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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

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

--规划处子站

前言

  湘江是长江的重要一级支流、湖南的母亲河。

流域地处长江经济带与华南经济圈的辐射地带,区域内城镇密布、人口集中、经济发达、人文厚重、交通便利,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地区。

由于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没有根本转变,近年来流域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凸显,可持续发展压力日益增大。

为探索流域科学发展路径,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山川秀美、区域协调的美好家园,打造“东方莱茵河”,支撑湖南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两型社会建设的路子,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战略要求和《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特制订本规划,作为指导流域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以及组织编制相关规划的主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湖南境内降雨汇入湘江的区域,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包括长沙、湘潭、株洲、衡阳、郴州、永州、娄底、邵阳、岳阳等9市67个县市区,面积8.5万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

湘江流域范围(9市67个县市区):

长沙市: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宁乡县、浏阳市

株洲市:

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醴陵市

湘潭市:

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

衡阳市:

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南岳区、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耒阳市

常宁市

郴州市:

北湖区、苏仙区、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

永州市:

零陵区、冷水滩区、祁阳县、东安县、双牌县、道县、江永县、宁远县、蓝山县、新田县、江华县

娄底市:

娄星区、冷水江市、双峰县、涟源市

邵阳市:

邵东县、新邵县、邵阳县、新宁县

岳阳市:

湘阴县、汨罗市

  第一章规划背景

  湘江流域是湖南发展的核心区域和黄金地带,既拥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广阔发展前景,也面临着诸多发展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自然经济社会概况

  1.自然地理概况。

湘江在湖南境内干流全长670公里,拥有大小支流1300多条,年平均径流量722亿立方米。

整个流域属于太平洋季风湿润气候,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资源禀赋优良,矿产丰富,植被丰茂,森林覆盖率达54.4%。

图1湘江流域范围图

  2.经济社会现状。

湘江流域是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集中区和引领区,聚集了全省7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已形成以先进装备制造、化工、钢铁、有色冶金、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为主的特色产业集群。

2010年流域地区生产总值12205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4842亿元,人口总量3774万人,分别占全省的76.7%、82.2%和57.3%,城镇化率47.2%。

  第二节问题挑战

  从自然条件看,流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旱涝灾害较多,影响流域发展;从发展水平看,流域农业现代化水平依然较低,重化工业比例过高,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产业结构欠优,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明显,公共服务差异较大等问题亟待改善;从资源环境看,流域资源分布不均,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重金属污染严重,农村面源污染有进一步加剧趋势;从体制机制看,流域统筹协调管理体制尚未建立,上下游联动协作机制有待形成,需要加快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统筹兼顾的发展机制;从宏观环境看,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十分迫切,发展低碳产业的国际压力越来越大。

  第三节发展机遇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湘江流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国家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为湘江流域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思路。

国家赋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方面先行先试的权利,为湘江流域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一系列国家政策的陆续出台和落实,为湘江流域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流域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顶层规划引导、生态环境整治、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突出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和防灾减灾体系、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特色城镇体系、两型产业体系、综合交通体系和历史文化旅游带建设,深化改革开放,转变发展方式,主动对接主体功能区规划,构筑湖南的黄金水道、产业主轴、文化长廊、生态家园,构建长江中游的重要生态屏障,打造“东方莱茵河”,为全国内河流域地区科学发展提供示范。

  第二节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

以实现流域居民全面发展为目标,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依据,稳步推进流域开发,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流域有序发展。

  空间优化,城乡协同。

立足流域资源禀赋特色,优化流域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着力推进城乡二元结构调整,加快空间资源、城乡资源共享互补,以城带乡,构建流域新型城乡体系,逐步实现流域空间优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生态优先,人水和谐。

坚持保护为主,强化生态修复,减少人为破坏,维护自然山水地貌,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正确处理好湘江与洞庭湖、长江之间的关系,促进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标本兼治,综合开发。

坚持点源、面源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配套,保护、开发和治理相统一,注重源头减污,实施生态、防洪、农业、航运、发电、供水、旅游等有机结合的综合开发,着力解决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

  第三节发展目标

  科学进行功能分区,形成明确功能定位,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率先建立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高度统一、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人水和谐相处的流域科学发展模式,建成健康湘江、富庶湘江、和谐湘江和丰盈湘江。

  健康湘江。

突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加快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建设山清水秀、生态优美的流域生态带。

到2020年,流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稳步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大幅降低,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分别达95%和100%。

  富庶湘江。

着力提高发展水平,加快流域产业升级和布局优化,全面提高经济总量、均量和质量,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建设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的流域经济带。

到2020年,流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92100元,人均财政总收入645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600元。

