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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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长沙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文件名: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6〕228号
长沙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以打造优质、特色、和谐、活力、公平的区域现代教育为目标,以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和学习型城市为引领,以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为重点,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抓好统筹兼顾。
坚持教育发展与区域现代化、国际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结构,切实提高办学效益,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
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努力培养造就合格公民和高素质人才。
深化改革创新。
坚持发展与改革并重,法治与改革同行,总结全市教育领域改革经验,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教育发展新活力。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完善社会力量出资兴办教育的体制和政策,不断提高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促进公平均衡。
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加大对困难群体扶持力度,依法保障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提高教育质量。
坚持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地方教育特色,培育在国内外有较大声誉和影响的长沙教育品牌。
(三)主要目标
打造优质教育。
教育结构更优,城乡教育更加均衡,公、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普职教育齐头并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体系更加健全,教育供给更加丰富。
教育质量更优,培育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立德树人纵深推进,人才培养理念和培养模式不断创新,学校办学综合实力、学生成长成才能力、社会贡献力、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
打造特色教育。
基础教育培养和形成“一区一特色、一校一品牌、人人有特长”的地方教育特色品牌。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入推进,能有效服务、支撑、提升和引领产业发展。
高等教育产教研能力提升,服务区域发展的“智库”作用充分发挥。
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深度融合。
打造和谐教育。
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文明校园全面覆盖。
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合理,每个学生健康、充分、自由、个性地发展。
依法治教全面实现,现代学校制度和现代督导制度全面建立,率先基本实现教育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教育行业风清气正,校园安全保障有力,实现教育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打造活力教育。
教育内部开放共享不断扩大,实现校校协同、城乡一体、科教结合、大中小学及幼儿园有机衔接。
教育与社会联系密切,形成家校共育、学校社会协同的良好教育生态。
教育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水平提升,实现双向交流、合作共赢。
打造公平教育。
惠民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普及十五年教育,逐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免费入学;学生入学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公办中小学校“择校”问题有效解决,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有效控制,教育精准扶贫有效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十三五”长沙教育主要发展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15年
2020年
事业发展水平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91.2%
94%
义务教育巩固率
99.8%
99.8%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5.5%
98%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72%
7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15年
2020年
教育公平
程度
“三残”儿童毛入学率
88.17%
93%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率
100%
100%
留守儿童入学率
100%
100%
教育教学
质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率
100%
100%
初中学业水平合格率
90.6%
91%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率
92.9%
93%
体育中考合格率
96.2%
96.5%
艺术中考合格率
—
95%以上
教师队伍
建设
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比例
85%
95%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64.5%
80%
中小学教师市级以上年培训比例
20%
25%
教育信息化水平
宽带网络“校校通”比例
96.4%
100%
优质资源“班班通”比例
87.4%
100%
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比例
67.6%
100%
教育贡献
水平
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
15年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12年
教育满意
程度
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
—
80%以上
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
80%以上
二、体系建设
(一)优化惠及全民、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坚持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着力推动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服务区域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建立健全以实现全民学习型社会为指向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扩充学前教育资源。
农村地区重点抓好学前教育资源的进一步扩大。
城镇重点落实“划拨用地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移交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
研究制订公办幼儿园相关标准,继续扩大城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面,到2020年,二者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80%。
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
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机构准入制度。
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核定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建立学前教育质量发展管理体系与标准,推动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师资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保障农村教育发展需求。
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按照政府为主、开发配套、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确保教育设施建设与城市扩容提质同步进行。
巩固发展合格学校建设成果,全面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完善学校基本设施和教学仪器装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98%以上。
共建共享优质资源。
加大教育融合步伐,创新办学机制,完善集团化办学模式,探索学校学区共同体建设,加大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的帮扶力度,促进学校办学品质快速提升,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到2020年,义务教育优质(特色)学校比例达85%以上。
3.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推进特色高中建设。
努力创造宽松的办学环境,赋予学校更多办学自主权,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支持学校立足自身传统优势,开发学校特色选修课程,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递进式发展策略,打造一批外语、文艺、科技、体育等不同类别的特色高中。
推进高中特色实验。
支持优质高中围绕素质教育,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现代教育实验,建设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探索新型综合高中,推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沟通,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加强普通高中学生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提升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办学格局,加强与国内外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效沟通、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并举、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到2020年,形成适应转型创新发展需要、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园区经济紧密对接、办学水平国内领先的具有长沙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提升职业教育产业服务能力。
