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基建煤矿工程科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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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基建煤矿工程科管理制度
矿井基建煤矿工程科管理制度(总26页)
同富新煤业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部
工程科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工程科:
干部值班例会管理制度
1、科、队干部必须按规定执行轮流值班制度,不得他人替代,在值班期间,值班干部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串岗,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离开或需要下井,必须向调度室和矿值班领导请假,否则按脱岗论处。
3、值班干部要按时参加科召开的各种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好本单位的班前班后会,及时了解重大安全生产信息、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隐患的问题,及时安排,协调解决。
4、工程科科长主持每周召开一次基建安全会议,工程科全体人员参加。
基层队组每班班前必须召开班前会,对当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5、值班干部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当班的遗留问题要交代清楚,值班期间不准喝酒、赌博,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6、每日交班时,各队组接班干部以及班长、施工员必须到调度室挂上岗牌。
7、值班期间出现脱岗现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下井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强化井下现场全过程安全基建管理,转变职工作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基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科、队领导必须按矿规定完成下井指标,科级领导每月下井不能少于16天,其中中班或夜班8个,抓“三违”不少于3个。
2、各施工队队长下井不少于18天,技术员不少于15天,其中中班或夜班8个。
3、科、队领导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完成规定指标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未完成指标的原因,并请有关矿、科领导批示方可生效。
4、科、队干部下井必须保证质量,井下时间不少于矿上规定,跟班时必须与工人同进同出。
5、领导下井必须首先排查隐患,检查工作面工程质量,查出有隐患时,必须跟班处理,不得提前出坑,现场查出的“三违”或认为造成的隐患必须追查出责任者,出坑后认真填写信息卡。
6、科、队领导所抓“三违”人员,要当面向违章人员说明违章情况,对“三违”人员处罚要严格按《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执行,并报安全科处理,不能私自处理。
工程科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强化现场管理,实现隐患排查的制度化、程序化,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基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例会由科长主持,召开安全例会时要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两会可以同时召开。
2、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重大隐患事故和一般隐患事故。
前者上报煤业公司,后者由矿上协调施工队、监理单位,并组织人员解决。
3、科队领导下井首先要排查隐患,对隐患要立即组织处理,否则不准开工。
4、施工队接到隐患通知书后,队当日值班人员必须到有关科室进行隐患认定并签字,必须落实整改时间和负责人,认真整改事故隐患。
隐患到期解决后,要及时到有关科室进行事故隐患处理消项。
5、每周召开的事故隐患排查会议,施工队要认真总结本队本周内出现的各类隐患及隐患处理情况,同时要安排好下周本队工作面隐患排查的重点。
6、各队组必须有隐患排查记录本,并要做好隐患排查记录。
基建事故追查管理制度
一、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积极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本矿的基建安全,根据《临汾煤业公司17项规章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矿基建期间非伤亡事故认定办法。
(一)一级非伤亡事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基建停工16h以上或开掘工作面及各系统停工3昼夜以上的;
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的;
3、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基建的;
4、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面停止掘进的;
5、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60min及以上的;
6、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含100万元)的;
7、地面土建工程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含10万元)的;
8、其他认定为性质恶劣的,情节特别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二)二级非伤亡事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4h以上但不足16h或使开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16h以上,不足3昼夜
2、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
3、按高瓦斯区域管理的地点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10~60min(含10min)的;
4、因水灾使采区停产的;
5、开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的;
6、大型物件坠入井筒的;
7、井下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的;
8、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的;
9、直接经济损失在10~50万元(含50万元)的;
10、小型压力容器、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的;
11、有毒、有害气体容器及管路泄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12、35kv以上供电系统误停、误送电的;
13、地面土建工程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含1万元)的;
14、矿区内积水较多,主平硐、35kv变电所存在进水可能的;
15、其它认定性质达到二级非伤亡事故的;
(三)三级非伤亡事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1、凡所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1~4h或使开掘工作面、各系统停工4~16h的;
2、通风不良或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的
3、局部瓦斯超限作业或防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粉尘浓度超标作业,不采取措施处理的;
4、按高瓦斯区域管理地点通风无计划停风10min以内的;
5、因水灾使一个开掘面停止掘进的;
