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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诊科制度汇编

 

急诊科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是医院医疗前沿和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之一,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迅速、准确无误的处理每一个急诊病人。

二、急诊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未设置日常急诊接诊室的其他科室有医疗任务时由急诊分诊台传呼应诊,随叫随到。

三、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分诊台护士指定就诊科室,各科医师不得拒诊。

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和医务科行使决定权。

四、派往急诊科的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在急诊科工作至少固定三个月以上,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及实习护士不得派到急诊科单独值班。

五、凡遇有下列情况急救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向急诊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院总值班或医院领导报告:

(一)接诊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患者;

(二)重大抢救,需前往现场实施;

(三)有涉及法律问题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伤病员;

(四)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六、凡急诊科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着重讨论对患者的诊断、抢救经过及死亡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设备应当定人、定位、定量保管、配备齐全,每日检查,使之处于齐备和功能完好的状态。

急诊科的急救器材、设备和药品等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征得主管院长的签字同意。

八、患者在急诊抢救室留置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在急诊观察室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稳定,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转运途中注意事项及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师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

九、各临床科室每天必须留出1~2个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急诊科值班医师有权按专业收治急诊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收。

当病情涉及多个学科,收治去向有争议时,由急诊科组织多学科会诊,决定收治科室,仍有异议时,由医务科决定。

十、病情危重的病人在离开急诊科前,经管医生或当班护士要通知病房做好接收及抢救准备后再行转送。

急诊科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派医护人员携带氧气袋等抢救仪器将病情危重的病人护送至病房,护送人员将病人送达病房后,必须与病房医护人员交待完病情后,方可离开。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1、建立急救绿色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急救绿色通道。

进入急救绿色通道抢救范围的病人:

是指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

2、急诊科在抢救通道设定“急救绿色通道醒”目标志,急诊大厅设“急救绿色通道”流程图,方便病人及陪伴等。

“急救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由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实行”三先一后“原则,即先抢救,先治疗,先检查,后补办手续。

(3)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的处方,各种辅助检查申请单,住院证应盖上红色长形图章,各相关科室应该予以优先处理,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急诊科值班医生和护士必须坚守岗位,在5分钟内投入抢救,急诊科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在10分钟内到达。

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之病情及变化,根据病情发给病重或病危通知,并书面签字。

为保证抢救的及时,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以按需要操作后补谈话。

抢救病历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并妥善保管。

(4)急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陪同病人做必要的检查,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协助办理入院手续,护送入院。

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各相关科室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重大、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值班医师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必须报告科主任,白天同时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总值班,必要时上报分管院长、院长及卫健局。

必要时有医务科组织医院抢救小组成员进行抢救会诊,也可以由急诊科主任直接请相关的抢救组成员会诊抢救。

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

 

急诊会诊制度

急诊医疗是整个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特殊性和重要性,其工作的优劣在短时间内直接影响着病人的生存质量和生命安全。

急诊会诊制度是保证疑难危重病人及时诊断治疗的重要制度。

要求会诊人员在短时间内到达会诊现场,因此,要求有关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急诊值班医生接诊危重病人需立即组织抢救,必要时报告上级医师,由上级医师主持抢救工作。

2、急诊值班医师根据病人病情需要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时,做好急诊病历书写及有关检查、化验的准备,电话通知有关专业会诊医师前来会诊。

3、会诊医师必须是主治医师职称及以上人员(特殊情况高年资住院医师获得授权后也可担任,但是要及时将会诊情况报告上级医师)。

4、急诊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记录会诊时间并签字。

5、会诊者必须认真查看病人及相关资料,提出会诊意见,同急诊值班医师交流,做出及时有效处理,必要时共同抢救病人,并书写会诊记录。

6、对违反以上规定医院将根据情况对责任者作出相应处理。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裂开大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张力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重型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其他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

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一)急诊抢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迅速摆放患者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必要的血液标本备用。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

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医护人员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收治科室。

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参照我院《急诊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需要多学科会诊时,落实多学科会诊制度,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

及时完成会诊记录,符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6.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护人员的陪护下进行。

(二)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

2.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二)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

被请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危急值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危急值可以是口头报告)。

3.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其中胸痛:

首次肌钙蛋白时间抽血时间<10min,出报告时间<20min。

卒中:

15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血糖等,可电话报告),3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四)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接受救治时在各医技科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在三无病人登记本上登记,并有相关记录,并上报医务科,统一结算。

 