  和谐湘江。

加快流域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建设安居乐业、幸福文明的流域宜居带。

到2020年,流域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25%以上,城乡三项保险参保率达100%。

  丰盈湘江。

综合开发利用流域水资源,加快河道整治和航电枢纽建设,提高可用水量,建设水量充沛、水运发达的流域交通带。

到2020年,流域水运货运量占综合运输货运量的15%,千吨级以上航道里程达717公里,总用水量185亿立方米。

表1湘江流域科学发展主要目标表

指标名称

序号

二级指标

单位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指标性质

健康湘江

1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

——

[30]

[30]

约束性

2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

0.44

0.49

0.55

约束性

3

单位GDP能耗降低

%

——

[16]

[16]

约束性

4

湿地面积

万公顷

33.0

34.7

35.5

预期性

5

城镇污水处理率

%

84

90

>95

约束性

6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

%

——

[17]

[17]

约束性

7

森林覆盖率

%

54.4

>55

>56

约束性

8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87

>95

100

约束性

9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比例

%

86

>90

>90

约束性

10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79

>90

100

约束性

富庶湘江

11

人均GDP

29600

52200

92100

预期性

12

人均财政总收入

2836

4280

6450

预期性

13

工业化率

%

43

45

48

预期性

14

城镇化率

%

47

55

60

预期性

1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400

26400

42600

预期性

16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600

12200

19600

预期性

17

流域旅游总收入占全省比重

%

60

63

65

预期性

和谐湘江

18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2

<4.5

<4.5

预期性

19

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

%

8

>20

>25

约束性

20

城乡三项保险参保率

%

78

>95

100

约束性

21

每万人病床数

38

40

42

预期性

22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37

45

50

预期性

丰盈湘江

23

水运量占综合运输量比重

%

10

13

15

预期性

24

千吨级以上航道里程

公里

439

500

717

预期性

25

总用水量

亿立方米

173

178

185

约束性

注:

1、主要数据来源于统计测算或专项规划。

2、表中[]表示五年累积数据。

  第三章空间格局优化与主体功能区建设

  明确主体功能定位,优化空间结构,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构建清晰、集约、高效、和谐的流域空间开发新格局,打造以流域为特征的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示范区。

  第一节空间格局优化

  1.构建以“一核四极四轴”为主体的城镇空间格局

  以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为核心,以衡阳、郴州、永州、娄底等四个次级中心城市为支撑极点,以京港澳、娄邵永、潭娄邵、衡永等四条交通走廊为轴线,着力构建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实现核心带动,极点联动,轴线辐射,网状发展。

  2.构建以“一圈一区一带”为主体的农业空间格局

  以基本农田为基础,构建以长株潭都市农业圈、娄邵衡永丘岗节水农业区、南岭-罗霄山山地农业带为主体的农业空间格局,引导优势和特色农产品适度集中发展,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保障农产品安全。

  3.构建以“三屏五库十一廊”为主体的生态空间格局

  以南岭、幕阜-罗霄山、雪峰山等自然山体为生态屏障,以东江湖、水府庙、株树桥、欧阳海和涔天河五大水库为重要水源地和湿地,以湘江干流及其十大主要支流潇水、舂陵水、蒸水、耒水、洣水、渌水、涓水、涟水、浏阳河和沩水为生态廊道,构筑山体、水体、农田与湿地相连的生态空间格局,控制水土流失,减少河流泥沙,维系流域水体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图2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空间格局图

  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建设

  1.城市化地区

  包括长株潭、衡阳、永州、郴州、娄底等中心城市及周边开发强度较高,工业化、城镇化较发达的县市区,其他县市城关镇、重点镇以及点状分布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等。

  统筹国土开发。

适度扩大先进制造业空间,扩大服务业、交通和居住等建设空间,压缩并修复采掘业空间,优化农村生活空间,扩大绿色生态空间。

  完善基础设施。

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构建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城镇集聚水平和人口承载能力。

  提升发展质量。

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促进人口聚集。

扩大中心城市规模,发展壮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形成分工有序、优势互补的城镇体系,有序吸纳农村人口转移。

  2.农产品主产区

  包括长株潭城市群都市外围地区、湘中湘南丘岗地区、南岭罗霄山地农业带等。

鼓励农业开发,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加强水利建设。

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以及水源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广节水灌溉,发展节水农业。

  加强耕地保护。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快中低产田改造;严格控制区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实现区内耕地保护目标。

  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和支撑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推进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第三产业,拓展农业就业和增收空间。

  3.重点生态功能区

  包括南岭山地、罗霄—幕阜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区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和重要水源地等。

  实施严格保护。

对各类法定保护区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

除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建设活动外,严禁毁林开荒、无序采矿、放牧、砍伐、采石、取土及其它开发活动。

