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经贸港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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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篇经贸港口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九篇 经贸港口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2月
主 编:
郑学强
编写人员:
张鹤林李洪新岳水春王晓泉王锡民李丰
孙树臣郭春宇刘乃全王瑞富
审定人员:
王锡民张铁光路建国陈瑞林王彦军计 庆
张文广董晓鸣徐宝林李广铭康玉龙
目录
第一章起重操作工-4-
第二章装卸工-10-
第三章 库房管理-17-
第四章油库值班工-21-
第五章衡器维修-25-
第六章司磅员计量-37-
第七章港口集中控制工-43-
第八章装船指导员-47-
第九章 煤场库管工-49-
第十章装船机司机-52-
第十一章理货员-57-
第十二章舱口指挥工-60-
第一章起重操作工
第一节适用范围和上岗条件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地面起重工,含汽车吊司机、龙门吊司机、天车司机、吊索工等。
第二条上岗条件
一、定期参加集团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并合格,持有效的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
二、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异常不适应症,能执行岗位工作标准。
三、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认真学习有关技术理论,严格进行实际操作,掌握本职工作应知应会内容,熟悉、遵守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爱岗敬业及奉献精神。
第二节安全规定
第三条应知应会
一、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服从管理的义务。
二、熟悉本班次起重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捆绑、吊挂和吊钩、索具的规格、性能、使用方法和规定。
第四条一般要求
一、开始常规作业时,做好相关内容的安全确认,如作业人员构成、场地周边情况、货物危险类型、程度、天气状况等。
二、作业前不许饮酒,作业时要精力高度集中,认真负责。
三、作业人员要相互保安,相互监护,发现安全隐患任何人都有权提示和制止。
第三节操作准备
第五条本班次作业前的操作准备和检查,包括相关工具设备、保护(险)装置。
如防悠绳、钩枪、垫、楔、绳、手拉葫芦、千斤顶等。
各类吊车司机要掌握本班所用吊车技术状况是否良好。
第六条在开动起重机械前,要对该机械的各个重要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先排除故障后在开始工作。
第七条司机在作业前应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包括:
(1)操作系统是否灵敏。
(2)钢丝绳是否有断丝变形,在卷筒上有无串槽和重叠。
(3)制动器有无卡、塞。
(4)吊钩转动是否灵活。
第四节安全确认
第八条班前安全确认
一、按时参加了安全会,听取了安全注意事项。
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齐备完好。
三、本人签到。
第九条班中安全确认
一、有本班次作业负责人带班。
二、按班前会负责人的分配、安全嘱咐去完成本班作业。
三、作业人员要相互保安,相互监护,发现安全隐患任何人都有权提示和制止。
第十条班后安全确认
一、确认班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或上报。
二、完成本项装卸起重工作后,要自觉配合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做好收尾工作。
如:
关好门窗、拉闸断电、吊车防风固定,整理现场,清点使用工具等。
第五节操作顺序和正常操作
第十一条操作顺序
一、吊装时,应先离地面试吊;接近额定负荷时必须试吊。
证实重物已经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吊装锋利棱角的重物应当放垫,禁止斜吊。
二、司机作业时,根据吊物重量和现场情况正确选择工作速度,调速时应逐级增减,严禁越级调速,作业完成后或停电等应将吊车手柄全部扳到零位。
三、起重机司机应熟悉本机的维护、保养规定并按规定做好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正常操作