急诊手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急诊手术管理,保障及时、顺利地开展急诊手术,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急诊手术:

经医生诊断评估,病人病情危急、手术指征明确、需要立即手术治疗,否则将产生严重后果甚至导致死亡,此种情况下进行的手术即为急诊手术。

二、门诊、急诊医师诊断评估病人须急诊手术,应即时对病人或家属知情告知并指导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和进行必要术前检查,同时将患者情况通知住院科室。

如患者或家属不愿住院,医师应履行知情告知并嘱患者或家属签字。

三、住院病房接到门诊、急诊通知后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值班医师立即通知医疗组组长或当天值班级别最高医生,必要时通知科主任,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病人到达病房后由最高级别医师或科主任进行病情评估,必要时请临床相关科室协助决定是否进行急诊手术。

四、住院病人病情变化须急诊手术,应由医疗组长或值班最高级别医师评估决定,必要时请示科主任。

五、病人进入病情评估程序应遵照“手术风险评估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六、决定对病人实施急诊手术,应立即通知手术室及麻醉科,做好手术准备,同时遵照“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制度”、“手术安全核査制度”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七、急诊手术须以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应尽量缩短医生接诊到患者进入手术室的时间。

病情紧急情况下,手术医师可于门、急诊完成病情评估和术前准备,在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后直接将病人护送至手术室实施手术;手术室、麻醉科、输血科和检验科等科室应优先保障急诊手术的实施。

八、如病人昏迷且没有家属陪同,或者无法及时缴纳住院费用以及病人身份特殊等情况,应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经允许后才能实施手术。

九、病人患有传染病,即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手术室、麻醉科及输血科等科室应有人员、设备和组织管理等常设机制,保障随时可以开展至少两台急诊手术。

十一、实施急诊手术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应即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不得隐瞒和延误。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预检分诊必须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且执业三年以上的护士担任。

二、预检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三、预检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扼要了解病情,并进行必要的检查,生命体征测定(T、P、R、BP),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原则》对病人进行“三区四级”分类,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相关科室急诊值班医师。

四、对危重病患者直接送入抢救室,通知值班医师抢救,并参加抢救工作,开通各种抢救通道,准备各种抢救仪器。

遇到因科室内条件限制不能处理的急诊患者(如心脏破裂、股动脉破裂等),请示医务科主任、科主任后开启绿色生命通道,立即送往手术室。

五、注意传染病的预检,以防交叉感染,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

六、多发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首诊医师首先负责诊治,请会诊其他科室密切配合制定治疗方案。

七、遇重大突发事件、大批患者来院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医务科、医院总值班,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便组织抢救。

有涉及治安、违法事件等法律问题的病例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预检护士应准确记录患者到达时间、患者去向。

十、在预检分诊过程中遇有困难时,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或与有关医师共同协商解决,以提高预检分诊质量。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制度

预检分诊是用科学的方法对患者的病情作出简短的临床评价,然后依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安排优先顺序,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我院根据急诊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急诊病人分级标准,以便进行急诊病人分诊。

一、分级依据

(一)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

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

(二)急诊病人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多少: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而是要分流病人,要考虑到安置病人需要哪些急诊医疗资源,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二、分级原则

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

(一)1级:

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

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剧烈胸痛、持续严重的心律失常,严重的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以及各种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

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红区)。

(二)2级:

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

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并给予相应处置。

(三)3级:

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

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四)4级:

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1个)的病人。

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病情分级上调1级,定为3级。

病情分级标准

级别

标准

病情严重程度

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

1级

A濒危病人

——(多人)

2级

B危重病人

——(多人)

3级

C急症病人

≥2

4级

D非急症病人

0-1

三、分级流程

根据病情危重程度判别及病人需要急诊资源的情况,将急诊医学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简称“三区四级”分类。

(一)分区

从空间布局上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

红区、黄区和绿区。

1、红区:

抢救监护区,适用于1级和2级病人处置,快速评估和初始化稳定。

2、黄区:

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3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红区。

3、绿区:

即4级病人诊疗区。

根据分级进行分诊管理

预检工作每天由两名具有预检资质的护士完成。

当患者到达急诊预检台时,护士倾听主诉,询问病史、既往病史,快速查体以及测量生命体征(对于病情允许者),并进行相关的评分,如CRAMS评分,再根据分级标准结合分诊程序对所有的急诊患者进行分诊管理。

