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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共14页

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

  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广泛开展增收节支,压缩开支成本,提高理财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财政国库统管原则。

  2.收支两条线原则。

  3.财政预算原则。

  4.资金使用效益原则。

  5.规范管理原则。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管理范围为局机关行政、事业、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各项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上级拨入经费、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

  三、收入管理

  加强非税收入、经营性收入和植被恢复费等收入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措施,编制收入计划及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局计财股备案。

要规范收费行为,堵塞一切漏洞,所有收费必须使用专用收费票据,并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收费,不得随意减收、漏收和乱收费,也不得用白条收费和截留收入。

应收而未收的规费在当事人月工资中扣缴,情节严重者按渎职处理。

单位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并全额上缴国库,预收押金和往来款交县财政专户,基层林业工作站和基层林业检查站收入先缴入林业局银行过渡帐户,每月底由两总站核实各站明细后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

严禁坐收坐支,收入及时上缴,年终必须票款两清。

所有收入滞交时间超出40天,一经查出,扣除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一个月工资,情节严重者按挪用公款处理。

  四、支出管理

  支出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机关和事业单位资金单独核算。

  1.局机关行政、事业及“两站”支出预算按财政批复我局的预算予以核定,经核定后不得超支。

事业单位支出实行总包干,包干指数为部门财政预算支出。

支出坚持积极可靠、先紧后松、量力而行、留有余地、超支不补、结余不结转的原则。

特殊情况需追加项目预算,需书面报告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年终决算时追加预算指标。

报支时超过项目预算的差额列入各单位总包干经费。

  2.年度预算以外财政追加的增员增资、增发一个月工资、奖励性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局统一发放的职工奖金福利等资金,年终决算时追加到预算单位。

  3.专项资金管理:

所有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按程序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转移财政专项资金。

  报帐管理

  1.各单位实行预借备用金制度。

6人以下站预借1000元,6人以上站2000元,事业单位50000元,林业工作总站及木材检查总站各34000元。

基层“两站”累计报帐金额500元以内可用备用金支付,超过500元的一律提供帐户转帐。

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累计报帐金额1000元以内可用备用金支付,超过1000元的一律提供帐户转帐。

报支由经手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财经领导签报,经局计财股核对指标签章后送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中心支付,局计财股统一做帐。

局事业单位、林业工作总站和木材检查总站分别为报帐单位,报帐单位会计应对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建立备查帐。

  2.坚持一支笔签字报帐制。

所有报支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签报,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票据须经局长签批后再由分管财务局领导签报。

局来客接待、执法执勤用车统一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局长批准,在3个月内报帐完毕,并严格执行公务消费相关规定,对应纳入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

事业单位接待费用在包干经费中列支,报销程序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

股室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局长签报,财务人员审核。

享受对象为局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岗人员。

  五、坚持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监管

  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考察学习和出国(境)考察(简称“三公”)等公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公务消费平台相关规定,扎实推进“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推进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

公务接待坚持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杜绝奢侈浪费,切实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占公用支出的比重。

所有“三公”消费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

  六、加强财产管理,统一政府采购

  1.建立健全财产登记管理制度,局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由局办公室登记管理,基层“两站”财产由两总站负责登记管理。

办公室、计财股定期对局机关和基层“两站”的原有和现有财产进行盘点,并造册建档,指定专人保管。

添置(更新、大修)固定资产和维修房屋,在年度预算的范围内,由单位提出报告,经局研究同意后按批准的项目、资金和要求,统一由局计财股管理。

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的,由局办公室负责报县政府采购办采购(年初无预算采购的,县财政征收购置费20%的调节金列抵使用单位包干经费)。

  2.各单位购买、无偿调拨、项目配套等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进行财产登记,所有财产由局办公室、林业工作总站或木材检查总站登记,落实到人,调动岗位要办理财产移接交手续,否则按原价赔偿。

新领用或单位之间转移财产必须办理领用、转移手续,登入固定资产帐目。

  七、遵循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1.所有开支必须按照先计划后审批再使用的程序进行。

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应将局领导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提前1个月送局计财股审核后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指标,指标到位后再由局领导批准拨款或报支。

