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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

贵阳市“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2016—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十三五”期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加快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高一格的扶贫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3〕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贵州省“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阳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筑府发〔2014〕2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筑委厅字〔2016〕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宏伟蓝图,围绕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小康路,围绕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小康水,围绕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小康房,围绕建设安全可靠、智能绿色的小康电,围绕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围绕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寨,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成更高水平小康,把贵阳农村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高一格的贵阳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工作原则

——坚持重点打造、连片推进的原则。

项目实施要放在美丽乡村示范带、农业示范园区和景区周边,统筹考虑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打破区域界线,形成村与村、寨与寨、点与点的有机结合,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加大整合、城乡统筹的原则。

坚持内外统筹协调。

对内实行项目、资金、力量大统筹,大整合;对外上下联动,步调一致,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全方位支持。

坚持把六项行动计划和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七大工程”深度融合,加大资金、资源整合,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

各区(市、县)要在主导好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推行群众共建、共管、共用机制,保障农民利益。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以区(市、县)为单位,因地制宜,突出生态、经济、实用价值最大化,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做好顶层设计,突出阶段性年度目标任务,分步有序开展建设。

——坚持统分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市级统筹指导,区(市、县)为责任主体、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社区)负具体责任。

最大限度的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之主动参与项目建设。

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不让一个村寨漏网、不让一户农户掉队”的要求,以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带动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以2016年度为基数,按照2017年、2018年、2020年三个时间节点部署“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六项行动计划,开展“百村示范·千村创建”工作,到2017年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自然村寨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18年,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全市行政村全覆盖,自然村寨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全市自然村寨全覆盖。

用5年时间,着力打造300个以上市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100个以上省级单项示范村,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

(二)目标任务。

1.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行动计划。

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要求建设小康路,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程度,提高农村客货交通运输能力和水平,全面改善乡村出行条件。

2016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2.2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4亿元;2017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2.9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4亿元;2018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2.6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4亿元;2019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1.5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35亿元;2020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1.2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实现“村村通油路,村村通客运”,近年“撤并建”行政村100%通畅的目标。

牵头单位:

市交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管理局、市生态文明委、市移民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2.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

按照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建设小康水。

2016年计划投入资金2.60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7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含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下同)6万亩;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2.60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7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2.60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6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2019年计划投入资金2.35亿元,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2020年计划投入资金2.35亿元,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全面完成纳入国家安全饮水规划内的农村饮水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周边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耕地有效灌溉,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

市水务管理局;责任单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移民局、市烟草专卖局等。

3.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房行动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64亿元,完成5000户改造;2017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243亿元,完成5000户改造;2018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025亿元,完成923户改造,全面完成2016年核准的全国农村危房信息系统库存量;到2020年累计完成10923户改造任务。

小康房建设,按照“安全适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2016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6亿元,完成15000户;2017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6亿元,完成15000户;2018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4亿元,完成10000户;2019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亿元,完成5000户;2020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亿元,完成5000户;到2020年累计完成50000户。

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小康房项目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委等。

4.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电行动计划。

到2020年,投入总计15.7622亿元,实现110千伏电压等级:

新建、扩建及增容变电站19座,新增主变21台,新增容量1219.5兆伏安,新增线路320.13公里;35千伏电压等级:

新增、增容及扩建变电站6座,新增主变8台,新增容量50兆伏安,新增线路46.94公里;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

新建及改造配变1390台,容量256.99兆伏安,线路1164.5公里,新建及改造0.4千伏低压线路2302.78公里;农村智能电表覆盖率达100%;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建成智能、高效、可靠的绿色农村电网。

实现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9%,农村居民端电压合格率达98%,农村一户一表率达100%。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贵阳供电局;责任单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委、市规划局等。

5.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讯行动计划。

按照宽带融合、普遍服务建设小康讯。

每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2亿元,到2020年100%的自然村通电话和100%的行政村通宽带、4G网络,实现乡镇邮政局所全覆盖,实现村村通邮;69%的乡镇设立快递网点。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委、市生态文明委、中国电信股份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公司贵阳市分公司等。

