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中的主体问题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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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中的主体问题最新

(精)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中的主体问题(最新)

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对这一原点问题的探究逐渐形成了一个模式化的解释,即认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多有相通之处,它们相遇时即发生交集,以此为基础,实现了初步交融,直至实现中国化。

这就是“会通说”。

它旨在说明“自从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到中国以后,就立即被中国的先进人物所接受”的文化原因。

由于“会通说”肯定了“中华民族历来就是一个有文化、有理论的民族”,强调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及对外来文化极强的包容性,适应了中国人的文化心理,丰富了“实践需要”及各种历史机缘巧合等解释,因而被学界广泛认同和接受。

问题似已解决,“会通说”已成定论。

然而,且不论逻辑方法的偏颇,它也没有具体回答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是怎样实现“会通”的,其内在机制是什么。

其中,对涉及的主体问题的注意尤为不足,需要予以具体分析。

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中主体的“在场性”

近些年来,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

在中国传统文化越来越热的背景下,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契合相会通的理论特性被重复强化或不断放大,有的甚至认为,博大精深的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中本来就存在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

显然,这已经超越了“会通说”合理的解释范围和理论空间。

一个不可逾越的逻辑前提是,只有两种异质性的文化才存在可能“会通”或“相通”之说,而这是以不否定即保留和尊重它们的“差异”和“矛盾”为前提的。

“无论从时代性、阶级性还是从社会功能来说,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都是不相同的。

强调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能够结合,并不否认其中存在的时代差异性和理论矛盾”[2]。

而根据上述结论反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实质是同质文化,这就根本推翻了“会通说”的逻辑前提,也与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关系发展的一段曲折历程不相符。

不可否认,“会通说”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解谜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若认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的文化机制,则似是而非。

这是因为,这只是一种文化上的认同,还不够科学,它饱含着较多的心理和情感因素,具有浓厚的经验色彩,主要是一种价值性(感)认识,仅具有部分的、有限的、片面的真理性。

其实,中国传统文化作为思想客体,对于西来的马克思主义,它只是“接收器”,而“接收器”又只是工具,并非主体,工具的功能是“接收”,主体的功能才是“接受”。

“会通说”把接收“工具”和接受“主体”混同或简单同一了。

进而,一方面,认定传统文化是“主人”,马克思主义是“客人”,以“客随主便”的中国文化逻辑,理所当然地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在这一会通进程中起主导作用;另一方面,突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接收”功能,认定它只接收能与之会通的马克思主义部分,然后给予主体,主体的“接受”似乎是当然的、现成的和直接的。

然而,历史的事实也并非如此。

第一,“会通说”的理论逻辑不符合真实的历史状况。

真正的“文化”都是一个文化体系或整体,两种文化真正能够相结合不可能是能会通的就结合,不能会通的部分就不相往来且相安无事。

1924年,曾经的中国共产党一大代表陈公博在其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硕士论文《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中指出:

“虽然中国古代哲学家所表达的思想可以说是共产主义的,但这些思想还不能认为就是近来这种共产主义运动的背景。

”1937年,毛泽东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的讲稿《辩证法唯物论提纲》中明确提出,“由于中国社会进化的落后,中国今日发展着的辩证法唯物论哲学思潮,不是从继承于自己哲学的遗产而来的,而是从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习而来的”。

可见,中国对马克思主义的早期接受,绝非简单的对能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之部分的表层接受;相反,中国接受的马克思主义,恰恰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根本没有或实质性缺乏的科学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及实质,只有这些才是真正的理论武器和指导思想。

显然,这是“会通说”所不能涵盖和解释的。

第二,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客关系不是由地域的便利决定的,而是由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科学对非科学的压倒性优势决定的。

“马列主义是反对黑暗与落后,尊重科学和文明的。

马列主义的本身,就是科学的最高成果”[5]。

事实上,近代的“一般人认为中国的文化都是反科学的而加以排斥”[6],而对科学有着近乎盲目的崇拜。

因此,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实质或深层的逻辑关系,并非“客随主便”,相反,是作为科学文化的马克思主义对落后于时代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继承和改造、提升,前者是主动积极的,后者恰恰是被动消极的,所谓“会通”实际上是中国传统文化十分被动无奈的本能反应,虽然实际发生地主要在中国,但仍然是前者决定后者。

