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掘巷道隐蔽工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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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掘巷道隐蔽工程管理制度
长虹公司开掘巷道“隐蔽工程”管理制度
为确保长虹公司开掘巷道能保质保量达到作业规程要求,根据梨园矿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掘工作面隐蔽工程管理的通知》要求,现针对各开掘巷道进行更细化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隐蔽工程管理内容
1、锚杆.锚索支护巷道:
锚杆安装质量、孔深、联网质量、锚杆锚固剂的数量、锚固力、锚杆间排距及角度、锚索的钻孔方向、孔深、预应力及外漏长度。
2、锚喷巷道:
锚杆孔深、孔径、锚杆锚固剂的数量、锚固力、锚杆间排距、角度、喷层厚度、强度、联网质量、锚网在喷层中的位置。
3、工字钢背板巷道:
宽帮高顶、壁后充填、柱窝深度。
二、管理制度
1、各巷道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光面爆破,确保巷道成型。
若发现巷道爆破后存在成型差、有超挖现象时,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各巷道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打锚杆上网,若发现当班施工过程中存在锚杆角度(数量)、锚孔深度、锚杆间排距、锚网的搭(扭)接距离(数量)、托盘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发现一处罚款200元,并限期责令立即整改。
3、各巷道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施工,锚杆安装质量、孔深、联网质量、锚杆锚固剂的数量、锚固力、锚杆间排距及角度、锚网在喷层中的位置、锚索的钻孔方向、孔深、预应力、外漏长度方面只要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4、各巷道必须立即配备力矩扳手,严禁用普通扳手代替,发现一次未使用力矩扳手罚款200元。
5、各巷道在喷浆前必须对不合格的锚杆、锚网、托盘等进行整改,在验收时还存在不合格现象时,发现一处罚款200元,并限期责令立即整改。
6、各巷道每次上网后必须经开拓掘进部、技改办、监理办指派专人进行现场验收后方可进行喷浆。
若发现不经验收就擅自进行喷浆作业,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7、各巷道上网后必须及时进行初喷,严禁空顶时间超过作业规程要求,发现一次未及时进行初喷,罚款200元,并限期责令立即整改。
喷浆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预留裸露钢网给下一步上网造就条件,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限期责令立即整改。
8、各巷道必须保证喷浆后的巷道平整度达到作业规程要求,发现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时对其罚款500元,并限期责令立即整改。
9、各巷道必须及时在复喷后按要求打检查孔,以便检查喷层厚度、锚网在喷层中的位置。
检查孔必须紧跟扒装机后方,若检查孔滞后、不符合要求或未打时,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限期责令立即整改。
10、架棚巷道宽帮高顶壁后必须充填,并且充填物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11、架棚巷道的柱窝深度必须接实底,全煤时必须穿柱鞋。
否则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三、验收制度
1、开掘工作面必须配备质量检查的各类器具,验收人员现场必须使用验收器具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各验收人员原则上是“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并将所验收的工程范围上报开拓掘进部备案。
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3、各巷道经过相关人员验收后在喷浆期间被公司领导查出依然存在问题时,对验收不细致的人员罚款200元。
4、相关业务科室不定期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三定”,对“三定”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实行闭合管理。
5、隐蔽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队组按规程要求填写工程质量并有记录。
开拓掘进部定期到各施工队组检查施工记录。
