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意见与区政办年度节能降耗工作要点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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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意见与区政办年度节能降耗工作要点汇编

区政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意见与区政办年度节能降耗工作要点汇编

区政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意见

为切实抓好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打造生态和谐文明,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紧紧抓住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环境治理与管理,加快城乡环境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步伐,实现人居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和谐城市、和谐镇(街道)、和谐村(居)三个层次,围绕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主要河流沿线,以及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以治脏、治乱、治污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标准,净化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全区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卫治理。

一是实行道路分级管理。

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A、B、C三级质量标准,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无缝隙”环卫保洁体制。

A、B级道路,实行动态巡回捡拾作业模式,机扫冲洗车辆确保每日两冲洗、两机扫;保洁员实行两班制,全时段、全覆盖巡回捡拾扫保,达到路面无积存尘土、砂石遗漏,人行道路面颗粒物不超过30克/平方米,遗撒污物15分钟清理干净,达到“五净五无”。

二是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力度,达到“户集、村收、镇运、区集中运送”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行压缩车收集生活垃圾方式,按照1台/2万人的标准配备生活垃圾压缩收集车,按村(居)总人口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区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助资金优先用于环卫保洁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镇、街道承担;按1个/100人或1个/30户的标准在村(居)内配备与压缩收集车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箱,实行定点和定时投放,杜绝二次污染;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收集,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

区环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负责做好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加大镇、街道卫生保洁和垃圾治理的监管力度,确保镇、街道和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管理人员和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到位。

四是强化建筑工地治理。

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到建设工程施工、拆迁管理程序,实行处置证制度和工程竣工勘验制度;抓好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管理,实行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制度;实行工程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加强工地出入口管理,有效控制施工工地带泥上路;城区和交通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必须按标准设置施工围挡,按标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土污染道路;所有进出工地的运输粉状物料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杜绝撒漏。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环卫局、区建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

(二)市容治理。

一是认真开展广告治理。

拆除所有楼顶广告、大立柱广告、落地式广告及刀旗广告;清理各类小广告、活动广告牌;整治门头牌匾、标语牌、橱窗、大型屏幕、霓虹灯、横幅、拱门、标语等其他户外广告;按照《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的标准,制定户外广告整治方案,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达到整齐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

二是开展店外经营整治。

全面治理店外车辆维修、清洗及公路集市贸易、探头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露天烧烤等现象,并与沿街经营业户签订管理协议,实施户籍化管理,彻底杜绝店外经营。

三是规范摊点设置。

城市A级道路严禁沿路设置摊点,B级道路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摊点经营规范有序,C级道路经城管执法局审批按实际需要和便民原则合理设置摊点。

四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

在医院、商场、银行、学校、宾馆、酒店等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必须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其他道路按照实际情况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杜绝乱停乱放。

停放区域要做到每100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车辆集中停放区域每100米应不少于2人。

五是强化城市建设管理。

拆除各种乱搭乱建,杜绝擅自破墙开店、装饰装修,清理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擅自设置的斜坡或斜梯,治理随意将路沿石开口、向路面排放污水及其他污染物、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利用路政设施设置广告等行为。

六是严禁乱倒垃圾。

对沿街单位、商店、居民不按规定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乱吐乱丢,以及沿街饮食店、娱乐场所、茶楼、烧烤店等乱倒餐厨垃圾、乱泼油污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是加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管力度。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保证道路平整、无坑洼,人行道、路沿石平整完好,排水设施运行正常,桥梁、护栏无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交警大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处、区环卫局、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

(三)污染治理。

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契机,大力开展新一轮环保综合整治,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狠抓源头控制、科技支撑、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制定最严格的准入标准,应用最先进的环保技术,落实最严厉的执法尺度,坚决打赢污染治理翻身仗。

实施公安环保一体化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坚决关停污染重、能耗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土小”企业。

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突出抓好化工异味、扬尘粉尘专项治理和燃煤企业脱硫设施改造,加快扬尘污染治理。

严格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格道路冲洗,严格企业清洁生产。

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企业全部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分局)

(四)河道治理。

大力推进生态修复重建,搞好河流域后续综合治理,提升河流断面水质,扩大生态涵养区面积。

清理境内河道内及周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保持河道整洁,将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

及时清理城区雨水、生活污水排水管线沿线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防止管道堵塞,确保排放畅通。

加强河道绿化管理,及时补植缺株断垄,及时清除死株枯枝。

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涉河项目审查、审批行为,维护正常河道管理秩序。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水务局)

(五)绿化治理。

抓住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利时机,积极实施“绿荫行动”,以栽种大乔木、提升大绿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森林进城、园林下乡”,突出抓好“二沿三环”绿化、山区造林、庭院绿化等城乡绿化工程,形成绿美相拥、森林环抱、林路相依、独具特色的城乡生态环境;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的原则,制定各类城市绿地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区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广泛吸收先进规划思想和设计理念,积极探索我区城市绿化规划方面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于年底完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组织编制全区三年绿化建设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资金投入、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等事项,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对已建成道路绿化,进一步完善植物配植和栽植结构,对路进行大树补植,高标准、高质量施工建好大道绿化升级改造、路绿化改造及路东延、路西段等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按照全省开展“绿荫行动”的总体要求,广泛实施“见缝插绿”,对长期空闲地、转角地栽植大乔木、花灌木,增加绿量,对人民广场、太公植物园以及街头游园,充实乔灌木,实施“提档补绿”,形成景观良好的林荫公园、林荫广场;全面实施精细化养护管理,做到林带内基本无病虫害、无杂草、无种植高秆作物现象,抓好日常管理,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染,不得种植农作物,无人畜毁坏林木现象。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林业局、区园林局)