第三,中国传统文化作为外来文化的“接收”工具也不是先于主体起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筛选作用。

主体是文化的鲜活载体,主体自身及其文化构成都是现实的复杂的,主体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承载并非抽象的绝对同一,而是实践的能动和有所作为的。

因此,接收什么,不接收什么,如何接收等,都首先要通过主体的理解、选择、阐释和建构等“接受”活动来决定。

所谓“会通之处”也只是主体最初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寻找的“突破点”而已,一旦获得突破,“会通之处”的会通功能也就基本消失了,或者说不再必要了,主体的接受会走得更远,它会重点关注两种文化的异质之处,通过理论的建构和付诸实践,谋求实际改造中国的更宏伟的历史目标。

显然,这些都是主体“接受”的结果。

这里的所谓“接受”,“并非指日常生活那种酬酢应对意义上的‘接受’,而是一个哲学术语,是关于思想文化客体及其体认者相互关系的范畴。

它标志的是人们对以语言象征符号表征出来的思想文化客体信息的择取、解释、理解和整合,以及运用的认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7]引言。

无论是理论还是文化,主体对其的接受都首先是一种复杂的认识活动,即对它的认同、理解、阐释、选择、重构直至建构新体系的思想历程。

这一阶段主要是精神活动,彻底的理论接受,还包括将接受后的理论运用于实践,检验对理论的最初预期,评估实践的目标是否达到或实现的程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建构理论,以更利于后继者更好地接受与实践。

概括地讲,“从理论到实践的活动,可以说就是接受活动,研究接受活动也就是研究从理论到实践的活动”[8]。

综上,虽然“会通说”反映了两种文化遭遇之际的重要特点,但有些简单化了,它所假设的“工具”与“主体”事实上不等同,它在根本上忽略了主体的“在场性”。

“会通说”只是表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契机”,是一种谨慎务实的解释,是分析的起点,远不是“机制”。

这里的所谓“机制”,只能是主体全程在场的系统性接受(选择、理解、阐释、传播、运用和实践)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融合与变革,是文化的主体和客体间的矛盾在革命实践中不断孕育、发展和解决,其结果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双赢”局面,是二者文化境界的共同提升。

二、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中主体的“接受性”

“会通说”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阐释着眼于文化客体间的相容互通,而对文化主体要么不涉及,要么认为文化主体是绝对内在同一于文化客体的,最多是文化客体外在的机械表现,客体是主人和意志,主体是奴才和工具。

然而,一方面,文化的本质是人化,人化的实质是实践。

“会通说”解释模式里的文化是客体性的,这种客体性文化实际上是死的,只有主体性的文化才是活的。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从现象上看固然是两种成熟定型文化的容通发展,而真正的动力还是源于主体的实践,主体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从反映、认同到学习、传播再到实践的完整过程)才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深层的文化逻辑力量。

另一方面,文化既浅显外现,又是归根结蒂的深厚滋养。

具体分析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必须紧密联系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接受的历史进程,否则就是抽象和空洞的。

或者说,单纯的文化层面的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只是对丰富复杂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与接受史的一种理论的抽象,因而对它的理论分析应回到历史的实际,即将两者的文化“会通”置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与接受的历史进程中考察。

而综合这两方面来看,问题的关键在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是怎样实现“会通”的,即“会通”的内在机制是什么。

关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的机制问题,可以从要素、动力和机理等三个方面来分析。

形式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是作为文化客体或客体文化的构成要素出现的,而实质上,两者既是相对独立的文化客体,又统一于文化主体,而统一的基础是同时承载两种客体文化的实践主体。

因此,所谓“会通”机制的要素就是文化主体和文化客体两个基本面,而文化主体是基础和关键,动力就是文化主体与文化客体的矛盾运动,这个矛盾的表现和展开都是以主体实践的形式产生和发展着的,主体的实践也是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方式。

至于机理,虽然可以简单地确认是文化主体与文化客体的辩证法,但还需要更为具体细致的逻辑分析。

其中,比较“接收”和“接受”概念是关键一环。

康德关于“接收”与“接受”这两个相近概念的内在联系和区别的哲学分析[9],对认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机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启示。

