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概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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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概要
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项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中央空调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声明其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格和资质,愿意接受本合同的条件,在约定时间,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国家以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范,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接受甲方给予的工程固定报价。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地址
第二条
1、工程名称:
郑开橄榄城一期商业2号楼项目中央空调安装工程
2、工程地址:
开封市第一大街以西、安康路以北、安顺路以南
第三条合同价款、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第四条
1、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其中设备总价:
元整(¥元),安装费用总价元整(¥元)。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价款为中央空调安装完毕验收合格的包干价格,包含承揽本工程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空调设备、材料、人工、机械、报酬、风险、税金、规费、开工申报手续费用、空调设备吊装、脚手架拆除费、安装、检验费、调试验收费用、施工水、电费、保修费、培训费等。
2、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范围内的中央空调安装工程。
(1)新风系统取消,新风系统的设备和管线不在承包范围内。
(2)空调系统乙方已按照图纸和甲方使用要求综合考虑设备选用和配置管线,图纸中存在部分遗漏,乙方已充分考虑自行配置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除使用功能调整外,安装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变更,甲方不再给予乙方任何费用。
(3)空调系统安装包括室内所有相关配管穿线(控制线和电源线);室外机电源电缆由其他分包单位提供,不在承包范围内;室外电源安装过程中,乙方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进行配合。
(4)设备基础的施工不在承包范围内;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基础施工图纸,并负责指导现场设备基础施工,满足安装要求。
(5)本工程空调设备采用“”公司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产品。
以下为“室内外机”空调设备清单,乙方应按清单内容采购并负责安装及现场搬运,其余清单中未约定的材料设备均为乙方采购安装: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备注
1
2
3
3、承包方式:
乙方经过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充分核实,在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向甲方承诺实行工程造价包干,包工包料,合同总价一次包死。
合同总价包含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内容和一切风险费用。
乙方无论何种原因在投标报价中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的内容,甲方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中。
第五条工程变更及结算方式
第六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有效图纸文件施工。
设计变更需经甲方签字方才有效。
乙方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变更部位的施工,变更施工完成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增减工程量以《工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监理公司和甲方并附送有关工程资料,监理公司及甲方在收到合格资料后二十八工作日内对变更事项及工程量进行核实、计算、确认,达成一致返回乙方,变更造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计算。
如果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变更工作量报告,即被视为乙方放弃变更增加的请求;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返回确认变更工作量,即被视为认可乙方申报工程量。
属于变更减少的结算,乙方必须以工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监理公司和甲方,否则以监理公司和甲方核减结算值的两倍处罚,且不再与乙方核对。
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调整应及时进行,不随进度款支付,而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结算。
3、甲方发出的任何变更,乙方必须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任何变更均不构成解除合同的后果。
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是由于乙方的过错或违约责任造成的,则这种变更所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结算方式:
若有工程变更(包括增加与减少),可按实结算,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方式执行。
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不再对合同价进行重新核对。
5、本工程施工用水电由乙方承担并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
第八条
1、设备提货前15个日历天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至设备总价款的10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安装总价款的80%;竣工结算完成后,一周之内支付至安装总价款的95%,余款转为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修期两年,保修期满,施工单位将施工质量问题全部解决后,无息支付全部质量保证金。
3、乙方必须在工程验收交付后的三十日内提交结算报告,逾期提交或者提交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责任乙方自己承担。
4、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后四十个工作日审查完毕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决算审查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逾期提出异议视为已确认审查意见。
