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热锅炉使用运行维护保养的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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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热锅炉使用运行维护保养的说明书

 

名称余热锅炉使用、运行、维护、

保养说明书

 

编制

校对

审核

标准化

批准

 

1调试及试运行

余热锅炉在正式投运前必须经过调试及试运行,完成相关试验。

试运行的时间和试验内容由业主和调试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和国家相关要求确定,试运行指挥部统筹,调试单位主导完成。

本手册仅提供锅炉范围内必须进行的常规试运行及相关注意事项。

1.1一般规定

1.1.1余热锅炉的启动、试运行及验收应按DL5190.2-2019《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

锅炉机组》有关规定进行。

1.1.2余热锅炉整套试运前应由调试单位根据部颁有关规程、电厂设计文件和设备技术文件,制定符合设计、设备特点的调试大纲。

1.1.3余热锅炉整套试运前,必须完成余热锅炉设备各系统的分部试运行和调整试验工作(包括锅炉辅机和各附属系统的分部试运行;给水系统的冲洗或化学清洗;锅炉的烘炉、化学清洗;锅炉及其主蒸汽管道系统的吹洗;锅炉蒸汽严密性试验和安全阀调整;锅炉的热工测量、控制和保护系统的调整试验等)。

1.1.4余热锅炉机组试运行前,与试运行机组有关的土建、安装工作应按设计基本结束,与没有结束的部分间要有可靠的隔绝,通行应畅通,障碍物应拆除,并具备照明、通讯及消防等设施。

1.2调试及试运行前检查

确认检查锅炉范围内的所有安装工作已全部完成,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2.1所有烟气通道内的安装异物已完全清理后,烟道和护板、烟囱上的人孔检查门已关闭和紧密。

1.2.2钢结构地脚螺栓已紧固牢靠,限位装置安装到位。

1.2.3各处膨胀间隙正确,膨胀位移时不受阻碍;膨胀指示器安装正确牢固,在冷状态下应调整到零位。

1.2.4所有阀门已安装在准确的位置上,方向无误,能够无障碍开启和关闭。

所有电动和气动阀门已消除电气和机械故障,如不能完全排除故障,需在试运行结束后完全解决。

1.2.5安全阀排汽和疏放水管道要引至安全位置且不能影响热膨胀。

1.2.6必需的热工仪表及其保护、监测系统均已校调完毕,能投入使用。

1.2.7水位表水位标志清晰,位置正确,照明良好,电源可靠,能清楚地看到水位;控制室内能可靠地监视汽包水位。

1.2.8事故照明、越限报警及锅炉各种保护系统做动作检查试验。

1.3给水系统分部调试

一般分为高、低压给水系统:

从真空除氧器来的给水通过低压给水泵加压后,经过低压省煤器加热的欠饱和水,通过除氧头后被输送到低压汽包水箱内。

从低压汽包来的给水通过高压给水泵加压后,经过高压省煤器加热后,被输送到高压汽包。

高压给水泵为一台、低压给水泵为一用一备。

本项目高、低压给水泵电机均采用变频器调节转速。

1.3.1给水泵启动前的检查:

确认高、低压给水泵单体试运已经完成。

确认泵转向正确,电机和泵体之间对轮连接完毕。

检查润滑油池油位正常。

给水泵联锁试验已经完成且合格。

检查给水泵入口滤网无堵塞现象。

检查并确认冷却水系统运行且工作正常。

开启冷却水进水、回水阀门,检查冷却水温度和压力,确认水流指示正常。

机械密封水管路阀门打开,投入机械密封,投入机械密封冷却器。

根据给水泵介质温度,低压泵可无冷却水系统。

1.3.2给水泵注水及步骤:

除氧器已清洗完毕,取样水化验已合格,且有一定水位,水位控制可投自动。

把水泵进口前的滤网卸下,断开管道,打开除氧器到水泵前的电动阀,对此段管路进行冲洗,冲洗后的水排入地沟。

期间对水质进行检测,直至合格。

关闭给水泵前电动阀,安装滤网。

关闭给水泵出口电动阀,打开给水泵进口电动阀,对给水泵体注水。

管路上所有放水门关闭,所有排气门开启。

检查给水系统,确认管路无泄露,给水系统注水完成。

1.3.3给水泵试运

确认给水泵润滑油池油位正常,冷却水供、回水正常,机械密封系统正常。

系统注水完毕且无泄漏。

手盘泵的转子应转动轻快,无明显摩擦。

给水泵电机送电,开关送远方位。

高压给水泵:

DCS启动给水泵,水走再循环。

检查并记录启动电流,正常运行电流,轴承振动,电机风扇等参数。

低压给水泵:

DCS启动A给水泵,水走再循环。

检查并记录启动电流,正常运行电流,轴承振动,电机风扇等参数。

确认无异常后,停A泵启动B泵,检查各参数。

如果系统无异常,可以进行4-8小时连续试运。

试运4-8小时无异常后,关闭给水再循环门,打开给水泵出口控制阀,打开排气阀,关闭放水阀,对高压汽包进行上水,冲洗给水泵出口到高压汽包的管路,检查并记录正常运行电流、轴承温度、电机风机参数。

当排气阀出水后,关闭所有排气阀。

试运完成后停泵。

在此期间内可一并进行变频器调试。

1.4化学清洗

新建或大修后的余热锅炉需对受热面管道进行化学清洗,相关技术要求、质量指标和试验方法参照DL/T794-2012《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其最终目的是使受热面管子内表面和汽包内壁清洁、形成均匀的钝化膜,使金属表面不受炉水腐蚀。

化学清洗的方式(碱煮或酸洗)应根据用户现场条件、环保要求、先进技术进行选择,清洗的工作流程必须有资质的清洗专业承包商完成。

※注意:

本手册仅提供碱煮方式的介绍,具体采用何种清洗方案由清洗公司确定。

1.4.1碱煮必须在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化学清洗补水应采用除盐水,在碱煮期间应由补水泵向除氧器补水,以满足碱煮的需要。

1.4.2锅炉范围内的给水、减温水及其管道在投入供水之前,必须进行冲洗,以清除管道内的杂物和锈垢。

管道的冲洗应符合DL/T5190.5-201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

管道及系统》。

1.4.3锅炉给水、减温水管道冲洗前暂不装流量孔板,待管道冲洗结束后安装

1.4.4碱煮期间化学取样装置必须具备投入条件或使用临时取样系统进行取样,便于化验人员正常化验分析。

1.4.5高压汽包、低压汽包(合并除氧水箱)应考虑碱煮期间的蒸汽排放问题,防止锅炉赶火升压;一般燃机只需空载或带较小负荷即可满足煮炉的温度需要,在此期间可通过启停燃机调整进入余热锅炉的烟气量,控制锅炉的升温升压速度。

1.4.6给水电动门、给水调整门、事故放水电动门、对空排气电动门,应调整完毕,保证电动门能开足、关严,调整门调节性能良好。

1.4.7采用碱煮方式,加药量为氢氧化钠(NaOH)和磷酸三钠(Na3PO4.12H2O)各3~5kg/m3水(按100%纯度)。

本炉高压部分水容量约14立方米,故氢氧化钠和磷酸三钠的加药量各为56公斤;低压部分水容量约34.5立方米,故氢氧化钠和磷酸三钠的加药量各为138公斤。

本余热锅炉正常运行和水压试验水容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部件

正常运行水容量m3

水压试验水容量m3

1

高压过热器

/

2.5

2

高压蒸发器

3.8

3.8

3

高压汽包

3.5

7

4

高压省煤器

3

3

5

高压本体内连通管

3.7

3.7

高压系统合计

14

20

6

低压过热器

/

1.5

7

低压蒸发器

3

3

8

低压汽包

9

18

9

低压省煤器

5.5

5.5

10

低压本体内连通管

3

3

低压系统合计

20.5

31

高、低压系统总计

34.5

51

1.4.8药品应配制成浓度为20%的溶液,不能将固体药品直接倒入锅炉。

1.4.9将药液打进汽包后,锅炉水位升至上汽包水位表正常水位以下100mm处。

1.4.10高压锅炉升压至1.96~2.45MPa左右,排汽量为10~15%额定蒸发量,煮24小时后,从下部各排污点轮流排污换水至水质达到试运标准为止;然后停炉,或升压进行蒸汽吹洗,蒸汽严密性试验和安全阀调整等工作。

