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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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会上的讲话
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区2006年人口计生工作,部署2007年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下面,根据区委、政府的总体安排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6年全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回顾
2006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紧密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南芬这一中心任务,不断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新机制建设,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06年,全区共出生390人,人口出生率为4.4‰,人口自增率为-0.5‰,计划生育率99.48%,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总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领导,确保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
过去的一年,按照区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各级政府均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了“十一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了“三线”考核责任制、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度。
区政府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加大计划生育投入,全年投入计划生育经费180多万元,人均投入达20万元,高出市下达指标3.5万元。
认直执行转移支付制度,全区农村49万元计生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做到了专款专用。
继续稳定计划生育队伍,确保乡镇机构改革中计生办人员的编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了乡镇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缺乏等实际问题。
进一步加大对村(社区)计生专干、中心户长培训考核和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政策保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2006年,我们坚持一手抓政策落实,一手抓机制创新,确保了全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得到了较好开展。
一是积极落实国家、省市规定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2006年,我们着手开始兑现城镇低保家庭和双失业、双无业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共为387名城镇居民发放奖金3.25万元。
我们坚决落实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坚持按时发放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共为全区87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兑现奖金5.22万元。
二是建立关爱女孩新机制。
2006年,全区各乡镇建立了“阳光基金”专项账户,制定了四条救助办法,用于救助贫困女孩家庭。
首先是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全面维护女孩家庭利益;其次是对父母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因病无生活来源的女孩家庭建立长期帮扶关系,明确帮扶责任,保证女孩家庭基本生活和女孩就学问题;第三是对暂时有困难但具备一定发展能力的女孩家庭建立帮扶项目,争取3-5年内脱贫;四是对一些特殊女孩家庭重点扶持,使其成为“关爱女孩行动”中的典型在全区推广。
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
(三)创新宣教机制,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开展
2006年,全区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努力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不断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求富、求学、求乐、求美的“四求”活动。
一是在求富上,通过政策保障、政府扶持、协会参与,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勤劳致富。
二是在求学上,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加大对广大农民的计生知识和计生法规的培训工作。
三是在求乐上,组织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文艺、座谈、演讲等活动,促进婚育观念的转变和农民自我素质的提高。
四是在求美上,我们加强了计划生育户外宣传的景点建设,结合我区今年开展宣教工作的创新项目,重点加强建设生育文化大院建设,为群众提供一个活动的平台和舒适的外部环境。
2006年全区投入资金20多万元,建成生育文化大院6个。
我区宣教工作得到了市计生委的高度评价,并在全市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现场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四)深化优质服务,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
区委、区政府坚持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采取各种行之有效措施,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
2006年,区计生局与人事局协商为思山岭乡和下马塘镇计划生育服务所配备了技术人员,通过外出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006年,全区共开展手术670例,规范操作100%。
二是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在全区持续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
利用服务车对全区23个村开展了孕环情普查和生殖健康体检,共体检5713人次,并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开展了免费技术服务,受到了已婚育龄妇女的普遍欢迎。
三是加强药具“五化”建设。
区政府在区服务站和两个办事处建立了“开放式”药具发放点,并在下马塘镇9个村设立了药具柜。
(五)加大行政工作力度,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
2006年,我们把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协会工作作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违法生育、执法人员违纪违法三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对--例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进行查处征收,已有--名违法生育对象部分交纳了社会抚养费。
当年计划外生育案件立案100%,历年来处罚兑现率在85%以上。
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打击和查处力度,落实部门职责,形成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
加大了双清工作力度,组织各乡镇办计划生育主管领导、计生助理和统计员对各乡镇互检,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全年无计划生育越级上访案件,信访案件结案率达90%,群众投诉为零。
二是开展基层计生协会组织网络整建工作。
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建立“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组织,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小康村、文明村(和谐社区)、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融入到村(居)自治活动之中,逐步形成“村(居)为主,民自治,户落实”的群众工作机制和以群众自治为基础、自主为途径、自觉为目的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模式。
目前,90%的村(社区)达到示范村(社区)标准。
同志们,一年来,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全体计生工作者的辛勤努力。
在此,我谨代表区政府向与会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奋战在全区计生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对新形式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足,对本地区、本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支持不够;二是计划生育经费紧张,城市低保、双失业、双无业人员“四术”费急需落实;三是城市下岗、无业人员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四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存在一定难度。
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统领工作全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促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7年全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目标是:
全区计划出生人口410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4.6‰以内,全区人口总量控制在87700人以内。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精神,切实提高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
《决定》的颁布和实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矛盾、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把学习《决定》作为计生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首先要抓好各级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依托党校、人口学校等阵地,采取培训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使各级党政领导及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决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其次要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和各种宣传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决定》的重大意义,使《决定》精神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口问题认识的重要性。
