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327872 上传时间:2022-11-2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6.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docx

《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docx

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

2018年规划局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加强机关管理,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达到改进服务态度、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目的,将津贴的发放与个人的绩效考核紧密挂钩,根据《**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机构  成立**区规划分局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

丁小林,成员:

王强、张友荣,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提交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岗人员。

  三、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法,考核由公共项目、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综合评议三部分组成。

具体分值如下:

  公共项目25分,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65分,综合评议10分。

  公共项目和综合评议考核到个人,得分直接落实到个人。

  业务工作考核只考核到股室和部门,同一股室和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得分相同,一人跨多个股室的,得分按多个股室平均分计。

  所有扣分项目,扣完该项目的分数为止。

加分项目,按规定执行,上不封顶。

  单位分管领导取分管股室和部门的平均分,单位主要领导取分管领导的平均分。

  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3~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次年的元月底前报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一)公共项目考核(基础分25分)  1、工作纪律(10分)。

  评分标准:

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时间、岗位责任制和请销假制度;业务操作程序规范,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执行考勤,工作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

  

(2)无故缺岗或缺勤的,每次(天)扣0.5分。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单位组织活动的,每次扣0.5分。

  (4)参加会议或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2分。

  (5)不服从领导分工、不完成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6)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赌博玩乐等,发现一次扣5分。

  (7)遇事推、托、躲,每次扣1分。

  (8)工作中吃拿卡要,因廉洁自律问题被投诉,查实一次扣10分。

  2、文明服务(10分)。

  评分标准:

工作期间着装整洁,言行得体;接待服务对象时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服务对象时,热情主动,百问不厌、百查不烦;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时,耐心听讲,准确解释,不予争辩并及时处理;服务对象出现误解时,及时化解矛盾,做好解释工作并妥善处理;执行公务时禁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有损形象的语言;办公区域保持整洁,办公资料放置有序。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上班时着装不整洁,言行姿态不文雅,发现一次扣1分。

  

(2)言语不文明,发现一次扣2分。

  (3)接听电话态度差、回答生硬,发现一次扣1分。

  (4)接待服务对象不热情、不耐心,发现一次扣1分。

  (5)服务对象来咨询时,未达到首问负责制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

  (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同事之间发生争吵,发现一次扣2分。

  (7)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查实一次扣5分。

  (8)地面、桌面或电脑等不清洁,发现一次扣1分。

  (9)工作资料等放置不整齐,发现一次扣1分。

  3、学习(5分)  评分标准:

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做到定期化、制度化;关心国家和地方大事,了解政策动态方向,把握重点、热点问题,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发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疏于学习,业务知识肤浅,经教育后仍不提高的,扣5分。

  

(2)对区级或单位组织的学习,迟到、旷课的,一次扣1分;学习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

  (3)每个股室根据办公室安排,每年讲一次业务课,不讲者扣1分。

  (4)每人每季度交一篇学习笔记,少一篇扣1分。

  

(二)业务工作(基础分60分)  1、办公室(60分)  

(1)做好日常各类文件收发、登记、分疏、督办、报刊当天分发工作,耽误一次,扣0.5分;发文出现重大差错,每次扣2分。

  

(2)做好局机关事务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2分。

  (3)做好政务信息、事务文稿的起草工作和机关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2分。

每月更新网上政务信息,每延误一次扣1分。

  (4)做好各类文书档案及人事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每年全面检查整理一次,遗失档案每份每次扣1分。

  (5)做好局机关财务、后勤、车辆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出现重大失误每次扣2分。

  (6)做好党务、人事、编制、劳资、工青妇、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工作,出现延误及失误每次扣2分。

  (7)做好局机关来电、来信、来访、投诉接待及分疏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1分。

  (8)督办区委、区政府批转件、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耽误一件扣1分。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失误一次扣2分。

  2、规划用地股(60分)  

(1)做好权限范围内各类规划(不包括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延误一次扣2分。

  

(2)指导建制镇、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3)负责城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及总平面(不包括村庄)规划审查,按办理时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误一次扣2分。

  (4)负责提出公开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参与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和土地出让的测算及制定土地年度投放计划,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城乡地形图测绘的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6)做好业务范围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态度生硬、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3、规划建筑股(60分)  

(1)负责城乡基础建设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2)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查,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出现延误每次扣2分。

  (3)负责村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审查工作,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4)负责城乡建设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及时核发《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建筑立面改造及装修方案审查,核准相关规划行政许可,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或延误每次扣2分。

  (6)做好业务范围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态度生硬、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4、监察股(60分)  