顺应中国制造2025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结合长沙产业布局建设一批卓越职业院校。
推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协同互动,建设一批新技术创新应用中心、新产品研发中心、新技能培训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创新平台。
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创新计划,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行业职业教育发展指导意见;大力开展“现代学徒制”“预备员工试点”等产教融合模式,鼓励校企双方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育教学、实习实训、招生就业、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过程深度合作,推进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着力培养适应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构建面向三农、服务完善的现代职业农民教育网络。
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环境。
探索学分互认制度,促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融通”,搭建起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立交桥”。
建立健全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的开放灵活的弹性学制,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和分阶段完成学业提供便利。
各类职业年培训规模达到20万人次。
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营造有利于技能型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制定鼓励从业人员学习钻研劳动技能的奖励制度。
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5.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发展
提升高校办学品位。
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对高校的引导作用,鼓励高校根据长沙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合理定位、分类发展,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
支持在长高校和市属高校建设一流院校和一流学科;支持长沙商贸旅游技术职业学院建设省卓越职业院校、创建国家优质职业学校;支持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卫生职业学院等创建卓越职业院校;支持以长沙信息技术学校和长沙艺术实验学校为基础筹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打造新型高校智库。
支持高校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建立有利于学科交叉、队伍整合和资源共享的科研体制,提升长沙教育和科技竞争力。
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业和区县(市)共同建立产学研战略合作联盟、产学研示范园区、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
推动高等学校聚焦长沙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主题开展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和服务。
发挥高校引领作用。
发挥驻长高校资源优势,鼓励驻长高校以中小学为基地,参与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师培养培训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建设开放型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库,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应用。
发挥高等职业院校的龙头作用,整合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带动职业教育整体水平提高。
6.推进终身教育多元发展
完善终身教育机制。
统筹学习型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省会人才、智力和资源等方面优势,构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创新学习制度,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机制,构建市民终身学习“立交桥”。
推动全民阅读,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市民终身学习卡”等终身学习激励推进制度。
拓展终身学习空间。
依托长沙广播电视大学推动建设湖南开放大学长沙学院,形成开放的继续教育平台,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服务。
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对应部门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居民、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平台和学习空间,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
进一步丰富社区教育方式,推进终身教育品质提升,创建100个示范性社区学习中心,开发100门社区教育特色课程。
(二)完善立德树人、灵活开放的人才培养体系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工作重点,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立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富有长沙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更新人才培养理念
树立全面发展观念。
牢固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思想,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将素质教育的要求、理念和措施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提高,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树立个性发展观念。
树立多样化人才理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
加强学生兴趣、特长培养,创新教育教学方式,为不同层级的学生提供可供选择的个性化学习环境,不拘一格培养人才。
树立终身发展观念。
高度重视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基于学生未来发展,面向全体学生,推进终身学习,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程开发、社会实践教育等方面着力,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树立系统培养观念。
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推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2.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创新德育工作。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认知能力,将德育目标融入课程,推进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构建大中小学梯次推进、系统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
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突出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品行养成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劳动教育、“两型”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提升学生思想道德和文明素养水平。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心理辅导教师队伍,探索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培养学生健康心理。
深入推进“自主申报、培育品牌、形成长效”三段式德育工作项目化管理模式,推出一批德育特色品牌学校。
推进学校、家庭、社区(村组)协同合作,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融通的德育工作体系,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教学方式。
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支持学校开发校本课程和特色课程,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有序衔接。
落实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课时,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实践课程体系,形成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有效衔接、学科学习与实践学习有机结合的学生培养机制。
尊重教学规律,引导中小学科学有效实施教学活动。
尊重学科特点,深入研究、探索符合学科特点的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课型的“轻负担、高效率、优质化”教学方式方法。
尊重学生差异,坚持因材施教,探索分层教学,丰富高中选修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探索走班制和小班制,为不同的学生提供可选择的课堂学习任务和课外作业,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改革实验教学,强化综合实践。
开展数字化课程环境建设和学习方式变革试验。
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创新活动模式。
加强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发挥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和各级少年宫的作用,深入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游泳馆(池)等社会实践资源有序向学生免费开放,不断丰富实践活动平台。
持续开展各级各类艺术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繁荣校园文化。
鼓励支持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学生兴趣爱好,不断加强课外活动的开发和管理,大力开展研学旅行、社团活动、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社会调查、职业体验等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拓展活动空间,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选择机会和发展机会。
3.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全面加强质量管理。
