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担保行业分析报告上.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245631 上传时间:2022-11-28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36.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中国担保行业分析报告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最新中国担保行业分析报告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最新中国担保行业分析报告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最新中国担保行业分析报告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最新中国担保行业分析报告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中国担保行业分析报告上.docx

《最新中国担保行业分析报告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中国担保行业分析报告上.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中国担保行业分析报告上.docx

最新中国担保行业分析报告上

中国担保行业信用分析报告(上)

 

第一部分担保行业信用环境

1.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信贷风险分散需求是担保行业发展的基石

担保行业主要包括担保机构、被担保企业和资金供给方三类市场主体。

首先,担保机构是担保行业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是担保业务的供给者。

其次,被担保企业是这个市场上的资金需求者,也是担保业务的需求者。

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要求,对一些贷款业务要求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担保。

在中国的担保市场上,由于中小企业信用程度普遍较低,融资相对与大企业来说存在更大的困难性,因此,担保市场上的贷款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

最后,资金供给方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银行是担保市场上主要的资金供给者,同时也是担保业务的需求者。

中小企业由于信用较低或者银行对部分企业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严格,银行需要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才能提供贷款。

目前中国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在内的各类型银行都开展了担保贷款业务。

担保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需求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中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据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2013年末全国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200万家,比2007年增长了49.4%,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

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繁荣,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创造了全国60%的国内生产总值,贡献了全国50%的财政税收;同时,对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城镇人口提供了80%的就业岗位,特别是中国中小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且分布广泛,相当一部分处于中小城市和城镇,通过组织农民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吸纳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不仅有利于社会的和谐,而且对于中国实现农村城镇化、工业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此外,中小企业在推动科学进步方面也起着重大作用,全国80%以上的新产品研发,75%以上的企业技术研发以及65%以上的发明专利都来源于中小企业。

而且中小企业的参与,有效的补充了市场的不足,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

中国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并开展有效的市场竞争,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的市场经济。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较多。

在初期进入市场时,中小企业就面临很多阻碍,在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国防工业等领域对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限制,多数民营中小企业难以进入。

政府部门也存在忽视中小企业的现象,如在招商时设置门槛过高,政府采购过程中不考虑中小企业等。

而垄断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对中小企业进行挤压,妨碍其进入市场。

另外,中小企业各种税费负担仍然很重,中国税制以流转税为主,这就导致盈利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承担了繁重的税负。

而部分地方政府,为缓解财政困难,存在对中小企业乱收费用的情况,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负担。

在众多问题中,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难题。

虽然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与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帮助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使得可抵押资产多、信誉等级高、经营良好的中型企业融资状况有所改善,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仍不容乐观。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目前银行信贷可基本覆盖大型企业和80%的中型企业,而对于小微企业只能达到20%。

授信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占全国企业贷款数额的比例不到5%;同时,中小企业还存在融资成本偏高的情况,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比大型企业平均高出6-8个百分点。

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中国金融体系不够完善。

国外经验表明,诸如担保机构这样的金融服务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主要途径。

对于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管理水平落后、信用水平低、财务信息不规范及缺乏透明度等问题,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

担保机构利用其自有资金,包括国有资本、商业性资金以及企业互保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度,并收取一定数额的担保费作为报酬,通常担保费率较低,不超过贷款总额的2%,从而有效的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而且,由于担保资金的金融杠杆作用,允许担保机构以数倍于净资本的最高十倍数额为企业提供担保,杠杆作用越大,可担保的金额就越多,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持久、足量的资金。

担保机构的产生为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构建起一座桥梁,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担保是金融机构分散信贷风险的选择工具

对于金融机构,担保体系的建立,有利于金融市场发展和完善。

市场经济下,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个银行大量开拓新市场,开展新业务,随着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对于资金的需求也日益高涨。

但出于银行对自身风险管理的考虑,开展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业务难度很大。

担保体系的建立,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有效的分担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并为银行节约了信息成本。

由于担保机构大部分具有专业人员配备以及信用风险评估方面的技术,并且与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身处一地,与当地企业建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掌握一手资料快速准确,并可对中小企业经营情况实时监控,有效的预防了潜在信用风险的发生。