5、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条件具备后,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将相应款项汇入下述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第九条技术及图纸要求、质量等级
第十条
1、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乙方必须确保所施工的整个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应设计文件的要求,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按照设计图纸,设备按甲方指定品牌组织进货,“三证”俱全。
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分批号进行抽检,化验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设备由甲方指定厂家,乙方自行购进,乙方购进价格与合同总价款无关。
4、乙方可以对甲方的方案设计图纸进行进一步深化,但必须满足原图纸的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深化图纸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深化图纸经确认后为合同的一部分。
任何深化图纸不能要求甲方追加投资,不做为追加合同价款的理由。
深化图纸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5、乙方不得擅自更换设备或材料,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将其清理出场,逾期甲方有权清理,清理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工程质量、材料及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一。
第十一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第十二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手机),负责合同履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它事宜;
2、甲方按时提供堆场或仓库以备卸货;
3、乙方负责安装期间施工场地内的设备材料及安装工具保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派第三方拆箱及进入乙方仓库,否则造成零件缺损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协调影响乙方施工的有关问题,保证其他承包商不向乙方收取配合费;
5、提供空调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的临时水、电接入口,但由乙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由乙方按当时当地价向土建方支付水、电费用;
7、甲方负责将乙方的安装施工组织设计,编入总工程进度计划,负责向乙方发出进入现场通知,负责现场施工、调试和验收方面的组织及配合协调工作;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手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乙方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该合同附件),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并办理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负责代表乙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确认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事实;
2、乙方负责设备的垂直吊装;
3、乙方在安装空调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经过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提供相应的原始资料;
4、负责对未移交甲方的已完工程的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
5、工程进行中做到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乙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甲方认定之区域,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执行甲方现场管理办法;
6、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由乙方原因所造成则乙方须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非乙方原因所造成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
7、调试电缆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电源接入点;
8、配合完成消防检测、消防验收。
9、甲方应提供存放场地,乙方承担设备到场、安装完成并取得使用许可证之前的货物堆放、保管、成品保护责任。
10、乙方负责空调设备的到场装卸工作,且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场地卸货并保管货物,甲方不提供住宿。
11、到货后3天内,乙方应要求甲方及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
包装箱完好的情况下,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定,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须按照本合同,负责收回或调货,并不得影响项目工程进度。
若因此延误甲方工期,乙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若货到现场5日内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参加开箱验收,则视为认可另一方的验收结果。
12、在产品安装完成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未移交甲方使用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交货验收后,未经甲方与监理方同意,本合同项下任何货物不得撤出甲方项目现场。
13、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技术培训资料,并负责对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不少于 三名)进行免费培训;
第十三条施工管理
第十四条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
3、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不转包,确保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乙方自有人员,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乙方在现场施工时,应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在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
5、甲方应作好现场的协调工作,尤其是主体施工单位与乙方之间的工作协调,保证主体工程所施工的空调部分工程质量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满足联网调试工作需要。
