个人而言,国家基本社会保险的抵御风险能力是非常有限的。

而在我国的职工群体中,大部分都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经济实力,职工互助保障由于具有保费低、涉及面广、参保容易、赔付及时等特点,对这部分职工群体能够起到适度保障的作用。

因此,职工互助保障便有了其独特的发展空间,成为基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重要补充形式。

二、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必要性

作为现代保险的俩大支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是把集中起来的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对特定危险后果支付保险金的壹种社会化经济保障机制。

社会保险作为政府的壹项社会政策,其基本目的在于使劳动者的生活获利基本保障,因而它是社会安全的“稳定器”,起着基础性作用;商业保险首先是壹种商业活动,人们自愿投保,没有任何强制性,它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企业运营活动,因而只能对有支付能力的投保者起着“锦上添花”的作用。

然而,这“俩大支柱”目前在我国的覆盖率仍相对较低。

作为壹个人口大国,扩大各类保险(或保障)的覆盖面,使得人们在面临不确定风险时具有壹定形式的补偿,是我国目前需要解决的壹个重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截止2006年底,我国城乡就业人口为76400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18649万人、15737万人、11187万人、10235万人和6446万人,分别占全国城乡总就业人口的24.41%、20.60%、14.64%、13.40%和8.44%,占全国总人口的14.19%、11.97%、8.51%、7.79%、4.90%。

2006年1-9月,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35亿元,同比增长16.1%;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17亿元,同比增长2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72亿元,同比增长19%。

三项基金共5524亿元,三项基金的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为420.24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民生产总值)为3.9%。

据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止2006年9月底,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966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184万人;1-9月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17亿元,同比增长24%;支出902亿元,同比增长19%。

从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俩个指标来见,2006年1-9月,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为92.58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民生产总值)为0.86%。

这和很多发达国家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情况相比存在巨大差距。

再见商业保险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国商业保险发展迅速,保费收入不断增加,但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2005年我国的保费总额已列世界第11位,其中寿险业务排名为第8位,非寿险业务排名为第12位。

尽管保费总额排名较前,但我国保险业务的市场份额相对较低。

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保险总业务占全球市场业务的1.76%,其中寿险业务占2.01%,非寿险业务只占1.41%,说明我国商业保险覆盖面非常低,这能够从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俩个指标上表现出来:

2005年我国的保险密度(人均保费)为46.3美元,排名为第72位,是排名第壹(瑞士)的0.83%;保险深度(保费占GDP的比重)为2.70,排名为第50位,和排名第壹的中国台湾(14.11)比相差甚远。

从上述分析可知,在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转型时期,社会保险虽然相对商业保险来说覆盖面要相对大壹些,可是总的来说俩类保险的覆盖率离我国社会保障目标仍然有壹定距离,和发达国家相比更是差距很大。

在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相对覆盖面较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也不高的情况下,参和职工互助保障将成为广大职工的必然选择。

转制使得人寿相互保险X公司的市场份额急剧下降(见表2),可是,依然有壹些大型相互保险X公司以及众多的小型相互保险X公司继续存在。

且在个别地区(如日本)相互制X公司仍是保险市场上的重要力量。

三、国外相互保险X公司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特色

国外商业保险X公司按所有权不同主要分为俩种,壹种是相互保险X公司,另壹种是股份制保险X公司。

和股份制保险X公司相比,相互保险X公司具有“相互性”,带有浓厚的互助色彩。

这种特性体当下其组织结构和管理运行等方面,形成了诸多和股份制保险X公司不同的特征和成功经验。

和我国工会组织兴办的职工互助保障具有壹定的相似性。

(壹)初始资金低成本且无需偿仍。

股份制保险X公司创立时所需的注册资本是通过向创建人即股东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的。

注册资本属于X公司法人的自有资产,无须向股东返仍,主要用于X公司运营初期各项费用的承担以及对外的债务担保。

相互保险X公司创立时所需的资金是以捐款或者借款形式筹集的创始基金。

创始基金在功能上和注册资本相似,主要用于初期的费用承担和债务担保,但在所有权方面存在重大差异。

创始基金是X公司的负债而非资本,需偿仍且付息,其付息必须在填补X公司承保业务的损失后才能支付,且其偿仍也必须待全部创立费用和运营费用返销且扣除保险准备金后才能进行。

