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祥子的不同译作比较评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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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的不同译作比较评析
骆驼祥子的不同译作比较评析
翻译是一个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动态的、复杂的过程。
由于受到社会环境、文学作品、译者的个人因素、翻译目的、文化意识等方面的影响,译者在翻译中有发挥主体性的自由。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是原文文本的读者,翻译策略的决策者,也是目标语言的写作者,因此,译者将在翻译中不可避免地渗入主体性的东西。
尤其是在文学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是不可避免,甚至是不可或缺的。
一译者对原文的理解
翻译的第一步就是对原文的理解,此时译者就是读者。
译者对原文不同的理解是翻译的开端。
“在这种情况下,译者翻译的不是原文作者的意图,而是译者所理解的原文作者的意图。
”“对原文理解的复杂性导致了译者不同的译文。
在我看来,这并不是坏事,因为不同的读者会对原文有不同的解读,译者有权力在充分地考虑之后,将他们自己的解读翻译出来。
翻译历史上很有趣的一个现象是,通过译者自己解读的翻译往往是最成功的译作。
”[1]
英国翻译理论家斯坦纳将阐释学运用于翻译研究,他提出了阐释学分析的四个翻译步骤:
信赖、侵入、吸收和补偿。
信赖就是译者相信原文有意义,而在理解和表达这种意义时,译者的主观因素不免“侵入”原文,“侵入”的目的便是“吸收”,但“吸收”过程中难免丧失译入语本色,因而“补偿”就很必要[2]。
不难看出,斯坦纳的翻译步骤无一不强调译者的能动性。
首先通过审美判断选择翻译文本,然后表现出译者兼具读者和阐释者两种文学身份的主观能动性:
作为读者,译者需要调动自己的审美判断、情感、想像等文学能力,解读源语文本中的空白,期待视野和解读方式的不同导致了阐释多元化的产生;作为阐释者,译者需要发挥文学鉴赏和文学批评的能力,发掘作品的思想内涵和美学意蕴,分析作品的文学价值和社会意义。
简而言之,文学作品的内在特点和译者个人能力的差异使得译者对相同作品会有不同的理解,显示了译者主体性留下的印迹。
二翻译策略的选择
任何翻译行为都受到文化目的的影响。
由于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交际行为,翻译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两种文化的交锋。
因此,译者是两种文化的调解者,这并非意味着译者是文化中立的。
译者的文化身份和文化倾向会反映出他们对翻译策略的选择。
翻译理论家施莱尔马赫在《论翻译的方法》中提出:
翻译的途径只有两种,一种是尽可能让作者安居不动,而引导读者去接近作者;另一种是尽可能让读者安居不动,而引导作者去接近读者。
劳伦斯·韦努蒂将第一种方法称作“异化法”,将第二种方法称作“归化法”。
对翻译中文化因素的处理究竟是采取归化译法还是异化译法,翻译界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
归化派认为运用归化法翻译的译文更容易令译入语读者接受,异化派认为运用异化法翻译的译文更接近原文,可以丰富目标语语言。
尽管他们对归化还是异化很难达成一致看法,我们可以尝试从其它方面来看待这个问题,也就是,翻译策略的选择由译者的翻译目的决定。
下文将运用《骆驼祥子》两个英译本中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老舍先生所著的《骆驼祥子》有两个英译本:
一个是英国译者EvanKing翻译的译本《RickshawBoy》,另一个是中国译者施晓菁翻译的译本《CamelXiangzi》。
下面将从这两个英译本中摘取例子,用以说明译者的目的如何影响其翻译策略的选择。
1)“你真行!
小胡同赶猪—-直来直去;也好!
”
“Well,haveityourownway.Isupposeit’sbettertobestraightforwardaboutthings.”
“Youarecertainlysomething!
”Shesaid,“Whydon’tyouherdpigsinthelittleside-lanes?
Youcouldgostraightupandcomestraightback;thatwouldbesimple,too.”
在第一种译文中,施舍弃了原文中的意象,仅仅翻译出了此歇后语的后半句。
她的译文十分简洁,能让译入语读者一目了然地明白它的意思。
EvanKing保留了原文意象,从而将中国特殊的表达方式介绍给译入语读者,让他们领略中国的文化。
2)有急等用钱的,有愿意借出去的,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
Somepeopleneededmoney,andotherswerewillingtolendittothem.Thepunishmentisskillfullygivenbyoneside,andgladlyacceptedbytheother.
Whenyouhadononehandapersonwhohadmoneyandwaswillingtolendit,andontheotherapersonwhoseneedformoneywouldn’twait,itwaslikeChouYuandHwangKaiinthestoryof“TheThreeKingdoms.”ChoustruckhisfriendHwangtoprovetoanenemygeneralthattheywerenolongerfriends;onewashappytostrikeandtheothertobestruck,sowhatcouldbewrongwithit,whateverthebystandersthought?