(1)负责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2)负责监察股相关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3)负责对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违法建设举报和投诉、信访,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4)对区规划审批委员会批准的建设项目按“一书、两证、四图”进行监督检查,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5)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分阶段跟踪监督管理,做好跟踪管理记录,为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局机关职工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区规划监察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参与各类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初验和竣工规划验收的组织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5、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60分)  

(1)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跟踪管理,督促检查全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2)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处理各类建设纠纷,做好和执法局的衔接工作,做好日常违章建筑巡查工作,定期发布巡查通报,出现失误或不作为每次扣2分。

  (3)负责对一般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设项目实施行政罚款,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4)定期组织全区农房审批踏勘工作,认真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加强放线、监管、验收工作,负责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出现延误或失误每次扣2分。

  (5)负责村镇建设项目规划验线核样及验收、发证工作;负责村镇沿街商店、单位门面装修审批和监管工作,出现失误及延误每次扣2分。

(6)负责建筑施工现场规划公示牌设立的落实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7)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信访处理工作,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业务工作加分情况:

  1、工作创新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新股室及部门可以加分:

一是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创新工作的(包括领导讲话),每人加2分;二是在年终考核中被认定为创新工作并获加分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三是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了创新工作,并在全省推广的,每人加10分,在全市推广的,每人加5分。

  2、获奖加分:

团体获国家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10分;省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5分;获市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4分;获区级奖励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

个人获奖的,除获奖者本人可参照上述标准加分外,同一股室或部门的人员亦可加分,但按0.8的系数加分。

  3、中心工作加分:

考核结果在全区排名1~3名,或排名靠前,受到书面表彰的,相关人员每人加3分,在全市排名达到上述成绩的,相关人员每人加5分。

  4、信息宣传工作加分:

在国家级媒体上发表信息的,每篇加10分;在省级媒体上发表信息的,每篇加7分;在市级媒体上发表信息的,每篇加5分;在区级媒体上发表信息的,每篇加2分。

  业务工作扣分情况:

  1、团体被国家级通报批评的,相关人员每人扣10分;省级通报批评的,相关人员每人扣5分;被市级通报批评的,相关人员每人扣3分;被区级通报批评的,相关人员每人扣3分;个人被通报批评的,参照上述标准扣分。

  2、中心工作扣分:

考核结果在全区排名在倒数第1~3名的,相关人员每人扣3分。

  3、每个股室每年写调研文章一篇,具体写作题目由办公室安排,未完成的扣2分。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个人,依据处分严重程度扣10~30分;行政撤职、留党查看以上、受刑事处罚及以上刑事处理的,绩效分均为零。

  (三)综合评议(基础分10分)  分为全员评议和领导评议两个方面,全员评议分值为6分,在年终由全体工作人员无记名打分后求出平均分;领导评议分值为4分,在年终由局领导根据每个工作人员的表现给出。

  四、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从绩效考核表现突出人员中产生,单位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提拔任用时,应优先考虑;绩效考核分低于本单位平均分60%的人员,第一年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并对其岗位(职务)作相应调整,实行离岗培训;连续两年低于考核平均分60%的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津贴发放挂钩。

单位从工作人员津补贴中每人每年提取3600元(今年提取XX元)作为单位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得分实行再分配。

分值计算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除以所以工作人员得分总和。

  3、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自评与考核相结合,组织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四大班子领导工作用车,油料供应及维修保养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2、领导工作用车,每车每月供油350升,超耗不补,节约用油可顺延使用并由所在单位视情况给予奖励。

3、司机的管理由四大办公室分别负责。

4、设立司机安全奖,对全年行车无事故的司机由四办予以奖励。

5、对各种事故和违章违纪的处理办法:

(1)因出车事故,责任完全在对方者,按有关部门意见处理;双方互有责任者,除按有关部门处理意见执行外,扣除司机安全奖,并视责任大小承担相应比例的经济损失。

(2)出车途中出现机械性故障,如果司机负有检查不当之责任,视具体情况处理。

(3)因出私车出事故者,一律由本人负责;重大责任事故,除负责全部经济损失外,5000元以下者,须在车队公开检讨,停车检查;损失额在5000—XX0元者,视其情况给予纪律处分;2万元以上者,限期调离。

(4)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或酒后开车出现事故,参照出私车条文严肃处理。

(5)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车辆发生碰撞、丢失等,后果自负。

6、两辆大轿车的管理使用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乡政府机关管理,强化约束激励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本乡政府机关的干部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乡政府机关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先由乡长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审批”的管理制度,分管领导的发票由政府乡长审批,政府乡长的发票由乡党委书记审批,乡党委书记的发票由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发票须经政府乡长审批同意。