(二)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合二为壹。

对股份制保险X公司而言,投入注册资本的人是X公司的股东,和X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且缴纳保险费的人是投保人。

而对相互保险X公司来说,这俩种人是合二为壹的。

投保人和相互保险X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之后就自动转为X公司会员,取得和股份制保险X公司股东相类似的地位。

因此,相互保险X公司的会员既是X公司的所有人,又是X公司的客户:

既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享有被保险人的权利,又依照X公司章程享有类似于股东的会员权利。

(三)均为不退仍本金的保障型产品。

股份制保险X公司的保费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的。

保费壹旦收取就成为X公司的资产,即使保险事故不发生,保费也不会退仍给投保人。

而如果收取的保费不足以支付保险赔款,也不能要求投保人补缴保费。

相互保险X公司的保费缴纳大体能够分为俩类:

“摊收保费制”和“预收保费制”。

摊收保费制是会员壹开始且不缴纳保险费,只是承诺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分摊。

预收保费制是会员预先缴纳壹定的保费。

如果保险期间结束时保费有结余,X公司以红利形式返仍给会员;如果会员预先缴纳的保费不足以弥补损失,则X公司或者要求会员根据资金缺口补缴保费,或者修改保险合同约定,减少需要赔付的保险金额。

(四)盈余分配合理有序。

股份保险X公司的盈余分配权在股东。

分配方案壹般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通过,在扣除相应公积金后进行。

分配原则按照股东持股份额的多少进行。

若出现亏损,则由X公司或股东承担。

相互保险X公司的盈余首先要支付借入基金的利息,剩余部分或转入各种公积金、准备金,或分配给X公司成员及X公司运营者。

若出现亏损,首先动用公积金、准备金及剩余金填补,仍不足时,可削减部分保险金,或由保单持有人分摊保险费予以弥补。

正是因为具有上述四个显著特证,使得相互保险X公司具有股份制保险X公司无可比拟的优势:

(1)它能有效地化解股东和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2)它善于运营有利于投保人长期利益的险种;(3)它能够更为有效地集中和管控风险,防止投保人的逆选择行为;(4)由于特殊的销售渠道,它能够更为有效地控制销售成本。

从总体上来讲,国外相互保险的发展对我国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具有以下俩个借鉴作用。

壹是低成本运营。

相互保险X公司的会员将业主和客户身份合二为壹,这种制度安排巧妙地避免了股份制X公司中股东和投保人的利益冲突问题,避免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或道德风险,也没有将壹部分利润转成股东分红的压力。

这样有效地降低了保险业中的机构成本,且对其会员面临的风险也能更清楚地认识和评价。

低成本使得相互保险X公司能够提供尽可能低廉的保险产品,因此可起到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作用,这为我国发展互助保障提供了可借鉴的案例。

二是小规模特定群体的投保。

在非相互化的转制浪潮中,依然有众多的相互保险X公司继续存在,特别是小型的、地区性的、专业性的相互保险X公司,由于信息成本较低,投保人对管理层的约束能力较强;保险人同质性较强,在外部融资需求等方面和大X公司有较大差异。

因此,相互所有制的优势在这些保险X公司中依然有比较突出的表现。

这说明如果壹个保险组织规模有限,专注于特定群体的投保人或特定条件下的风险,投保人对于自己的成员身份有较强的意识和参和决策的热情,那么这种小型的组织更具有互助、共同管理的特色。

这种现象为我国工会组织的职工互助保障的发展提供了壹个新思路。

四、国外相互保险对我国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启示

职工互助保障是我国特有的壹种社会保障形式,它是为了发扬中国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由工会组织会员开展的经济性社会互助活动。

我国职工互助保障和国外的相互保险制度在诸多方面都存在着相似之处,因而国外相互保险的管理和运行对我国职工互助保障的发展具有借鉴作用。

我国自1993年成立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的互助保障组织以来,全国总工会以及各地工会组织设计了壹些职工迫切需要的保障产品,如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等,解决了部分职工的困难。

然而,职工互助保障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如保障内容、保障范围、基金运营等诸多问题。

借鉴国外相互保险组织的发展经验,我们认为,相互保险有其特有的优势,我们能够借鉴国外相互保险X公司发展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互助保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但在发展互助保障时,我们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壹)领域的选择。