一旦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
第十六条
1、本工程工期为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人或其授权代表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本工程合同签订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元整。
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完成之日起,七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计利息),但乙方存在违约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除外。
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3、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承担2000元违约金;延期三天以上(含三天),除每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外,保证金全部扣除。
非乙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无偿整改。
在整改期内未整改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承担2000元违约金;超出三天以上(含三天),除每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外,保证金全部扣除。
5、安全文明施工若达不到项目所在地安全文明验收标准,保证金全部扣除。
第十七条防火安保及产品保护等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的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遵守甲方对工地现场的安保制度。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1、乙方明示或者默示解除合同的,或者乙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能按照合同工期完工及通过政府部门验收,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另行赔偿,甲方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违约的赔偿责任,甲方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销费用损失,因向乙方索赔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等。
2、乙方安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修理、重做、更换,若乙方不执行甲方指令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合格工作成果,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0%标准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延迟交付的,除须按本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尚需按本条第1款规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3、乙方不按维修及售后服务条款约定履行义务的,除须承担相应费用外,还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标准的违约金。
4、在电梯合理使用年限内(至少不少于30年),因电梯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害,乙方负最终赔偿责任。
5、非乙方原因,甲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预付的安装费不予返还。
乙方不负责保修,由此引起一切问题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在安装施工时破坏甲方已完成品工程或住户财产,应负责实际发生额的赔偿。
7、施工过程中自身产生的垃圾未及时清运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他人清运,并从工程款中按照双倍的清运费扣除。
8、乙方应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均有权从任何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维修及售后服务
第二十二条
1、乙方施工完成后,经验收合格运行三个月后,正式进入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乙方应负责保修维护整个系统。
2、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两年,终身维护保养。
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时间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服务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理;
(2)其它情况下,除重大事故或需要更换大型部件外,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3)当乙方未按
(1)、
(2)条规定时间到场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并有权凭维修费用的合法票据要求乙方支付,乙方拒绝支付的,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此项费用,维保费用超出质保金的金额,由乙方另行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
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
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
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人:
_________乙方联系电话:
_________
5、保修金支付方法
(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三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
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5)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6)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6、质保期外因甲方、甲方委托人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的部件损坏或故障,乙方均应按照上述时间提供服务,费用由甲方负责。
如乙方未按上述约定进行保修,甲方有权利扣除本合同的质量保修金,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7、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服务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二十三条其他
第二十四条
1、乙方如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相应责任。
