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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文明办

屏文明办[2010]8号

关于开展第十届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社区)复查和第十一届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社区)届中初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按照省、市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县文明办计划于2010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对全县第十届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社区)进行复查,同时对申报第十一届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社区)进行届中初评,复查和初评同时进行,以检查和指导相结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查和初评时间:

2010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2、复查对象:

获全国创建文明先进村、第十届省、市级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

3、复查办法:

(1)单位自查。

复查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回顾总结获得荣誉以来,在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创建活动中,有何新规划、新机制、新特色、新做法和新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要求获得第十届省、市文明单位、学校、村镇均要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自查报告,同时填写届中复查考查表,自查报告和复查考查表于6月5日前报送文明办。

(电子版表格可上省、市文明办下载或到县文明办复制)

(2)实地查看。

省、市级文明单位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复查考核。

(3)对在复查中发现工作停滞不前,发生突出问题或重大问题的单位,根据上级要求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下一届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

4、第十一届文明单位届中初评:

依据福建省《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文明单位实地考评评分细则》、《文明村镇(社区)基本标准》、《文明学校基本标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实地、向单位干部职工了解创建情况、召开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从申报单位①领导班子建设;②业务工作成效、推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③思想道德建设、“讲文明、树新风”活动;④科教文体工作、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活动;⑤单位管理秩序;⑥环境卫生情况;⑦公共文明指数创建(见附件);⑧特色指标等八方面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结果由考评组成员集体研究评分,纳入本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考评总成绩。

文明学校由教育局牵头考评,考评结果于6月5日前报县文明办。

具体到各单位考评的时间以文明办电话通知为准。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社区)具体要求和标准做好迎评准备,及时寻找不足,补缺补漏。

初评结果将于6月中旬上报县文明委领导和市委文明办。

特此通知

附⑦:

2010年各级文明单位新增公共文明指数材料审核指标

 

屏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文明单位届中检查通知

抄送:

市委文明办、县文明委领导

屏南文明办2010年4月28日印发

附⑦:

2010年各级文明单位新增公共文明指数材料审核指标

项目

测评内容

Ⅰ-1“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Ⅱ-1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

Ⅱ-2开展礼仪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Ⅱ-3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

Ⅱ-4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Ⅰ-2道德模范评选学习宣传活动

Ⅱ-5开展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和首届福建省、市、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Ⅱ-6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Ⅱ-7开展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

Ⅰ-3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Ⅱ-8成立部门、单位志愿服务活动机构

Ⅱ-9开展“迎世博、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暨“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及其它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情况

Ⅰ-4“我们的节日”活动

Ⅱ-10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

1、春节

2、元宵

3、清明

4、端午

5、中秋

项目

测评内容

Ⅰ-5推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

Ⅱ-11制订出台创建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行业工作规划或计划方案

Ⅱ-12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行业长效工作机制

Ⅰ-6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Ⅱ-13建立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机制

Ⅱ-14落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各项工作

Ⅱ-15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

Ⅱ-16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工作网络

Ⅰ-7推进廉政文化“七进”活动

Ⅱ-17单位部署和落实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社会组织活动情况

Ⅰ-8精神文明创建信息工作

Ⅱ-18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信息工作网络

Ⅱ-19本级编发的精神文明信息刊物

Ⅱ-20上报和被采用信息

 

福建省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

单位

全称

联系人

电话

在职

人数

党员

人数

 

负责人

体制

性质

单位地址

是否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单位

是否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如是省级文明单位,在第九、十届届中复查情况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或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省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福建省文明办制

注:

一、工作情况简介由本单位填写,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单位和各级文明办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办一份即可。

二、各县(市、区)和设区市文明办(省直相关部门文明办)可将推荐名单一并送纪检、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部门协审。

福建省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学校申报审批表

学校

全称

联系人

电话

教职员

工人数

学生

人数

 

学校

负责人

 

学校地址

是否第十届省级文明学校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学校

是否第九届省级文明学校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如是省级文明学校,在第九、十届届中复查情况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省委教育工委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福建省文明办制

注:

一、工作情况简介由本校填写,内容包括:

1、学校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学校、各级文明办和省委教育工委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办一份即可。

二、各县(市、区)和设区市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可将推荐名单一并送纪检、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部门协审。

 

福建省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村镇申报审批表

村镇

全称

联系人

电话

村(户)数

人口数

 

党员

人数

负责人

是否第十届省级文明村镇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村镇

是否第九届省级文明村镇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如是省级文明村镇,在第九、十届届中复查情况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福建省文明办制

注:

一、工作情况简介由本单位填写,内容包括:

1、自然概况;2、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村镇和各级文明办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办一份即可。

二、各县(市、区)和设区市文明办可将推荐名单一并送纪检、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部门协审。

福建省第六届(2009-2011年度)文明社区(小区)申报审批表

社区(小区)

全称

邮编

电话

户数

人口数

负责人

是否第五届省级文明社区(小区)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社区(小区)

是否第四届省级文明社区(小区)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如是省级文明社区,在第四、五届届中复查情况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福建省文明办制

注:

一、工作情况简介由本社区填写,内容包括:

1、社区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社区和各级文明办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办一份即可。

二、各县(市、区)和设区市文明办可将推荐名单一并送纪检、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部门协审。

第十届省、市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查表

单位

名称

在职

人数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荣誉类别

2009年

 

2009年

 

单位(印章)

思想道德和创建活动情况评价(评“差”应列出相关情况)

 

县(市、区)文明办(印章)

 

(印章)

 

省文明办意见

 

(印章)

填表说明:

①创建活动小结由单位填写;②思想道德和创建活动情况评价一栏请县(市、区)文明办(省直等相关部门文明办、创建办)在相应评价栏里打“√”;③各县(市、区)、设区市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可将复查名单一并送纪检、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部门协审;④设区市文明办(包括省直等相关部门文明办)意见栏可填写综合审查意见和处理建议;⑤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单位和各级文明办自行留底,上报省文明办一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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