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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顶精文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确保临床输血安全。

严格执行用血“三统一”的管理规定,不私自采血供血。

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血库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3.要有备血计划,备有一定数量血液,保证临床需要。

遇到有急诊用血,血库存血不足时,及时与血站联系,进行急诊送血。

4.遇到疑难配血和稀有血型鉴定时,及时与市中心血站联系,请求技术帮助。

5.经常与临床联系,了解临床用血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

6.血液保存管理:

6.1.每天检查冰箱温度,做好记录。

6.2.不同血型血液分栏存放,有明显标示。

6.3.冰箱定期清洁消毒,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监测。

7.工作室和储血室要保持清洁,每天要进行紫外线消毒。

8.配血和发血:

8.1.需输血的病员,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取受血者自凝血2~5ml送交血库做血型和交叉配血试验.其标本试管应贴有标签。

如需大量用血或因科研需要用血,应提前两天通知血库准备(急症例外)。

收标本时要检查标签、血量、有无污染和溶血,凡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科室重新抽血。

8.2.接到输血处方后,要仔细逐项查对输血单与标本试管的姓名、科别、住院号、床号、血型是否相符,然后取同型库血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对小儿科或血型有疑问者,要复查病员与献血者双侧血型,再行交叉配血试验。

以确保无误。

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有任何差错。

输血单血型要填写清楚并签全名。

8.3.对已发出的血,一律不能退回血库。

如因特殊情况需输异型血者,必须经临床主治医师同意,输血量不得超过600毫升。

8.4.购买“A”型、“B”型标准血清时,应保证血清效价准确可靠,要经常检测标准血清有无污染、沉淀,以防影响血型鉴定结果。

8.5.发血后,病员与献血员的配血标本应保存一周(2-60C)以备查对。

9.做好出入库记录,每月按时与市中心血站对帐,核实准确无误后将记帐单报院财务科。

10.发血记录、申请单、帐目等材料保存10年。

 

血库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检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监督检查标准血清的效价,指导并参加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

3.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经常检查血液质量,做好血液储备,确保输血安全。

4.负责血库药品、器材、贮血冰箱等物品的请领和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运转正常,并制备各项试验用具和无菌物品。

5.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及时向血液中心反映。

密切配合临床需要,开展科研工作。

6.负责血库各项登记、统计、资料保管、审检血液入、出库帐物及用血收费记帐工作,血库负责人定期与血液中心核对结帐,月底向医院财务报账。

定期向领导汇报。

 

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

1.制定培训计划

科室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提出培训需求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

2.组织培训

2.1.岗前培训

对新分配、新调入及转岗人员组织上岗培训。

培训内容为本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有关的规章制度、拟上岗所需的应知应会知识等。

培训方式为科室组织专门人员授课,科室负责记录和考核。

2.2岗位培训

根据科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需要,所有技术人员的知识应更新、技能应提高,对其本专业的检测动态应及时了解。

科教秘书负责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座谈会、标准和规程应用研讨会,业务学习进修及短期外出学习,互传互授相关知识和技术。

2.3.适时培训

a.规程等技术规范的修订情况,科主任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b.原则上涉及我科开展检测业务的每个新标准和规程,科室将至少派一名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宣传会或技术交流会。

c.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人员,有义务负责对其他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培训;

d.凡送出参加培训的人员,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科教科登记,经分管院长批准(需出省的再报院长批准),培训结束后,被培训人需向科教科提交证明其参加培训达到预期效果的证明材料(如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

 

输血前检验制度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2.在输血前对供血必须进行检查,以确定该血液适用于输血并且与受体相容。

检查内容包括ABO及Rh(D)血型的测定,抗体的筛选,传染性病毒的指标检查如梅毒试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谷丙转氨酶、HIV-抗体、抗丙肝病毒抗体。

3.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4.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4.1.交叉配血不合时;

4.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已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1.临床医师在决断输血治疗后,应由相应任职资格的医师详细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订输血日期前递交血库备血,电话、口头备血无效。

2.不同任职资格医师申请用血量权限: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由上级医师审核。

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3.申请单要写明用血时间,非急救病人用血提前一天备血。

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核准签字后送检验科(急诊除外),并提前一周与血站联系备血。