2、本工程不允许转包,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擅自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拨付一切工程款,同时视乙方自行终止合同,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厂家选用设备,不得使用非甲方指定厂家的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该工程的垃圾由乙方清运出小区以外,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具备施工设备和技术,或者无资格、资质承担本工程,导致工程质量低下或者无法验收合格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质量责任外,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行政责任和赔偿甲方不低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本安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除出现不可抗拒力外,双方应履行合同各项条款。
9、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有关附图、设备清单、规格型号资料、招投标资料、现场交底、技术说明等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郑州市航海路96号亚新投资大厦12楼
附件一
一、中央空调及暖通技术要求
(一)、适用规范:
1、《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T18837-2002;
2、《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4-2008
(二)、基本要求:
1、所有设备必须是原产地通过ISO9000、ISO14000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该产品必需是该厂家的主流产品,或最新产品;
2、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3、需要CCC认证的产品,应提供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产品CCC认证。
(三)、冷媒要求:
采用R410a环保冷媒。
(四)、配管要求:
1、最大单管长度120m;
2、单一机组配管总长300m;
3、分歧管到室内机最大距离40m;
4、同一系统室内机间最大高差15m;
5、室内外机最大高差(室外下)50m(40m);
6、分歧管厂家自带。
7、冷媒管采用橡塑保温,厚度按厂家要求配置且不小于25mm。
室外部分包镀锌铁
皮。
8、室外部分的冷媒管使用自带铝铂的橡塑保温材料。
9、铜管应该符合ASTMB280-2008相关技术要求,铜管壁厚要求:
(增加材质要求)
φ=6.4~12.7Δ≥0.8;
φ=15.9~19.1Δ≥1.0;
φ=22.2~35Δ≥1.2;
φ=38.1~44.5Δ≥1.5;
φ=54.1Δ≥1.8。
(五)、主机要求:
1、室外空气温度-7℃~52℃时,空调系统能正常工作;
2、外型尺寸:
利用图纸给定的安装空间,能满足室外机的安装要求;
3、主机及室内机噪声声压满足该空间及相邻空间声压标准;
4、主机应该采用高压腔涡旋压缩机;
5、主机应采用直流变频器;
6、主机应该满足不停机回油功能;
7、主机应有故障报警功能;
8、单模块能效IPLV(C)值不低于4.5;
9、主机应该有来电后重新启动功能。
(六)、管理:
1、机组应具有对每个系统内的所有室内机进行集中控制及每台室内机单独控制的功
能,液晶显示应能显示机组的运行状况及报警信息,其操作简便易行,可指导操作者进行正确操作和判断。
2、有线控制器应满足运行,停止,温度设定、制冷、制热、除湿、送风、自动、高
风、中风、低风、定时开关机、过滤网清洗提示、故障代码显示等功能;
3、无线遥控器功能同上;
4、中央控制器功能满足运行,停止,温度设定、制冷、制热、除湿、送风、自动、
高风、中风、低风、定时开关机、过滤网清洗提示、故障代码显示等功能、遥控
禁止、室内机选择、运行状态显示等;
5、本空调系统应能够在预留必要时增加计费系统的条件;
6、管理系统应有设置每台室内机控制器管理权限的功能(包括起动主机,关机,调
整温度等)。
7、系统应该有扩展功能,满足对于屋顶风机等非本系统设备的必要控制。
(七)、室内机:
1、室内风管机每台都应自带回风箱;
2、室内风管机每台机都标配有线控制器(公共空间可按图纸深化方案配集中控制器);
3、室内噪声应该满足房间对噪声的要求;
4、室内机风压应该满足本项目空调风管设计要求;
5、室内机每台配冷凝水提升水泵。
6、室内机用
(八)、新风系统:
室内噪声应该满足房间对噪声的要求。
(九)、风管:
1、空调系统通风管道采用复合材料通风管道,容重大于等于75Kg/m3,覆面材料为A级不燃,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法兰连接;
2、新风系统采用镀锌铁皮风管,橡塑保温厚度30mm。
(十)、冷凝水管:
冷凝水管采用PVC管,橡塑保温厚度10mm。
(十一)、风口:
1、送风采用铝合金双层百叶风口;回风采用铝合金单层百叶风口。
2、室内机与风口的连接采用铝箔保温软管。
二、电气选用及制造技术要求
(一)、使用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
-7℃~+40℃
2、相对湿度:
最热月78﹪;最冷月61﹪
3、地震烈度:
超过8度,但应满足本地对地震的抗震条件要求。
二、低压开关柜或配电箱的技术数据要求
1、额定电压:
0.4KV;额定频率50Hz;
2、额定绝缘水平:
工频耐压1000V;
3、额定电流:
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4、防护等级:
外壳IP30;
5、质量认证:
ISO9001-2000
6、安全要求:
通过CCC安全认证;
7、低压开关柜、配电箱内一次回路主要电器元件的技术参数详见设计图纸。
三、低压开关柜或配电箱的结构制造一般要求;
1、低压开关柜的基本组合装配式结构,框架结构的全部采用螺栓连接拼装而成,结
合隔板、封板、支架及电器元器件等组成一台完整的低压开关柜;。
2、小型箱体(600mm*600mm以内)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冷轧钢板,大于600mm以上的箱体采用厚度不小于2.0厚的冷轧钢板,均要求酸洗磷化,表面喷塑处理,颜色应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
3、柜架的所有结构均以螺钉紧固件连接,零部件应达到通用性、适应性强。
4、配电箱长、宽,垂直度和水平度应符合标准,配电箱内边缘和开口处平整,光滑,
无毛刺和裂口,应提供进线、出线孔开孔工具。
5、配电箱的盘面(门)应关闭严密,门与类似部件至少能开启90°,箱的盘面边侧应
装嵌入式能开门关门的拉手,配电箱应安装十字形锁芯门锁。
6、各功能单元回路应相应的回路标识标注,且应有一二次系统图接线图,接线、压
接应整齐规范,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便于对低压开关柜或配电箱进行维护、检查和其他工作。
7、为了保证可靠的运行和操作者的安全,柜内所有外露可到电部分均应采用双色铜
芯软线做可靠的接地保护电器连接。
8、在不降低防护等级的情况下,低压开关柜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道,从而保证援
建有良好的散热。
开关柜的垂直度、水平度、不平度均应满足相关要求。
9、动力箱内塑壳断路器间联结铜排必须套热塑绝缘管,并严格按要求区分相序颜色。
四、低压开关柜或配电箱的元器件选用技术要求:
1、低压开关柜的技术要求应满足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通用用电设备配电
设计规范》、ZBK36001-8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第六条“技术要求”规定;
2、多级别的元器件动作顺序应遵循IEC43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要求。
3、包含未尽部分的其他技术要求。
4、低压断路器要求运行开断能力、保护装置等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