担保机构在信息方面相较商业银行存在很多优势,缓解了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很大程度上分散并化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避免了中小企业的道德的风险以及商业银行的逆向选择。

使得一大批被银行拒之门外的中小企业获得了贷款,为商业银行拓展了新的业务,创造了巨大的业务市场。

担保体系是政府构建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

对于政府,通过发展担保机构,构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可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扶持,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和发展问题的同时,可以推动经济发展、创造财政税收、吸纳就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

总体来看,担保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有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商业银行借此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同时合理控制风险,改进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培育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

2.监管机构及内容不明、立法层次较低等问题突出,合理监管体系有待建立

自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成立以来,真正意义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始出现。

总结20年多来中国担保行业的发展,其政策制度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表1:

中国担保行业发展及政策制度历程

时间

发展阶段

阶段性特点

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1993-1997年

起步探索阶段

各类担保机构萌芽,银担合作渠道初步建立,融资担保需求不强

《担保法》

1998-2002年

基础构建阶段

中小企业担保服务需求增加,行业扶持力度加大,各类担保机构涌现,“一体两翼”担保格局形成

《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2003-2008年

扶持发展阶段

外部经营环境良好,民营担保机构“井喷”,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违规经营现象并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009年至今

规范整顿阶段

外部环境变差,风险事件频发,监管体系问题显现,行业整顿力度加大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资料来源:

新世纪评级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绘制

起步探索阶段(1993-1997年):

《担保法》

1992年,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和中国工商银行共同发起,与高新区部分企业共同出资成立融资担保基金,为出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同年,上海等地民营企业自发组织成立互助基金,为成员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1993年,经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报国务院批准,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前身)成立,成为中国第一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标志着中国担保行业发展的开端。

在起步探索阶段,中国担保机构的各种形式都在萌芽,“一体两翼”格局初现。

由于该阶段中国银行业商业化进程滞后,信贷资金供不应求,对担保服务的需求不强,担保产品单一,担保机构数量少。

这期间规范担保行业的主要法律是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

《担保法》对担保的方式、条件、责任承担等做了具体规定,明确政府不得为企业提供担保,规范了担保主体,成为维护担保机构利益的法律依据。

基础构建阶段(1998-2002年):

《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1998年,安徽铜陵、江苏镇江、山东济南等地展开试点工作,建立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浙江、福建、贵州等地也在地区内设立担保机构和基金,主要向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同年,北京、广州两地也相继建立了专门针对科技行业和建筑业的担保机构。

1999年11月,萧山市第一家互助担保机构萧山市义桥镇担保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共吸纳会员企业13家。

在基础构建阶段,国家出台多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并且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政策。

1999年,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中国担保体系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指导意见中,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行业性质、种类、服务对象、职能、业务程序、资金管理以及行业的监督管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00年7月,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其中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安排一定资金投入信用担保行业,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以更好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随多项行业扶持政策的出台,中国担保机构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担保行业得到了积极的推动发展。

表2:

基础构建阶段担保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出台时间

政策制度名称

制定单位

主要内容

1999年6月1日

《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家经贸委

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行业性质、种类、服务对象、职能、业务程序、资金管理以及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00年7月6日

《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国家经贸委

鼓励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安排资金投入信用担保行业,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

资料来源:

新世纪评级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绘制

扶持发展阶段(2003-2008年):

《中小企业促进法》

2003年1月1日,《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担保行业发展有法可依。

该法律规定,县级及以上政府和部门应选择部分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担保与再担保试点,并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以《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为起点,中国担保行业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各种类型担保机构大量涌现,机构数量迅猛增加,并且日益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2005年,为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促进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做出规范。

2006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主要针对担保机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不强,行业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对于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担保机构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切实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对担保机构的指导和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进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对担保行业的资金注入,增加对担保机构的支持。

五年间,中国担保行业保持较快发展势头,整个行业运行大致平稳,没有出现系统性风险。

据统计,2008年末全国担保机构已由2003年末的966家增长到4247家,年均增长速度达28%;2008年筹集担保资金2334亿元,当年为23万户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额达7221亿元,实现收入376.4亿元,实现利润44.7亿元;2008年末,在保中小企业近17.4万户,在保责任余额4429.7亿元。