他认为,人的认识,形式上规范于或得益于先验形式即时间空间的“接收”,它是我们认识的容器,内容源于事物的现象,这个现象是由时空“接收器”接收的感性材料,“接收器”不能“接收”事物的本质或本体,而本质与本体的事物是主体“接受”的对象,是美、道德、自由、信仰、神。

由此可见,从“接收”到“接受”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进程中两个相互衔接递进的必经环节,中国传统文化在此过程中充当的是“接收器”工具,它的作用是为主体的“接受”奠定一个自然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才可能有主体“接受”的进一步发生。

毫无疑问,中国传统文化完全具备“接收”马克思主义的资质和气量,它构成了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优越便利的文化条件。

可见,作为文化客体的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只是为主体的“接受”创造客观的条件或基础,而主体的“接受”才是最终能否真正实现“会通”的关键所在。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主体的“接受”是早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这是因为,早期阶段的这一特征尤其明显尤为重要。

然而,主体的“接受”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以贯之的基本特征。

理论上,只要明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由历史主体积极主动参与和推进的历史运动这一事实,主体的“接受”必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大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过程也是马克思主义通过各种方式被接受的过程”[7]17,“接受”与“传播”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既内在统一又相互区别的两个基本面,接受史与传播史共同构成完整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史[10]。

实践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的每一个阶段,历史主体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都是与这一客观历史进程融为一体并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方面。

当然,不同的历史阶段这一特征有强有弱,有时鲜明突出,有时隐而不现,有时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广泛深入比较顺利,有时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

比如,相对于当前复杂和严峻的马克思主义接受状况来说,传播与之相比,就是相对次要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接受与发展”的提法反映了这一历史的变化[11]。

因此,“接受”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大基本特征是由其历史主体的积极参与并发挥重要主体作用所决定的。

确认了主体的“接受”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以贯之的一个基本特征,也就可以明确:

如果没有主体的“接受”环节,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就只是一种客观的历史可能性;同样,如果忽略、抹杀或看不到主体的“接受”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进程中的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就不可能真正彻底认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文化上的发生机制和发展进程。

显然,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漫长复杂的矛盾运动过程。

具体地说,两者的“会通”是在中国人接受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实现的,两者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会通”了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接受和传播的文化效果。

总之,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从可能变成现实,其关键都在于主体的“接受”。

三、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中主体的文化实践

关于“会通说”,还需从文化观上进行深化的认识。

“会通说”秉持的是狭义的文化观立场。

所谓狭义的文化观,即把文化视为高度抽象完全成熟定型的理论形态,是千百年来的历史和文化积淀。

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科学的学术思想体系,是当然的狭义的文化类型。

然而,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特征是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文化形态是实践生成中的文化类型,是广义的文化。

广义的文化是实践总体性的人化过程和结果。

实际的文化总体上都是广义的,狭义的文化是由广义的文化积淀升华而成的观念形态,任何文化都是狭义与广义的统一。

因此,分析一种文化首先要从广义的即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立场来看,也就是从人的实践出发来看。

“会通说”合理的前提是:

仅仅把马克思主义当作一种思想学说理论,而这种认识与马克思主义在近代西学东渐历程中首先就是作为狭义的先进文化在中国传播与接受的历史事实是一致的。

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逻辑中的“文化”,可以是狭义的。

“会通说”的合理性还在于它是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论的补充和丰富。

通常所谓推进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并不是没有基础和前提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基础和前提就是两者文化上的“会通”。

其实,忽略两者的“会通”,径直讲两者的“结合”,在理论的认识上是简单化了,相反,只讲两者的“会通”,不深进到两者的“结合”,又是理论上的不彻底。

全面地看,既要在理论上分析和建构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之处,更为重要的是,又要在现实的实践进程中实现两者的内在性“结合”,把两者文化的“会通”和实践的“结合”紧密联系和真正统一起来,直至实现两者的融合发展。

可见,“会通说”的理论概括是合理和必要的,其主要的“问题不在于口号、概念本身,而在于怎么理解和运用”[12]。

虽然,“会通说”从狭义文化观角度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文化机制的部分实际状况,但又是很不够的。