有些典故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这样的典故包括人名、地名、历史事件、文学引用、特殊习俗和其他一些表达方式,它们很难被译入语读者理解。
所以施晓菁避免了对原文中意象的翻译,但EvanKing希望译入语读者更多地了解中国文化,所以他通过注释的方法翻译了原文中的典故,译者可以通过他的译文了解一些中国的历史和文化。
分析以上例子的目的不是为了评判译文的优劣,而是要考察两位译者采用的不同翻译策略。
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施晓菁翻译时倾向于舍弃原文中的意象,而EvanKing倾向于保留原文中的意象从而保持原文中的文化特质。
也就是说,施晓菁运用了归化法,使得译者可以很容易地理解译文。
相反,EvanKing运用异化法,保留了原文中具有汉语文化特色的表达,让译入语读者能够欣赏汉语文化。
简而言之,在对比分析了《骆驼祥子》中两个英译本中的一些例子之后,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译者的翻译目的决定其翻译策略的选择,这是文学翻译中译者主体性的重要表现之一。
三译者的创造性
在译者充分地理解原文、获取原文意义之后,他们就要进入表达阶段,这个阶段并不是机械的,而是一个充满创造性的过程。
玛丽·斯内尔-霍恩比[7]指出语言规范给予了译者“能动创造的潜力”,译者可以对这些规范进行“创造性的延伸”。
她还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事实上,语言规范非常灵活,为译者在语言系统中发挥创造性提供了可能。
创造能力对译者来说十分重要,尤其是在进行文学翻译时,译者创造能力的发挥至关重要。
文学翻译绝非易事,因为它要传达原文中的艺术魅力和审美价值。
茅盾[8]曾经说过:
“文学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译者需要通过充分的阅读和研究,掌握原文的艺术意境,除了要具有双语言能力和双文化能力之外,他们还需要运用文学洞察能力和审美能力,还要考虑到译入语读者的期待视野。
这样的话,译者的翻译工作绝不是对原文的复制,而是另外一种创作。
在创作过程中,译者可以充分利用译入语语言的每个层面,包括语义、词汇、句法、修辞、段落等等。
例:
老程又钻到被窝中去,指着破棉袄说:
“祥子抽烟吧,兜儿里有,别野的。
”别墅牌的烟自从一出世就被车夫们改为“别野”的。
译文1:
OldChengcrawledbackunderhisquilt,pointedtohistatteredleatherjacketandsaid,“Haveasmoke,Xiangzi.Therearesomeinthepocket.”
译文2:
OldCh’enghadcrawledbackunderhiswarmcovers,andpointingtothetatteredfur-linedgownthathehadshedagain,hesaid,“Haveasmoke,HappyBoy.Therearecigarettesinthepocket—CountyVillainies.”Fromthetimethat“CountryVilla”cigaretteshadcomeintoexistencetheyhadbeencalled“CountyVillainies”bytherickshawmen,perhapsbecauseofthetwosimilarsound.Theyhadknownmoreofvillainythanofvillas.
在原文中,“别野”是作者有意用来替代“别墅”,从而产生特别的艺术效果。
作者利用了汉语中两个词的形似以及它们指代的意义。
从原文中,读者不仅可以了解到像老程和祥子这样的车夫没受过什么教育,还可以看出他们低下的社会地位。
车夫将香烟的牌子“别墅”说成“别野”,一方面是因为他们不认识“墅”字,另一方面是他们故意避免提及像“别墅”这种对他们来说遥不可及的东西。
这种中西方语言差异带来了翻译的困难,所以施晓菁跳过了此处的翻译。
但EvanKing巧妙地翻译了这个语言现象。
他用“CountryVillas”和“CountyVillainies”替代了原文中的“别墅”与“别野”,不管是语言形式,还是语义效果,都得到了很好的传达。
在中文里,“别野”是个不具意义的词语,但“野”字代表“粗野”,体现了车夫的低下社会地位。
而且“野”和“墅”字形相似。
译文中的“CountyVillainies”和“CountryVilla”在形式上相似,“CountyVillainies”也有“乡村恶棍”的意思,也能反映出车夫社会地位的低下。
他还进一步进行了解释,以便达到特殊的艺术效果。
读者可以通过他的解释毫不费力地体会到原文作者的艺术手法。
可见,在此处使用省略法是不恰当的。
总的来看,要传达原文的整体效果,译者有必要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再创造。
毫无疑问,翻译绝非易事,而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译者就是创造者。
我们在欣赏译文中的艺术魅力时,其实是在欣赏译者的创造性劳动,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译者主体意识和美学创造在翻译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译者在翻译活动中是最积极的因素,译者的主体性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它贯穿着整个翻译过程,包括译者对原文的充分理解、译者对相应翻译策略的选择和译者在再现原文时发挥的创造性。
在理解原文时,译者会受到“前理解”的影响;在获取原文信息之后,译者会根据翻译目的选择相应的翻译策略;在原文再现阶段,译者必须创造性地利用目标语言和翻译技巧,充分地发挥他们的创造性。
对译者而言,他们应该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主体性作用,有效地发挥主体性,从而产生更优秀的译文。
另外,它为复译的必要性提供了支持。
由于译者主体性的存在,对于同一个译本,不同的译者可以产生不同的译本,因此,译者可以通过复译来尽力产生更好的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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