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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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土方
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如自然地坪标高高于或低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超过30cm时(经场地整平后),挖土以自然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或独立构筑物)首层面积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4.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5.挖土放坡系数的规定:
⑴挖沟槽、基坑需放坡时,放坡系数可参考下表(表1-3)规定计算。
表1-3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深度(含本身)
(m)
人工挖土
机械作业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普通土
1.35
1∶0.42
1∶0.29
1∶0.71
坚土
2.00
1∶0.25
1∶0.10
1∶0.33
⑵土方开挖(基础大开挖)按单位工程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坡度系数计算。
当无约定时,可按上表计算。
⑶挖冻土(含冻土下暖土)不受放坡系数限制,按实挖体积计算。
6.计算沟槽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7.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8.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表1-4)规定计算。
表1-4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浆砌毛石、
条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
垫层支模板
混凝土基
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
做防水层
每边各增加
工作面宽度
200mm
150mm
300mm
300mm
800mm
(防水层面)
9.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基础大放脚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0.机械挖土深度超过6m时,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增加费用。
11.挖冻土不分土壤类别均为天然密实土,按实际挖方量计算。
挖松冻土按冻土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0.7。
回填土为松冻土时,先按挖松冻土计算后,再计算回填土。
12.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实际开挖天然形态体积计算。
13.人工挖孔桩土方量按图示桩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扩大头的土方量应并入挖孔桩的土方量内计算。
14.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对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15.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16.管道地沟挖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自然地坪深度计算,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17.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下表(表1-5)规定宽度计算。
表1-5
管 径(mm)
PVC、铸铁、钢、石棉水泥管(m)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m)
50~70
0.60
0.80
100~200
0.70
0.90
250~350
0.80
1.00
400~450
1.00
1.30
500~600
1.30
1.50
700~800
1.60
1.80
900~1000
1.80
2.00
1100~1200
2.00
2.30
1300~1400
2.20
2.60
18.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⑵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
松石、次坚石200mm,普坚石、特坚石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19.沟槽、基坑回填土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回填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建筑物(包括基础、基础垫层等)体积。
20.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21.管道沟槽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
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表1-6)规定(每延长米管道)扣除管道所占的体积计算。
表1-6
管道名称
管 道 直 径 (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每延长米管道所占体积(m3)
PVC、钢、
石棉水泥管
0.21
0.44
0.71
-
-
-
铸铁管
0.24
0.49
0.77
-
-
-
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22.推土机推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24.刨冰、运残冰:
按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5.光面爆破岩石中设计规定的摊座、修整边坡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槽(坑)摊座,按基础或垫层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⑵地面摊座,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m2以外的槽(坑)摊座,按槽(坑)基础或垫层底面积地面摊座相应定额计算。
一般岩石开挖中,若发生地面摊座时,按实际摊座面积计算。
⑶修整边坡工程量,按实际修整的边坡面积计算。
26.明挖出碴,按爆破岩石工程量计算。
27.洒水车洒水工程量按相应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二.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一、静力压桩机(液压)压预制混凝土方桩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静力压桩机(液压)压预制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以延长米计算,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应另执行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二、接桩:
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
三、打拔钢管、H型钢桩按桩质量以吨计算。
四、打孔灌注桩:
1.打孔灌注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砂石桩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桩截面面积计算。
2.扩大桩的打孔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乘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及沉管次数计算。
五、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设计截面面积计算。
六、钻孔压灌超流态混凝土桩,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七、钻孔压灌超流态混凝土注浆机械搅拌扩底桩,按图示尺寸(包括扩底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八、混凝土钻孔灌注桩设计扩大头时,扩大头部分的体积并入桩身内计算,其扩大头体积增加的人工、机械按(表2-5)计算。
表2-5
10m3(一级土)
10m3(二级土)
人工(工日)
6.13
人工(工日)
7.74
机械(台班)
0.32
机械(台班)
0.46
九、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乘桩截面面积计算。
扩大头混凝土量应并入桩身工程量内计算。
十、泥浆运输工程量按实际发生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凿、截桩头以根计算。
十二、钢梁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十三、锚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锚杆钻孔注浆按入土深度以延长米计算。
