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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提纲

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提纲

第一章劳动保护管理

劳动保护是劳动保护学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劳动保护学的重要内容包括:

劳动保护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劳动)卫生。

劳动保护管理,其内容包括阐述党和国家对从事生产劳动所制定的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各行各业最基本的工作要求等等,对劳动生产的发展和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起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

一、劳动保护的涵义:

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是因为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潜在的职业危害,如果不能及时识别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消除,就会有可能发生工伤事故,引起职业病,损害工人身体健康,危及工人的生命。

2、潜在职业危害

指由于职业关系在有害的生产环境中工作所导致的使人的机体发生慢性病理改变,如职业中毒或职业病。

其意义在于从劳动保护工作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企业、社会的安定、团结,创建和谐的社会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二、劳动保护与生产技术发展的关系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它既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一面,也有危害人类生存的一面,如火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但也能在顷刻之间毁掉人的财产和生命。

生产力的发展也是一样,随着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扩大了人类社会的生产能力,同时也给人类带来新的危害。

早在封建社会时期,我国明代的科学家宋应星就在《天工天物》中记载了许多关于手工业生产中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措施和方法。

例如有关炼银时注意隔热的记载:

“砌墙一垛,高阔皆丈余,风箱安置墙背,合两三人力,带拽透气通风,用墙以抵炎热,鼓鞴之人,方克安身”。

我们的前辈们也经常在劳动和出行过程中,时常提醒的“注意、小心”,其词意即是安全的代名词。

十八世纪,瓦特发明了蒸汽机,英国开始了产业革命,蒸汽机的发明为人类发展生产提供了新的动力,促使人类的生产手段从简单的手工具飞跃发展成为大机器。

大机器为人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但大机器并不象手工工具那样容易受人控制,以致造成了许多工伤及社会事故,带来了许多种职业病,给劳动者的安全造成了更大的威胁。

随着工业界广泛把蒸汽机用作动力设备,锅炉爆炸事故也就跟着不断发生。

仅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世界各国发生的锅炉爆炸事故就达一万起,死亡万余人。

工伤事故频繁的发生,促使各国注重劳动保护,采取相应措施改善生产劳动条件,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安全一词应运而生。

美国最早在1901年提出安全第一,我国首次提出劳动保护是1925年5月1日。

成功是优点的发挥,失败是缺点的积累,所以说安全是伴随着社会活动而发展的,是相依相存的。

安全的定义:

人们在从事社会活动中,不会带来各种危害,全方位的达到平安。

安全工作的本质:

全面捍卫与维护人们在从事各种社会活动中所创造的财富与成果。

三、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

(一)、劳动保护的意义

1、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政策。

2、搞好劳动保护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重要条件。

3、搞好劳动保护是搞好文明生产,实现企业生产条件现代化的重要步骤。

(二)、劳动保护工作的任务

重要任务就是保护职工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积极与工伤事故作斗争,采取一切有利措施有效消除不安全因素,力争减少或杜绝工伤事故,保障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二是积极与职业病作斗争,力争消除和防止潜在职业危害,消灭职业病,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三)、如何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A)国家采取的基本政策

1、要提高对劳动保护工作的认识;

2、要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3、健全法制、加强监察,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

4、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要做好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6、要积极开展劳动保护的科学研究。

国家又把安全提升到了一定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来看待安全问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三全”: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进行统筹管理,在我们安全管理圈子里又增加“全天候”,又叫四全。

(B)法规的执行及处理

有法规必须按章执行,这是最基本的管理要求。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各企业改制后,民营企业增多,不少企业、单位的领导法制观念不强,常以个人意图代替劳动保护法规和刑法;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不准追究事故责任或设置重重障碍拖延和抵制事故处理;有些领导干部则认为事故是避免不了的,不必大惊小怪,出了事故不当一回事,这些做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所以,要迅速改变不立法、不知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局面。

在处理事故的重要责任者的时候,责任事故要划清疏忽大意,还是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意外事故的界限,疏忽大意的过失事故,属于行为人对于事故发生及其效果应有预见,能够预见有发生事故的而未预见时,所以行为人有罪过,应负重要责任。

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说明行为人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有的是图方便,有的是图快,有的则是故意乱来,虽然都应负重要责任,但在处理时也按其违反情节给予处理。

至于意外事故,行为人对伤亡事故的发生不可能预见,没有预见事故的能力,这时行为人无罪,不应负事故责任。

调查处理问题时,还应要考虑:

社会因素;个人因素;家庭因素;管理因素。

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危害效果的工伤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构成伤亡事故中的过失犯罪,必须具备下列相互联系的条件或者特征:

(1)犯罪必须是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从劳动保护方面讲,过失犯罪是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行为;

(2)事故中的过失犯罪是违反劳动保护法规行为;

(3)过失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即触及了刑律的行为。

人不能为自己而活,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对生命的漠视,对安全管理人员来说要充满爱心才能把安全工作搞好。

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要有超前意识、大局意识、要具备防范危机的能力。

不光能管而且能教。

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

①知情权。

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

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

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

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赔偿权。

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⑦防护权。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教育培训权。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安全管理人员的义务:

一是审查、验收禁止收取费用;

二是禁止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产品;

三是必须遵循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执法原则;

四是监督检查时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五是对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业务秘密尽到保密之义务。

现阶段我国面临在安全生产的问题,也就是管理难点:

一、事故高发、频发的趋势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已经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职业安全危害较多。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意识不到位;(以三不伤害叙述)

2、安全投入不足,生产条件差;

3、制度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不够;

4、人才匮乏,在管理上监管不力;

5、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

6、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7、宏观安全管理体制和企业安全模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针见血的说:

1、利益:

在利益面前,容易令人利令智昏,缺乏思考。

2、时间:

这里所说的时间是沟通、理解和治理的时间,往往与之利益所冲突。

3、社会教育:

人的教育有较大的区分,主要还是反映在人的心态上,所谓任何人都想一步登天就是这个道理,这里所说的教育其关键在于道德的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

四、企业生产的特性及安全生产原则

综述以上因素,我们在从事任何社会和生产活动中,都因把握其社会和生产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熟练掌握各种社会和生产活动的技能和原则,不断学习新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有明确的生活态度,事故是可以有效避免的。

(一)、化工生产的特性(危险因素)

1、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的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化学活泼性及相态变化的可能性;

2、生产过程高度连续性;

3、高温、高压、高流速、超低温及危险的物料配比等苛刻工艺参数的危险性;

4、对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的安全知识和经验的缺乏。

常发生的事故种类及原因:

事故种类分为:

着火燃烧、爆炸、化学烧伤(灼烫)等。

其原因大致有以下方面:

1、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2、缺少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处理事故的能力不足;

3、对事故危害深度缺乏了解,自我防范意识欠缺;

4、违章作业。

(二)、机械加工生产特点(危险因素):

这里所说的机械加工,包括金属、木材、石材等材料的加工。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易然、易爆、毒害性;

2、机械、电器伤害的危险性;

3、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粉尘、噪声的危害性;

4、成品的精度较高。

常发生的事故种类及原因:

事故种类分为:

割刺、物体打击、机器工具伤害等。

其原因大致有以下方面:

1、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2、缺少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或不懂安全知识;

3、违章作业;

4、制度不够健全。

机械加工包括了许多材料的加工领域,其范围包括热处理、金属切削、冲压、电器、装配等等行业的有关知识,在加工时因注意以下工作事项:

1、所使用的机械必须安装有安全防护装置;

2、防止震动;

3、不论转速快慢,其轴向游隙不应过大,以免操作时发生危险;

4、外露的转动部位应有防护罩,以防衣服等物卷入;

5、加工机械应安装有自动联锁装置和外壳有良好的接地,以免发生工伤事故;

6、使用任何运转、切削加工机械,禁止戴手套工作和穿宽松的外衣、袖套,长发者应戴好工作帽;

7、存在本料飞出或落下的作业环境,操作者应戴安全帽;

8、操作前和操作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判断机械装置是否正常可靠并注意个人自身防护。

(三)、起重搬运生产特点(危险因素):

1、起重物体在运动过程中对人体及周边物体伤害的危险性;

2、对起重参数(起重量、跨度、幅度、提升高度、工作速度)的稳定性和起重物不可预见的可能性;

3、传动部分对人体伤害的危害性;

4、各种零部件、工器具、电器设备要求较严谨。

其他行业如:

电气、厂内运输、压力容器、锅炉、焊接、防火防爆、毒害物与腐蚀品、建筑施工、铸造、锻造、热处理、金属切削、冲压、装配等等的生产特点不在此一一表述,关键是以行业安全技术知识为内容,研究出行业的生产特点,针对其特点采取措施来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

常发生的事故种类及原因:

事故种类分为: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

其原因大致有以下方面:

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2、违章作业;

3、缺乏指挥和现场监督管理。

(四)、厂内运输生产特点:

(危险因素)

1、物资、车辆易造成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和车辆伤害的可能性;

2、运输和装卸量大小、距离、速度、方向及作业条件的不确定性;

3、对运输物资特性以及安全要求缺乏了解;