6、隐蔽工程每月由开拓掘进部组织相关部室进行不定期自检,原则上每10天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7、该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长虹公司锚杆支护巷道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
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责任制
长虹公司总工程师对锚杆支护巷道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工作负主要责任;生产技术部对该项工作负有全面技术管理责任;安全检查部对该项工作负有监察管理责任;生产调度室对该项工作负有间接技术管理责任;施工区队正职对本单位该项工作负第一直接责任;锚杆支护监测小组成员及队组观测人员对该项工作分别负有直接技术管理责任。
二、锚杆支护监测小组组成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
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检查部部长生产调度室主任
成员:
采掘队组专职或兼职矿压监测专业人员组成。
三、职责划分
(一)、锚杆支护监测小组职责
1、锚杆锚固力、锚杆拉拔力抽检:
(1)施工单位及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锚固力、拉拔力试验,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
(2)锚杆锚固力抽检:
在锚杆支护巷道掘进过程中,锚杆锚固力抽检抽样为每50米对顶(帮)锚杆抽检一组(5根),抽检时只做非破坏性拉拔,抽检指标为:
按锚杆锚固力、拉拔力抽检规定值执行。
(3)锚固力抽检锚杆外移量超过20mm视为失效锚杆,须在附近300mm范围内补打合格锚杆,并加倍抽检,如仍发现不合格锚杆,应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检查结果要作详细记录,并填写“锚杆支护巷道锚杆锚固力、拉拔力检查表”。
(4)锚杆拉拔力抽检:
被检查5根锚杆,锚固力达到设计锚固力的90%时即可,其中只要一根不合格,再抽样一组,再不合格要求由技术副总组织研究锚杆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措施。
抽检锚固力和拉拔力MPa换算KN速算如下:
使用20型锚杆拉力计:
1MPa=3.6KN
在使用的锚杆拉拔计型号发生变化时,要根据锚杆拉力计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时更改其换算系数。
(6)新开口的锚杆支护巷道30m范围内必须进行一次锚杆拉拔检测。
当锚杆支护设计、支护财料发生变更,巷道围岩地质条件发生明显变化,如遇断层、破碎带、褶曲等地质构造,巷道顶板出现较大淋水,应作相应的拉拔试验。
2、锚杆巷道监测规定
(1)离层显示值达到30mm时,采取如下措施:
向前施工及时缩小锚杆间排距、加打锚索梁加强支护,离层地段按1m的间排距打设双排点柱。
锚固范围之外或锚固范围内外均显示离层的,要及时补打点柱或采用金属支架支护。
离层显示值达到45mm时,应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由技术副总召集有关人员分析离层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巷道表面位移监测要求:
一般采用十字布点法安设表面位移监测断面。
在顶底板中部垂直方向和两帮水平方向钻∮28mm、深400mm的孔、将∮29mm、长400mm的木桩打入孔中。
两监测断面沿巷道轴向间隔0.6~1m。
采用测绳和钢卷尺测量巷道表面位移,要求测量精度达到1mm。
皮卷尺测量监测断面距工作面煤壁距离。
(3)顶板离层仪监测要求:
采用顶板离层指示仪对锚杆支护区域(浅部)和锚索支护区域(深部)进行监测顶板离层变化情况。
(4)锚杆轴向受力监测要求:
采用测力锚杆监测加长锚固或全长锚固锚杆的受力区域变化,测力锚杆安装工作由施工队组进行,将正常安装的锚杆更换成测力锚杆,安装前监测人员必须对测力锚杆初始数据进行采集,并记录数据,在安装完每一根测力锚杆后,立即采用测力锚杆采集器对所有安装的测力锚杆进行第一次数据采集,并将采集器接收的数据与电脑通讯后保存。
(5)锚杆、锚索端部受力监测要求:
采用锚杆、锚索测力计监测端部锚固锚杆和端部锚固锚索受力变化。
一个观测断面上所有打注的锚杆、锚索都要安装测力计,以全面了解锚杆、锚索受力状况。
锚杆、锚索测力计安装在锚杆、锚索端部紧贴巷道顶板,由施工队组安装完毕后,监测人员立即记录压力表初始压力数据。
3、锚杆支护施工质量检查:
包括锚杆预紧力矩、锚杆间排距、锚杆施工质量、锚杆外露长度、铺网质量、托梁安置质量等内容。
检查结果不填表,但不合格项目要下“三定表”通知施工队组进行落实整改。
4、对日常监测数据和综合监测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发现监测数据出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人员,并分析结果反馈施工队组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施工队组的职责:
1、施工队组生产技术员,负责落实本单位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的具体工作,包括现场使用张拉机具、仪器、仪表的准备。
负责落实各生产班锚杆支护巷道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数据的收集,负责落实本单位监测人员的配备和监测内容的培训,配合生产调度室检测人员搞好现场各种检测工作。
2、所有检测锚杆、锚索的安装进行编排、号,及顶板离层指示仪的安装,要对应到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并有相应记录,由本单位建档保存、备查。
3、监测人员每班必须进行锚杆、锚索施工质量监测。
监测范围覆盖当班所有打注的锚杆、锚索。
监测项目包括锚杆、锚索施工质量;锚杆托梁安置质量;铺网质量;锚杆预紧力矩、锚索预紧力;锚杆、锚索排间距;锚杆、锚索眼孔深;锚杆角度;锚杆、锚索外露长度等,并认真填写“锚杆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原始记录表”,由当班班长、监测员、队干部签字后,报开拓掘进部备案。
4、锚杆预紧力矩要求:
使用∮22mm和∮20mm高强度螺纹钢锚杆时,顶帮锚杆预紧力矩不得小于80KN。
5、锚索在安装过程中,预紧过程即为预紧力监测过程,预紧力要达到200KN以上为合格。
锚索预紧力或外露长度不合格时必须在附近补打合格锚索。
现场使用的30型锚索预紧拉力计压力表的单位为MPa。
MPa换算KN速算如下:
使用30型锚索预紧拉力计:
1MPa=3KN
6、日常监测采用顶板离层指示仪进行监测,由施工队组按技术要求实施,根据锚杆支护巷道围岩条件在巷宽的中部打眼安装顶板离层指示仪,间隔距离为30m~50m安装一个(顶板离层指示仪的具体间隔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当巷道断面、掘进工艺发生改变或围岩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具体条件调整顶板离层指示仪间距。
每个巷道交岔点、断层带、围岩破碎带、顶板淋水、硐室等特殊条件地段必须安装顶板离层仪。
队组技术员要将顶板离层指示仪分布绘图标明。
7、施工队组要将顶板离层指示仪的设置、安装、监测及牌板的挂设要纳入到巷道施工责任制内。
顶板离层指示仪安装距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0m,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和巷道支护设计要求进行正确安装,确保正常使用。
并由队组监测员负责监测记录,填写“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原始记录表”。
8、每个顶板离层指示仪要对应一个监测牌板,并进行编号。
监测牌板由生产调度室统一购置、发放。
队组每班要对顶板离层指示仪完好性进行必要的检查,任何人不得随意取下或抽动。
距掘进工作面50m、距回采工作面煤壁100m之内,每班由班长或监测员对顶板离层指示仪进行观测,掘进工作面观测数据记录在“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原始记录表中”回采工作面观测数据记录在“顶板离层指示仪原始读数记录表中”同时将观测数据填写到顶板离层指示仪牌板上。
监测员每周定期,对巷道安装的所有顶板离层指示仪进行一次全面的观测(周检),将观测数据填写到“顶板离层指示仪周检记录表中”并由监测人、班长、队干部签字后保存、备查。
9、当锚杆锚固区内顶板离层值,即浅部顶板离层值超出30mm时,应首先考虑缩小锚杆排、间距,增加支护密度,其次加粗锚杆或提高锚杆支护强度;当锚杆锚固区外顶板离层值,即深部顶板离层值超出30mm时,应增加锚杆长度,采用锚索补强加固或增加棚式支架进行支护。
10、施工队组发现地质条件明显变化、支护材料存在问题、支护质量较差等应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队组主管技术员应及时分析处理分析当天的顶板监测数据,发现数据异常,立即向生产调度室技术人员及开拓掘进部及总工程师汇报,分析出现异常的原因、危害,提出处理办法并组织落实。
11、施工队组要将井下监测工具(包括锚杆拉力计、锚索预紧拉力计、锚杆预紧力矩扳手等)的检修纳入日常检修范围,确保监测仪器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
12、施工队组要在现场按需求准备好测力锚杆根数、锚杆测力计按需求数量准备,并在生产调度室技术人员指导下积极配合、正确安装。
队组在巷道管理期间要在每条巷道准备一个凳子,以便监测使用。
13、顶板离层指示仪及牌板由生产调度室组织移交巷道时同步进行移交,交接队组双方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认可。
停掘巷道由接管队组负责顶板离层仪及牌板管理和监测,对顶板离层仪及牌板损坏或丢失负责更换、处理。
接管队组每周定期1次派专人对巷道安装的顶板离层仪进行全部观测,将观测数据填写在相应的监测牌板上,同时记录在“顶板离层指示仪周检表”中,并由监测人签字,队干部签字。
于次日送交生产调度室,遇公休日、节假日相应顺延。
14、采用锚杆、锚索加固支护的巷道,由施工队组生产技术员负责本队施工巷道锚杆、锚索的质量检查,锚固力、拉拔力、锚杆预紧力矩、锚索预紧力监测等,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做好相应记录,并建档保存、备查。