在乡外生活接待开支发票需经书记或乡长审批同意。

  第五条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工资实行按月发放,提前离岗的在编干部职工、代管干部、退休人员、差额拨款人员按上级拨付的工资标准发放全年基本工资。

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及奖金。

  第六条发票报销必须手续齐全,各类发票原则上在当月月底办完相关手续。

每月27-30日为报账时间,报账时填写好报账单,乡长先在报账单上进行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在票据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计生单列经费除外)。

  第七条出差人员必须到办公室开具出差通知单,一般干部职工两天内出差须报其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出差须经乡长签字同意,副职出差须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出差时间两天算一天,两天以上减一天计算。

开会人员凭上级通知由办公室填好开会通知单并告知其分管领导。

学习人员必须凭上级学习通知,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培训及学习考察。

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费用必须凭上级文件报销。

函授学习、自考每年报两次往返车旅费,不报销其他任何费用(除有文件规定,且有归口经费外)。

家住县城学习期间不报生活费和住宿费。

  第八条到县开会出差车船费按快艇价实报实销,到县以外城市开会出差,车船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凭票实报实销(除带公车外)。

  第十条开会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每天5元市内交通费,不报销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出差生活补助、市内交通费及住宿费实行按天包干制,县城没有住房的干部住宿费50元包干,其他费用20元包干(15元的生活费,5元的市内交通费),其他城市费用的包干标准:

其他县城80元一天,地级城市100元一天,省会城市120元一天。

  第十一条下村车船费以工作需要为标准,不准在外签单,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除需包车船的由办公室开出包车船通知单,经手人需在通知单上签字,每月月底各车主与办公室结算一次。

  第十二条阶段性工作补助以党委、政府会议研究意见为准。

  第十三条各项办公通迅费用实行包干管理,电话费:

乡办公室2400元一年,财政所800元一年,党委政府成员35元一月。

手机费:

正科200元一月,副科150元一月,一般干部80元一月,上网费:

每个adsl用户1200元一年。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工作经费每年1XX元包干,含公安办案工作的车船费和接待费。

  第十五条水上安全工作经费XX元一年包干(含节假日值班补助);五强溪农贸市场安排人员,其工资全额上交乡财政,享受政府各项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计生全年工作经费实行单列包干,其单列开支发票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由乡长审核后由计生办报帐员到财政所报帐,经费包干总额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搬家,由政府安排车船送至报到单位,并赠送一份80元纪念品。

  第十八条乡干部职工医疗费用统一按县医疗办有关规定,到县医疗办办理手续报销,乡政府不报销任何发票。

  第三章政府采购制度  第十九条凡政府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物品、服务的采购和定制、公共产品及设施建设、拍卖、承包、租赁等尽属政府采购范围。

政府采购必须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条大额固定资产的采购计划,须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由办公室制定采购计划,经分管内务领导同意后由政府指定的采购人员统一采购。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需要在外采购物品或定制设备维修、人工劳动等各种服务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由指定的采购人员统一采购,未经同意私自在外购买和赊购物品的一律不予报销;凡平时在政府集镇各商店采购小额物品的,需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经手,财政所办公室负责按月与各商店进行一次结算。

  第二十二条因办公需要的水电费用结算时,乡办公室、财政所等使用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参与抄表并签字,方可报销。

  第四章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条来人来客实行对口接待,一律安排政府食堂就餐,并归口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每次的结算单上签明就餐和住宿人数以及金额,方可后报帐,办公室按月与食堂进行一次结算。

  第二十四条单项工作需召开村干部会议的必需经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

  第二十五条接待标准:

5人以下菜每桌80元,6人以上菜每桌100元,会议餐每桌120元。

  第二十六条政府食堂及招待所实行公开竞争承包,接待餐必须确保质量,凭单点菜,按盘计价,招待所必须干净整洁。

干部日常就餐每餐4元,必须确保四菜一汤,且有一个荤菜。

凡在财政拿福利待遇的干部职工统一到财政所购买餐票,每餐财政补贴2元小伙食费  第二十七条除主要领导安排经办公室开出就餐住宿通知单外,任何人不得在食堂外签单和安排就餐住宿。

  第二十八条来人来客原则上不打包包烟,特殊情况需由主要领导安排,方可开支。

香烟统一由财政所采购,办公室打烟时负责填好发放登记表。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九条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下村的应当告知分管领导或党政办人员,实行考勤签到制,每天下午5点钟前到办公室签到,干部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

每月发放周末加班补助200元,无正当理由每月考勤达不到出勤天数的扣全月的周末加班补助,当月不参加联村计生例会的扣20元。

  第三十条干部职工请假需写出请假条,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书记乡长签字同意方可准假。