4、缺乏必要的职业安全教育。

在工业生产中,加工过程离不开物料的装卸、搬运、堆垛等作业,且比较频繁。

生产一吨的产品往往要装卸、搬运六十吨以上的物料,因此,物料的搬运、装卸工作效率对劳动生产率有着较大的影响。

目前,厂内物料的搬运装卸方式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无轨车辆运输;

2、铁路运输;

3、船舶运输;

4、连续运输;

5、人力搬运;

6、机械搬运。

常发生的事故种类及原因:

事故种类分为: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

其原因大致有以下方面:

1、缺乏必要的职业安全教育,违章作业;

2、使用设备和工具有缺陷;

3、作业环境、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比如通道、照明、工作场地不符合要求等;

4、劳动者的身体或心理不适。

有关安全要求:

1、认真执行原劳动部颁布的《装卸搬运作业劳动条件的规定》和《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84),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或防止职业危害;

2、企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可靠的作业防护用品(如:

披肩、垫肩、手套、口罩、眼镜、面具等)和器具;

3、经常进行装卸、搬运的作业场所,应设有供工人休息的场所和供应足够的饮料(饮用水),并应配备有简单的医疗和急救设备;

4、从事装卸、搬运作业的人员,连续工作2小时后,应有不少于10分钟的间歇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并定期做健康身体检查,凡有色盲、近视眼、耳聋、高血压症状者不能从事此项工作;

5、作业前应有负责人详细介绍货物种类、特性、重量和装运地点以及经过的运输路线等安全注意事项;

6、新参加装卸、搬运作业的人员应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以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7、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等有害物品的装卸搬运,作业前应明确物品的等级和状态,装卸搬运应符合相关等级要求,防止身体接触产生的危害;

8、危险化学品操作及运输必须满足相关资质要求。

(五)、焊接作业生产特点:

(危险因素)

焊接种类共分为气焊、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二氧化碳保护电弧焊、氢原子焊、手工电弧焊、埋弧焊、电渣焊、真空电子束焊、锻焊、电阻焊、摩擦焊等。

1、作业过程易产生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等伤害的可能性;

2、焊接过程产生的高温、有毒气体、烟尘、弧光辐射、高频电磁场、噪声和射线等对人体的危害性;

3、缺乏对作业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4、对危险环境或区域判断和估计不足。

常发生的事故种类及原因:

事故种类分为:

火灾、爆炸、烫伤、触电、高处坠落等

其原因归纳起来分为两种:

1、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危险区域规定;

2、不注重个人防护(职业危害)。

有关安全要求:

1、改革加工工艺,加强个人防护,减少危害程度;

2、加强通风,减少电磁干扰和噪声干扰;

3、采取良好的接地方式,防止触电事故;

4、保障安全用电。

(六)、压力容器生产特点:

(危险因素)

1、粗制滥造的压力容器易造成爆炸且破坏力极大的可能性;

2、附件(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阀等)的缺乏易造成盲目作业的危险性;

3、受力结构不合理以及工作介质条件不同易发生几何形状突变;

4、对必要的技术检查检验认识不足。

常发生的事故种类及原因:

事故种类以爆炸为主。

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超温、超压、超量,违反操作规程;

2、缺乏维护保养与检验,带病运行;

3、生产运行前未经试压试漏,缺乏相应的工作经验;

4、与相抵触的物质灌装。

有关安全要求:

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检总局)

检验的主要内容:

包括容器的外表、开孔接管处有无介质腐蚀或冲刷磨损等情况;容器的所有焊缝、封头过渡区和其他应力集中的部位有无断裂或裂纹应作探伤检查,发现内外表有腐蚀,则应对怀疑部位进行多处壁厚测定;容器受压元件及受压部位有无凹陷、弯曲、鼓包和其他明显变形;容器衬里是否有凸起、开裂或其他损坏,周围金属壁是否有腐蚀裂纹;容器内壁由于温度、压力、介质腐蚀作用有可能引起金相组织或连续性破坏时(如脱碳、应力腐蚀、晶间腐蚀、疲劳裂纹等),还应进行金相分析。

容器的全面检验项目,除应对容器进行内外部检验项目外,还应对容器的主要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抽查,并作水压试验。

无损探伤、水压试验的合格标准和制造检查时一样。

有的还作强度校核,经过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应由检验人员作出检验结论。

定期检验中的安全问题:

1、压力容器进行耐压试验时,加压介质应用水或其他适合的液体,而不能用气体,因为耐压试验是考核它的强度,试验压力比平时工作压力高,有可能在试验时爆破。

如果发生爆破,水比气体爆炸能量要小得多。

对于个别容器由于结构等方面的原因,不能用水作耐压试验,而且设计规定可以用气压代替水压的,要在试验前做全面检查,强度核算,并按设计规定采取可靠的防爆措施后才能进行试验,并应事先取得安全部门的同意,有技术部门负责现场监督指导。

要求做气密性试验的容器,必须在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

2、检验压力容器时,需要卸下或上紧受压元件的紧固件时,必须先将压力全部排放以后才能进行,不能在容器内有压力的情况下卸下或上紧紧固件。

因带压紧固螺栓等紧固件,一旦紧固件断裂,会造成事故。

3、进入压力容器内部检查时,严禁明火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V的防爆灯。

使用电压高于36V的检查仪表、工具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导线和可靠的接地线,容器外面一定要有专人监护。

(七)、锅炉生产特点:

(危险因素)

1、原料煤的特殊性以及缺水失察、操作不当造成超压或过热易产生爆炸的可能性;

2、满水、水质管理不善、设计制造缺陷、安装检修不良、维护保养不当由腐蚀、积垢、苛性脆化、蠕变造成事故的危险性;

3、生产过程高度的连续性。

锅炉是一种重要的动力设备,其作用是将燃料在炉中燃烧放出的热能传递给锅内的水,使水变成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热力蒸汽。

我国跟世界许多国家一样,把锅炉作为一种特殊的设备,因此,就锅炉事故而言,按其本身特性分为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常见的事故有:

1、锅炉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是由于锅筒(汽水锅筒或水锅筒)破裂,锅筒内储存着的几吨、甚至几十吨有压力的饱和水及汽瞬时释放巨大能量的过程。

主要原因:

(1)在锅炉较长时间缺水,钢板被灼红、机械强度急骤降低的情况下,司炉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向炉内进水,引起爆炸;

(2)铆接锅炉,锅壳或锅筒长期泄漏且炉水碱度较高,造成铆缝或胀口处钢板苛性脆化,造成爆炸事故;

(3)严重超压造成爆炸;

(4)安全附件失灵、结构设计不合理、材质发生衰老等原因,造成爆炸。

预防措施:

(1)要特别注意水容量较大的锅筒的锅壳、封头或管板、炉胆等主要部件的材料、强度,联接型式与冷加工组装等在设计和制造上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

(2)检验与修理锅炉时,对锅筒的苛性脆化、严重腐蚀与变形以及起槽裂纹,要高警惕,检查要全面细致,维修要保证质量,防止因强度不足或裂纹扩展而突然撕裂。

(3)切记发生严重缺水事故时,一定不能进水,避免锅筒钢板在过热烧红的情况下,遇水突然冷缩而脆裂。

(4)安全附件,特别是安全阀,必须保持灵敏可靠。

(5)还应注意被忽视的薄弱环节。

2、缺水事故:

锅炉缺水事故是锅炉生产中常见的事故。

轻者引起大面积受热面过热变形,胀口渗漏,炉膛顶墙,隔墙塌落损坏,过热蒸汽温度过高损坏汽机等等;重者引起爆管,胀管脱落,大量汽水、火焰喷出伤人;最严重的是处理不当而可能造成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很大的。

事故现象:

(1)水位表玻璃板(管)上呈白色;

(2)水位静止不轻微波动,这是假水位现象,司炉人员未及时发现;

(3)高低警报器和其他水位报警信号装置发出低水位警报或信号;

(4)蒸汽流量大于给水量;

(5)过热器蒸汽温度急剧上升;

(6)锅炉房内嗅到烧焦味;

(7)炉膛顶墙塌陷;

(8)锅筒、炉膛、锅管等受热面过热变形;

(9)上水时听到省煤器有异样冲击声或省煤器附近烟道突然漏水;

(10)烟囱冒白色水汽烟;

(11)发现爆管、胀口脱管。

主要原因:

(1)水位无人监视或操作人员不注意观察;

(2)水位表未按要求及时冲洗,汽、水连管堵塞,操作人员又未及时发现假水位或未判断出是假水位;

(3)给水自动调节器和水位警报信号装置均失灵;或水源中断、给水设备损坏;

(4)排污阀严重渗漏及其他部位严重漏水;

(5)排污时误操作,排污时间较长、操作人员未认真监视水位、排污后忘关排污阀。

预防措施:

(1)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增强操作责任感,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2)冲洗水位表、排污操作时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3)给水自动装置及水位报警、信号装置需要安排专人每班检查校核和调整维修,防止过分和完全依赖自动化装置,并应加强维护管理;

(4)操作人员应注意休息,保持好良好的工作状态,一般不应执行超过八小时的大倒班制度;