搬迁或关闭区域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现有工矿企业,拆除违反规划建设的各类设施。

  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

在源头和上游地区加大植树造林力度,严格保护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加强对天然林和公益林的保护,禁止非保护性砍伐;实施水土流失预防监控和生态修复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林;加大矿山环境整治修复力度,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维护生物多样性。

禁止滥捕滥采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生态走廊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促进自然生态系统恢复。

  科学布局设施建设。

在充分保护保育前提下,设施建设应避开生态栖息地和生态廊道,保证生物栖息和繁衍空间。

  合理发展适宜产业。

在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现代农业、资源开采及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积极发展旅游、会展、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严禁发展高污染、高耗能产业。

  引导人口有序转移。

按照区域生态重要性和生态功能要求,采取异地转移方式,逐步减少承载人口。

图3湘江流域主体功能区划图

  第三节促进上中下游地区协调发展

  1.构建合理的空间开发模式

  中上游地区实行据点式开发和点轴开发,在重点发展衡阳、郴州、永州、娄底等中心城市的基础上,依托主要交通干线,加快区内京港澳、二广、泉南、厦蓉等经济轴带建设,加强与珠三角、北部湾的经济联系。

引导下游地区由点轴开发模式向网络开发模式提升,深化环长株潭城市群融合发展,把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加强与长三角、成渝经济区的经济联系,提高地区开放性和核心竞争力。

  2.加快设施一体化建设

  加快上中下游地区互融互通的交通、水利、电力、信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打破行政界限,减少重复建设,提高利用效率,实现流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重点加快航运、城际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网络建设,促进湘南三市、娄底与长株潭地区之间形成快捷、高效的交通通道,打通与粤港澳、海西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等区际的往来通道,构建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3.引导产业差异化发展

  中上游地区主要依托资源优势和全球产业转移机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产业适度集聚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生态旅游及劳动密集型轻工制造与电子信息产业,升级改造传统产业。

下游地区依托科技智力优势及良好的产业配套条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以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两型”产业体系。

  第四章水资源管理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扎实推进流域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建设,着力增强水资源全面保障、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

  第一节提高流域水资源保障能力

  1.着力增强流域水资源配置能力

  加快涔天河水库扩建,强化东江湖、欧阳海、水府庙等水库联合调度,在流域中上游加快建设一批骨干中型水库,不断强化区域调蓄和供水保障能力。

构建全流域水资源科学调控体系,提高流域水资源调控水平,保证下游河道内重要节点的最小径流量,加大湘南地区、衡邵娄丘陵地带与湘江沿岸等局部缺水区域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增强流域水资源配置的均衡性。

沿湘江两岸新建提引工程解决局部地区缺水问题。

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针对性地实施已有水利工程的扩源改造和功能调整,提升流域水资源保障能力。

  2.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继续实施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增强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保障程度。

在粮食主产区,新建扩建一批灌区工程,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大力开展中小型水库建设,提高区域灌溉保证率。

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和小水渠等工程建设。

  3.全面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加大现有城镇水源地挖潜改造,新建一批城镇供水工程,提升蓄供水能力。

优化水源结构,逐步推进城市应急储备水源工程建设。

对流域内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水源的重要城市,规划建设多水源及应急水源工程。

合理控制流域地下水的开采利用,维持地下水合理水位,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快开展东江水直饮工程和株树桥水库水源直饮工程的规划建设。

采取集中供水、分散供水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等方式,全面保障流域农村人口饮水安全。

  第二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各地根据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编制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年度用水总量控制。

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加强水资源管理监控信息系统建设。

  2.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推广农业综合节水技术,加强流域内已建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化农业节水示范基地,推进农业节水。

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在电力、冶金、化工、纺织等高耗水行业,推广成套节水、水回收再利用、水网络集成等先进技术;制定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加强对企业用水目标管理和考核,推进工业节水。

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

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推进城镇生活节水。

逐步实现中心城市及县城雨污分流,提高雨水利用水平。

建立区域用水指标考核体系,健全节水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

  3.切实提高流域水资源科学管理水平

  优化相关涉水部门的管理职能,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施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

制定水资源紧缺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和水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推进流域航运、生态、供水、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等联调机制建设。

  第三节健全流域防灾减灾体系

  1.完善防洪水库体系

  在湘江主要支流上新建扩建防洪水库,发挥拦洪、错峰作用,减轻干流防洪压力。

完善预报系统,优化调度预案,充分发挥东江、双牌、水府庙、欧阳海等大中型水库的防洪效益。

加大病险水库治理力度。

  2.建设分等级堤防体系

  流域干流的中下游地区,以堤防保护为主,根据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建设流域内分等级堤防,并配合河道整治,满足防洪要求。