一、起升时要避免将吊物起吊过高,切勿使吊钩到达顶点,不得使吊物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轮胎起重机作业场地坡度应不超过3度,否则会在回转时导致翻车。
二、在正常情况下,吊车司机不应依靠限位开关做停车之用,除紧急情况外,不得采用电动机逆转制动。
三、汽车起重机起吊重物时不得落臂杆,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在离地面0.2-0.5m范围内(离地面越低越安全)转车,回转动作要平稳,不得突然反转,防止翻车。
四、当货物吊起后,禁止用手直接较正已张紧的吊绳和用手去扶吊起的管材、钢板等容易移动伤手的货物;不准站在物件上吊运;不准用人体重量做平衡吊装货物;吊装货物时人员要远离货物到安全位置,具体距离视当时情况定,没有安全位置的不准有人;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五、装卸汽、火车,要先将车辆制动、固定,放落车厢板时要两人以上并前后照应,防止拍人。
六、放置、堆码管材、橡胶、油桶、元木等滚、滑动材料,要采取防滚动措施,如:
底层打好眼儿、设防滚障碍、管材打好捆等,人员不准停留或站在易滚动货物上作业。
七、废止有危险的不安全“习惯性”操作法。
八、吊装货物“兜头”作业,吊钩中线倾斜最大不超过5度,软薄货物不应大于3度。
防止绳索抽出伤人。
九、不准用石、砖头等易碎东西做垫,防止垫受挤压蹦出伤人。
十、司机必须熟练掌握、运用国家有关起重手势信号和有关指挥信号标准。
十一、起重工认真配合吊车司机执行“十不吊”规定。
十二、起重工作业时,要明确一人指挥,要使用笛、手势等标准指挥信号。
无指挥信号吊车司机不作业。
遇有紧急危险情况,任何人员都可以发出停止信号。
十三、汽车式起重机由于采用汽车式底盘,吊重物时必须支起支腿,严禁吊载行驶。
第六节特殊操作
第十三条任务复杂,危险程度高,现场要有管理人员指挥,管理人员不在场不作业。
第十四条室外作业遇有6级风以上、雷雨发作期应停止作业。
作业人员应迅速将龙门吊固定好后到室内躲避,防止雷击伤人。
4级风以上不得吊运兜风大件货物。
第十五条遇有装卸起重份外工作,要冷静对待,经安全确认后再工作,不得马虎、应付,盲目开工。
第十六条动用设备时要了解其设备操作规程,危险性,防止触电、绞、刮碰人,做到有备而用。
如搬运氧气、乙炔、使用砂轮、切割机、绞车等。
第十七条汽车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转弯慢行,下坡严格控制车速,起重吊钩必须固定。
第十八条夜间需要吊装作业时,要详细了解周边、空中情况,场地照明要完好、有效,要设专人指挥,不安全不作业。
第十九条超重货物起吊,要选好货物中心,确保货物平衡及不损害货物后才起吊;长、大物件、要使用防悠绳、钩枪等工具,防止货物摆动,挤、碰伤人。
第二十条周边环境复杂,高压线下,不得盲目作业。
各种移动式起重机必须进入带电区域或高压线路下作业时,一定要有严格的保安措施,要有电气专业人员现场监护,起重机的最高点或边缘应与输电线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
1KV输电线电压:
接近距离不小于1M,11KV接近距离不小于1.5m等,视场地情况留足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驾驶和检修桥式起重机(天车)时,要有相应保护措施,防止在天车上触电、摔落事故。
第二十二条上下班途中要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班前、班中不准喝酒,雨雪、道路结冰天气提倡乘坐公交车上下班。
第七节收尾工作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司机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按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检查。
把吊钩升起,小车开到主梁一端,大车升到指定地点,并用夹轨钳夹紧。
第二十四条检查起重机操纵手柄全部扳到零位。
制动器踏板及其它操纵装置是否在安全位置。
第二十五条配合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本班记录,交代好遗留事项、问题等。
第二章装卸工
第一节适用范围和上岗条件
第一条适用范围:
地面搬、装、卸、码作业的装卸操作工,含配合汽、火车装卸作业。
第二条上岗条件:
一、定期参加集团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并合格,持有效的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
二、认真学习有关技术理论,严格进行实际操作,掌握本职工作应知应会内容。
熟悉、遵守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有爱岗敬业及奉献精神。
