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请假条伪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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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请假条伪造

医院请假条伪造

篇一:

20年事业单位面试热点:

假病假条为何能请成假

20年事业单位面试热点:

假病假条为何能请成假20面试是事业单位考试的一道较高的门槛。

那么,即将参加面试的考生一定要提前准备充足,千万不要等到成绩出来追悔莫及。

下面是文都网校事业单位频道WTT整理的事业单位面试热点,考生可参考学习。

近日,有媒体报道,病假条兜售产业火热。

病假条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且可以挑选本地多家知名医院。

有的商家开具的病假条还包括病历和检查报告,全套下来需要三百多元。

销售者都保证病假条由正规医院开具,肯定能用。

同时,经记者深入调查,在这条以假乱真的“一条龙服务”中,破绽百出。

这又为何能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呢?

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生病后有请假的权利,如果没病假条,就会按照相关规定以旷工情况处理,严重的可能会面临被辞退。

本来,这是一条很人性化的规定,病了就应该休息;可是,很多想偷懒的人却趁机钻了空子,去买张病假条交给单位,一切就解决了。

单位一般只看有没有病假条,至于病假条的真假,则很少去鉴别。

因为鉴别起来很麻烦,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单位如果要去医院核实,必须先让患者本人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然后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医院医务科批准,方可到医院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因此,很多单位图省事只认病假条。

于是,造假者便有了市场,如今的电脑科技如此发达,伪造一张病假条也就是须臾之间的事;当然,也不排除从医院内部流出的可能。

如果是前者,公章就是虚假的,这就涉及私刻公章罪;如果是后者,医院公章是真实的,这就说明医院内部有人营私,同样触犯了法律。

可以看出,这些造假者之所以知法犯法,主要是违法成本低。

事实上,劳动者在没有生病的情况下,通过购买或委托别人制作虚假病假条,获得了不属于自己的假期,就已经违背了劳动法,不但损害了单位的利益,也影响了自己的诚信度。

因此,作为劳动者,首先应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通过伪造病假条钻空子;作为单位,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可选择性地到医院抽查,一旦发现作假,则严厉惩处;作为执法部门,应严厉打击造假市场,不让病假条兜售产业有存活空间;作为医院,则应加强对病历的监管,如果开具病假条,可以在医生签字栏留下电话号码,以便用人单位核实。

其实,假病假条产业化是对我们社会诚信的一种消减,假病假条网上、网下公开兜售,而购买者“纷至沓来”,反映的是很多人对社会诚信的一种漠视。

“人无信不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需要每一个公民都贡献自己的力量。

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在金融方面已经成熟,而其他一些方面有点“先天不足”,只有进一步打通行业间的信息壁垒,对信息进行资源整合,最终实现征信的最大限度闭环,那么类似假病假条等才会没有市场。

因此,从长远来看,构建全覆盖的社会征信体系亟须加大“马力”。

篇二:

请假条

青岛牵牵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员工请休假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员工请休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员工请休假权益,根据《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第9号令)、《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员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是本公司(以下简称幼儿园)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休假要以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为前提,请休假须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四条本规定涉及的假期主要包括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工伤假、婚丧假、产假等。

第二章带薪年休假

第五条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六条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在本幼儿园连续工作满1年的员工除上述规定外,再增加年休假3天。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已享受当年年休假的,不再享受下一年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八条年休假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集中安排在暑假(七月底八月初)及寒假(实际情况机动安排)。

第九条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章病假

第十条员工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请病假,病假可冲抵当年年休假。

第十一条员工请病假应持三级定点医院出具的病假条和病历复印件办理请假手续,病假结束后如需继续病休治疗者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未及时续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一次请病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时间按你们实际情况修改)。

第十二条员工因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

时,按照《关于发布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执行。

医疗期满后,员工认为仍不能坚持工作需治疗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幼儿园根据病休人员实际情况委托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经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经鉴定未达到病伤鉴定标准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幼儿园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故不上班并拒绝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幼儿园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的,可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复查的,幼儿园将要求员工正常上班;拒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期内的病休人员在治疗期间,须每个月到医院复查身体一次并将诊断证明交办公室确认。

无正当理由拒不复查者,视为医疗期终结,员工应正常上班,拒不上班的,视为旷工。

第十六条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具有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期间按病假处理;女员工怀孕期间,按规定产前检查,每次检查超过半天的或因避孕失败而怀孕做流产的均按病假对待;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具有医院证明的,超过产假时限的假期按病假计算。

