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评选办法.docx
《安徽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评选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评选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徽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评选办法
安徽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总则
为促进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健康发展,鼓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开拓创新,勤奋工作,“满怀二情,大兴二风”,为创建平安安徽,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对象
经安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该机构内取得质监资格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进取。
2、监督机构硬件设施满足工作需要。
办公环境整洁宽敞,电脑配备率达到人均0.4台以上,常规监督检测工具配备齐全,有监督巡查车(省辖市站有2部以上)。
3、执法地位明确,规章制度健全,办事程序公开,监督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及时,档案资料完善。
4、结合本地实际开拓创新,实行差别化监督,推行计算机管理,积极开展质量监督执法工作。
5、评选期内工作成效明显。
工程监督覆盖率高,监管责任范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工程质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推动创优和建筑业科技进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当地有良好的声誉。
(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工作责任心强。
2、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5年以上(含5年),熟悉业务,评选期内参加过省级质量、技术活动;工作不断创新,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论文或撰写过符合要求的质监工作案例。
3、评选期内所监管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越级上访,所承担工作未受到主管部门或上级质监机构的批评。
4、坚持原则,依法监管,廉洁自律,受到好评。
四、评选时间和评选数量
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每2年评选一次。
具体时间见每年通知,具体受理评审工作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
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每次评选12个左右。
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每次评选30名左右。
五、申报程序
1、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单位自愿申报,主管机关同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申报限额内向省建设厅推荐;专业质监机构由省级专业部门在申报限额内,向省建设厅推荐。
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
由所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主管机关同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申报限额内向省建设厅推荐;专业工程质监机构的质监员由省级专业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申报限额内向省建设厅推荐。
2、申报安徽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表
(2)、申报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提供机构成立的批文、单位法人证书、收费许可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申报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需提供本人的学历、职称、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有关机构或个人业绩证明资料。
六、评选方法
安徽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的评选按下列方式进行:
(1)、省质安监督总站审查申报材料,确定初选名单;
(2)、省建设厅组织评委会评审;
(3)、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4)、根据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确定评选结果,报省建设厅批准公布。
七、奖励
安徽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由省建设厅发文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八、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安徽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表
2、安徽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
1—1
安徽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机构性质
主管部门
成立时间
在编人员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主要工作业绩:
注:
业绩材料可加附页,字数不超过4000字。
附件1—2
基层公
示结果
年月日(章)
市、(县)建委(局)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年月日(章)
附件1—3
主管机
关意见
年月日(章)
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专业部门)推荐意见
年月日(章)
省建设厅
审定意见
年月日(章)
附件2—1
安徽省工程质量监督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单位
姓名
年龄
性别
职称
职务
政治面貌
学历
专业
从事质量监督工作年限
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年月日(章)
注:
业绩材料可加附页、字数不超过2000字
附件2—2
基层公
示结果
年月日(章)
市、(县)建委(局)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年月日(章)
附件2—3
主管机
关意见
年月日(章)
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专业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推荐意见
年月日(章)
省建设厅
审定意见
年月日(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