注意煮炉时应将电接点液位计隔离。

1.4.11锅炉碱煮时,药液不得进入高压过热器,在清洗期间将其注满除盐水。

1.4.12应考虑废水排放问题,保证排放液的PH值在6~9之间,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1.4.13碱煮炉结束,锅炉停炉放水后,应检查汽包内部,彻底清除汽包、集箱内部附着物和残渣。

1.4.14煮炉期间应定期从汽包取样,对炉水碱度进行分析。

炉水碱度不应低于45mmol/L、PO43-浓度小于1000mg/L,否则应补充加药。

1.4.15化学清洗合格质量标准:

a、清洗后的金属表面应清洁,基本无残留氧化物和焊渣,不应出现二次锈蚀和点蚀;

b、清洗后设备内表面应形成良好的钝化保护膜;

c、新建锅炉的残余垢量小于30g/m2为合格,残余垢量小于15g/m2为优良;

d、运行炉的除垢率不小于90%为合格,除垢率不小于95%为优良。

1.4.16低压锅炉的煮炉可按GB50273-2009《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以下两图为余热锅炉煮炉时的压力曲线。

实际操作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文件作出更改。

※注意事项:

化学清洗观察汽包水位应使用清洗专业承包商提供的临时水位计,不宜使用锅炉供货商提供的无盲区双色水位计或磁浮液位计,以免造成腐蚀或泄露。

1.5管道水冲洗和过热蒸汽管道吹洗

新建锅炉在试运前必须对水管道进行清理并进行多次水冲洗,以保证进入锅炉的水质干净。

为了清除在制造、运输、保管、安装过程中残留在过热器、及主蒸汽管道中的各种杂物(如焊渣、氧化锈皮、砂子等),必须对锅炉的过热器及蒸汽管道进行蒸汽冲洗,以防止机组运行中过热器爆管和汽机通流部分损伤,提高机组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并改善运行期间的蒸汽品质。

1.5.1余热锅炉范围内的给水、减温水、过热器及其管道,在投入供水与供汽之前必须进行冲洗或吹洗,以清除管道内的杂物和锈垢。

为避免喷水减温器雾化喷嘴堵塞,进行减温水管道冲洗时,应将减温器隔离。

1.5.2管道的冲洗和吹洗工作应执行DL5190.5-2019《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

管道及系统》中6.2管道系统的清洗规定;临时管道的焊接必须由合格焊工施焊,靶板前的焊口应采用氩弧焊工艺。

1.5.3用水进行冲洗时,其水质宜为除盐水或软化水,冲洗水量应大于正常运行时的最大水量。

当出水澄清、出口水质和入口水质相接近时为合格。

1.5.4蒸汽吹管前应具备的条件

锅炉运行要求的所有启动前的检查均已完成并合格。

锅炉的压力、温度和水位仪表已投运。

锅炉的安全阀已安装并可用(水压试验堵塞已拆除)。

锅炉的联锁保护系统可用。

给水泵投运。

给水处理系统可用。

锅炉所有疏水和放气系统可用。

锅炉的化学清洗已完成。

临时蒸汽吹管管路和阀门已装好。

汽轮机侧的防护系统已装好。

1.5.5蒸汽吹管的方法和方式

根据吹管时蒸汽压力的变化情况将蒸汽吹管分为降压吹管和稳压吹管两种方法。

下面以降压吹管法为例来介绍吹管过程:

●过热器和主蒸气管道吹管

吹管范围包括高、低压过热器和高、低压主汽管道,在汽轮机汽阀底部加堵板,在其上部接临时管道。

第一次吹管前,应彻底检查临时管线及其支吊架是否安装牢固,确保未保温的蒸汽吹管管线附近没有可燃物、蒸汽排放口区域没有任何设备和人员。

按要求正确启动锅炉和相关辅机,并遵守所有的运行限制条件。

对于高压部分,在正式吹管之前,应先使用0.7Mpa的压力进行试吹,以进一步证实临时管道的完好性;然后逐步升压吹管,直至达到吹管全压,吹管压力控制在2.0—2.4MPa之间,蒸汽量可为额定产量的60—70%左右,保证吹管系数大于1;吹洗时压力下降值应控制在饱和温度下降值不大于42℃的范围内。

低压部分的吹洗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对于低压部分,在正式吹管之前,应先使用0.1Mpa的压力进行试吹,以进一步证实临时管道的完好性。