十四、复合载体夯扩桩桩身按设计桩长乘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扩大头部分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地基强夯:
1.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当平均夯点数在5夯点/100m2以下时,按夯点数9夯点/100m2的定额项目乘以系数(系数=计算点数÷9)进行换算;
3.计算点数:
每百平方米平均夯点不为整点数的,计算时不足一点按一点计算。
十六、土钉支护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十七、喷射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砌筑工程
一、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表3-1)规定计算。
使用非标准砖时,墙厚按项目中给定的相应厚度计算。
表3-1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5
2
2.5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二、基础长度: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础净长线计算。
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
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三、墙的长度:
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四、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五、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
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顶。
2.内墙墙身高度:
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
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女儿墙高度:
从屋面板上皮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区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六、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等)、砖平(弧)璇、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标准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七、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八、砖垛、三皮砖(标准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九、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个横截面积在0.1m2以内的孔洞体积,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十、双层门窗洞口按设计外口标注尺寸高增加25mm,宽增加35mm,扣除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十一、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部分按零星贴砌项目执行。
十二、贴砌砖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的体积,套相应定额项目。
十三、砖砌围墙按不同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围墙柱(垛)、压顶按实体积并入围墙工程量内,砖璇执行本章相应定额项目。
十四、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砖定额项目。
十五、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与空花墙连接的附墙柱和实砌墙体应合并计算,套相应厚度的外墙定额项目。
十六、填充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等所占体积。
实砌砖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但定额中确定的填充材料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十七、空心砌块墙现场发泡保温,按设计图示墙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八、零星砌砖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砖定额项目。
十九、砖平(弧)璇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璇长度可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高度区别不同门窗洞口宽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
砖弧璇长度按璇的中心线弧长、高度按240mm计算。
二十、锅台、炉灶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孔洞的体积。
灶台面镶贴块料面层以及砌体内设置预埋铁件者应另列项目计算。
火墙、灶台安放的铁活均按座计算。
二十一、火墙、朝鲜式火炕按平方米计算。
普通火炕按延长米计算。
二十二、砖烟囱:
1.筒身:
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ΣH×C×πD
式中:
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
4.烟道砌砖:
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二十三、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
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基础砌体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
砖平(弧)璇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内外墙定额。
二十四、砖砌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弧)璇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二十五、多孔砖、空心砖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砖本身孔或空心部分体积。
二十六、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十七、陶粒混凝土墙按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贴砌陶粒混凝土墙按结构部分外边线至墙外边线以立方米计算。
计算工程量时扣除门窗洞口以及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等所占体积。
二十八、毛石基础、墙、方整石砌体(墙、柱)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墙体中如有砖平(弧)璇等,按实砌体积另行计算。
二十九、毛石护坡、石台阶、石地沟、石明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十、暖气沟、电缆沟及其他砖砌沟道均按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如沟壁以下为砖基础时,其工程量可合并计算,按砖地沟壁厚度,套用相应砖地沟定额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混凝土工程
1.现浇混凝土:
⑴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墙、板中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扣除。
伸入混凝土板中的混凝土柱,其截面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扣除。
用型钢代替钢筋时,每吨型钢扣减0.10m3混凝土的体积。
⑵基础:
①带型基础:
按图示断面面积乘长度以立方米计算,外墙基础长度按外墙中心线,内墙基础长度按内墙基础净长线(见砌筑工程图3-1、3-2)计算。
②无梁式满堂基础:
包括基础底板、桩承台、柱脚以立方米计算。
③有梁式满堂基础:
包括基础底板(防水底板)、基础梁、桩承台以立方米计算。
④其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⑤设备基础二次灌浆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⑶柱:
按图示断面面积乘柱高以立方米计算。
①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③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④构造柱、小立柱按全高计算。
构造柱与砌体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⑤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⑥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芯柱高按层高计算。
