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调整用友T系统和U8软件应对方法和税率相关问题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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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调整用友T系统和U8软件应对方法和税率相关问题汇总

【T3】国家税率大改!

两步教你掌握T3税率批量调整的秘笈!

最近政策不断出台,就拿前几日增值税下调来说,对纳税人绝对是利好消息,不过可苦了会计人,且不说各项税负要重新记,使用的T3软件里的税率还得重新调整,提前改吧,实际业务还得按旧的来,不提前改吧,等到新政实施,上万种存货一个一个手工修改,真的要改哭了(存货中有税率项),耽误了做账还要被老板骂,恐怕5月份真正要过劳动节了。

各位看官,还记得前几天服宝发的这篇文章吗?

《【T3】批量修改存货档案?

还有这功能?

》,里面的“T3存货属性批量修改”就弥补了批改的功能,并且就在政策颁布的这几天,攻城狮们紧急加班加点更新了【税率】的批量修改功能,也就是说,

T3软件中也能批量修改存货增值税税率了!

曾经需要耗费两天的时间,如今一分钟就轻松解决!

只需要简单两步!

第一步:

打开“T3存货属性批量修改”,根据要修改的税率筛选存货围。

第二步:

填写修改后的税率值,轻轻一点确定,大功告成!

就是这么简单!

(温馨提醒:

对于增值税税率下调,除了批量修改存货税率,还需要在【采购】-【采购业务围设置】,在【业务控制】页签下修改【专用发票默认税率】。

除了存货税率,“T3存货属性批量修改”的修改围几乎涵盖所有存货属性。

比如每个季度企业会根据销售情况调整存货的最低售价、参考售价,又比如旺季淡季企业对存货的最高、最低库存数量要求不一样,要做调整;再比如刚导入了一批存货,发现销售属性忘记勾了;当这些问题发生的时候,再一个一个手工调整,恐怕是两三天都不够,而使用这个工具,至少提高了90%的效率!

T6相关税率调整方法

步骤一:

修改采购单据带出的默认税率

1、依次点击【采购管理】-【设置】-【其他设置】-【采购选项】,在【公共及参照控制】页签下修改【专用发票默认税率】的值;

2、检查【业务及权限控制】页签下的【订单\到货单\发票单价录入方式】,此处需要选择【手工录入】哟。

因为只有选择的是【手工录入】,才能将表头的税率自动带到表体中。

否则,就会出现表头税率是新修改的、但是表体税率还是之前的。

3、全部修改完成之后,再录入采购单据时就会自动带出最新的税率啦!

步骤二:

修改销售单据带出的默认税率

1、依次点击【基础档案】-【存货】-【存货档案】,点击【批改】按钮;

2、在【存货档案批量修改】的界面中:

【修改项目】选择【税率】,【修改容】中输入正确的税率值,

最后点击右下方的【修改】按钮即可全部修改成功。

3、此时,再去做销售单据的录入,表头、表体的税率会自动带出修改后的税率。

温馨提示:

目前T6软件中,新增的存货档案税率默认为17%,所以需要自己手工修改哟!

 

T+软件税率调整如何应对

步骤一:

首先,需要先修改往来单位中的税率,此处可用“批量修改”的功能,一步到位!

依次点击【基础设置】-【基本信息】-【往来单位】-【批量修改】

在【往来单位批量修改】的界面:

建议选择【修改查询出来的所有项】,【修改项】选择【税率%】,【修改值】输入正确的税率值。

修改完成之后记得检查一下

步骤二:

修改完往来单位的税率之后,接下来需要修改存货档案中的税率。

依次点击【基础设置】-【基本信息】-【存货】-【批量修改】

在【存货批量修改】的界面:

建议选择【修改查询出来的所有项】,【修改项】选择【税率%】,【修改值】输入正确的税率值。

同样的,修改完成之后记得检查一下

这两步修改完之后,就大功告成啦!

接下来到了检验的阶段了~

咱们可以随便做个单据试试看!

看完操作步骤之后,有的小伙伴是不是还有些些的小疑惑呢?

比如:

1、为什么既要修改往来单位的税率,又要修改存货中的税率呢?

我只修改其中一个不行吗?