但这一阶段,部分担保机构从事资金拆解、高风险投资等问题,直接放贷风愈演愈烈,亦有部分担保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欺诈,业务风险突出。

尽管,这一阶段中国担保行业迅速发展,对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促进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但是,担保行业依然存在市场定位不清、机构及业务运作不规范、风险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而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缺失,也不利于担保行业的发展。

表3:

扶持发展阶段担保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出台时间

政策制度名称

制定单位

主要政策内容

2003年1月1日

《中小企业促进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央财政预算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并将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列为重要内容,使担保行业的政府扶持引导有了稳定的渠道

2005年2月29日

《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担保机构,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等

2005年12月29日

《关于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委

规定跨省区担保机构设立或变更条件

2006年11月23日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

作为专门文件,从财政扶持、税收减免、银保合作、抵质押登记、信息共享及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

2008年1月9日

《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允许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税前提取

资料来源:

新世纪评级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绘制

规范整顿阶段(2009年至今):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担保机构在产生社会效益的同时,仍然有一系列的问题存在。

首先,基础薄弱,社会信用度不高;其次,资本不足、盈利能力弱;再次,部分担保机构经营不规范甚至经营混乱,存在非法吸存、非法放贷、过度投资等违规行为。

2009年开始,担保行业发生一些列信用风险事件:

中科智担保集团从中国商业担保第一品牌到亏损12亿,且出现虚假出资,财务造假等丑闻,导致担保业务停滞发展,引发担保信用危机;再到华鼎担保骗贷案、郑州诚泰事件、金邦事件等一系列担保事件,都考验着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对担保机构的信任。

这一连串担保危机的爆发,使担保行业的形象遭到重大损坏,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针对该阶段担保机构存在的现象,2009年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明确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银监会、发改委、信息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和法制办等八部门组成的,负责拟定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制度,指导地方政府对担保业务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置。

由此,担保机构的监管职责开始逐渐明确,各项规则开始落实,担保行业整顿开始逐步推进。

表4:

规范整顿阶段担保行业政策汇总

出台时间

政策名称

制定单位

主要政策内容

2010年3月8日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发改委等八部委

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专门监管规章

2010年3月24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明确要求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加强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监督制度,并提出了“谁审批设立、谁监督管理”的原则,确定地方相应的监管职责。

2011年6月21日

《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银监会、发改委等部委

提出担保行业存在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活动,采取措施进行规范。

2012年4月15日

《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

对客户保证金管理进行统一规范,从制度上消除客户保证金被挪用的风险隐患,完善融资性担保行业制度体系。

2012年5月25日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

工信部、财政部

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项目给予资金资助与补助

2014年1月6日

《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

银监会、发改委等八部委

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划入监管范围,整顿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混业经营、经营违法违规业务等行为

2014年5月12日

《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对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及物权担保的外汇管理等跨境担保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并补充了具体的管理操作指引

2014年7月15日

《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

明确要求加强担保机构的监管、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的成本,为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经营和发展提供机制和环境的保障

2015年8月13日

《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

明确要求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银担合作模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散机制;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及配套细则,基本形成适合行业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导向的政策扶持体系。

资料来源:

新世纪评级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绘制

2010年3月,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联合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指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经营许可证,凭许可证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并且,对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规则、风险控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这一阶段,随着国家不断推出多项政策法规对融资担保行业进行规范整顿,担保行业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平稳增长,资金积累增多,风险水平有所提高,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不断增强。

监管部门有待明确,监管内容有待细化,立法层次有待提高

中国目前已形成了以《融资担保公司暂行管理办法》为核心的法律监管体系。

但监管主体、监管内容与监管规则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落实。

第一,监管部门有待明确。

国办发[2009]7号文只是规定了“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没有明确谁是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确定本地区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关闭和日常监管的部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的省市指定金融局负责监管,有的省市指定工信委,有的指定发改委,基本没有解决存在多年的多头监管、权责不明的状况,影响了担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监管内容有待细化。

对担保机构的监管应该包括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全部业务活动。

目前的管理办法中虽然规定了对担保机构市场准入的条件,但现存的担保机构并不需要履行市场准入程序仍然可以与银行合作开展担保业务,造成准入规定只针对新进入担保行业的机构和自愿履行准入手续的担保机构。