(5)水位表安装位置必须正确,汽、水连管不能倾斜,以便真实反映炉内水位,防止堵塞出现假水位。

3、满水事故:

锅炉满水事故也是锅炉生产中常见的一种事故。

严重满水事故会引起蒸汽管道水冲击,使阀门、法兰和蒸汽管道受到损坏甚至震裂,将严重损坏汽轮机的叶轮和轴承,甚至使叶轮断裂;锅炉发生满水事故后,蒸汽带水严重,蒸汽品质恶化,过热器易积盐垢过热烧损,对用汽部门的设备及产品质量将带来较为严重的影响。

事故现象:

(1)水位表玻璃板(管)内颜色发暗,水位线消失;

(2)高低警报器和其他水位报警信号装置发出高水位警报或信号;

(3)给水流量明显大于蒸汽流量;

(4)过热器温度下降;

(5)蒸汽管道、汽机有异样的撞击和震动,法兰、轴封、阀门等向外冒汽滴水。

事故处理:

(1)通过检查确认是否为满水事故,如蒸汽管道未发生水击,则认为是一般满水事故,反之则可判断是严重满水事故;

(2)发生一般满水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门放水。

同时开启过热器和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门及用汽部门疏水门,加强疏水。

待水位正常,满水原因查明并消除后,再恢复运行;

(3)如发生严重满水事故,则应紧急停炉,停止给水并迅速放水,降低负荷,加强疏水。

待水位恢复正常经全面细致检查并排除隐患后方能恢复运行。

主要原因和预防措施:

满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对水位的监视观察不够重视造成,其次是水位表堵塞造成假水位,再有就是高水位警报器信号装置、给水自动调节设备失灵。

预防措施与缺水事故相同。

4、汽水共腾事故:

汽水共腾就是炉水表面泛起较严重的泡沫,在负荷增加、燃烧强化、汽水分离加剧的情况下炉水表面泡沫层发生急剧的翻腾和上下波动,水位表内出现很多气泡和泡沫,水位模糊不清的一种现象。

出现汽水共腾时,如同满水事故一样,蒸汽带水急剧增加,蒸汽管道可能发生水击,过热蒸汽温度下降。

蒸汽中带有许多含盐浓度很高的炉水将严重影响过热器和汽轮机的安全运行。

5、炉管爆破事故:

炉管爆破事故主要指冷壁管和沸腾管束的爆破,尤以受热强度较大的水冷壁管爆破为常见事故。

炉管爆破事故是锅炉运行中比较严重的事故,汽、水的大量喷出,使炉膛产生正压,连汽带火从炉门等处突然喷出,常常因此而造成伤害事故,处理不及时,易同时引起缺水事故。

炉管爆破后,被迫停炉检修,影响生产正常运行,后果十分严重。

主要原因:

(1)管壁结垢太厚,造成过热烧损而破裂。

(2)运行中较大的块状、片状沉淀物随水进入炉管内易造成堵塞而引起过热烧损破裂。

(3)管子腐蚀、磨损减薄严重,承压能力降低。

(4)严重缺水时引起管子过热而爆管。

(5)因缺水、排污不当、炉膛结焦、燃烧器运行操作不当等原因破坏正常水循环,则发生水循环故障的管子可能过热烧损。

(6)设计、安装和运行操作不当,使管子长期处于热胀不均、剧烈的冷热变化或不能自由的膨胀条件下工作,造成管子焊口开裂、胀口环形裂纹。

6、省煤器损坏事故:

省煤器损坏事故,主要是管子的破裂和裂纹、法兰接头损坏所引起的泄漏。

事故现象:

(1)水位异常下降,给水量明显增加且大于蒸汽量,省煤器入口水压降低。

(2)排烟温度下降,省煤器出口水温增高。

(3)省煤器附近有异常声音。

(4)省煤器下部灰斗和炉墙处冒汽、潮湿甚至淌水。

省煤器损坏事故的处理

(1)沸腾式省煤器

A、加强锅炉给水,维持正常水位;

B、减弱燃烧,迅速降低负荷,与用汽部门联系,做好停炉检修准备;

C、关闭锅炉的所有放水门,禁止开启锅筒与省煤器之间的再循环阀门;

D、注意引风机入口烟温与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的升高和控制;

E、如锅筒水位不能保持,则应紧急停炉。

(2)非沸腾式省煤器

A、开启省煤器旁通烟道,关闭省煤器烟道的出、入挡板;

B、开启不经省煤器而直接进入锅筒的给水旁路门,关闭省煤器的进水、出水阀门;

C、将烟、水可靠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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