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事件处置预案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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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事件处置预案修订版
突发群体意外伤害(中毒、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抢救应急预案
一、流程
1、接诊部门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
图为“事件”抢救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2、主管部门
(1)向值班院长汇报、请示。
(2)与上级及抢救现场取得联系,根据情况启动医院应急预案。
(3)根据需要选择不同专业的医务人员和医疗物品,扩大急救队伍。
(4)协调院内各方面的工作,做好接待大批伤、病患者的准备。
(5)根据需要安排休班的医务人员参加抢救。
(6)指挥院内现场抢救工作。
(7)根据需要通知并组织第二批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到位。
3、院内接待大批伤、病患者场所安排。
4、根据应急规模,启动人员紧急替代程序,调动一、二、三梯队人员。
图突发批量意外伤害事件抢救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图
二、检诊、分诊体现优先服务原则:
1、外科系统指定外科高年资医师负责。
2、内科系统指定急诊高年资医师负责。
3、验伤标志要求一律系在伤病员左上肢。
黑色→死亡;红色→危重;黄色→中度;绿色→轻度
三、急救用品主要负责供应单位
1、总务科病床、被褥等。
2、设备科一次性医疗用品、氧气、点滴架、仪器、治疗等。
3、药剂科各种急救药品。
四、实施要求
1、首诊科室必须了解患者全面状况,全面、详实做好记录并留取相关标本,遇有新情况给予及时处理,并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在未经其它科室接管之前,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患者负全责。
2、遇有各科抢救组长不在时,由在场最高行政领导或最高年资医师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3、遇有涉及多科抢救的患者协调困难时,由指挥部指定科室抢救并接收患者。
4、遇有超过20人,由指挥部决定成立临时病房。
所需设备、物资由设备科、总务科负责提供。
医师、护士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在全院进行调配。
5、夜间派遣医疗队,由各科听班或二线人员组成,院内工作由三线或科主任另行安排人员接替。
6、被叫人员接到呼叫后,10min内必须赶到指定岗位参加抢救。
急危重症患者处理应急处理
一、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为患者提供快捷、安全、有效的诊治服务,提高急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
为此,对危重患者的处理,制定规范的应急措施。
二、要求
1.门诊、急诊、病房要很好地配合,充分利用医院资源,必要时向主管部门及院领导汇报;及时会诊或进行各项检查,做到快速有效,协调有序。
2.确保各种医疗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对需外借设备明确借用渠道和流程。
3.各项检查及时落实结果,妥善保存,认真分析。
4.及时请上级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认真做好记录。
病历及时反映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妥善保管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
5.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不良反应,应用贵重或自费药品前,应告知家属。
6.注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患者抢救治疗。
三、逐级报告程序
l.各科室、各专业组值班医师在接诊危重患者后,要迅速到达患者身边询问病史和查体,做出初步诊断,快速完成生命体征的测量和记录。
医师迅速开出医嘱交护士执行,病情紧急可先下口头医嘱由护士复述后执行,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
在紧急处理后尽快完成人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资料。
并向患者家属详细告知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和风险程度等,听取患者家属对抢救治疗的意见,取得其合作。
2.严重外伤、大出血、休克或心肺功能不全等,如值班医师处理有困难,应在立即进行紧急抢救的同时,迅速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
如上级医师处理仍有困难,要迅速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要立即调动本科人员,并与相关科室联系参与抢救。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请会诊,但应据实补记会诊记录。