目前的管理办法对担保机构风险监管的内容十分简单,偏重对信用风险的监管,缺乏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的监管。

对担保机构市场退出的监管还是空白。

对担保机构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规则尚处于酝酿阶段,还没有细化的监管指引。

这些都影响了担保行业基础准则的确立,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立法层次有待提高。

当前担保行业可依据的法律有《中小企业促进法》、《担保法》、《物权法》等,但对担保行业只有原则性的规定,专门针对担保行业的立法尚属空白,对担保人的权益保护不足。

法规方面,1999年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由于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的体系构成、资金来源、外部监督等方面内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2010年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考虑更多的是防范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对其服务对象、社会法律体系和相关运作未作规定。

这些须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

3.外部经营环境不佳,担保行业信用风险增大

担保行业发展的主要作用在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其服务对象以中小企业为主。

而中小企业对于宏观和区域经济的变化较为敏感。

尽管担保行业并不一定完全跟随着经济周期变化而变化,但是经济周期变化会是影响其信用质量的重要原因之一。

即:

在经济稳定增长的情况下,担保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较小;在经济下滑情况下,担保行业的信用风险将增大。

现阶段,在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的背景下,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信用水平下降,中国银行业不良率上升较快,银担合作收紧,中国担保行业整体信用风险上升。

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下降,担保业务增速放缓

自2011年以来,中国宏观经济增速呈现持续放缓的趋势。

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6364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4%,增速较2013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227991亿元,同比增长7.0%,增速已经是连续四年下降;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512761亿元,同比增长15.3%,增速较上年下降4个百分点,增速也已经是连续五年下降。

分季度来看,中国GDP同比增速第一季度为7.4%,第二季度有所恢复,达到7.5%,但第三、四季度下行,均为7.3%。

图1:

2005-2014年中国GDP情况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经新世纪评级整理绘制

图2:

2008-2014年末中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及担保余额情况

资料来源:

Wind,银监会,经新世纪评级整理绘制

中国担保业务规模受社会融资规模影响较大,社会融资规模增长能在一定程度上拉动担保规模。

相反,社会融资存量规模下降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担保市场发展。

2008年下半年起,中国实施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由2008年末的不到40万亿元,快速增长至2010年末的65万亿元,年均增速达30.8%。

2011-2014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年均增长17.3%,增速比2009-2010年平均增速下降13.5个百分点,增速明显放缓。

在此影响下,中国担保行业规模在经历了2010-2011年的快速增长后,2013年开始增速明显放缓。

2014年末中国担保行业在保余额2.74亿元,同比增长6.39%,增速下降12.28个百分点。

整体来看,近年来在中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下,担保行业发展速度明显放缓。

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陷困,担保机构进入代偿高峰期

受到近年来国际市场低迷、国内经济减速下行、劳动力及原材料等要素成本持续上涨、融资难及融资贵等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当前中国中小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自2010年第三季度以来,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由108.9一度下滑至2012年第三季度的87.5,中小企业景气度指数连续24个月下滑。

2012-2013年,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随略有回升,但仍处于100以内的不景气区间内,生产经营情况未出现明显改善。

2014年,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逐月下降,增速明显放缓。

整体来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不容乐观。

图3:

2010-2014年中国中小企业景气度走势

资料来源:

Wind,经新世纪评级整理绘制

受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信用水平下降影响,担保行业业务风险上升,代偿发生情况不断增加,部分担保机构因失去代偿能力而倒闭。

根据银监会数据显示,2014年末,行业融资担保机构由2012年的8590家下降至7898家,数量连续两年负增长。

而根据14家样本担保机构[1]代偿数据统计,2012-2014年,样本担保机构累计担保代偿率平均值分别为0.45%、0.75%和0.88%,代偿率持续上升。

图4:

2008-2014年中国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及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

银监会,经新世纪评级整理绘制

银行业不良率持续上升,银担合作收紧

金融风险演化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

通常,在宏观经济景气期间,显性金融风险较小,而隐性金融风险逐渐积聚。

当宏观经济增长放缓时,金融风险则会加快暴露。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虽然中国经济刺激政策抑制住经济增速的大幅回落,但诸多经济运行层面的深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