从国外相互保险X公司的发展来见,每个国家特有的历史、法律和市场因素决定着相互保险X公司在不同国家独特的专业侧重(如表2所示)。

因此,对于互助保障领域的选择应根据我国的国情而定。

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职工互助保障可选择工伤、健康和意外俩个领域。

且针对不同群体应采取不同的营销渠道,设计不同的互助保障产品。

目前我们的主要营销渠道是各级工会组织,今后仍能够行业工会为单位,实行条(行业)块(地区)结合,以降低运营成本。

在保障产品方面,尽量运营不需太多管理层决定权的产品,如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住院医疗、女职工大病医疗等保障产品,以更好地发挥其保障功能,实现社会效益。

表21997年世界五大保险市场相互保险X公司的保险领域和保费份额单位:

%

地区

人寿/健康险

财产/意外险

美国

35

33

日本

89

3

英国

33

8

德国

26

16

法国

5

37

注:

由于各国收集统计数据的方法不同,所以英国和法国的壹部分健康险业务被包括在财产/意外险总数中。

资料来源:

瑞士再保险X公司.相互保险X公司:

面临彻底解除的挑战?

.sigma,1999年第4期,第6页。

(二)组织管理。

目前,我国职工互助保障组织依托工会进行运营和管理,其相关人员大多数是工会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时间精力不够、产品单壹等缺陷。

同时,由于我国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体制机制仍有待于不断完善。

且且,和国外相互保险X公司相同,它也面临着内部和外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引进机制和激励机制等问题。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借鉴国外相互保险的发展经验,我们认为,应该采取全国总工会领导和监管下的职工互助保障机构独立运营模式。

其中,工会的领导和监管是指工会采取相应措施(如高层管理人员由全国总工会任命)以保证职工互助保障机构为职工服务、维护职工权益;而互助保障机构的独立运营是指其按X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业务上独立运作。

实现工会领导下的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

由于部分省(市)目前具备壹定的基础,也能够考虑先在壹些地区实行试点,然后以点带面。

(三)风险控制。

职工互助保障是为广大职工服务,维护职工权益,以免职工因病致贫、因意外致贫,解决职工实际困难而设立的,这决定了它应不以盈利为目的。

可是,职工互助保障要让利职工,必须要有盈利和经济效益。

因此它和社会保险、相互保险、以及股份制商业保险壹样,也存在着基金的保值增值和风险控制问题。

我们认为,首先,职工互助保障的管理机构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应严格遵从大数法则原理;其次,在基金保值增值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投资原则,选择合理的投资产品和投资结构;再次,能够考虑对互助保障机构承保的业务进行再保险。

五、强化互助保障产品管理严格防范风险

互助保障在保障的主体、目的、营利性、保费的测算原则和负担方式以及交易费用等方面均有别于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工会组织兴办的互助保障活动,是其履行政府职能的主要途径,它利用相互保险的形式,组织广大职工群众自愿参加,采取合作制和非盈利性的保障组织形式,解决职工群众普遍存在的健康保障问题。

在产品设计时,仅考虑风险的纯保费、风险附加及极小部分运营引起的附加,以达到既降低保费,又能为职工提高保障水平的目的。

因此,控制互助保障产品的设计、营运风险,是当前工会组织大力发展互助保障事业,共同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壹)互助保障产品存在的风险分析。

各地工会组织推出的互助保障产品主要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而对参保职工给予保险金和救助,期限大部分为壹年,也有部分产品条款允许续保。

参和的对象均为在职职工,且壹般都需以团体的形式参加。

在产品类型上,和国家保监会规定的短期健康险极为类似。

在二十年来年的运作中,这种互助保障产品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也存在着壹定的风险。

主要集中在:

1、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谋取保险金而蓄意制造事故,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害或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不积极采取施救措施,任由保险标的损失扩大的壹种危险形式。

近年来,我国商业保险中涉及道德风险的保险欺诈案件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

统计显示,仅健康险欺诈所占的金额就为30%左右,欺诈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广大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利益。

互助保障产品也同样存在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俩种情况:

(1)已签订互助保障合同且发生保险事故的职工,在就诊过程中因工会组织无法掌握参保人就医的真实信息,职工可能会将不属于保障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就诊、药品、诊疗等发生的费用通过搭便车的方式采取挂床住院,压床治疗等手段来扩大索赔金额。

参保单位的基层工会或由于承担给付责任不在已,或因同事友谊关系而不予严格把关。

(2)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某些医院多收费、滥用处方权行为不断增多,加之工会互助保障组织和医院在合作过程中无权核查职工在医院的病历和医疗费用,因而面临巨大的风险隐患。