3.遇2人以上严重外伤、中毒等突发事件时,白班值班医师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夜班要向总值班报告,由科主任或总值班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参加抢救。
科主任或总值班处理有困难时要向医务科请求支持,特别严重事件值班医师可直接向医教科或分管院长报告请求支持。
医教科在处理严重医疗事件、突发危急事件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处理急危重症患者流程
1.门、急诊值班医师出诊,遇到急危重症患者,急诊5min内到位,在给予必要初步治疗同时,通知门、急诊主任,或病区值班医师,并要求lOmin内到位。
急危重症患者急诊留观不超过3d,门、急诊病历要求书写规范,值班医师据患者病情请示上级医师后可决定是否入院。
如患者无足够经济能力,经请示院方(白天为医务科、门诊部,夜间为院总值班)为抢救生命,可予抢救性治疗,包括人院、手术。
2.转人患者,应从来源科室获得充分医疗资料,了解病情及诊治经过。
并明确患者账目情况,留意家属心态,警惕已经潜在的医疗纠纷。
3.立即完成首次病程志、转人志,8h内完成住院病历,明确主管医师,做好监护,住院医师随时查看巡视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当日主治医、副主任医师及时查房,组织治疗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当日及时或晚交班时进行全科讨论,认真做好记录。
4.白班经治医师向夜班医师及听班医师书面和床边交班,并做好交班记录。
值班医师及听班医师应认真查看患者,掌握病情。
5,以后,住院医师每日至少2次查房,每天至少1次病程记录。
主治医师每日查房,3d内有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病历应及时反应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如上级查房,会诊等内容,并妥善安全保存病历。
6.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院领导,以便调配医疗设备,组织全院会诊、院外专家会诊。
对潜在医疗纠纷,严重欠费等情况,应及时向医院汇报,并呈交书面材料。
7.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对需外借设备明确借用渠道、流程。
若需其它部门、科室间合作,必要时应请医务科协调,避免向患方暴露医院内部分歧。
8.及时追踪重要化验检查结果,并妥善保存。
9.若需手术则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性手术除外),由科主任主持,术者必须参加,填写术前讨论单,病历中做详细记载。
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14岁以下患者手术前应有儿科会诊。
手术记录在术后24h内完成,术者需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0.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药物不良反应、应用贵重药、自费药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
11.做好知情同意工作,向患者家属或其委托人交代病,清,告知患者或家属下列情况:
(1)诊断、拟行检查、预后、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治疗矛盾、重要的药物不良反应;
(2)诊治可能引起的医源性不良后果及可能采取的矫正措施;
(3)植入物;
(4)需使用的贵重药品和其它需患方承担的费用;
(5)手术、麻醉及其它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术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符;
(7)切除术前未交代的脏器;
(8)搬动患者可能造成危险;
(9)有创操作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以示确定。
(10)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时,应注意内容始终连贯一致,如产生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或医教科,以做好病情解释等各项工作。
(11)因病情需要转科时,应与转出科室取得联系,做好准备再行转科,并于当天完成转科记录。
12.强化制度保障
(1)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
在接诊危重患者后首诊医师要迅速到达患者身边,询问病史、检查患者并做出初步诊断,开出抢救治疗医嘱,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时机。
需要紧急手术治疗的患者,术前手术医师要完成必要的病例资料的记录。
紧急情况确无时间的可以在术后6h内据实补记医嘱和病历,但是记录应以患者实际开始接受治疗时间为准,而不是从手术后开始。
(2)强化医务人员的告知意识:
做出初步诊断后,首诊医师要立即向患者、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情、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下一步需要进行的检查或治疗,并请其签字备查。
对需要外出进行的检查或治疗,要明确告知其并发症和危险程度,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必要时,派人陪同患者进行检查。