四、考核:
1、每缺一块顶板离层仪监测牌板,罚款200元。
顶板离层仪牌板不规范,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每发现一次顶板离层仪监测牌板上填写的监测数据与实际不符,罚款100元。
3、发现顶板离层仪安装质量不合格(包括安装间距大于50m、距掘进工作安装距离大于1.5m),每处罚款500元。
4、发现安装顶板离层仪深、浅部基点未达到设计深度,每处罚款1000元。
5、发现顶板离层仪人为损坏,造成无法监测,每处罚款500元。
6、发现锚杆锚固力、拉拔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每根罚款200元。
7、发现锚杆预紧力矩、锚索预紧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每根罚款200元。
8、发现锚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设计要求,每根罚款200元。
9、发现锚杆、锚索外露尾部锯掉,每根罚款500元。
10、队组的各种监测记录、必须认真填写、按要求报送生产调度室或本队保存,凡出现记录数据不全、或涂改、不清楚,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1、顶板监测器具损坏、不完好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2、施工队组在工作面没有配备锚杆拉拔计、锚索预紧拉力计、锚杆预紧力矩扳手、锚杆角度检测仪等,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监测器具存放地点距工作面超过50m,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发现锚、锚索、顶板离层仪无编排、编号,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4、每打注300根锚杆施工队组未进行锚固力、拉拔力监测,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每月没有做破坏性拉拔实验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5、发现综合测站处没有配备凳子,每次罚款50元。
16、其它执行《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长虹公司掘进巷道顶板离层指示仪安装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对顶板离层情况进行监测。
为保证该项工作正常进行,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特制定我公司掘进巷道顶板离层指示仪安装使用管理办法。
1、凡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使用顶板离层指示仪,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安装。
必须使用合格的顶板离层仪。
2、顶板离层指示仪的安装与使用必须纳入作业规程进行管理,并明确规定安装点的间距、安装位置、锚头安装深度、与工作面的距离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3、施工队组对所施工巷道内顶板离层指示仪的安装、使用及管理全面负责。
4、正常情况下,安装点间距为50m,指示仪距工作面最大距离不得超过500米。
每个安装点在巷道中线位置安装一套指示仪,并由巷道口向工作面按顺序编号。
每个丁字口和巷道拐弯处必须安装一套顶板离层仪。
5、每个安装点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记录牌板,牌板规格:
长×宽=600×500mm,牌板距安装点不得超过3米。
牌板中必须有安装日期、安装时读数(内、外测筒)、上周读数、上周读取日期、负责人等内容。
6、顶板离层仪日常检查由安全员负责。
安全员必须每班检查指示仪情况,发现读数异常等情况时及时汇报生产技术科。
正常情况下,安全员每周填写一次记录牌板和记录表,并将观测数据上报到生产技术科。
生产技术科负责顶板离层仪观测数据的建档、保管工作,并定期对顶板离层仪进行复查,分析顶板变化情况。
7、安全员负责定期清洗顶板离层仪刻度管上的灰尘,保持顶板离层仪刻度管的干净清晰。
8、各使用队组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妥善保护并认真使用指示仪。
每发现一处被人为毁坏或丢失等情况时,扣罚该队1000元,并要求该队在三日内补装。
9、顶板离层仪进入警戒、危险区域或损坏时,安全员必须及时上报开拓掘进部。
接到汇报后开拓掘进部须派专人现场确认,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安排专人进行整改
10、各单位在安装、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时,必须及时汇报矿开拓掘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