然后逐步升压吹管,直至达到吹管全压,吹管压为0.2Mpa-0.5Mpa。

最终的吹管全压由负责吹管的组织机构确定,锅炉吹管全压不能超过临时吹管线的设计压力,以免管道失效,引起人员伤亡。

每一次升压吹管后,都要检查临时管线及其支吊架是否完好无损。

在临时吹管控制阀门打开之前,下列条件必须满足:

所有过热器的壁温测点显示温度均已超过饱和温度加42℃,以确保过热器管中的水已被蒸干;

临时吹管控制阀的旁路阀已打开暖管;

锅炉及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已按要求开启,保证管线中没有冷凝水,管道中的的任何积水都会引起严重水击,造成管道破坏;

人员已远离吹管排汽口现场。

打开临时吹管控制阀,开始蒸汽吹管。

在吹管期间,要密切监视水箱的水位,由于压力的快速下降,水位先是上升,然后由于大量水的蒸发,水位又下降。

为了防止吹管时蒸汽将水带进过热器,吹管前水位可低于正常水位。

对于高压部分,当压力降至使饱和温度下降42℃时应终止吹管。

例如在压力为2.4MPa、温度为223.9℃时开始吹管,则当压力降到0.94MPa、温度降到181.9℃时应停止吹管。

注意,在吹管时一定要限制饱和温度下降不超过42℃,以避免在锅炉金属中产生过大的应力。

建议每一次吹管前都要检查临时管线和其上的阀门。

重复以上过程,直至用户和汽机制造厂认为管道内部已经清洁,则这一阶段的吹管工作结束。

●稳压蒸汽吹管法

除了上述的降压蒸汽吹管方法外,还有另一种吹管方法叫稳压蒸汽吹管法。

有的用户更喜欢采用稳压蒸汽吹管法。

稳压蒸汽吹管也要遵照上述所有的程序,但在临时吹管控制阀打开时不允许锅炉压力下降。

其方法是:

缓慢开启临时吹管控制阀,同时增加三通挡板阀开度以维持吹管期间的压力不变,进行一定时间的吹管。

每次吹管结束后,应减小挡板阀开度以降低压力,从而使受热面管和蒸汽管道冷却,这将有助于管子内部的氧化皮脱落。

各阶段吹洗过程中,至少应有一次停炉冷却(时间12h以上),冷却过热器及其管道,以提高吹洗效果。

在被吹洗管末端的临时排汽管内(或排汽口处)装设靶板,靶板可用铝板制成,其宽度约为排汽管内径的8%,长度纵贯管子内径;在保证吹洗参数的前提下,连续两次更换靶板检查,靶板上冲击斑痕粒度不大于0.8mm,且斑痕不多于8点即认为吹洗合格。

管道冲洗和吹洗完后,应整理记录,办理签证。

1.6严密性试验和安全阀调整

1.6.1锅炉升压至工作压力进行蒸汽严密性试验时,应注意检查:

锅炉焊口、人孔和法兰的严密性;

锅炉附件和全部汽水阀门的严密性;

汽包、集箱、各受热面部件和锅炉范围内汽水管道的膨胀情况,以及支座、吊杆、吊架的受力、位移和伸缩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有防碍膨胀之处。

蒸汽严密性试验的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办理签证。

1.6.2蒸汽严密性试验后可升压进行安全阀调整。

安全阀热态整定需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完成。

1.6.3安全阀整定应在整套机组启动前进行,安全阀的最终整定值以就地压力表为准,压力表应经校验合格,并有误差记录,在调整值附近的误差如大于0.5%,应作误差修正;现场须设专人监视,并保证现场与控制室通讯畅通。

1.6.4安全阀整定要逐个按压力由高至低顺序进行,为防止压力低的安全阀先动作,须把压力低的安全阀用顶针顶紧。

安全阀按上述始启压力调整后作出标志,并加以铅封。

在各阶段试运过程中,禁止将安全阀隔绝或楔死。

1.6.5在工作压力下应进行给水调节阀的特性试验,以便整套试运行时投入给水自动调节装置。

1.6.6本锅炉高、低压过热器出口各有一个安全阀,高压汽包、低压汽包和除氧水箱各有两个安全阀。

锅炉安全阀的始启压力按《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具体始启压力如下:

部件

最高工作压力

安全阀始启压力

较高始启压力

较低始启压力

高压过热器

5.95MPa

6.25MPa

高压汽包

6.36MPa

6.87MPa

6.68MPa

低压过热器

1.2MPa

1.25MPa

低压汽包/

除氧器

1.35MPa

1.43MPa

1.40MPa

1.6.7安全阀调整完毕后应整理记录,办理签证。

1.7真空除氧系统调试

机组启动前,开启水环真空泵开始抽真空,根据水温调节真空度满足要求,水温和对应的饱和压力/真空除氧器压力的对应情况如下表所示,本系统设计进水混合后为55℃,故该温度下调节真空除氧器绝对压力至15.8kPa。

必要时可通过调整真空泵前的阀门实现。

序号

水温(℃)

真空除氧器内绝对压力(kpa)

备注

1

40

7.4

2

45

9.6

3

50

12.3

4

55

15.8

5

60

20

6

65

25

7

70

31.2

2整套试运行

2.1余热锅炉在安装完毕并完成有关设备系统试运后,必须通过整套启动试运行,试运时间和程序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对施工、设计和设备质量进行考核,检查设备是否能达到额定出力,是否合乎设计要求。

一般为72+24小时。

2.2试运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前阶段发现的缺陷项目已处理完毕。

各附属系统试运合格,能满足锅炉满负荷的需要。

各项检查与试验工作均已完毕,各项保护能投入。

锅炉机组整套试运行及性能测试需用的热工、电气仪表与控制装置已按设计安装并调整完毕,指示正确,动作良好。

化学监督工作能正常进行,燃机工作正常。

用汽部门已作好准备工作,能满足试运工作要求。

2.3余热锅炉第一次启动升压前,应进行一次汽包工作压力下的严密性水压试验;此时对阀门及未参加超压水压试验的管道及其他承压部件的严密性应加强检查。

锅炉启动前,锅炉给水应为合格的化学处理水,其水质指标应符合GB12145-2016《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的各项规定,上水温度及所需时间可参照相应锅炉运行规程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水压试验后利用锅炉内水的压力(但不低于50%工作压力)冲洗取样管、排污管、疏水管和仪表管路,以保证其畅通。

2.4余热锅炉启动升压前,除应按运行规程和调试措施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外,还应注意下列要求:

2.4.1蒸汽管路、给水管路和排污管路装置完整,给水泵运转正常。

2.4.2余热锅炉第一次升压应缓慢平稳,升压速度一般控制在饱和温度每小时升高不超过50℃的范围内,升温升压过程中,应注意检查受热面各部分的膨胀情况,监视汽包上下壁温差;一般在以下情况下检查和记录膨胀值:

上水前;0.3~0.5Mpa;上水后;1~1.5MPa;锅炉工作压力的50%及工作压力。

如发现有膨胀不正常情况时,必须查明原因并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继续升压。

高压汽包的温升率控制在4.5℃/min以下,低压汽包温升率控制在10℃/min以下,高压汽包上下壁温差在50℃以内,低压汽包上下壁温差在25℃以内。

2.4.3高压锅炉升压至0.3~0.5MPa、低压锅炉升压至0.2MPa时,应在热状态下对各承压部件新安装或拆卸过的连接螺栓进行热紧螺栓工作。

2.5余热锅炉试运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锅炉承压部件和烟道的严密性,检查锅炉吊杆、管道支吊架的受力情况和膨胀情况,注意锅炉各部分的振动情况。

试运过程中,应对汽水品质进行监督,保证汽水品质合格。

在试运过程中,应按设计系统投入除氧器加热除氧。

在试运过程中,应认真保持水位,防止缺水、满水事故。

在试运过程中,安全阀未调整好之前,应保证各受压件的压力不超过其工作压力。

2.6余热锅炉供汽带至满负荷后连续试运行72+24小时(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带至满负荷时,由启动委员会确定最大负荷)。

在72+24小时试运行期间,所有辅助设备应同时或陆续投入运行,锅炉本体、附属系统均应工作正常,其膨胀、严密性、震动等均应符合技术要求,锅炉蒸汽参数等均应基本达到设计要求。

2.7余热锅炉机组72+24小时试运行及性能测试结束后,应根据《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规定办理整套试运行及性能测试签证和设备验收移交工作。