⑷梁:
按图示断面面积乘梁长以立方米计算。
①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③伸入墙内的梁头、现浇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④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执行圈梁、过梁相应定额项目,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增加长度:
图纸有规定时按图纸计算,图纸无规定时共加500mm计算。
⑤梁挑耳宽度在200mm以内时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⑸墙:
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图示净长线长度乘墙高及墙厚以立方米计算。
①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的体积,墙垛及突出墙挑耳宽度在200mm以内时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大钢模板混凝土墙中的圈梁、过梁及外墙的八字角应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②混凝土内墙高度算至板下皮,外墙高度按层高计算。
③混凝土梁与混凝土墙厚度不同时,墙高度算至梁下皮。
④混凝土梁与混凝土墙厚度相同时,梁并入墙内计算。
⑤框架梁下与砌块连接处,填塞细石(膨胀)混凝土填充墙,按不同墙厚以延长米计算。
⑹板:
按图示面积乘板厚以立方米计算。
①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梁、次梁、正交梁、斜交梁)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同一承重墙上垂直于墙连续3根梁时(梁板同时浇注混凝土),按有梁板计算。
②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和柱帽体积总和计算。
③平板系指无柱无梁(或2根平行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实体体积计算。
④伸入砌体的板头、梁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⑤空心板应扣除管与空心所占的体积。
⑥多种板连接时,以承重墙的中心线为界。
⑦预制钢筋混凝土平板间补缝超过40mm以上时按平板项目计算。
⑺阳台、雨篷、天沟、挑檐、栏板:
①悬挑板(包括阳台、雨篷、空调机板):
按伸出外墙部分工程量计算,包括伸出外墙的牛腿和梁(两根以内)以立方米计算。
②带反挑檐的雨篷,反挑檐高度在300mm以内时,其工程量并入雨篷工程量内计算。
反挑檐高度300mm以外时,反挑檐部分按栏板计算。
③阳台有3根及3根梁以上时,按有梁板以立方米计算。
④有柱、梁的雨篷及有柱、梁的加油站和地重衡的风雨篷,均按有梁板以立方米计算,柱按相应定额项目以立方米计算。
⑤伸入墙内的栏板板头并入相应栏板项目内计算,栏板高度超过1200mm时,按墙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⑥梁与墙挑耳宽度在200mm以外时,挑出部分按挑檐计算。
⑻整体楼梯:
①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但楼梯与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计算。
②剪刀楼梯按设计图示楼梯间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③楼梯与地面相连接部分的踏步、楼梯基础、支承柱,应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⑼小型池、槽、压顶、门框、台阶、小型构件等按实体积计算。
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
扶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扶手头并入相应项目内计算。
⑽混凝土坡道、地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混凝土散水区分不同厚度,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⑾后浇带按基础、梁、板、墙相应规定计算。
2.现场预制混凝土:
⑴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面积。
⑵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
⑶预制柱上牛腿体积,应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3.构筑物混凝土:
⑴构筑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以实体体积计算。
⑵混凝土池(槽):
①混凝土池(槽)混凝土部分不分平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混凝土部分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
当池壁高超过4.5m时,池壁按混凝土墙相应定额项目及相关规定计算,池盖按混凝土板的相应定额项目及相关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均按现浇混凝土部分相应定额项目及相关规定计算。
②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算至锥形底坡的上口。
③无梁池盖柱的高度,应自池底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执行混凝土柱相应定额项目。
④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槽U形水槽,其工程量并入池壁,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
⑤砖石池如带有钢筋混凝土独立柱者,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⑥混凝土池(槽)各类池盖中的透气管、井盖以及与井盖相连的构件,另行计算。
⑶混凝土化粪池按混凝土池(槽)的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⑷贮仓:
①矩形仓、筒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②圆形仓工程量应分仓基础板、仓底板、仓顶板、仓壁等部分计算。
③仓基础板与仓底板之间的钢筋混凝土柱,包括柱头、柱脚在内,合并计算工程量,按本章柱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④仓顶板的梁并入仓顶板计算,执行仓顶板定额项目。
⑤板式仓基础按本章满堂基础项目计算。
⑥仓壁高度应自基础板顶面算至仓顶板底面计算。
⑦仓壁及顶板应扣除0.05m2以上的孔洞。
⑸水塔:
①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②筒式塔身其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
③塔顶及槽底:
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
④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计算。
⑤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接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的水槽按内壁计算。
⑥水槽内外壁以实体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的体积。
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均并入外壁体积中计算。
⑹沉井:
本定额适用于在排水条件下施工的钢筋混凝土沉井,不适用于市政工程和其他专业工程渗井,不适用于水下施工。
定额中未考虑排水施工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发生时另行计算。
⑺地沟:
①钢筋混凝土及混凝土的现浇无肋地沟的底、壁、顶,不论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
形(变截面式)均按本项目执行。
但净空断面面积在1.5m2以内的混凝土地沟,应按本章的相应项目计算。
②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的上表面为界。
沟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板的下表面为界。
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的混凝土并入沟壁工程量内计算。
③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按本章相关规定计算。
4.混凝土泵送的水平运距和垂直运距合并、分层计算。
运距在30m以内的套30m以内相应项目;超过30m,超过部分执行每增10m定额项目,不足10m按10m计算。
⑴水平运距由两部分组成:
①混凝土输送泵中心点至建筑物(构筑物)泵送管道垂直固定中心点。
②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单泵泵送区域(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图示长边水平长度。
⑵垂直运距:
由输送泵安装地表面至建筑物(构筑物)浇注混凝土构件的上表面。
5.构件接头灌缝:
⑴接头灌缝:
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的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