6.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

2016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1亿元,计划覆盖188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8万人,累计受益96万人;2017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1亿元,计划覆盖220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8万人,累计受益114万人;2018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58亿元,计划覆盖251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7万人,累计受益131万人;2019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58亿元,计划覆盖283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7万人,累计受益148万人;2020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58亿元,计划覆盖313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5万人,累计受益163万人。

实现“组组通公路、村寨路面硬化”,“五化八工程”覆盖50%以上自然村寨和70%以上农村户籍人口,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爱卫办、市城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移民局、市供销社、市烟草专卖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各区(市、县)政府为项目建设主体,市交委、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市有关部门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调度全市六项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对各牵头部门和区(市、县)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存在问题,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市交委:

负责牵头抓好小康路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区(市、县)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市水务管理局:

负责牵头抓好小康水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牵头抓好小康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负责牵头抓好小康电、小康讯建设工作,协调电力和通信企业做好小康电、小康讯项目建设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牵头抓好小康寨和小康路村以下部分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负责按市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六项行动计划的项目资金进行调度和核拨。

市督办督查局:

负责参与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相关督查考核,将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是六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计划,对本区域内建设任务、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将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乡(镇、社区)。

(三)加大资金投入。

由重单一财政资金投入向重多元化资金投入转变,既持续加大市、县两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又积极拓宽和创新资金渠道,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是要保障项目用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严格集约节约用地,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统筹,推进村庄空闲地、闲置地和废弃土地盘活利用,通过土地利用增减挂钩政策,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建设用地需求。

各区(市、县)要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工作,提供建设用地,受赠新建公共体育设施的乡村应无偿提供实施项目建设用地。

二是要减免相关费用。

依法减免六项行动计划建设涉及法人相关税费,制定建设项目豁免管理目录。

三是要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六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涉及“5个100工程”的,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5个100工程”建设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13〕15号)精神,减少前置条件,缩短审批时限。

四是在乡镇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控执法机构,制定奖补政策,切实实现农村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按照《贵阳市美丽乡村民居建筑图集》组织实施。

(五)严格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质量监管。

市直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建设标准,指导工程实施,全程加强监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调整概预算、降低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资金公示制,资金数额、用途、程序、效果等要向农民群众及时公开。

审计部门要加强前置审计、在建审计、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和绩效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是加强工程管护。

加快农村公路、水利等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建设主体、产权归属、职责权益等。

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共建共管”的长效管护机制,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

四是加强后续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加强工作调度。

市直牵头部门要对六项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按月调度。

加强行政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监管,严肃行政问责,严肃查处工程实施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六)强化督查考核。

督查考核工作按照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筑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办字〔2016〕9号)明确的职责和方式,严格落实按季抽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由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督办督查局牵头组织实施;各行动计划专项考核工作由市直牵头部门具体负责。

市直牵头部门要根据各区(市、县)实际情况量化指标权重,实行百分制考核,建立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和加分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体系。

(七)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

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积极宣传创建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八)注重五个结合。

一是与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相结合。

开展“百村示范”、“千村创建”,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由点扩面,形成层次分明、彰显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体系。

二是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结合。

优先考虑村级组织战斗力强、有村级集体经济的乡村,促进产业布局合理化、人口居住集中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发展集体经济。

三是与农村“三变”工作相结合。

六项行动计划实施的乡村,要率先推广农村“三变”改革经验,率先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率先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率先发展农业保险,为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提供土地、资金等保障。

四是与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培育产业新型业态相结合。

推动六项行动计划与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和示范小城镇深度融合,加强贵农网电商平台建设,强化一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是与大扶贫工作相结合。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在扶贫工作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精准扶贫。

(九)推进三个创新。

一是创新融资运营,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文件精神,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

二是创新建设理念,丰富建设内涵。

各区(市、县)要在规划初期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内涵、自然风光、农业产业基础等,变单纯的项目建设为基础设施改善、文明程度提升、商业价值突显、农民生活改善四大效益合一的新农村建设工程。

三是创新品牌意识,打造生态贵阳美丽乡村新名片。

要坚持改善一处基础设施、美化一个村寨节点、带动一方村民致富、创新一张贵阳美丽乡村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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