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6年11月22日.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435608 上传时间:2022-10-10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6年11月22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6年11月22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6年11月22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6年11月22日.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6年11月22日.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6年11月22日.doc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6年11月22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6年11月22日.doc(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6年11月22日.doc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设计院、@@@中心(以下简称“院”)信息化项目管理,遵循建设程序,推进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院应用系统、网络基础设施和运行软环境等信息化建设项目。

1.3基本建设原则

1.3.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从院发展战略的全局出发,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根据业务的轻重缓急和资金技术条件,分阶段、分步进行建设。

1.3.2需求主导,注重实效。

紧密结合院发展战略要求,重点建设院生产、经营、管理中需求迫切、条件具备、效益明显的应用项目,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充分利用已有院内和中国交建的资源,以业务为主线,促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实现业务协同,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发展模式,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1.3.3先进实用,开放扩展。

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保证具有较好的先进性、实用性和较长的生命周期。

充分考虑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中国交建通检系统要求,使系统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扩展性,为技术更新、功能升级、系统对接留有余地。

1.3.4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参照并执行中国交建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推进标准的贯彻落实。

建立完善的网络与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系统运行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1.4责任部门:

科技与信息化处

16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管理结构及管理职责

2.1管理结构

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科技与信息化处、运维中心→业务部门(含子公司、分院)及技术支撑单位。

2.2管理职责

2.2.1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的信息化建设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审查重大信息化项目,审查年度建设计划和预算,监督检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2.2.2信息化建设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技术方向和实施方式、实施计划,协调业务板块与部门间信息化工作。

2.2.3科技与信息化处是院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方案审查、招标采购、过程控制与管理、以及成果验收评估,是院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和项目预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2.2.4信息化运维中心是院信息化运维实施部门,负责院日常信息化设备采购、信息系统基础环境搭建以及系统运维工作。

2.2.5各部门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主办单位,根据院信息化建设规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划和业务需求,负责项目立项申请、需求分析和确认、项目成果内部审查、成果推广使用及制订应用系统管理制度等。

3.管理程序

3.1信息化总体规划

3.1.1科技与信息化处组织编制院信息化总体规划,报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1.2信息化总体规划以院总体发展规划与目标为基础,制定信息化建设发展目标、总体框架和工作内容,明确总体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

信息化总体规划是信息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原则上每5年编制一次,每年可根据院的发展要求和实际工作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3.1.3信息化建设项目应符合信息化总体规划的要求,采用统一的技术体系和应用体系标准。

3.2年度计划与预算审批

3.2.1各部门根据信息化总体规划和本部门建设需求,于每年年末提出下一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与预算,报科技与信息化处汇总。

3.2.2科技与信息化处编制院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和预算,经信息化主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预算委员会审定。

3.2.3信息化建设预算作为专项资金,纳入院预算管理,集中投入,统一管理。

3.2.4计划外信息化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建设。

对于未纳入年度计划又急需的项目,由需求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批流程同年度计划申请,经批准后由科技与信息化处记录并适时调整年度计划与预算。

3.3项目立项

3.3.1根据院信息化年度计划,主办部门编制《项目需求分析报告》(附件1),提出立项申请,报科技与信息化处备案并审核。

3.3.2科技与信息化处依据信息化总体规划及院信息化建设情况,在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的指导下,组织技术专家、相关业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进行评估,提出技术选型、系统集成、经费估算、建设模式等立项意见,并组织完善形成《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附件2),报院信息化主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

3.4项目招标采购

3.4.1信息化项目委托外单位开发时,需进行公开招标,对其信息化项目方案设计能力、软件开发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及相应资质、同类项目成功经验等进行评估。

3.4.2科技与信息化处组织项目签报上报院领导审批,并组织开展招标活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3.4.3项目招标完成后,科技与信息化处会同业务部门对招标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报信息化主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组织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开发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进行项目实施。

3.4.5信息化项目自主开发时,根据生产管理要求和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组意见,直接委派信息中心(资源开发所或信息集成所或信息设计所)按照部门生产项目运行与管理。

3.5实施过程控制

3.5.1主办部门、科技与信息化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开发商进行深度需求调研,开发商编写《需求规格说明书》,经主办部门、科技与信息化处确认后,进行系统深化设计与开发。

3.5.2信息化建设项目应严格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的,须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

3.5.3科技与信息化处依据项目合同和国家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保证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和相关技术文档的完整性,协调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5.4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合同条款,主办部门提出费用支付申请,填写《信息化项目合同付款单》(附件3),经科技与信息化处会签,报信息化主管院领导、院长审批后,由财务资金处支付相应款项。

3.6项目成果试运行

3.6.1主办部门负责系统成果的上线、推广与应用,包括:

准备运行数据、明确权限、制订系统相应管理制度等。

3.6.2科技与信息化处配合主办部门组织技术培训,信息化运维中心提供应用系统运行环境支持,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3.7项目验收

3.7.1项目完成并上线试运行3个月,相关试运行问题已解决,开发商提出验收申请,经主办部门同意后,科技与信息化处按合同规定组织进行项目验收。

3.7.2验收资料:

业务应用系统项目应根据合同提交完整项目文档(见附件4),网络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项目应提交设备到货验收单、竣工报告、技术文档与财务决算等。

3.7.3科技与信息化处对提交的项目成果及相应文档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填写《信息化项目验收意见表》(附件5),报信息化主管院领导批准。

3.7.4科技与信息化处组织专家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专家验收组由院信息化技术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专家5~7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

3.7.5评审验收的内容

3.7.5.1提供验收的各类文档的完整性、正确性与一致性。

3.7.5.2项目成果功能、性能与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及相关附件规定的要求。

3.7.5.3项目进度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

3.7.5.4项目有关服务指标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

3.7.5.5评价项目的技术水平。

3.7.6专家验收组对项目做出总体评价,出具《项目评审意见》并在验收意见中明确指出“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

3.7.7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开发方应在3个月内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申请二次验收。

3.7.8科技与信息化处收集《信息化项目验收意见表》、验收文档、《评审意见》等项目资料,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归档保存。

4.后续管理

4.1登记、备案

4.1.1业务应用系统验收合格后,科技与信息化处负责登记备案系统名称、开发单位、主要功能、业务部门及上线时间等,形成院有效软件目录。

4.1.2网络基础设施、运行环境等购置的硬件设备,由信息化运维中心按照《资产实物管理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及入帐。

4.1.3信息化项目技术文档,由科技与信息化处汇总与归档。

4.2运行、维护

4.2.1科技与信息化处组织信息化项目的技术培训,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信息化运维中心负责提供系统技术支持和后期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为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信息安全保障和数据容灾备份保障。

4.3效果评估

4.3.1信息化项目投入运行1年后,由科技与信息化处组织项目主办部门和使用部门召开项目评估会,对项目成果进行综合评估。

4.3.2评估工作完成后,填写《信息化项目效果评估表》(附件6),报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阅,作为后续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重要参考。

5.附则

5.1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专业软件管理,按照院《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执行。

5.2院控股、参股分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5.3本规定由科技与信息化处负责解释。

5.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替代以前所有版本。

附件:

1信息化项目需求分析报告(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

2信息化项目合同审批表

3信息化项目付款单

4验收资料清单

5信息化项目验收意见表

6信息化项目效果评估表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

信息化项目管理

附件1

@@@设计院

信息化项目需求分析报告

(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

主办部门:

申报时间:

1概述

主要介绍业务现状及对应的信息化系统应用现状及不足。

2建设必要性

主要论证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3建设方案

3.1建设目标

主要从业务角度论证建设系统后能够实现的整体业务目标、管理目标或解决业务发展瓶颈与问题。

3.2主要建设内容

从业务角度论述建设内容包括哪几方面,分别解决哪些问题,实现哪些具体目标。

3.3系统功能

从系统本身出发,描述系统应具有的功能模块,包括模块下属子模块。

3.4具体建设方案

主要介绍系统建设要求、每个模块实现的功能及对应的相应操作流程、系统采集哪些信息、输出哪些信息、以何种方式输出、系统中的角色和权限、应用范围及责任分工、对接及接口开发、硬件环境要求、设备采购及集成安装等。

“系统功能及信息采集与输出”可参照以下实例编写:

一、系统功能要求

×××(功能名称)

1.1功能说明及与其它相关联功能的关系

(功能的描述,以及与其它功能的关联关系)

1.2参与本功能的角色及其可操作数据

(分另列出哪些角色可以参与本功能,以及可操作1.5中哪些操作和1.4中哪些数据项,数据项按可见和可修改描述)

1.3业务(审批)流程及说明

(本功能业务操作流程图和审批流程图,并对特殊情况进行文字说明。

1.4录入信息项

序号

信息项名

长度

取值范围或计算公式

必填

说明

50

(列出本功能需要录入的全部数据项。

需要控制必填的请在“必填”栏打√;对于信息项取值为字典的,直接在“取值范围或计算公式”列给出字典名;长度如未指明将使用默认长度,50个英文字符或25个汉字。

1.5功能操作及限制

(如:

新增、修改、删除,以及什么情况下允许操作)

1.6功能操作结果及对其它功能或数据影响说明

(描述1.5中各功能操作后产生的结果,以及对关联功能或数据的影响)

1.7界面呈现:

列表查询条件、信息项排列及列表排序方式

(配以相应的图片说明该功能的界面布局样式,如:

列样中所需的字段信息及排列顺序、新增、修改、审批界面的信息排列样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财会金融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