  3.加强蓄滞洪区规划建设

  在城西垸、北湖垸、义合垸等蓄洪垸的基础上,规划许家洲、回龙、胜利、联合等一般垸作为蓄洪垸备用。

  4.完善流域防洪减灾非工程措施

  完善流域水利工程联合调度方案和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整合水文、气象灾害、国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加强堤防工程、水库和蓄滞洪区的巡查和信息报送,建立健全流域监测预警系统。

编制重点地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

  5.构建重点区域抗旱减灾体系

  加强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区域抗旱减灾工程体系、管理体系和节水体系三位一体的抗旱系统,实施水源工程、灌溉工程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急水源工程和小型水利设施,增强抗旱减灾能力。

保障各断面最小流量,满足沿河两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用水要求。

  

  第五章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控制流域排污总量,加强流域环境整治,保护饮用水源地,实现流域环境质量全面达标。

推进流域生态修复,提升流域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河流健康和流域生态安全。

  第一节水污染防治

  1.水功能区划与保护

  保护区。

主要为源头水域,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进行严格保护。

该区以保护区河段为核心,严格按照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取缔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已建排污口。

  保留区。

原则上保留现状,不予开发利用,不得增设排污口,水质标准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该区以保留区河段为核心,严格依据水环境容量实施管理,将现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

  开发利用区。

具体开发活动须服从二级区划的功能分区要求,严格按二级区划分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该区以开发利用区河段为核心,建设滨水生态经济带,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和环境修复,严格控制排污总量。

  缓冲区。

不得增设排污口,水质标准按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控制,从事对水资源质量有影响的开发利用活动必须经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该区以缓冲区河段为核心,加强水质监测工作,明确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水质监督管理。

图4湘江流域水功能区划图

表2湘江流域一级水功能区划一览表

类型

名称

现状水质

管理目标

保护区

(15个)

潇水江华源头水保护区、潇水凌江江华源头水保护区、潇水麻江江华源头水保护区、舂陵水蓝山源头水保护区、洣水炎陵源头水保护区

Ⅰ类

Ⅰ类

蒸水邵东源头水保护区、耒水桂东~资兴水源水保护区、耒水淇水桂东~汝城水源水保护区、耒水淅水汝城~资兴水源水保护区、耒水滁水桂东~资兴水源水保护区、耒水东江资兴水源水保护区、涓水衡山源头水保护区、浏阳河浏阳源头水保护区、小溪河浏阳源头水保护区、沩水黄材水库源头水保护区

Ⅱ类

Ⅱ类

保留区

(20个)

浏阳河浏阳保留区、浏阳河浏阳~长沙保留区、沩水宁乡保留区、沩水宁乡~望城保留区

Ⅱ类

Ⅱ类

湘江东安~永州保留区、湘江永州~衡南保留区、湘江衡阳~株洲保留区、湘江望城~湘阴保留区、潇水江华~永州保留区、舂陵水蓝山~常宁保留区、蒸水邵东~衡阳县保留区、蒸水衡阳县~衡阳市保留区、耒水郴州~耒阳保留区、耒水耒阳~衡阳保留区、洣水炎陵~衡山保留区、渌水醴陵~株洲保留区、涓水衡山~湘潭保留区、涟水涟源~娄底保留区、涟水娄底~湘乡保留区、涟水湘乡~湘潭保留区

Ⅲ类

Ⅲ类

开发利用区

(17个)

涟水涟源开发利用区

Ⅱ类

Ⅱ类

耒水资兴~苏仙开发利用区、浏阳河浏阳开发利用区、沩水宁乡开发利用区

Ⅱ~Ⅲ类

Ⅱ~Ⅲ类

湘江永州开发利用区、湘江衡阳开发利用区、湘江长沙开发利用区、潇水永州开发利用区、耒水耒阳开发利用区、渌水醴陵开发利用区、涟水湘乡开发利用区、浏阳河长沙开发利用区

Ⅲ类

Ⅱ~Ⅳ类

蒸水衡阳县开发利用区、涟水娄底开发利用区

Ⅲ~Ⅳ类

Ⅲ~Ⅳ类

湘江株洲开发利用区、湘江湘潭开发利用区

Ⅲ~Ⅴ类

Ⅱ~Ⅳ类

蒸水衡阳市开发利用区

Ⅳ~Ⅴ类

Ⅳ类

缓冲区(3个)

涟水新邵~涟源缓冲区

Ⅱ类

Ⅱ类

湘江桂湘缓冲区、渌水赣湘缓冲区

Ⅲ类

Ⅲ类

  2.水污染防治与管理

  严格保护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地。

全面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审批工作,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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