凡是应该告知末告知,告知不详细,应记录末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不详细,应陪同未陪同,应会诊未会诊或会诊不及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后果,由主管域值班医师负主要责任,由科室主任负次要责任。
(3)强化医师的主导地位:
经治医师在开出医嘱后有责任督促检查护士的执行情况,有权利要求护士按照分级护理的要求及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于医师掌握患者病情,及时向患者家属通报。
(4)强化科主任领导和医师分级负责制度:
任何医师都必须服从科主任的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一律按劳动纪律处理。
凡下级医师应报告不报告,发生问题由下级医师负主要责任。
凡下级医师已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不到场或未及时到达者,发生问题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负主要责任。
(5)强化院内会诊管理:
在紧急情况下,首诊医师可以电话或口头邀请相关科室急会诊。
凡应请会诊不请会诊,由首诊科室负主要责任。
凡己请会诊而会诊科室不到场或未及时到场影响抢救者,会诊医师负主要责任。
(6)加强转科患者管理:
入院后患者因诊断有变紧急转人其它科室,首诊医师必须开出入院后医嘱,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抢救记录、转科记录等,并负责追踪到相关科室据实补记完成入院记录等转科前资料,并在记录时间一栏后加括号注明"补记"字样。
上述记录时间以患者实际开始治疗为准,不以办理住院手续时间为准。
科室之间对病历资料的书写要从实际出发协商解决,有争议及时向各自科主任报告,凡因扯皮而不及时完成病历资料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科室分担。
(7)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或转科时:
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运,要向患者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
如患者家属坚持转院,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请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患者。
群体性疾病应急报告、处置流程图
海港区卫生局总值班报告电话:
附录:
1
从临床症状入手寻找病因线索的步骤
附录2
临床救治原则
(一)疑似传染病的救治
在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处置中,鉴于传染病对人群和社会危害较大,因此,在感染性疾病尚未明确是否具有传染性之前,应按传染病进行救治。
1.发热伴呼吸道症状
(1)呼吸道隔离呼吸道症状突出的疾病,应该进行呼吸道隔离(按传染病手册及有关规定执行)。
疑为染高致病性传染病或其它经呼吸道传播的严重传染病病人实行指定(或就地)隔离制度。
(2)病原治疗
1)抗菌治疗:
根据临床表现及常规实验室检查,初步分析为细菌感染或在严重病毒感染基础上继发细菌感染时,应给予抗菌药物治疗。
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进行痰涂片、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等。
如考虑为革兰阳性细菌感染、肺炭疽等,可用普通青霉菌素或半合成青霉素治疗;如临床提示为耐青霉素细菌感染,选用苯唑西林或氯唑西林,或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治疗;若高度疑为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感染,宜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治疗。
如考虑为革兰阴性细菌感染,可用氨基甙类、喹诺酮类、头孢三嗪等;如为耐药革兰阴性细菌感染,宜选用头孢哌酮/舒巴坦等酶抑制剂,或亚胺培南等碳青酶烯类抗菌药物治疗。
如疑为肺鼠疫,应选用链霉素或四环素、庆大霉素治疗。
如考虑为真菌感染,选用抗真菌药治疗。
2)抗病毒药物:
根据临床表现及常规实验室检查提示为病毒感染时,早期可考虑抗病毒药物的使用。
如疑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可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或钙离子通道抑制剂。
(3)一般治疗与病情观察
卧床休息,避免用力剧烈咳嗽。
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密切观察体温、呼吸、肺部体征等变化,如有呼吸困难应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必要时面罩吸氧(一般吸氧浓度为1-3L/min)。
监测血氧饱和度(Spo2),定期复查胸片等。
(4)对症治疗
1)高热时给予冷敷、乙醇擦浴等物理降温,必要时可使用解热镇痛药物。
小儿不宜用水杨酸解热止痛药物。
2)酌情使用祛痰药物,咳嗽剧烈时可适当使用镇咳药物。
3)如出现严重呼吸功能衰竭,应及时采用呼吸机辅助治疗。
4)有心、脑、肾、肝损害时,积极给予相应治疗;出现休克者应及时给予扩容、纠正酸中毒等抗休克处理。
5)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对于严重感染尤其是严重病毒感染,为了抑制异常的免疫病理反应、缓解中毒症状、改善机体耐受性,可酌情使用氢化可的松、强的松或强的松龙等。