6、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含10万元)的;
7、锅炉缺水,压风机风缸捣毁,压力容器安全阀失效;
8、溜子拉翻机头或机尾,拉翻绞车;
9、井下透水影响正常作业的;
14、地面土建工程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10000元的
二、非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程序:
1、凡发生二、三级非伤亡事故,由调度室负责组织工程、机电、通风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安全科派人参加。
调查处理结果报煤业公司安监部。
2、凡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公司调度室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组成调查组,安全科派人参加(必要时山西煤销集团派有关人员参加)。
调查处理结果上报。
基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会审管理制度
一、规程措施编制
1、在单位单项工程开工前三个月由施工队技术员按规定程序和内容编制切实可行的工作面或施工地点作业规程。
2、基建期间,井下特殊作业施工队必须按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巷道贯通、揭露煤层、排放瓦斯、井下明火作业及其它非正常作业安全措施,经矿工程、机电、通风、技术、调度、安全等业务科室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二、规程措施的审批
基建期间,各项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必须经矿工程、机电、通风、技术、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会审后,由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
三、规程措施的学习贯彻
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在单位单项工程开工前一周由施工队组织全体职工贯彻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禁止上岗作业。
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工程施工前向全体职工贯彻并考核,否则不准上岗。
四、规程措施的执行
施工现场必须与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或修改措施相符,发现不符时,由施工队技术员上报科室进行纠正,当现场条件发生变化,由队技术员及时向科主管反映,经讨论后提出新方案,报告上级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及时编写出修改措施。
顶板矿压观测管理制度
为掌握顶板的活动规律,防止基建期间顶板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围岩稳定状况监测工作,特制定如下顶板矿压管理制度。
1、煤巷矿压管理应符合如下规定:
⑴科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定期对锚杆支护巷道进行拉拔试验检查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
⑵顶板岩性观测孔同时作为顶板离层仪孔使用,施工单位必须按时、按指定地点施工。
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安装顶板离层仪,同时建巷道位移测站并定期测读,并负责顶板离层仪和巷道位移测站的保护管理。
⑷顶板离层仪安装必须有本队技术员及技术科人员在现场监督。
施工队技术员负责顶板离层仪的数据测读及上报。
2、岩巷矿压管理应符合如下规定:
⑴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定期对锚喷巷道支护进行抽样检查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
⑵定期做混凝土强度检验:
将混凝土喷在35cm×45cm×12cm的摸板内。
喷射时与实际结构部位相同,并在相同条件下养护28天。
用切割机去掉周边,加工成10cm×10cm×10cm的立方试块,进行试验。
强度标号不小于C15。
3、施工单位将竣工巷道移交给矿上时,连同巷道内顶板离层仪、牌板及资料一起现场交给矿上,矿上负责对巷道内顶板离层仪和牌板的保管。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把相关锚杆支护监测资料移交给工程科及技术科,科室相关人员继续对顶板离层仪进行测读,做好原始记录并存档。
4、施工单位每周技术例会上将监测数据交工程科,工程科收集整理,结合钻孔探测资料,质量抽查情况等进行汇总,报送矿领导。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本队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本矿各项基建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工艺流程中的危险点,指导职工安全施工。
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定期组织好本班组安全施工活动,做好各种安全活动记录。
3、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对各种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如本班组解决不了,要及时向工程科上报,并做好临时性保护措施,做好检查记录。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上级科室分析原因,做好事故教育,措施制定工作,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6、搞好基建施工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对班组内成品、半成品及零部件、工具要严格执行定置管理,不得乱堆乱放,不能占道,做到文明施工。
8、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不违章指挥也拒绝他人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蛮干,发现违章现象要及时纠正,不听劝告者按情节予以处罚。
9、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对不能处理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跟班领导或者工程科领导报告。
10、积极参加矿上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对巷道贯通实行分类管理
(1)、掘进工作面与全负压通风的巷道贯通,可由施工队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科、安全科、通防科主管技术工作负责人审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贯彻执行;贯通时必须有施工单位的跟班队长及跟班矿领导在现场指挥,安监人员在现场监督。
(2)、掘进工作面与局扇供风的独头巷道贯通,由技术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通风、安监、技术、机电等有关科室共同审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贯彻执行;贯通时必须有通风科人员和施工单位的队长在现场指挥,安全科人员在现场监督。
(3)、掘进工作面与老空、老巷或事先无法恢复通风的巷道贯通,必须由技术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通风、安全、技术、机电等有关科室共同审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煤业公司备查,由主管基建的副矿长亲自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贯通安全措施,并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巷道贯通的全过程,贯通时必须有通防科人员和施工单位的队长以及工程科负责人等亲临现场指挥,安全科在现场监督。
3、贯通后需要调整通风系统的,通风科必须另行制定图文并茂的调整通风系统专门措施(图上应标明贯通两端附近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量的变化情况和通风设施布置情况)。