凡指标未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报支。

  2.根据需要追加专项经费计划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并报县财政追加预算后执行。

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必须在追加财政预算后才能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预借大额现金。

  八、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实行财务公开监督

  财政预算和非税收入严格按本办法管理执行。

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使用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无相关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的包干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公布,以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2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重大财务问题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一律坚持“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原则。

  2、局机关资金使用年初做出预算,年终进行决算。

资金使用要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单位部门预算和决算在规定工作日内信息必须公开。

  3、计财股具体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局机关的'财务收支,并定期向局长和财务分管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每月要向财务分管领导提交财务报表。

  4、会审联签领导小组由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监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计财股长为成员。

  5、计财股和监察室每年要联合进行一次财务内部检查,对二级机构的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书面检查报告。

  6、会计做好会计核算、资产登记、会计凭证的档案管理等工作。

  7、出纳做好现金保管、备用金日记账的登记等工作,会计与出纳每月对账一次。

  8、往来款项每月清理一次,机关工作人员往来款确保结零,严禁干部借用公款。

  二、收入管理

  1、局机关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专项经费、预算外收入及其他收入等)都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账外设账和私设小金库。

  2、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及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都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已经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收入要及时上缴国库。

  三、支出管理

  1、资金使用实行计划报告制度,由业务股室、站所提出用款计划申请,报财务分管领导同意后通知计财股合理调度资金使用。

  2、“三公”经费必须从紧从严开支,同时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每年对债务进行一次清理,债务规模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支出审批权限:

局机关财务支出必须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5、支出审批程序:

  

(1)出纳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单据和附件金额的一致性。

  

(2)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事项。

  (3)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4)计财股长进行初步审核。

  (5)会审联签组长进行会审。

  (6)局长审批。

  (7)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6、结算方式:

国库直接支付。

  7、报销单据要求:

原则上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有效单据。

  8、报销单据附件要求:

  

(1)接待费发票附点菜单(除电脑小票外手写点菜单一律要求盖章)、公务接待单(盖章)、派出单位公函或检查通知等其他明细。

  

(2)培训费附培训通知文件、纪委批复申请表。

  (3)会议费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单。

  (4)其他没有数量和单价信息的单据附明细附件(附件盖章)。

  (5)项目资金报账单据附单位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公务接待费管理

  1、公务接待费年初制定预算计划,计划数不能超上年决算数,年终决算数不能超年初预算数。

  2、局机关公务接待费报销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3、公务接待一律不许用酒(招商引资公务接待允许用酒,用酒标准不超过500元/瓶)。

  4、同城不允许公务接待。

  五、差旅费管理

  1、局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2、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学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报局长批准后报纪委审批备案。

  六、培训费管理

  1、局机关培训费报销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2、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学习培训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报局长批准后报纪委审批备案。

  七、会议费管理

  1、会议费年初制定预算计划,计划数不能超上年决算数,年终决算数不能超年初预算数。

  2、局机关会议费报销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八、交通费管理

  1、交通费年初制定预算计划,计划数不能超上年决算数,年终决算数不能超年初预算数。

  2、司机安全奖每月150元,满勤奖每月150元,出车补助按每公里元计算(参照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标准)。

年度内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取消司机当年安全奖。

  3、车辆维修费、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每月报销一次,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

  4、车辆由办公室核对车辆公里里程,开出加油通知单,计财股凭通知单充值。

  5、交通违法违章5次以外的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

  九、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报销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十、政府采购管理

  1、局机关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2、政府采购项目由业务股室、站所提出申请报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填写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20万以上)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20万以下),由计财股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十一、资产管理

  1、加强对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计划购置、领用登记、年终清查核算制度。

  2、计财股每年对固定资产、债权和对外投资等资产进行1次核查盘点和跟踪管理,充分发挥单位资产的效益。

  3、资产管理严格执行验收、登记、领用制度。

局机关采购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由计财股统一入账,办公室配备专管人员,负责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领发、调控、保管、检查、维修等工作。

资产使用和管理股室要定期对资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4、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5、专用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流动式专用设备,如照相机、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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