4.备用血量以两天为限,逾期无效,但需延期使用者必须预先通知,血库以便及时补充备血。

5.新鲜血、全血、特殊用血(包括RH阴性血液、冷沉淀、血小板、白细胞)必须提前一天与血库预约,以便与血站及早预约、分离、洗涤、分装;新鲜血、全血备血必须经科主任签名报医务科核准签字后送检验科与血站联系;临床上的特殊用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输用、及时记账,避免浪费。

 

血液入库检查制度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

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4.全血、血液成分出库前要认真检查,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明情况。

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与信息反馈制度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

内容:

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

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

登记内容:

献血者条形编号、血型、品种、血灵、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

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一下保存,血小板20~24℃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做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存库存血液一次。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检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血液贮存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一、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根据血液贮存质量检测规范,做好各项记录。

二、输血科(血库)负责质控工作专职人员应每日定期检查各项相关检测记录,发生问题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与血站联系: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层的界面不清或交接面上有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色。

四、当血液保存期过期时应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五、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血库)2~6℃保存至少1天,然后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血液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

为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严格核对核查是保证输血安全的重要措施,应贯穿于输血相关的各个环节,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输血申请

经治医师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是否孕产妇、第几孕第几产,患者主要的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的血液成分和输入量等。

二、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和验收。

三、血型检测和交叉配血环节

1、实验室人员按照化验单对患者身份进行识别和准确核对。

按照化验单对血样标本进行认真核对。

2、对患者的血型进行正反定型,一人当班的时候自己进行复查,两人当班时,由第二人进行复查。

确保血型定型结果准确无误,正确率100%,误差率0%。

3、交叉配血时,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4、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四、血液入库核对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

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做好储血冰箱等的温度观察和记录,每日三次。

五、发血环节

1、配血合格后,由护理人员到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六、输血环节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输血“三查七对”制度

一、三查

1、查血液包装有无破损,血液有无渗漏和血袋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清楚。

2、查血液质量,有无变色凝块溶血等。

3、查输血器材,即输血器效期,有无漏气,有无污染。

二、七对:

核对以下诸项在标本管、申请单、配血报告单及取血单上是否一致。

1、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血型。

2、核对献血员姓名或条形编码、血型、血液品种、血量、采血日期、配血结果。

 

取血制度

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或指定人员(持取血单)到血库取血。

2.取血者与发血者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取血后要及时安全送到输血处,取回的血液及时输注,不得自行储血。

 

输血前和输血期间的血液管理制度

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及/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二、护士接到输血医嘱时,两人认真核对医师填写好的《输血申请单》的正副联,并将填写完整的《输血申请单》的副联粘贴于配血管上。

三、采集血标本时,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及贴有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和诊断,无误后方可采血,采血后两人在《输血申请单》下面签名。

操作要求:

一人一次一管。

四、采集血标本时,不得在输入大分子溶液通道中取血,应在另侧肢体血管取血,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

五、采血后由医护人员或专人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与血库工作人员双方逐项核对。

护士收到血型鉴定单时,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无误后通知患者或家属,并将血型鉴定单粘贴于检查报告粘贴纸右上角,两人在血型鉴定单右上角上签名。

六、取血时必须携带病历和《病人专用领血单》、《血型鉴定报告单》。

取血护士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

1、受血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血量;2、核对血袋标签:

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的有效期;3、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液,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

双方核对无误后,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共同签字。

七、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拒领: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八、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负责核对,核对的信息同取血时的信息,无误后登记在输血登记本上,并在《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名。

如有两袋及以上的血液,先进行总核对,然后一袋一核对一签名。

九、血液从血库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不得加温,输血前将血袋内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振动,输血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输入的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酸性或碱性药物、高渗或低渗溶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

十、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血型(包括Rh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液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十对即对受血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鉴定单、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液成分、血量、血袋编号。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十一、护士在采集血标本及输血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进行核对。

所有患者除均要使用床头牌识别外,清醒患者另外使用“反问式”的识别方法,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另外使用“腕带”识别。

十二、输血前、后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十三、输血过程中应掌握先慢后快原则,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

输血全过程和输血后30min内都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2、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积极配合抢救,并保留剩余的血液及输血器具供检查分析原因。