配合工程科同贯通措施一起会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防科负责人亲临现场贯彻执行。
4、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时、其他巷道在相距20m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都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
贯通以前,对方工作面内不许再开口掘新巷道。
5、施工队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准确掌握贯通距离,并每天将剩余长度通知工程科负责人。
临贯通前的一个圆班内,三班都必须有工程科领导配合通防科人员在现场监督措施落实,确保安全贯通。
开拓、岩巷技术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工作,保证矿井持续、稳定、健康的基建,特制定开拓、岩巷技术管理制度。
一、工程开工必须有设计单位或经总工程师审核并批准的施工图纸,并报工程科备案。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专项措施)的编制、贯彻、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10天编制完成;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矿的有关文件规定,不缺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具有针对性,不照抄照搬;作业规程中的图表、文字工整准确清晰。
2、审批及复审
参加审批的人员必须是工程科正副科长、工程师或技术员,并亲自签字;设计规程必须每月复审一次,每半年修订一次;会审应有详细的会审记录,经参与会审的人员签字后生效。
3、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的贯彻
设计规程的贯彻必须由施工队队长亲自召集,由技术员向全队干部职工贯彻,工程科、安全科现场监督。
学习后必须对每个职工进行考试,不及格的必须补考,补考不及格的不准上岗;每次贯彻学习都必须有参加人员签字,缺席人员要补课;避灾路线要由队长或技术员亲自带队熟悉路线。
三、岩巷施工必须实行光面爆破,保证巷道轮廓的成形完整;巷道掘进后应及时进行喷浆封闭围岩,喷射混凝土标号、喷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四、巷道贯通的规定
1、停止施工的掘进头,应在掘进头的正中央沿贯通方向置入一根3米长的标志杆。
2、停掘的工作面应保证正常的通风,支架架到头并加固5米范围内的支架,煤、矸出净,将工作面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3、贯通剩余5米时,应采取长探短掘,放小炮施工;剩余3米时,应采用掏槽贯通,然后刷大成巷。
五、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技术科负责本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按施工队分别建档存放。
2、技术科负责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并且及时上图。
3、各施工队技术资料由工队技术负责人整理保存,具体资料如下:
a.掘进工作面平面图。
每5天到技术科对图一次,并及时上图(进尺数、地质构造、冒顶、破网、变更支护形式等)。
b.工作面作业规程、专项措施、规程复审及变更措施。
c.地质水文预报。
d.贯通、揭煤、过断层等预报。
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基建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使其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现根据煤业公司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基建实际情况,工程科特制定本办法。
一、质量达标规划的制定和上报:
1、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季度申报,按月考核的方法。
2、各队组单位,由队长负责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号前,制定出下一季度本队组达标规划,并分别报送工程科、技术科。
3、各队组每季度的达标规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达标项目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计划达到的分数和等级,以及具体的达标措施。
4、各队组达标规划必须有工程科科长签字认同。
二、各队组标准化自检:
1、各队组由队长负责,在每月下旬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自检。
工程科领导参加现场验收,对照标准逐条打分定级,凡参加验收者,必须现场签字,否则罚款。
2、各队组每月自检的原始记录,由队长负责保存备查,凡在矿验收时没有原始自检记录,对责任者处以相应的罚款,若因此而影响动态达标分数,对队组进行加倍的处罚。
3、各队组月度标准化自检报表,由队长负责按原始验收记录重新做表,于月底前报工程科,并经工程科科长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4、对自检中查出的问题,由各队组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工程科负责督促有关施工队按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将对施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处罚。
5、各队组组织自检时,应通知工程科派人参加。
对自检工作组织不力,检查不认真,填写虚假报表者,将给予重罚。
三、工程科验收:
1、工程科每月对各队组工程质量进行1-3次现场现收,验收采用不定单位,不定时间,不提前通知的方式进行。
2、工程科验收时,被验收单位的队长和技术员必须参加,并在验收表上签字。
施工队无人参加验收,给予队长罚款,并从施工单位当月质量标准化验收总分中扣除。
四、凡当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单位,在月底标准化综评时扣除相应的分数后再计入专业口总分。
(1)同一地点因工程质量低劣,月度内被工程科或其他科室责令停产整顿两次;
(2)施工地点发生冒顶事故;
(3)掘进巷道出现严重空邦空顶或空顶作业现象;
(4)在瓦斯超限情况下强行作业。
(5)井下发生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6)井下发生放炮崩人事故;
(7)发生重伤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
(8)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
(9)误透老空、老巷,误揭煤;
(10)检查现场提问有两人次不懂的。
工程科现场交接班管理制度
为实现基建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特制定交接班制度:
1、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或作业环境安全情况。
2、检查认定无异常情况方可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上岗。
3、班中发现异常或发生故障必须上报工程科,并做好记录。
4、交班前必须向接班人员说明当班发生的异常情况或故障原因。
5、发现异常或故障没有上报和记录,造成接班人员发生事故,交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6、交接班10分钟内发生事故,视情况追究双方责任。
7、无故接班人员迟到或交班人员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工程科材料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提前在科会议上提出材料使用计划,并说明物料规格、数量及使用地点,由工程科协调承运单位负责委托运输。
2、施工单位装料后必须填写物料运输单,承运单位接料前由施工单位派人看守,以防丢失;承运单位接料后,必须先由双方共同清点数量,并在物料运输单上签字,运输过程中,物料安全完全由承运单位负责。
3、承运单位将料运到指定地点后必须负责摆放整齐,施工单位的班组长负责验收,并在物料运输单上签字,物料移交至使用单位进行管理。
物料摆放不整齐,使用单位有权拒签;数量不足或损坏,使用单位必须在备注栏内填写明具体情况,丢失损坏部分由承运单位负责赔偿。
4、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各班要妥善保管,对本班的材料消耗进行登记,材料不得随意借用他人。