这是因为,实际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形态或类型是广义的,即实践中的总体性集成型文化,是贯穿融通于政治、经济、(狭义的)文化、军事、科技等等事业之中的精神财富,它通过人的实践形式生成、存在和发展。

根据“会通说”的狭义文化逻辑,“中国民族和它的优秀传统中本来早就有着马克思主义的种子”[13]682,这大概是能获得公认的。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就是以马克思的科学共产主义的理论为滋养料,而从中国民族自己的共产主义种子中成长起来的。

但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不仅仅是由于自己先民的理想中有它的种子,最重要的是,中国自己的民族中已经诞生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创造人,即无产阶级”[13]683。

换句话说,虽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有马克思主义的“种子”这样优越的狭义观念文化形态的基础,但如果没有中国无产阶级主体实践的文化创造,这个马克思主义的“种子”也不会发芽直至开花结果,即不会产生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文化。

显然,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不是为会通而会通,而是要结出果实的,即创造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文化,而仅仅从狭义文化观出发,是不能结出果实的。

可见,一方面,基于狭义文化逻辑的“会通说”不足以阐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起源和发生发展机制、文化主体性及实践本质;另一方面,说到底,狭义文化观角度的“会通说”只是关于两种异质性文化之间相互同情相互交流的一种解释,从一定程度上说就是中庸之道。

比如,用“会通说”来解释毛泽东思想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特性是说不清楚的,或者说是无法触及问题的根本的。

而如果继续坚持狭义文化观的“会通说”,在不断升温的“文化热”和“国学热”思潮影响之下,最终还是可能走到儒化马克思主义的老路和旧路上去,而儒化马克思主义根本上偏离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正确道路和科学原则。

因此,这就需要对“会通说”予以批判、继承和深化、超越,即立足于广义的即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以实践开拓性的文化大视野审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与理论关系,从而更加准确深刻地认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发生发展机制或逻辑。

虽然,当前推进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需要从狭义文化的角度寻找两者间更多的契合点,做一些“会通”的理论研究和阐释,但这还不是主要的。

根本的出发点和目标任务,是从广义文化观角度,在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14]的历史进程中,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会通”为原则,实现“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15]。

当把“文化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提倡和践行的时候,有人认为“文化”如何能建设,“文化建设”这种提法不合逻辑,这实际上就是狭义文化观立场的一种表现。

站在广义文化观的立场看,当代中国的“文化”转型恰恰需要“建设”,建设中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16],就是“民族形式与社会主义内容相结合的新文化”[17]。

显然,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是其应有之义。

从“会通说”到“主体接受论”,就是从狭义的文化观转向和提升至广义的即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

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的特点、实质、机制、路径和方法等问题进行更深入的阐释和建构,我们能够更为全面具体地认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性关系。

这并非否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客观历史必然性,相反,恰恰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辩证法的合理还原和具体展现。

四、余论

从现实生活的实际经验来看,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进程中忽视“主体”是不可思议的。

那么,理论上为何如此呢?

众所周知,一方面是理论研究受到政治的影响,又加上教条主义的束缚;另一方面,是理论总结和研究滞后于历史实践的发展。

事实上,只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实践过程中,人民大众实践的主体地位和力量才能真正发挥显现出来,而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践大潮中,实践主体的创造性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和施展,因而主体才最终成为一种基本的客观事实和理论事实。

因此,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早期“会通”中的主体问题才可能被重新发现,而两者未来的“会通”才会形成真正的主体自觉和主体创造。

“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18]。

纪念马克思是历史的具体的理论和实践活动。

站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立场来说,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也就要同时纪念回顾反思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真正传播开来经逾的百年。

理论上,将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与2018年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结合起来看,就是要“回到马克思”,“回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回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历史文化的最初际遇”,再次审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并具体落实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问题上。

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会通”的真正主体是与实践直接相联系的人民群众,知识分子和理论工作者只是为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实现这一历史任务和目标提供辅助。

因此,所谓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会通”的确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本质上或归根结底是一个实践问题,它需要最终化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新文化的新时代实践的物质活动进程之中,让“会通”的主体即大众在实现和满足自己“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创造出鲜活的融合承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践型马克思主义文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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