一般原则是大剂量(相当于强的松龙80-320mg/天)、短疗程(3-5天),并同时用制酸剂和胃粘膜保护剂。
但仍然要注意继发真菌感染的可能性。
2.发热伴消化道症状
(1)消化道隔离
消化道症状突出的疾病,应按消化道隔离(按传染病手册及有关规定执行)。
疑为霍乱或其它经消化道传播的严重传染病应严格隔离,其排泄物应彻底消毒。
(2)病原治疗
疑为细菌感染,参照伴呼吸道症状疾病的抗菌药物治疗。
如考虑霍乱可用多西环素或环丙沙星、诺氟沙星等药物;疑为沙门菌肠炎,选用氟喹诺酮药物治疗;考虑为难辨梭状芽胞杆菌肠炎,宜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病毒性肠炎一般不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
(3)一般治疗与病情观察
卧床休息。
密切观察体温、呕吐及腹泻情况、大便性状。
严重腹泻者应观察脉搏、尿量、血压等变化。
(4)对症治疗
1)水与电解质丢失明显者,应静脉补液治疗。
严重脱水者,补液的原则是早期、迅速、足量、先盐后糖、先快后慢,特别是第一个24小时输液的量和速度是抢救成功的关键。
病情好转后改为口服补液盐。
2)一般不宜使用止泻药物,高热时给予冷敷、乙醇擦浴等物理降温。
3)出现心、脑、肺、肾损害,应积极给予相应的治疗。
4)出现休克或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应及时给予相应抢救。
3.发热伴神经系统症状
(1)隔离病人
如疑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呼吸道传染疾病,应进行呼吸道隔离;如疑为中毒型菌痢等消化道传染病,应进行消化道隔离;如考虑流行性乙型脑炎或脑型疟疾等虫媒传染病,应以灭蚊防蚊为重点切断传播途径。
(2)病原治疗
疑为细菌感染,参照伴呼吸道症状疾病的抗菌药物治疗原则。
如考虑普通型流脑首选青霉素或磺胺嘧啶,暴发型流脑选用头孢三嗪或其他敏感抗菌药物治疗。
如考虑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病毒性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一般不宜用抗病毒药物。
如考虑新型隐球菌脑膜炎,选用两性霉素B联合5-氟胞嘧啶,或用氟康唑等治疗。
(3)一般治疗与病情观察
卧床休息。
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密切观察体温、神志、瞳孔、呼吸和血压等变化。
酌情腰穿,了解脑脊液外观、压力情况,进行常规、生化及病原学检查。
(4)对症治疗
1)及时用20%甘露醇、地塞米松(10-20mg/天)等行脱水治疗,降低颅内压力,防止脑疝及呼吸衰竭。
2)高热时给予物理降温,必要时可要用亚冬眠疗法。
出现惊厥或抽搐,注射地西泮(10mg)镇静止痉。
3)休克者给予抗休克治疗;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者及时给予抗凝治疗。
4)保持呼吸道通畅,出现呼吸衰竭者应使用呼吸兴奋剂洛贝林(山梗菜碱)、可拉明(尼可刹米),严重者行气管切开,呼吸机辅助治疗。
5)出现心功能不全,应使用强心剂,并限制液体入量;有肝、肾损害,应积极给予相应治疗。
4.发热伴皮疹
(1)病人隔离
如疑为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水痘、风疹等呼吸道传染病,进行呼吸道隔离;如疑为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给予消化道隔离;以发热伴出血性皮疹为主考虑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是否可以人传染给人尚未明确的疾病,也应注意适当隔离。
(2)病原治疗
考虑为细菌感染,参照伴呼吸道症状疾病的抗菌药物治疗原则。
疑为伤寒选用三代头孢治疗;疑为沙门菌肠炎,选用氟喹诺酮药物治疗。
(3)一般治疗与病情观察
维持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密切观察体温、皮疹或皮下出血斑变化;如神经系统损害明显,还应注意观察神志、瞳孔、呼吸情况;如为全身性感染(如败血症),应观察脉搏、血压、尿量变化。
酌情腰穿了解脑脊液外观、压力、细胞数情况,血常规、生化,以及血培养等病原学检查。
(4)对症治疗
1)高热时给予物理降温,必要时可要用亚冬眠疗法。
伴有惊厥或抽搐,注射地西泮(10mg)镇静止痉。
2)伴颅内压力增高时,及时用20%甘露醇、地塞米松(10-20mg/天)等行脱水治疗。
3)如为败血症、感染性休克,在强有力抗菌药物使用的同时积极给予抗休克治疗,其原则是:
扩容、纠正酸中毒、血管活性药物,必要时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
合并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应及时给予抗凝治疗。
4)其他:
保持呼吸道通畅;心功能不全时应酌情使用强心剂;尿量减少者给予利尿剂;肝功能异常者应给予相应治疗。
5.发热伴肝和/或肾功能损害
(1)病人隔离
如疑为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应进行消化道隔离;如考虑恶性疟疾等虫媒传染病,应以灭蚊防蚊为重点切断传播途径;如考虑为肾综合征出血热等动物传播疾病也应注意适当隔离;如疑为埃博拉出血热等新发传染疾病,应严格隔离至体温正常后7天或病后21天。
(2)病原治疗
疑为败血症、伤寒等细菌感染,参照伴呼吸道症状疾病的抗菌药物治疗原则。
如考虑为肾综合征出血热或埃博拉出血热、马尔堡出血热等新发病毒性传染疾病,抗病毒药物的疗效尚有争议。
(3)一般治疗与病情观察
卧床休息。
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酌情观察体温、黄疸、尿量和血压等变化。
进行血常规、生化及尿常规等检查。
(4)对症治疗
1)高热时给予冷敷、乙醇擦浴等物理降温。
必要时可要用亚冬眠疗法。