(六)路域治理。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规范、遮挡等方式,从年12月中旬至年3月底,对纳入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23条主干线、8个重要出入口和石化厂区部分道路,进行集中攻坚治理,做到边沟无垃圾、杂草,路肩边坡整体密实、稳定、平顺、畅通、美观;路面扫保及时、洁净,树木常年保持涂白;全面取缔车辆维修、清洗、乱停乱放及公路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等现象,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绿化带整齐美观,道路两侧林带不少于15米,穿村路段绿化不少于5米并砌筑排水沟,实现路宅、路田分离;公路两侧建筑美观、整洁,无残墙、断壁、破房;坚决制止和拆除道路两侧违法、违章建筑物;广告严格按标准设置,达到齐整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重点路段、较大平交路口硬化,经营路口和店前场地硬化,并划停车位;高标准设置垃圾箱,逐步取消垃圾池,保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整齐洁净,无垃圾、粪堆、杂物堆、白色污染等。

各镇、街道辖区内其他道路也按照此标准一并治理。

专项整治结束后,配足配齐保洁、养护人员和设备,建立和落实日常保洁和定期检查制度,转入长效机制抓好管理。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公路分局)

(七)村容村貌治理。

优化镇村发展布局,抓好23个两区三村续建项目,加快实施朱台镇土地利用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和农村社区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路水气电医学”等公共事业,年内改造农村道路130公里,继续深化农村五化工程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市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实施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活动,将全区农村划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型、保留村庄整治型、近期搬迁改造型三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设定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标准,全面完成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四通(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五化(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卫局、区林业局)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考核。

要严格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年终总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治档案。

同时,要将整治活动方案、工作进度,及时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

区综治办要严格督导检查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

要切实加大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财政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其最大效益。

(四)广泛宣传发动。

要充分利用现场会、广播、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综合整治的重要性。

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注和参与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区政办年度节能降耗工作要点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一是严格控制项目准入,提高新建项目质量。

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区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合理用能评估与审核暂行办法》要求,对各类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合理用能评估与审核;完善合理用能评估与审核制度,实行重大耗能项目专家评审制度;探索新建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同步建设制度。

二是强力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加快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和改造提升工作;强化节能监察,对在用落后工艺装备限期整改。

三是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搞好鼓励引导。

立足全区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现有基础,强化技术进步和市场开拓,力促扩能增效,落实国家环保产业的优惠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快速发展。

四是积极培育高科技、低能耗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大企业充分利用资金、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加快产业转型和产品升级。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循环经济型城市的总体框架,加快培育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一是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循环经济建设。

指导企业针对行业、产品特点,以原材料和产品为纽带,注重上下游产品及能源、资源的配套衔接,延伸产业链条,基本建立起各种资源能源充分利用、循环链条主线明确、承接支点丰富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二是推进其他领域循环经济建设。

抓好资源回收利用等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认真贯彻实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和《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的监管,针对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在做好宣传、贯彻基础上,搞好调查研究,争取更多企业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四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年全区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争取达到5家以上,各有关企业也要加快清洁生产项目实施和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

一是继续推广实施节能环保技改项目,抓好绿色照明、变频调速、余热余压利用等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是在全区重点耗能企业中组织实施以节能技术改造为重点的工程节能活动,建立节能项目调度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力争取得明显效果;建立并完善节能降耗项目库,实行项目动态管理。

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扶持,认真组织项目筛选上报,严格项目审核论证,切实做好项目汇报和资金争取工作。

四是推进节水工作,抓好重点行业节约用水,加强污水处理,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推动农业节水灌溉,努力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

四、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节能责任目标落实。

按照“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做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责任目标的分解、落实,逐级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制度。

二是抓好组织协调。

发挥好节能减排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预警预测,定期研究分析节能降耗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落实节能减排督查制度,坚持常规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根据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加大对重点单位的检查督导力度。

三是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对街道、开发区、管理区、重点耗能企业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四不一奖”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是继续开展“对标降耗”活动。

引导重点耗能企业根据各自实际,瞄准国内外同行业、同类企业先进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消耗目标和措施,争创一流的节能企业。

五是强化重点耗能企业监管。

进一步加大对列入国家、省、市管理范围的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控力度,年耗能过万吨标准煤的企业到年底要全部实施三级以上用能计量管理措施,落实好差别电价等政策,利用经济手段推动节能降耗。

五、积极推进其他领域节能。

一是做好建筑节能。

严格执行《市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程序》和公共、居住建筑分别节能50%、65%的标准,确保城区施工图节能审查合格率达到100%;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工程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销售使用;对既有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推进城镇“禁实”工作,关闭实心粘土砖厂;推广地板取暖、地源热泵供暖等比较成熟的节能采暖方式。

二是促进农村节能。

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加快普及农村沼气。

采取秸秆反应堆、秸秆食用菌、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秸秆气化炉、秸秆利用企业等六种模式搞好秸秆综合利用。

三是推进交通运输节能。

建立车辆节油激励约束机制;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洁净燃料,适时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车辆;加快物流配送业发展,优化交通运输资源配置,提高运输效率。

四是探索公共机构服务业节能。

努力探索实行公共机构服务业节能目标责任制,以强化管理,节能灯具改造,优化供电、供水系统等为重点,推进政府机关、宾馆酒店、商业网点的节能工作,力争重点公共机构服务业单位实现节能10%以上。

六、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一是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舆论导向作用,突出节能宣传工作重点,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舆论手段,集中宣传国家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我区的节能形势和面临的任务,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

二是认真组织好年全区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好典型、好做法、好产品,努力营造节能的良好氛围。

三是继续组织实施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在各层次、各领域扎扎实实开展节能减排“八大行动”和“九创建”活动,扩大公众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知度。

四是建立能源浪费举报制度,随时查处浪费资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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