三、装卸作业不仅要付出一定的体力劳动,也必须掌握相关的技术知识。
四、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异常不适应症,能执行岗位工作标准。
第二节安全规定
第三条应知应会
一、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程、作业规程的义务。
二、熟悉本班次装卸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捆绑、吊挂和吊钩、索具的规格、性能、使用方法和规定。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开始作业时,做好相关内容的安全确认,掌握易危险部位,提前预防,心中有备。
二、在进行搬、装、卸、码作业时,要弄清任务量大小、货物重心、位置、重量、路程远近、搬装物资的特点、装卸机械能力等基本情况,每一个作业人员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具体研究装卸的方式、方法,然后合理作业。
三、动用设备时要了解其设备有无使用规程和危险性,做到有备而用。
如搬运氧气、乙炔等危险品。
使用砂轮、切割机、绞车等。
第三节操作准备
第五条本班次作业前的操作准备,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包括相关工具设备、保护(险)装置。
操作工具如防悠绳、索具、钩枪、垫、楔、绳、滚扛、卸扣、手动葫芦、千斤顶等齐全有效。
第六条对即将使用的工具,要设专人周密检查,不牢固、有缺陷的工具不能使用,机械操作设备必须装备齐全、运转灵活,如有故障,先修好后再用。
第四节安全确认
第七条班前安全确认
一、按时参加了安全会,听取了安全注意事项。
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齐备完好。
三、本人签到。
第八条班中安全确认
一、了解本班次作业的内容、针对作业环境、物资要求、数量、操作要领是否符合作业条件。
二、在火车、汽车上进行作业,应面向车外,站立位置离车帮不得少于0.3m,脚要站稳,如滑无人保护不得站立,可系好安全带。
三、装卸工个人负重最大不超过80kg。
两人以上协力搬运作业,平均每人负重不得超过70kg。
单人负重在50kg以上时,平地搬运距离不得超过70m,否则要有人接替。
凡一件重量不超过140kg的货物,可以两人伙扛。
超过140kg的货物,应当多人伙抬,禁止双人伙扛。
第九条班后安全确认
一、确认班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或上报。
二、完成本项装卸工作后,要自觉配合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做好收尾工作。
如:
关好门窗、拉闸断电、吊车防风固定,整理现场,清点使用工具等。
第五节操作顺序和正常操作
第十条操作顺序
一、按班前会负责人的分配,嘱咐去完成本班作业。
二、指挥人员的指挥口令、手势、旗等动作要规范,吊车、天车司机必须听从装卸人员指挥。
三、认真配合吊车司机执行“十不吊”规定。
第十一条正常操作
一、装卸汽、火车,要先将车辆制动、固定,放落车厢板时,要前后照应,防止拍人。
二、禁止用手直接较正已张紧的吊绳,不用手去扶吊起的管材、钢板等容易移动伤手的货物,人不准站在物件上吊运,不准用人体重量做平衡吊装货物,吊装货物时人员要远离货物撤到安全位置(具体距离视当时情况自定),起重臂和货物下严禁站人。
三、放置、堆码管材、橡胶、油桶等滚、滑动材料,要采取防滚动措施,如:
底层打好眼儿、设防滚障碍、管材打好捆等,人员不准停留在易滚动货物上面。
四、货物的堆码应符合稳固、整齐、便于保管、清点。
充分利用货位,便于装卸、搬运为原则。
要能保证人身、货物和行车安全。
五、爱护货物,不抛不摔,小心轻放,严格按物资包装标志进行作业。
六、废止有危险、不安全的“习惯性”操作法。
七、在卸汽、火车装的煤、砂、土、石子等散装货物时,人员应站在车内,采用溜卸的方法,即省时又省力,不许站在车下掏卸,卸车时要做好呼唤应答。
八、装火车时,为了保证运输安全,应遵照铁路方的要求,听从铁路有关技术指挥,合理经济地对货物进行加固并符合安全要求。
九、使用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工具时,要有专人操作,用手拉葫芦吊、装货物时,支架要牢固可靠,手拉葫芦不得满负荷拉拽,用手拉葫芦固定车装货物,紧固要适当,防止车辆行驶途中松脱,崩断发生事故。
十、在搬、撬、抬等多人操作中,要前后呼应,相互保安,配合好,确认安全后再操作。
第十二条在装卸作业过程中,由下列原因造成货物损坏责任事故,应当由装卸工组负责:
一、由于疏忽职责,工作不慎而造成货物损坏。
二、由于装卸方法不当,以致发生货物破损、磨损、污损。
三、在作业中如发现明显的破损、渗漏、污染、盗窃痕迹等情况,未通知保管员处理所造成的货物事故。
第十三条钢丝绳的使用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第一次使用时,不可让其突然加载到全负荷,应逐步加载,不许超负荷。