第十七条病假期内员工应给予办公室保证能联系上的通讯方法,使幼儿园能及时了解病休人员在病假期间的身体康复、外出活动等情况。

病休者病休期间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一经查实,予以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病休人员痊愈复工后,因同种疾病又休病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第十九条员工休病假,按规定减发当月绩效工资:

当月未出勤的,绩效工资为零。

第二十条员工休病假,按比例减发当月乘车补贴:

乘车补贴减发额=当月病休天数/当月工作日×员工应发乘车补贴

第二十一条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年终奖励减半;累计超过10天的,不享受年终奖励。

第二十二条病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连续计算。

第二十三条休病假人员的福利待遇,幼儿园按照其实际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研究发放。

第四章事假

第二十四条员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可请事假。

第二十五条员工休事假,按规定减发当月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减发额=当月事假天数/当月工作日×员工当月绩效工资额

第二十六条员工休事假,按比例减发当月乘车补贴:

乘车补贴减发额=当月事假天数/当月工作日×员工应发乘车补贴

第二十七条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年终奖减半;累计超过6天的,当年不享受年终奖励。

第二十八条休事假人员的福利待遇,幼儿园按照其实际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研究发放。

第五章工伤医疗期

第二十九条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条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按照《山东省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执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延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第三十一条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1至

篇三:

请假条笔迹

篇一:

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

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呆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假时需提供医院的证明。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

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3.

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还要上报校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二.

请假流程

1.

请假条由纪律委员负责管理,每班纪律委员每周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

没用完继续,严禁浪费请假条。

2.

请假的同学首先到纪律委员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然后到相应的班主任处获批,方有效。

3.

批准后,假条由纪律委员负责保管,每周与考勤表一起上交班主任。

三.

请假权限

1.

一天以内(含一天)的请假,由相应的班主任审批。

2.

一天以上三天(含三天)的请假,由班主任同意,年级主任审批。

3.

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年级主任同意,校领导审批。

1.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则由纪律委员代办理请假条并亲自电话给相应班主任说明情况。

2.学生在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亲自打电话向班主任或年级主任解释原因,获批方行。

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相应的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时间请假无效。

六.其它1.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2.不能模仿班主任或年级主任笔迹,复制假条,偷盖印章等作假行为。

一旦发现,给予作假者严惩。

3.上课期间,学生因病、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准。

4.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5.原则上一班在同一时间内请假人数不得超过十人。

一人一学年请假次数不的超过上课总数的四分之一,否则予以退学。

附:

请假条

篇二:

台州市××机床附件有限公司诉台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第三

台州市××机床附件有限公司诉台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

障局、第三人唐某某劳动行政确认一案

(20)台路行初字第7号

行政判决书

原告台州市××机床附件有限公司,住所地台州市路桥区××村××号。

法定代表人陈甲。

委托代理人陈乙。

被告台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住所地台州市××北街。

法定代表人苏某某。

委托代理人陈丙。

委托代理人任某某。

第三人唐某某。

委托代理人陈?

?

原告台州市××机床附件有限公司诉被告台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第三人唐某某为劳动行政确认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于20年4月1日受理后,于同月5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

20年4月25日,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乙、吴仙方,被告委托代理人陈丙、任某某,第三人委托代理人陈丁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台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9月23日作出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第三人唐某某已故丈夫林某某之事故为工伤。

该决定书认定如下事实:

林某某于2021年8月份开始到原告台州市××机床附件有限公司从事门卫和清洁修理工作。

2021年6月7日下午14时左右,林某某骑自行车途经路南街道机场路233号门前路段,自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与吴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其头部受伤,林某某于2021年6月28日死亡。

该次事故双方均负同等责任。

被告于20年4月10日向本院提供了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1、唐某某工伤认定申请表;2、路工伤补字[2021]0044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3、台路工伤举字[2021]0108号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及其送达回执;4、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其送达回执;5、台公交路[2021]认字第0031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用人单位情况说明;6、浙江晓法律师事务所对胡甲、胡乙的调查笔录;7、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刘某某的询问笔录;8、林某某上岗证、唐某某与林某某身份证件、林某某户口簿及原告登记注册情况;9、林某某病历资料及死亡医学证明书;10、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及《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上述证据用以证明被告作出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某某。

原告台州市××机床附件有限公司诉称,被告作出的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2021年6月7日上午下班时,林某某已经向公司管理人员请假下午不来上班,并写有请假条。