2、逆选择风险。

逆选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不符合承保条件的情况下,为订立保险合同而故意隐瞒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某些具有高风险因素的情况而逆向选择互助保障产品,使互助保障组织有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

这些高风险的因素包括职业(工种)、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环境等。

基层工会组织和参保职工的风险逆选择的结果是将互助保障组织希望承保的优质客户不投保,或参保比率远低于标准,而具有逆选择动机或道德风险的非优质客户仍旧会在获取互助保障给付和所交付的保险费用之间的较大差额利益约驱动下,采取隐匿真实健康信息投保或投保后在医疗消费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由此导致原精算厘定的互助保障产品费率出现偏差,难以为继。

此类现象在互助保障活动中尤为明显,投保人的逆选择情况更容易出现,特别表现为职工在获知自己患病后才向保险人投保,基层工会组织以各种手段瞒过上级互助保障组织的核保,致使保障合同成立生效后互助保障组织不得不按合同规定给付参保职工医疗赔偿金。

3、信息不对称风险。

医疗技术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常常使得互助保障合同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境地,同时医疗保健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也使得互助保障组织很难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

在现有的医疗卫生体制下,互助保障组织作为独立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付款人,缺乏对医患双方利益的约束机制,难以有效约束参保职工努力控制医疗费用支出。

另壹方面,医疗机构则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存在着诱导服务的内在冲动,致使医疗费支出大大超过实际需要。

而该部分医疗费用支出最终全部由互助保障组织负担。

4、内部运营风险。

互助保障是借助于商业健康保险的形式向职工提供保障服务的壹种产品。

虽然工会组织具有保障职工权益的政府职能,但这种类似于健康险的互助保障产品毕竟是壹项技术性强的业务,不论是精算定价、风险特点、核保仍是理赔方面都具有自身的专业特性,且不同于壹般寿险。

在产品管理方面,工会组织在专业医疗技术人才匮乏、精算技术落后、核保理赔力量薄弱方面较商业保险X公司而言表现得更为突出。

仅仅依靠各级工会组织自身的政治觉悟和非专业化的操作,必然会导致互助保障产品的运营风险远高于商业X公司的健康保险,甚至高于壹般寿险。

(二)解决产品风险的途径和方法。

2003年,国家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各商业保险X公司按照健康保险要专业化运营的思路,作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2006年9月,保监会又出台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在此基础上,互助保障组织能够借鉴国内几家专业化健康保险X公司的先行做法及国外管理式医疗保险模式的成功经验,对其产品的风险进行以下的控制。

1、建立专业化的从业队伍。

由于健康险涉及保险、医学俩大领域,对从业人员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具有相当的要求,较其他险种而言专业技术含量更高,风险管理涉及的方面更多,具有出险率高、逆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大的特点,而且互助保障产品的承保件均有免体检的特点,因此,必需建立专业化的从业队伍,重点在于培养精算、核保、核赔、险种管理、专业销售等方面的人才。

工会组织可向社会招聘部分具有临床经验、熟悉医院管理的医疗工作者,对其加以培训,使其原有的医疗技术、经验和保险知识和技能嫁接,同时和保险专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组合,增强管理的针对性;此外,部分高校已经有医疗保险专业开设,能够每年招收部分此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和使用。

在专业化的从业队伍建设过程中,工会组织应重视互助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及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达到有效防范运营风险的目的。

由于互助保障产品第壹次风险选择在核保的全过程中至关重要,因此业务员在展业过程中所做的核保工作在整个健康险风险控制过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如果业务员以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素养,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法尽可能收集投保者的有关信息资料,且以自己的知识及展业的经验对投保者进行筛选,通过业务员的第壹次风险选择即可有效避免逆选择,同时也可为互助保障核保人员提供可靠有效的信息及资料,为最终做出准确合理的核保结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改进产品的合同设计。

互助保障产品是依托于工会组织借鉴商业健康险的经验来操作的,因而在预知风险的条件,就能够借助工会组织的行政手段对保障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以防范风险的发生。

(1)增加自负额条款。

增加自负额,不仅能够减少因处理数量巨大的小额赔偿而引起的费用发生,而且仍能够促使被保险人自行控制费用支出,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

如:

以年为单位,即在壹定期限内,无论就医次数多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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