13、输血完毕,及时收回输血袋并登记于专用记录本上,回收的血袋集中放置于4℃冰箱内,于24小时内由工勤人员签收并送回血库。

十四、如有输血反应,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血库保存。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的不良反应。

在输血当时和输血24小时内发生的为即发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月发生的为迟发反应。

一般包括:

1.发热反应

2.过敏反应

3.溶血反应

4.输血后移植物抗宿主病

5.大量输血后的并发症(循环负荷过重、出血倾向)

6.细菌污染引起的输血反应

7.输血传播的疾病

一、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按如下要求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受血者,并积极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二、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三、临床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发生输血相关疾病时,相关科室医师应详细记录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卡后送血库,并及时调查处理。

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并向负责供血的血站反馈。

四、医院用血委员会应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定期分析,制定对策,不断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水平。

 

自体输血管理制度

自体输血可以避免血源传播性疾病和免疫抑制,对一时无法获得同型血的患者也是唯一血源。

自体输血有三种方法:

贮存式自体输血、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I-I)及回收式自体输血。

一、贮存式自体输血

术前一定时间采集患者自体的血液进行保存,在手术期间输用。

l、只要患者体体一般情况好,血红蛋白>110g/i。

或红细胞压积>O.33,行择期手术,患者签字同意都适合贮存式自体输血。

2、按相应的血液储存条件,手术前3天完成采集血液。

3、每次采血不超过500ml(或自体血容量的10%),两次采血间隔不少于3天。

4、在采血前后可给患者铁剂、维生素C及叶酸(有条件的可应用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

5、血红蛋白<110g/i。

的患者及有细菌性感染的患者不能采集自体血。

6、对冠心病、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等心脑血管疾病及重症患者慎用。

二、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it)

ANH一般在麻醉后、手术主要出血步骤开始前,抽取患者一定量自体血在室温下保存备用,同时输入胶体液或等渗晶体液补充血容量,使血液适度稀释,降低红细胞压积,使手术出血时血液的有形成份丢失减少。

然后根据术中失血及患者情况将自体血回输给患者。

l、患者体体一般情况好,血红蛋白≥llOg/L(红细胞压积)≥O.33),估计术中有大量失血,可以考虑进行ANH。

2、手术需要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灌流时,也可采用。

3、血液稀释程度,一般使红细胞压积不低于O.25。

4、术中必须密切监测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红细胞压积和尿量的变化,必要时应监测中心静脉压。

5、下列患者不宜进行血液稀释:

血红蛋白<100g/L,低蛋白血症,凝血机能障碍,静脉输液通路不畅及不具备监护条件的。

三、回收式自体输血

血液回收是指用血液回收装置,将患者体腔积血、手术中失血及术后引流血液进行回收、抗凝、滤过、洗涤等处理,然后回输给患者。

血液回收必须采用合格的设备,回收处理的血必须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

体外循环后的机器余血应尽可能回输给患者。

回收血禁忌症:

1、血液流出血管外超过6小时。

2、怀疑流出的血液被细菌、粪便、羊水或消毒液污染。

3、怀疑流出的血液含有癌细胞。

4、流出的血液严重溶血。

注:

①自体贮血的采血量应根据患者耐受性及手术需要综合考虑。

有些行自体贮血的患者术前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贫血,术中应予重视。

②适当的血液稀释后动脉氧含量降低,但充分的氧供不会受太大影响。

四、手术时自身输血的注意事项

1、血液收集和重输的方法必须安全、无菌和保证收集的血液及成分的正确性。

使用设备必须无致热源,并含有阻挡对受体有潜在危险的微粒的过滤器,防止空气栓塞。

如血液在输注前加温,则注意温度不要超过38℃。

2、等容量血液稀释收集的血液在输注以前应保存在下述条件下:

室温保存8小时(收集时开始计时)、在开始收集之后8小时之内放入1-6℃的冰箱可保存24小时。

3、如不按上述手段收集的术中血液应在开始收集6小时内输注。

 

血液报废制度

1.血液报废:

血液过了保存期或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2.做好报废记录,取出报废血液。

3.血库工作人员写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原因、数量、价格,报院主管领导审批,月底结账报财务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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