探索建立《中小学生学业质量标准》,完善、落实《长沙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合格标准》,提高学生学业水平。
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拓展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空间,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推进阅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
推进“阳光体育”,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力争每位学生在校期间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
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完善课程体系和激励政策,建立协同育人新机制,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提高创新创业教学质量。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义务教育阶段坚决禁止学校开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实验班,禁止学校和教师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建立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
强化教育科学研究。
进一步强化教育科研的先导和引领作用,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调研咨询机制,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理论支持。
加强区域和学校教育特色、办学经验、育人模式研究,培育一批对区域教育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教育科研成果。
强化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教学创新实践提供专业引领和指导服务的职能,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探索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师研修一体化的途径,以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创新教研网络、教研联盟、教研基地学校等教研模式,加强教研人员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广大一线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培养一批教育科研领军人物,培育一批教育科研成果。
完善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定期评价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按照发展性原则,借鉴“增值”评价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促进不同层面的学校、教师、学生进步、成长。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综合素质评价。
建立全市学生体质健康信息数据平台,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电子档案,形成对市、区县(市)、学校三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
推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创建一批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改进社会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三)健全依法治教、多元协同的教育治理体系
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全面依法治教为抓手,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改革为基本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1.加强政府宏观管理
优化教育治理结构。
按照管办评分离的总体要求,建立权力边界清晰、权责匹配、相互制约、执行有力、接受监督的公共教育行政权力配置机制,推进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
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权限与程序。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教育执法行为,加大对教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教师和学生行政申诉制度,做好教育行政救济工作。
探索建立教育执法问责机制,加强对重大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研究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依法治教新问题,提出依法改进建议。
强化教育督导评估。
完善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体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全面推进信息化与督导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教育督导现代化,创建一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
依法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督导工作,推行中小学挂牌督导,拓展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等方面的督导工作,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督导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完善督学选拔、聘任、培训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推进督学队伍专业化;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评估检测的公示、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
2.推进依法自主办学
全面推进章程建设。
坚持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抓手,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实现“一校一章程”;并以章程为指导蓝本,推进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依法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激发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活力。
完善学校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大力推进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全面推行教育阳光服务,保障师生员工、家长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加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重点抓好对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的“五落实”,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和素养。
推动教师依法执教,尊重和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治理考试、招生、收费、办班、补课中的违规现象。
严格规范教辅材料征订,规范涉教服务机构和教辅市场。
3.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健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教育机构的信息发布制度。
加快培育第三方专业教育评价机构,建立健全客观、专业的评价及反馈机制,推动教育质量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接受社会监督。
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
建立教育法律顾问制度,形成教育行政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创新教育督导方式,探索政府部门联动督导、购买专业评价服务、开展社情民意调查、跨地区督导合作等工作模式。
(四)构建融合创新、交互共享的智慧教育体系
按照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度应用、完善机制的原则,稳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形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学方法、管理模式以及教育服务供给方式的变革,大力提升信息化在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现代人才中的效能,推进教育现代化目标实现和人力资源强市建设。
1.优化数字环境
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
建立健全市、区县(市)两级教育信息专业机构,以区县(市)为单位整体推进中小学、职业学校信息化基础建设,全面实现校园宽带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建设市、区县(市)、校三级互联互通的长沙教育城域网,推进教育主干网络从IPv4到IPv6的升级平移,实现市、区县(市)、校三级教育网络高速互联;实现1000M光纤进校、100M光纤到班,100%教师和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统一出口、统一认证、统一管理,全市中小学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加快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示范校及一批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示范区。
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制订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标准。
完成全市教育会议高清视频系统升级,逐步将基于计算机网络的信息服务融入学校各个应用服务领域,实现互联和协作。
采用政府推动、示范引领、重点支持、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校园中的创新应用,建设覆盖学校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高速有线、无线网络及各种智能信息终端,使信息发布、网络教学、知识共享、管理服务和文化生活服务等数字化、智能化。
2.共享数字资源
加强优质资源建设。
建设适应中小学教材体系、以微课资源为主体的长沙教育云资源平台。
针对各类教育需求,整合师生需要的生成性资源,建成与各学科门类相配套、动态更新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重点建设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和小学英语、音乐、美术等学科10000堂优质网络课程及其资源,遴选和开发100个学科工具、应用平台和100套虚拟仿真实训实验系统。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充分利用长沙教育云资源平台,通过多种方式推送优质数字化教学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