5、废旧物资统一由施工队组集中回收存放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每月月底上报工程科,对已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设备报废的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废旧设备,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统一码放管理,对回收的废旧材料如锚杆、铁丝网、铁屑等,集中存放,由工程科按量报矿综合科。
基建图纸会审制度
凡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
施工图会审由工程科牵头,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
1、设计部门施工图纸应在工程开工前一周提交工程科。
由工程科负责发送给施工单位、监理和建设单位,进行图纸熟悉,接到图纸三天内完成会审。
2、图纸会审程序:
(1)设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技术交底及施工中必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
(2)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科等有关部门针对图纸设计中的问题进行提问,设计部门给予解答,需要修改的,设计部门提出变更意见。
(3)图纸会审完毕后,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并由与会各部门代表签字。
(4)图纸会审记录作为施工图设计的补充文件。
是技术档案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施工图设计一经审定,不得随意变更。
3、图纸会审后,由工程科负责将图纸会审记录发送有关单位,并建立一项一档,妥善保管。
工程项目月度验收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施工安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造价,协调建设各方关系,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使工程项目尽快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特制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月度验收制度。
1、参加单位、验收时间及牵头单位
(1)、单位:
各科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2)、时间:
每月25日左右。
(3)、牵头单位:
工程科。
2、月度验收的内容
(1)、工程进度:
工程量、工作量、形象进度。
(2)、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3)、工程现场管理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资料、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资料)。
(4)、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3、验收程序及办法
采用汇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办法。
在听取施工单位汇报后,实行分组验收、集中讲评,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
4、月度验收情况作为本月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图纸以外不可预见的被下一道工序所覆盖,不能直接看到的分项工程。
2、隐蔽工程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在3小时之内通知工程科,并准备好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意见。
3、工程科接到发生隐蔽工程的通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科室到施工现场确定处理方案,核实工程量。
4、隐蔽工程处理方案必须符合煤业公司工程管理规定及设计规范要求,不得虚意增加工程量和扩大隐蔽范围。
5、隐蔽工程方案一经确定,必须及时通知各科室、施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
6、隐蔽工程处理方案下达后,各科室、施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在管理上要按施工图内工程管理办法执行,隐蔽工程完成,由各科室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进行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对于总承包工程,隐蔽工程中出现的工程量增加,一律不得增加投资。
预结算管理制度
一、工程预算
1、工程项目的预算原则上由设计部门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编制。
经工程科审核后报矿领导审批。
2、工程科内部建立预算审批、复核制约机制。
预算经业务人员审核后,由项目主管复核报科长批准。
上报审批的预算,工程科建立台帐。
3、结转工程预算。
跨年度工程根据批准预算的工程量和材料用量核减上年度已完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余额进行编制,其中定额子目和取费必须和批准预算保持一致,由工程科编制并在每年一季度审批。
4、工程预算审批复核时间规定按单位工程的费用不同,调整审批及复核时间。
二、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实行按合同和核准进度结算的原则。
原则上采用月度结算的办法,月度报量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章后报工程科审批。
竣工结算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进行编制,竣工结算原则上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
2、工程科内部工程结算执行结算审批、复核和建立台帐机制。
3、结算中单项材差、取费及定额套用执行煤业公司现行规定及合同约定。
4、工程科审批的结算作为煤业公司基建项目财务上帐和付款的依据。
5、付款办法除执行合同外,未明确部分参照煤业公司现行办法执行。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为了搞好工程竣工验收,明确验收程序和验收人员的职责,切实把好工程效益的最后一道关,特制订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要依据以下内容
经批准后的的安全专篇、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单、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分管科室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意见等。
二、组织领导及参加部门
工程项目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工程科组织,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施工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必要时请煤业公司基建部参与。
三、验收时间
接到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半个月内组织验收。
三、验收议程
1、由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概况向验收组进行介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情况:
包括设计单位、设计的主要内容和重大变更等。
(2)施工情况:
包括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采取的主要施工工艺。
重大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更改及隐蔽工程等)及重大事项处理记录。
(3)项目投资:
包括批准概(预)算、合同价款、结算和预计工程总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