2.8整套启动试运结束后一个半月内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施工技术文件:

按DL5190.2-2019《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

锅炉机组》第一章至第九章所规定的各项安装记录、签证、质量验评、分部试运(或试验)记录。

按DL5190.2-2019《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

锅炉机组》第十章第一节至第六节所规定的各项试运记录、签证、试验记录。

72+24小时试运行记录、鉴证。

主要设备、设计、施工缺陷及其修改记录或处理意见。

主要设计缺陷及其变更记录或处理意见。

主要施工缺陷及其处理记录或处理意见。

施工未完成项目表及处理意见。

72+24小时试运行总结。

3运行

余热锅炉经72+24小时试运行后,即可投入正常运行。

3.1启动前的检查

除2.2条调试及试运行前检查项目,还包括以下试运行后能够使用的系统。

采用弹簧支吊的地方,弹簧的定位销应保证在外载下,弹簧能够正常工作;

彻底检查控制系统,使其处于可用状态;

盘面或DCS操作灵活可靠;

真空除氧设备可用;

高、低给水系统可用;

化学补充水系统可用;

加药系统可用;

汽水采样分析系统可用;

3.2启动类型

余热锅炉的启动可根据情况参照下列说明进行:

●冷态启动:

余热锅炉停炉72小时以后重新启动,炉水温度小于100℃(即汽包内不是正压);

●温态启动:

汽包内水温等于或低于基本负荷正常工作压力的饱和温度以下55℃,但水温超过100℃(即汽包内保持正压),即余热锅炉处于保温保压热备用状态停炉10小时到72小时内重新启动;

●热态启动:

余热锅炉处于保温保压热备用状态停炉10小时内重新启动(即汽包内水温已超过基本负荷正常工作压力的饱和温度以下55℃)。

3.3冷态启动

高压给水泵、低压给水泵投入运行;高压、低压锅筒和真空除氧水箱的水位调节回路备便;高、低压锅筒、真空除氧水箱水位计清晰、可用;燃机启动后,烟气进入锅炉烟气通道。

调节进入真空除氧器四路进水流量(混合比),本系统设计混合后水温55℃,开启真空泵抽真空,调节真空泵后阀门,维持真空除氧器内绝对压力15.8kpa左右。

利用汽轮机旁路减温系统,控制锅炉升温升压,过热器启动排空阀可在蒸汽品质合格后关闭,锅炉产生的蒸汽经过汽机旁路减温减压后,排入凝汽器或其他可利用管道;旁路状态应该启动循环水泵和凝结水泵;除氧器水位投入自动运行;

锅炉继续升压至额定压力、温度升至汽机允许的温度时,汽机主汽门投入;

维持压力和温度,必要时投入蒸汽温度自动控制回路,进行调节;

投入锅筒水位调节回路,投入蒸汽温度调节回路;锅炉转入正常运行;

投入锅炉的汽水取样系统;

投入锅炉连续排污;

投入锅炉的(自动)加药;

当锅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汽时,锅炉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

在余热锅炉供汽前,应将主汽阀稍微开启,用微量蒸汽进行暖管。

同时开启管路上的放水阀,排除冷凝水。

待管路已热,管路内冷凝水减少后,方可全开主汽阀,开启时应缓慢,同时注意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异常响声,应立即检查。

主汽阀完全开启后,应将主汽阀手轮退回半圈,以防热胀卡死。

余热锅炉供汽后,应再次检查阀门仪表等附件是否漏汽。

余热锅炉正常运行时,水质应符合GB12145-2016《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锅内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50mm范围之内,并有微微晃动现象。

如水位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可能有阻塞情况,应立即进行清洗。

每班至少应冲洗水位表一次。

如发现玻璃管垫圈漏水漏汽时,应上紧填料。

两只水位表中,如果有一只损坏,就应立即修复。

如果两只水位表全部损坏,则应立即停炉,直至最少有一只水位表修复后方可继续运行。

运行中余热锅炉应在低负荷下进行定期排污,同时严格监视水位。

定期排污次数由炉水品质确定。

炉水品质应符合GB12145-2016《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一般每班定期排污1~2次。

排污时,先打开远离锅炉的阀门,再缓缓开启接近锅炉的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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