2、【系统管理】-【基本信息】里面的【税率】又有什么作用呢?

新增的往来单位、存货的税率怎么办?

1、往来单位中的税率是带入到单据表头中的,而存货档案中的税率是带入到单据表体明细中。

假设,往来单位中的税率已修改为16%、但是存货中的税率未修改仍为17%,那么录入单据时如果先选择表体存货,带出来的将会是17%的税率哟!

2、【系统管理】-【基本信息】中的【税率】,影响的就是新增基础档案的税率!

也就是说,您想要新增的往来单位、存货的税率自动带出16%,那就到这里来修改就可以啦!

用友U8针对税率调整政策的应对方案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政策解读如下:

1.  2018年5月1日开始施行。

2.  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17%的税率降低为16%。

3.  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及农产品等货物行业增值税11%的税率降低为10%。

4.  一般纳税人销售额认定标准由原来的50万和80万调整为500万;已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可以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5.  部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电网企业等特定企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税款予以退还。

6.  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

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针对税率调整政策,用友U8软件中需要对进项税税率、销项税税率等进行批量调整。

软件中操作如下:

一、存货税率批量调整

需要将存货档案中进项税率和销项税率批量调整为16。

Step1:

点击【批改】按钮,选择批改项目【进项税率】和【销项税率】。

Step2:

点击【项目选择】按钮,可以增加调整的围条件,选择了围条件,点击【条件加入】,添加条件加入围。

Step3:

勾选存货围,点击【执行】按钮,执行调整结果。

最终调整结果如下:

二、新增存货税率调整

针对新增存货,需要在选项中设置税率默认值为16。

Step1:

打开存货档案,点击【选项】按钮,修改默认值销项税税率、进项税税率。

三、产品特殊调整

用友U8产品支持多样化自动带价,用户因业务需求不同模块设置了不同自动带价时,税率根据带价方式取不同税率,按采购模块和销售模块做如下分类:

1、采购模块单据税率自动取值逻辑:

a.单据表头税率:

采购单据表头税率是根据采购管理-设置-选项-公共及参照控制-单据默认税率自动带出的,直接将【单据默认税率】改成16即可。

b.单据表体税率:

采购单据表体税率是根据采购管理-设置-选项-业务及权限控制-订单/到货单/发票单价录入方式带出的,如下图:

i)选择【手工录入】:

自动取供应商档案/存货档案中的税率。

(产品默认供应商税率为空,若设置优先带供应商税率)

优先级:

供应商档案税率 > 存货档案税率

ii)选择【取自供应商存货价格表价格】:

自动取供应商存货价格表/供应商档案/存货档案中的税率。

优先级:

供应商存货价格表税率 >供应商档案税率 > 存货档案税率

iii)选择【最新价格】:

取相应单据上一单据税率,需要手工填制一最新单据,税率输入为16%,后续再操作则会自动带出新税率。

相关操作:

1)批量调整供应商档案税率

Step1:

打开供应商档案,点击【批改】按钮,修改税率,点击确定直接修改完成。

2)批量调整供应商存货价格表税率

Step1:

打开供应商存货价格表,点击【修改】按钮,勾选需要调整的价格表。

Step2:

点击【批改】按钮,录入修改项目税率,录入调整后的税率,点击【确定】执行完成。

修改后结果如下:

2、销售模块单据税率自动取值逻辑:

a.单据表头税率:

销售单据表头税率根据表体第一行税率自动带出。

无需调整。

b.单据表体税率:

销售单据表体税率默认取客户档案/存货档案税率。

(产品默认客户税率为空,若设置优先带客户税率)

优先级:

客户档案税率 > 存货档案税率 

相关操作:

批量调整客户档案税率。

Step1:

打开客户档案,点击【批改】按钮,修改税率,点击确定直接修改完成。

四、外贸企业税率调整

企业为外贸企业,U8产品启用进出口管理模块时,税率根据海关编码中的税率自动带出。

具体调整如下:

Step1:

打开出口管理,设置-海关编码,点击【修改】,修改海关编码中的出口税率及出口退税税率。

海关档案不支持批改。

设置效果如下:

增加出口订单,表体中录入海关编码,自动带出税率。

五、其它注意事项

问题:

发票开票在2018年5月1日之后,发票的开票税率是16%税率,但是之前录入的订单是17%税率,参照之前单据自动带17%税率,怎么批量调整?