副职一律由书记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每月请假时间不能超过6天。

全年不得超过70天(包括路途往返和法定节假日),超过一天扣补助50元。

旷工一天扣100元。

  第三十一条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30元,当天未值班的不发补助。

因上级查岗离岗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全体值班人员不安排补助,并给予党纪、政纪处罚。

  第三十二条联合办公日值班制度,为方便群众办事,乡里实行每月逢二逢七联合办公制度,凡每月逢二逢七日党政综合办、计生、民政、财政、综治、移民、林业等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便于群众集中来乡办事,值班不到位的每次扣值班人员100元。

  第六章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各办公室(包括乡办公室、计生办、财政所)必须有人值班,确保办公室24小时电话畅通,做到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第三十三条文印室计算机房管理实行上机登记制度,凡需在机房查收、打印文件资料的,在上机前填好上机登记表,写明上机内容和打印份数。

文印室钥匙由办公室主任管理,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电脑上从事娱乐活动。

  第三十四条办公室要对上级文件、通知进行分类、登记,及时送领导签阅,并通知具体人员办理。

要做好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不得积压、遗失和泄秘。

  第三十五条乡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的印章由乡办公室管理,各部门单位印章由单位负责人管理。

凡日常工作盖章由办公室按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

属向上报告、请示、证明等重要内容需盖章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原则上不允许盖空白章。

  第三十六条办公室负责做好《就餐通知单》、《出差开会通知单》、《政府采购通知单》、《上级登记表》、《考勤签到表》等表格的编号、统计等规范性工作。

每月末要填好考勤公开栏。

  第七章会议学习制度  第三十七条、领导成员会: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或委托乡长主持,主要研究全乡年度或阶段性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奖惩、重大事项的决定等。

  第三十八条、中心学习组学习会: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和乡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学习领导讲话和传达上级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关系全年工作或阶段性工作重要部署,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定等。

  第三十九条、党支部大会:

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干部、全体党员参加,方法上可与职工大会一道进行,主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安排部署党员活动,表彰先进事迹,讨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纪律处分等。

支部委员会适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

  第四十条、民主生活会:

坚持半年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确立主题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民主生活会必须事前10天通知本人作好书面总结,并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参加。

  第四十一条、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例会会:

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天定时召开,由乡党政领导主持,听取干部职工个人一月来的工作汇报,综合分析前段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下一个月的工作。

  第四十二条、会议纪律:

无论召开何种会议,相关人员都必须按时参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认真做好记录。

    第八章公物及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住房管理:

乡干部职工的住房和办公室由政府统一安排和调整,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占、乱搬,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非经政府安排的房屋装修、整修,其费用由自己负责。

凡调走人员或非经政府安排占用住房的人员,应按时清退所占住房,否则由政府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政府公共财物由办公室和财政所登记造册,丢失和损坏的由使用人讲清原因,视其情况予以赔偿,任何人不得隐瞒、占用,一经查出,从重处罚。

  第四十五条讲究公共卫生,遵守卫生公约,住房和办公室门前实行“三包”,要求做到门前卫生一天一扫,垃圾必须倒到垃圾桶或垃圾池。

机关院内严禁放养家禽家畜,严禁在内外墙壁上乱涂乱划,严禁在花坛内种菜和花草树木上晾晒东西。

  第四十六条实行卫生责任区划分制度。

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时间为每月工作例会散会后),责任区划分:

宿舍楼一栋:

胡三毛、熊勇华、谭再中;宿舍楼二栋:

邓和平、舒泽、符绍阳:

宿舍楼三栋:

李小明、瞿玉倩、全芳;政府办公楼.草坪及球场:

舒祖全、杨宁、宋国、鲁彩容、全明华、舒小林、肖典兴、陈回湘、孙春兰;计生办:

向金兰、刘昌华;财政所:

向瑜、文玲英、熊文彬。

  第九章公车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做到“四不准”(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将由他人驾驶,不准带故障出差,不准私自出车);凡外单位或干部职工个人用车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并自行负责用车费用;加强公车油料管理,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坚持油卡购油制度,驾驶员原则上不得用现金购油,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的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八条司机借用人员的工资到原单位领取,其打卡的福利津贴按现干部职工标准的50%由财政补发,其它加班、节假日等补贴与干部职工同等对待。

  第四十九条坚持修车申报制度,一般情况下修车必须先申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操作,更换耗件要将旧物件将回车库,厂家修理车辆必须由两人在场监督,所换零部件和工时费必须有清单,司机查兑无误后在清单上签字后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高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