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61895724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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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618957240
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管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现金及银行账户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三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四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五条现金盘点制度
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
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六条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七条、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八条、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九条、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条、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
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十一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十二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
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十三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十一、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第一条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线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第二条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报总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
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第三条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条第一款。
第四条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第五条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六条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1、住宿
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80元,主办业务不能超过60元,业务员不能超过45元。
高层领导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80元标准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予报销。
2、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50元。
3、市内短途交通费
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4、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内,凭单据报销。
5、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6、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主管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总经理签名审核后,方能报销。
第七条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后,然后报总经理审核,方能付款报销。
第八条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1、员工本人医药费可按公费医疗待遇,凭医院发票实报实销
2、公司职员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凭区以上医院证明享受医药费待遇,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只准一个孩子享受医疗费全报待遇,其余子女享受半费待遇。
3、其他福利及医药费开支,一律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1、属经营性的各项费用,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主管签名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然后送财务报销。
2、属非经营性的各项费用,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主管签名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然后送财务报销。
第九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十条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十一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三条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
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第十四条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人员及市场销售人员要严格遵守税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证发票存放点安全、可靠,对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按税务规定保存;
第三条对公司印制的专用定额发票和在税务领用的其他发票,要即使登记备案,建立发票使用登记簿,以及分户登记各开发票、领用、存情况;
第四条公司市场营销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个人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第五条对涂改发票、虚开发票、损(撕)毁发票,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按税法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第六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和登记情况;
第七条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十三、商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条销售活动
销售活动须积极进行务使其结果能贡献公司业务的进展
第二条销售人员须知
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除应透过公司所规定的组织在所属主管的监督指导之下与同事彼此亲和互相协助在维持工作部门的秩序之外对外方面亦不可有失作为一个公司人员的气度
第三条事前调查
1、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能力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依对方的订购内容作配合后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订货
2、下订单的对方与本公司的关系及以往的订货实绩付款情况
3、如为第一次交易者,应就其负责人、资金往来、银行、从业人员数目、每月生产能力及交易能力有无与本公司的竞争同业交易业务内容等进行调查
第四条订货情报
订货情报应尽快取得并在所属经理的指导之下尽快展开有效率的销售活动
第五条估价单的提出
在提出估价单时应先取得所属主管的裁决认可后方得提出
第六条严格遵守价格及交货期在受理订货时除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货期外对于下列五项规定也应确实遵守:
1、品名规格数量及契约金额
2、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3、除特殊情况以外从订货受理到交货之间的期限一般以三个月为主
4、交货地点运送方式距离最近的车站等等交货条件
5、安装运转及修理等所需的技术派遣费的协定
第七条合约书的提出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订货受理报告书连同订购单及合约书等证明订货事实的资料一起提出给所属的主管
第八条注明新旧客户
1、订货受理报告书中对于订购者是新客户或者已有往来的客户须注明清楚
2、如果是旧客户应依据交货日期记明目前的未付款项余额另外尚需注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发生新客户则重新处理旧客户如曾有不良记录者予以标示
第九条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合约时应依照下列四项条件选择交易公司缔结付款条件:
1、对于已往一向忠实履行付款条件的旧客户可依照惯例认可本交易但仍必须规定在六个月内收回货款
2、与新客户的交易原则上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收取现金
3、即使是旧日即已往来的客户仍应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坏采取由交货处代理受领或直接契约的方法
4、对于过去曾发生过支票不兑现或不信守契约行为的客户一概不接受代理受款以外的订货方式
第九条订货确认变更的通知
1、管理或生产部门针对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再依据订货受理报告书中的条件及内容做好确认之后迅速发出订货确认的通知或变更通知给负责人员
2、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在收到前项变更通知后须立即与订货者联络并设法努力与订货人交涉使订货条件符合规定
第十条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图表等等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
第十一条货款的回收负责受理订货者应对货款回收事宜负责
第十二条回收货款时的注意事项负责回收货款者必须遵守下列三点事项:
1、在受理订货或提出估价书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
2、在交完货后应立即提出清款单在付款日须亲往收款或寄出缴款委托函给对方
3、经常与订货者保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
第十三条销售佣金
销售佣金应经得公司许可的范围内按限定比例支付,应取得相应的发票。
第十四条订货取消及退还货品当发生订货取消或要求退货等事件应立即将对方的凭证资料提交给总经理并待由其裁定通知时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销货内容
第十五条联系有潜力的客户以拓展销售
第十六条对于大客户或者是销售额不断成倍数增长的预估客户应尽量多加联系
第十七条拓展销售渠道让产品广销各地
十四、存货的采购、收发、保管制度
第一条商品的采购
(1)商品的采购,根据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领导审核后执行。
(2)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上月商品的实际消耗情况、变化情况及合理的需要量制订月度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盲目采购。
(3)商品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的计划及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第二条商品的入库
(1)商品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商品入库验收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的,由保管员负责。
(3)商品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上的问题时,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对于数量尚未点清、验质尚无结果的商品应单独保管,不得领用。
(4)商品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商品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二联随同发票送交财务管理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采购人员向财务管理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第三条商品的领用
(1)商品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的要求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领料批准的权限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规定办理。
第四条商品的库存管理
1、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依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计量准确、存放安全。
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
3、盘点时,由仓库、财务等部门组成财产清查小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
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五条商品的盘点清查制度
(1)仓库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管理部门。
(2)建立商品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点清数量。
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材料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商品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材料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账、卡、物、资金四相等。
(4)做好材料的索赔工作。
十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固定资产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二条固定资产内容:
1.土地;2.房屋及建筑物;3.机器设备;4.电子设备;
5.运输设备;6.工具、器具;7.管理用具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2.办公室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
3.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4.办公室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第四条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协助办公室每季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
1.固定资产购置,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专用固定资产除外);
2.各部门填写请购单,送办公室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3.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请购单应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
4.依据经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到财务部门请款。
第六条固定资产出售: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办公室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2.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帐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3.办公室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第七条固定资产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由办公室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总经理批准;
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财务帐务处理;
3.办公室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办公室按季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帐务处理。
3.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4.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
第九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