方案:

正常参照之前单据,然后点击【批改】,录入批改项目税率,点击确定批量调整即可。

采购发票调整方式同销售发票

 

税改前的专票5月1日后能否抵扣?

能否补开?

作废如何开票?

1.问:

2018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5月1日之前开具的税率为17%、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认证吗?

答:

只要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开具之日起360)认证即可。

附国税:

取得17%或11%专票,不是必须要在5月1日前认证,才能抵扣17%或11%的增值税额,只要在自开具之日起360日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都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购买货物,在5月1日前,取得17%税率专票,按规定抵扣了,5月1日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还能适用16%税率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所有适用17%都调整为16%,购买货物,在5月1日前取得17%税率专票,5月1日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也适用16%税率。

不要感觉“占便宜”了,没有!

因为销售方开17%,其已经缴纳17%的增值税额,没有“占便宜”。

3.所有的17%/11%税率都调整为16%/10%

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就是说,原来所有适用原适用17%税率的都调整为16%、所有原适用11%税率的都调整为10%。

再者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跟所谓的行业无直接关系,增值税税率跟企业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业务行为有关,比如:

制造业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7%(16%),出租房屋适用税率11%(10%)、转让商标适用税率6%,只是通俗的大家认为制造业增值税主要适用税率17%。

换句话说,只要涉及到税率17%/11%,不论哪个行业都降为16%/10%。

4.征收率5%/3%未调整

(1)税率:

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下所适用的增值税征收比率,或境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2)征收率:

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下所适用的增值税征收比率,包括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预征率:

目前主要针对不动产和建筑行业采用预征办法,主要有5%、3%和2%的档次

财税〔2018〕32号文件,只是规定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没有涉及到征收率和预征率的调整,比如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满足简易计税方法条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5%,2018年5月1日后征收率还是5%。

至于预征率是否调整,由于不动产和建筑服务适用税率11%调整10%,会不会涉及预征率调整,要看后面是否有具体补充文件。

5.2018年5月1日前在申报时按照17%/11%税率填入“未开具发票”栏。

5月1日以后,购货方举报未开具发票,该单位接受处罚后需补开具发票,问开票税率应是多少?

如何申报?

答:

开具17%/11%税率的发票。

申报时,可将“未开具发票”冲减后,按照17%/11%税率申报。

6. 调整增值税税率后,对于2018年5月1日前已开具17%/11%的发票,在5月1日后发生开票有误冲红重开、销售退回、作废重开的情况,应按照什么税率开具?

答:

在2018年5月1日后发生开票有误冲红重开、销售退回、作废重开的情况,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适用的税率开具发票,即对于2018年5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应按照17%/11%税率开具发票。

7.2018年4月30日之前发生的业务,5月1日之后怎么开票?

答:

2018年4月30日以前已申报确认销售(纳税义务发生)尚未开票的,仍可按17%/11%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余按16%/10%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申明:

参考13%减并税率为11%的各地税务机关实务操作,如出新总局公告或者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8.2018年5月1日后对原税率发票红冲后重新开具,适用什么税率?

答:

应按照原税率开具。

9.2018年5月1日后前开具免税的农产品普票,7月20日才取得,是否仍然按扣除率11%扣除?

答:

应按照原规定进行扣除。

即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11%填入附表二第6栏,如果满足加计扣除再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2%填入附表二第8a栏。

10.问:

2018年5月1日前未开具发票,调整税率后再开具发票,适用什么税率?

答:

应当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适用税率。

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前的,适用17%、11%的税率;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后的,适用16%、10%的税率。

举个例子:

B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向C公司(一般纳税人)采购一批货物(原适用税率为17%)并预付了货款,C公司于2018年5月13日发货。

则C公司应当货物发出的当天,开具16%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给B公司。

若C公司采取的是直接收款的方式并于4月3日收讫销售款项,则C公司即使是5月1日之后补开发票,也应当按17%税率开具。

提醒:

属于增值税相关规定的政策,同时依据也是财税或者总局公告,也就是说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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