当天下午14时许,林某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公司的上班时间明确某某是上午7时至11时、下午1点30分至5点30分,因此林某某之事故的发生既不是在上班时间,也不属于上下班途中。

原告起诉时向本院提供了下列证据:

1、原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工伤认定申请表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及路政复决字[20]第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4、证人胡乙调查笔录;5、林某某请假条。

被告台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辩称,被告作出的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某某,适用法律正确。

2021年8月份林某某开始到台州市××机床附件有限公司从事门卫和清洁修理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2021年6月7日下午14时左右,林某某骑自行车途经路南街道机场路233号门前路段,自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与吴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其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同月28日死亡。

在该次事故中双方负同等责任。

林某某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之事实清楚。

第三人唐某某向被告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资料齐全有效,申请主体符合条件,劳动关系清楚,

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程序某某,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请求依法维持被告作出的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

第三人唐某某述称,原告台州市××机床附件有限公司未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承担举证责任,应承担不利后果。

其现提供的证据请假条不符合事实。

被告对林某某的事故认定为工伤,事实清楚,程序某某,请求法院依法维持被告作出的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

经庭审质证,本院对证据作如下确认:

原告起诉时提供的第1-3号证据,被告、第三人均无异议,符合有效证据条件,能够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本院予以确认。

第4号证据,被告、第三人均有异议,本院认为,该证据并无其他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本院不予认定。

第5号证据,被告认为该证据不具有真实性,原告在工伤举证期间、复议期间均没有提供,现在提供已超过举证期限,且与原告向被告提供的情况说明及询问笔录相矛盾。

第三人对该证据的三性均有异议,认为林某某业已死亡,无法证明该请假条系其所写,有伪造的可能。

且原告在工伤认定举证期间并未提供,现向法院提供真假难辩的与其先前提供的情况说明内容相矛盾的证据材料,不应予以采信。

另外,20年4月24日原告向本院提出了对林某某的请假条进行笔迹鉴定的申请,对该申请,被告、第三人均有异议,认为原告在工伤认定期间并未提供该请假条,且提供内容与原先提供的证据材料内容相矛盾,在林某某业已死亡的情况下,不具有鉴定的可能性。

本院认为,原告在工伤认定举证及复议期间未向被告提供该证据,与原告自行提供的其他证据相矛盾,且在庭审中,原告及其申请出庭的证人均对该证据的形成、提交对象、地点等表述模糊不清,本院依法不予准许。

被告提供的证据,第三人除对第6号证据有异议外,其他证据均无异议。

其中第1号证据,原告认为该证据在形式上既缺少审批程序,又没有用人单位的意见,被告程序违法。

本院认为,该证据在形式上虽存在一定的瑕疵,但该证据仅反映第三人向被告提出申请的事实,不影响本案工伤认定的实质性内容,本院予以确认。

第2-4号证据,原告对2号证据无异议,对3号、4号证据的内容有异议,但对其证明被告作出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的程序某某无异议。

本院认为,该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作出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程序某某,本院予以确认。

第5号证据,原告对该两份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对其关联性有异议,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在下午2点,而下午1点30分是原告规定的上班时间,因此证明林某某之事故不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本院认为,该证据证明原告与林某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本院予以确认。

第6号证据,原告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该笔录与被告所作工伤认定内容相矛盾,被告在工伤认定程序上违法。

第三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认为该笔录与第7号证据相矛盾,并在形式上有问题,既只签注其中一个律师的签名,亦未提供被调查人的身份情况。

本院认为,该份证据由原告于工(转载自:

www.iaocaOfaNW小草范文网:

医院请假条伪造)伤认定期间向被告提供,结合原告证人胡甲的当庭陈述及原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5,该份证据中关于胡甲的询问笔录内容自相矛盾,本院不予确认;关于胡乙的询问笔录无其他相关证据予以佐证,证明力较弱,本院不予确认。

第7号证据,原告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刘某某的询问笔录主观性较强,系其个人分析意见,无法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本院认为该证据主要用以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本院予以确认。

第8-10号证据,原告对证据本身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经审理查明,第三人唐某某系死者林某某妻子,林某某于2021年8月开始到原告台州市××机床附件有限公司从事清洁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2021年6月7日下午14时左右,林某某骑自行车途经路南街道机场路233号门前路段,自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与吴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其头部受伤,于2021年6月28日死亡。