根据患者病情定级,安排不同的急诊区域,急危症的患者即定位1、2级(红区),被立即安置在抢救室或监护室;3级的患者将被安置在观察床上(黄区),进行必要的应急处理或严密监护,部分3级或4级患者安置在诊疗室(绿区)按序就诊,并在就诊期间给予定时病情评估,一旦发现其病情有恶化的趋势立即升级,转入抢救室/监护室进一步治疗;部分轻症的4级患者在候诊区等候。

 

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交接工作制度

为保障我院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之间的“绿色通道”有效衔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院前急救

1、120救护车出诊快捷(白天3分钟,晚上5分钟),院前急救规范执行一系列必要的尽力,合理救治处理措施。

2、从急救现场到急救车途中的搬运过程中的监护,急救,处理,急危重症病人,途中向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3、转运过程中应事先将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生,院前院内紧密联系与交接,协同抢救

二、院前院内在急救功能上的密切配合,形成紧密的链式连接

1、保证院前院内信息互通:

急救病人病情通报;120中心救中心/救护车一--医院的“三方通话”。

2、病人转送与安置:

危重病人病情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接诊护士,有关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

救护车返回院内时做到抢救室的抢救设备已开启,需要会诊的相关医生已到位。

医院各相关部门做好必要准备,基层医疗机构向我院转运急危重症患者时,应提前与急诊科联系并通过120急救中心转运患者,急诊科在初步了解患者病情,相关专业床位情况确定允许接收后,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进行患者转运工作。

急诊科在接受此类患者时应与转运者进行当面交接,如目前病情与转运患者途中的车内监护,急救,处理措施等情况,同时做好登记。

3:

院内通道的通畅保证:

包括急诊科的急救绿色通道,必要的备用特别通道,电梯等设备通畅。

以便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用于病人的院内转送

流程为:

救护车--急诊科/室一-抢救室-(ICU/手术室)留观室住院病房。

三:

病人的院前院内交接

急救病人交接:

指急危重症病人经院前急救送达医院后,院前医生将病人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

按院前与院内不同情况和要求分为如下两方面:

1:

院内工作要求:

接到急救信息/得知急救车到达准备推床并接诊,(按信息)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2:

院前工作抢救:

确定生命体征,按院前急救规范进行必要处理,并作出“拟诊”,做好到院内交接准备-到急诊科一正确,迅速的将病人转移至院内(推)床上--与院内医护人员进行病人和病情交接。

四:

完善院前院内急救链的有关因素

1:

急诊科设有24小时导诊(分诊)人员,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抢救。

当值班医、护人员接到急、危重病人入院通知时,应立即做好抢救准备,检查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2:

为了保证、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对“急救绿色通道”急、危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原则,再补办医疗相关手续。

3:

遇重大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白天同时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行政总值班组织医院抢救小组成员进行抢救会诊,也可以有急诊科主任直接请相关专业的抢救组成员会诊抢救。

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

急诊抢救呼叫院内抢救会诊10分钟内到达。

4:

进入绿色通道及其他急危重病人的检查、取药、住院应优先处理。

5:

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根据病情告知病重或病危,并签字:

如没有家属和委托人的急危重病人,按《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处理。

6:

为保证抢救及时,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以先操作后补谈话、签名,并及时将当时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7:

抢救病历应有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并妥善保管。

8:

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急危重病人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病人的治疗。

 

急危重症病人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接诊病人途中要及时与相应科室联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

二、严格执行首诊医师及首诊科室负责制,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以不是本科病种推诿病人。

三、严禁病人外出或回家,若需外出病区检查治疗一律要求有医护人员陪同。

必须严格落实床头交接班制度。

四、医疗要求绝对卧床治疗的病人,严禁下床。

医护人员需协助家属帮助病人做好基础护理。

五、特级护理病人要求必须24小时有特护人员观察病情,尽量减少探视。

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病人的任何病情变化,都要及时向医生汇报,若当班医生不能解决时,应随时向医疗组长或科主任汇报。

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若接到当班医护人员报告,应及时赶到科室组织抢救。

七、科室其他人员遇到抢救病人应随叫随到,需要呼吸支持或科间急会诊相关人员必须10分钟内赶到现场。

八、急危重症病人疾病的解释权归医疗组长或科主任,不允许其他任何人随便发表议论。

九、严格执行知情签字制度,完善各种医疗文书及病危通知单的填写,并及时将病危通知单上报医务科,必要时立即报告业务副院长。

若遇到抢救病人不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时,应在抢救完毕6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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