2)肝功能明显异常,如血清胆红素及血清转氨酶显著增高等,应给予适当保肝治疗。
3)肾功能损害致尿量减少,应给予利尿剂;肾功能衰竭者,应进行透析或持续血液滤过(CRRT)等治疗。
4)休克者给予抗休克治疗;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者及时给予抗凝治疗。
5)其他:
出现心功能不全,应使用强心剂,并限制液体入量等。
6.发热伴心脏损害
(1)病人隔离
根据可疑的传播途径,酌情采取呼吸道隔离、消化道隔离或其他相应的隔离措施。
(2)病原治疗
疑为败血症伴心肌损害等细菌感染,参照伴呼吸道症状疾病的抗菌药物治疗原则。
如考虑病毒感染或病毒性心肌炎,一般不宜用抗病毒药物。
(3)一般治疗与病情观察
卧床休息。
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密切观察体温、脉搏、血压等变化。
酌情进行血常规、尿常规、生化、心肌酶学及心电图等检查。
(4)对症治疗
1)高热时给予冷敷、乙醇擦浴等物理降温。
2)出现心功能不全,应使用强心剂,限制液体入量,减轻心脏前后负荷等。
心律失常应进行心电监护,并酌情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
疑为心肌炎可酌情考虑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
3)呼吸功能障碍、肝功能、肾功能损害应给予相应治疗。
4)休克或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
7.发热伴其他症状
(1)病人隔离
根据可疑的传播途径,酌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病原治疗
疑为细菌感染,参照伴呼吸道症状疾病的抗菌药物治疗原则。
如考虑为淋巴结结核给予抗结核治疗;考虑为利什曼病应给予锑剂治疗等。
(3)一般治疗与病情观察
卧床休息。
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观察体温、淋巴结、肝脾等变化。
酌情进行血常规、尿常规、生化或淋巴结活检等。
(4)对症治疗
1)高热时给予冷敷、乙醇擦浴等物理降温。
2)有心、脑、肾、肺、肝损害时,积极给予相应治疗;
3)出现休克者应及时给予扩容、纠正酸中毒等抗休克处理。
(二)疑似非传染性疾病的救治
1.疑似食物中毒
(1)停止可疑中毒食品;
(2)在用药前采集病人血液、尿液、吐泻物标本,以备送检;
(3)积极救治病人
1)加速体内毒物清除:
可采取催吐、洗胃、导泻、灌肠、利尿、服活性炭等方法加速肠道内毒物的排除。
在医院外,可用手指或汤匙刺激咽后壁诱发呕吐。
但对昏迷、抽搐未控制、强烈呕吐、腹泻、消化道损伤的患者要注意清除毒物的适应证。
2)对症治疗:
控制惊厥、抢救呼吸衰竭、抗休克、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及保护重要器官功能、预防和治疗继发感染等。
3)特殊治疗:
包括血液净化疗法等。
2.疑似职业中毒
(1)迅速脱离现场:
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流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
密切观察24-72小时。
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分类,做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医务人员抢救。
(2)防止毒物继续吸收:
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及时反复清洗皮肤毛发15分钟以上,对于可能经皮肤吸收中毒或引起化学性烧伤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并可考虑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溅入毒物要优先彻底冲洗。
(3)对症支持治疗:
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保护各脏器功能,维持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
接触疑似呼吸道高致病传染病医务人员防护的着装要求
•戴工作帽和12层以上棉纱口罩+带鼻夹的外科口罩或者N-95口罩,穿工作服(防护服)、隔离衣、隔离鞋、鞋套,戴橡胶手套。
对病人实施近距离操作时,戴防护眼镜。
穿戴防护用品顺序
•步骤1:
戴帽子。
•步骤2:
穿防护服。
•步骤3:
戴口罩。
•步骤4:
戴上防护眼镜。
•步骤5:
穿上鞋套或胶鞋。
•步骤6:
戴上手套,将手套套在防护服袖口外面。
脱掉防护用品顺序
•步骤1:
摘下防护镜,放入消毒液中。
•步骤2:
解防护服。
•步骤3:
摘掉手套,一次性手套应将里面朝外,放入黄色塑料袋中,橡胶手套放入消毒液中。
•步骤4:
脱掉防护服,将里面朝外,放入污衣袋中。
•步骤5:
将手指反掏进帽子,将帽子轻轻摘下,里面朝外,放入黄色塑料袋中或污衣袋中。
•步骤6:
摘口罩,一手按住口罩,另一只手将口罩带摘下,放入黄色塑料袋中,注意双手不接触面部。
•步骤7:
脱下鞋套或胶鞋,将鞋套里面朝外,放入黄色塑料袋中,将胶鞋放入消毒液中。
•步骤8:
洗手、消毒。
医务人员进入诊疗区域诊流程
•,进入清洁区:
•戴帽子、口罩、穿防护服(猴服)、戴防护镜、鞋套→
•进入半污染区:
•穿隔离衣、戴乳胶手套→进入污染区。
医务人员离开流程
•出污染区前→脱鞋套、隔离衣、乳胶手套(洗手)→
•出半污染区→摘防护镜、脱防护服(猴服)、洗手(手消毒剂擦拭手)进入清洁区。
严禁穿隔离衣出污染区,严禁穿防护服离开诊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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