在该次交通事故中,双方负同等责任。

2021年7月7日,第三人唐某某向被告台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被告向原告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了情况说

明和浙江晓法律师事务所对胡甲、胡乙的询问笔录。

被告于2021年9月23日作出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林某某之事故为工伤。

原告不服,于2021年12月9日向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于20年3月7日作出路政复决字[20]第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告作出的台路工伤认定[2021]0108号工伤认定决定。

原告不服,提起诉讼。

维持被告台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9月23日作出的台路工伤认定篇三:

会议记录的格式说明及模板

校学生会议记录格式说明

第一条排版规格

公文纸张规格为a4型纸,一份公文纸张规格应当保持一致(有些表格例外)。

一般情况下,总标题为小二宋体字、加粗居中,正文为四号仿宋体字、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

第二条会议组织情况的记录

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与会人员、记录人。

同正文一样为仿宋四号字,左对齐。

第三条会议正文

正文标题使用顺序为:

一级大标题用“一.”,宋体三号加粗;二级大标题用“

(一),黑体四号;三级标题用“1.”楷体四号加粗;四级小标题”

用“

(1)”仿宋四号加粗。

正文中各部分同等层次段落的标题体例应当统一,公文中多次出现某单位的名称时,第一次出现要引用其全称,同时标注其规范简称,正文中再次出现均使用规范简称。

第四条成文落款

成文落款(印章、日期)不能在空白页上,可调整行字间距。

落款用4号宋体加粗,印章上距正文1行字内,上下有文字居中,日期右空四个字的位置,应当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

勿将“○(汉字小写)”写为“零”、英文“o”或数字“0”,例如: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附:

会议记录标准格式模板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20-20学年

副部级以上例会第一次会议

时间:

20年10月18日

地点:

校会值班室

主持人:

程鹏主席

与会人员:

校会副部级以上全体人员

记录人:

徐淑贤

会议内容:

一.曾俊宣布主席团成员名单,并报告其分工与职能

童心讲话,提出资源共享、加强联系

吴嫣然介绍大艺团工作,提出相互配合

二.各部门汇报本学期工作计划

(一)办公室副主任任梦娟:

1.部门制度建设:

(1)组织制定:

明确组织级别,确保一个委员只有一个工作领导

(2)例会制度:

每周一次部门例会,每两个月一次校院办公室例

(3)考勤制度:

对每周值班考勤及时了解通报,对活动考勤准确

登记,主席团随机抽查

(4)请假制度:

流程为分管主席或部长签字批准、办公室登记,

提前请假并登记上交请假条;统一假条,收

集副部以上的笔迹

2.部门日常工作:

(1)物品管理:

明确物品动向,及时补充所需物品,完善借出手

续,由领班登记,每周汇总

(2)档案管理:

统一收集各部门的电子版材料,转交方式为校会360网盘,办公室在其中整理

(3)财务管理:

每月25日收取发票并报账,于下月下发金额

(4)工作简报、蓝头文件和大事记的制作:

月末收集并编写,每两期以纸质版在值班室报刊栏展出

(5)通讯工作:

各部门设立一名飞信通信员

(6)会议记录:

反映会议精神,做到会议内容有章可循

3.部门内部协调和外部协助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

了解委员思想动态,提供帮助,让其拥有存在感

(2)外部协作:

团结并配合其他部门的活动

4.技能培训:

(1)offe基本技能培训

(2)公文写作能力培训

1.工作目标:

(1)加强宣传纽带作用,主动行使职能

(2)改革运营机制

(3)配合各部门工作:

前期宣传,后期填写奖状证书

2.强化部门自身建设:

(1)完善规章制度,遵守值班制度

(2)每周一次例会并记录

(3)经费透明,以收据为证

(4)内部培训:

手绘海报、奖状书写、ps、

3.工作重点:

(1)创新海报,拓展宣传途径

(2)重视后续报道

(3)利用网络创立校会微博和校会的宣传栏和橱窗栏

(二)宣传部部长严玉婷:

(三)学习部部长纪瑞瑞:

1.自身建设:

(1)制度建设:

例会制度、活动会议制度、值班制度、请假制度

(3)活动建设:

赭麓大讲堂:

主题优质、形式多样、宣传广泛、

立足坚定、时间规律

(四)文艺部部长金永峰:

1.常规工作:

(1)定期召开部门例会

(2)参加协助其他部门的活动

(3)校会值班工作

(4)联系各院文艺部,加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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