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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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丙 方: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家居装饰工程监管专业委员会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专业委员会
说 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款在四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本合同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核发的相应资格。
3、本合同丙方主要为甲乙两方提供的咨询、组织、协调及监督服务。
丙方应为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或经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认可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相关行业协会或其直属机构。
4、本合同解释权归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5、为防止仿冒伪造,请到或网站下载合同的正式版本。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审查备案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编 制 粘帖印花税票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1.3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
。
1.4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
《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
《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
《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
《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5:
《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附件5、附件6:
《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明细表》及附件7:
《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6和附件7)。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8:
《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 否执行;
(2) _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3.1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 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
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
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2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由甲方与检测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3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
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4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
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
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5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在甲乙双方认同的前提下,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
3.7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
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
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8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
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
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
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4.2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
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 份。
4.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 方承担。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5.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5.4积极配合甲方和丙方开展正常工作。
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
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5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相应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5.6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 %,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
。
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7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