二是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采取有利措施解决我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创建人文计生、和谐计生。
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把《决定》精神落到实处。
(二)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步伐
要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决策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便民维权,管理和服务统一的原则,把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之中,建立齐抓共管、行之有效的工作格局,提高全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突出地方特色,建立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新体系
积极落实国家、省市规定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保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奖励扶助制度的落实。
在城市要重点解决城镇低保家庭和双失业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双无业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要逐步予以解决。
加大本区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坚持政府为主、单位负责、社会捐助相结合,健全和完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多元化利益导向体系。
继续开展“一帮一”和“就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农村计划生育贫困户的救贫帮困工作,形成长效帮扶机制。
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建立以社会捐赠、社会抚养等为途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阳光基金”,积极争取个体企业、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形成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巩固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扎实开展“三级联创”活动。
加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区服务站的技术设备,提高乡镇计生服务所的服务水平,规范村服务室建设,形成以区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所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立足于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保证农村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加大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积极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与民政部门、卫生部门密切配合,鼓励新婚夫妇参加婚检,积极开展遗传与优生咨询、优生检测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预防性服务,提高全区出生人口素质。
加强技术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加快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五化”标准建设;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开架式发放的具体工作,继续开展两项免费“三送”服务和“优孕通”智能卡免费发放活动。
(五)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并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保证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畅通信访渠道,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和专人负责制,力争在初始阶段解决矛盾,预防计划生育越级上访行为发生。
二是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
在兑现奖励优惠政策、方便群众办事上下功夫,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要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集中开展社会抚养费专项政整治,严肃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和结案率。
四是要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区创建工作。
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维权活动,保障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的落实,加强同工商、公安、劳动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起相互衔接、责任共担、任务明确、管理到位、服务周到、信息共享、资源互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工作,形成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是要要加大综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问题。
继续贯彻落实《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集中开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两个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六)进一步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
继续开展“四求”活动,积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将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部署之中。
各级计生部门要积极探索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形式、途径、方法,加快建设乡村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和生育文化大院,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农民树立少生快富的婚育观念,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传统家庭向现代家庭转变,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七)加强基层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重点、攻难点、抓后进、促平衡”的工作思路,制定基层基础工作标准和规范,加强分类指导和过程评估,提高计划生育系统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二是加强全区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抓好计生系统干部计算机能力培训,尽快完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化应用体系,构建以育龄妇女管理和服务信息、电子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为主要内容,以区、乡、村三级网站为平台的人口计生信息网络系统,实现网上办公和信息传输。
继续开展以“统计求实”为龙头的求实活动,引导基层干部说实话、报实数、干实事,扎扎实实打好基础,推动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八)加强领导,切保人口计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要建立领导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计生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督查范围,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签订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三线考核”力度,对工作不作为的实行“亮黄牌”制度,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人口数据、工作出现整体下滑未完成目标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二要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的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机制,确保完成人均20元的投入指标。
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完善支出结构,保证各项事业经费专款专用,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和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费及基层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报酬的落实等。
三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保证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乡镇要解决好村民委换届计生专干人选的问题,要在条件成熟的乡镇实行村计生专干竟聘上岗,选聘分离,保证基层计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要加大计生队伍的培训工作,在计生系统开展创建五型机关、能力建设年、岗位标兵评比活动,抓好行业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各级计划生育干部执行政策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要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的生力军作用。
建立完善政府与群团组织的互联、互补、互动网络,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发挥协会在村(居)民自治的组织优势和作用,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创建和谐计生、人文计生,推动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同志们,随着构建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深入开展,人口计生工作将会有更广阔的舞台,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让我们在区委的领导下,团结一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