二、尽可能避免打结,否则会造成永久性变形而损坏。
三、使用时,不能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曲折(死弯)或被夹、被砸而压成扁平。
四、滑轮、卷筒边缘不允许有破裂和毛刺。
第六节特殊操作
第十四条周边环境复杂,高压线下,不得盲目作业。
第十五条装卸危险货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轻拿轻放,不能撞碰、拖拉、摩擦、翻滚。
二、应将货物紧密均匀放在车内,码放要整齐牢固,不得倒置,必要时应予加固,防止串动坠落。
三、夜间作业不准使用明火灯具,如:
马灯、汽灯、油灯、煤气灯等。
使用电动搬运工具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用封闭式防爆型电动机。
四、注意防毒和防腐蚀。
危险货物中不少都具有一定的毒性或者有刺激性异味以及腐蚀性。
装卸作业时应穿着工作服,并根据货物性质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在作业或休息时,不得吸烟或进食。
五、包装破漏时应尽快修理,撒漏时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人力装卸笨重货物,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作业前应检查机具、附属用具是否良好,安装是否牢固,周边不准有障碍物。
二、禁止用手、脚调整压在货物下的滚杠;在有坡度的地方移动货物,作业人员不能站在货物下方。
三、使用千斤顶时,货物下面应随起随垫,保证平稳起落。
四、使用手拉链条葫芦时,支架必须坚固,下端应埋入地内。
上端交叉处应捆绑牢固。
五、使用绞盘、卷扬机时,基座必须牢固,滑轮组与交点要连接牢固,防止反转的装置必须有效。
第十七条任务复杂,危险程度高,要有班长和以上管理人员指挥,管理人员不在场不作业。
第十八条工作场地遇有6级风以上,雷雨发作期应停止作业,雷雨时人员应到室内躲避,防止雷击伤人。
第十九条一般来说,距地面2m以上处的装卸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应进行如下安全防护:
一、装卸轻浮货物,撤盖苫布,上下货垛时,都应用梯子,梯子要放稳。
卸轻浮货物,要翻开一部分,腾出安全操作位置。
二、不允许随意往下扔工具或物件。
除作业人员外其它闲杂人员不允许在工作地点下面逗留和通行。
三、必要时系好安全带。
第二十条遇有装卸、起重份外工作,要冷静对待,经安全确认后再工作,不得马虎、应付、盲目开工。
第二十二条上下班途中要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班前、班中不准喝酒,雨雪、道路结冰天气提倡乘坐公交车上下班。
第七节收尾工作
第二十二条完成本项装卸工作后,要自觉配合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做好收尾工作。
如:
关好门窗、拉闸断电、吊车防风固定,按铁路标准关好火车门。
关好汽车车厢门,整理现场,清点使用工具等。
第二十三条配合相关管理人员做好对下一班交代清事项、遗留问题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章 库房管理
第一节 适用范围和上岗条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库房保管员、库工。
第二条 上岗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认真学习有关技术理论,严格进行实际操作,掌握本职工作应知应会内容,熟悉、遵守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三、经单位培训合格。
四、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异常不适应症,能执行岗位工作标准。
第二节 安全规定
第三条 应知应会
一、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服从管理的义务。
二、防火要做到“四懂四会”:
即懂本岗火灾危险性,会报警;懂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掌握“火”的知识,如:
引起火灾的火源,基本的灭火方法等。
第四条 一般要求
一、每个库房必须配置消防器材(灭火器、砂箱等),严禁使用电热设施。
二、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要重点监护,对进库车辆和人员严禁烟火,柴油车必要时排气管戴防火帽。
保护好灭火器材。
三、配合电工经常监护库房用电设备是否正常,不超负荷。
工作结束及时切断电源。
第三节 操作准备
第五条 参加好班前会,按班前会负责人的分配,嘱咐去完成本班作业。
第六条 进入库房后,首先检查门、窗、办公室等有无异常,有无被盗现象。
第七条 熟知本岗应知应会,练好基本功。
逐步达到“五懂”(懂物资名称、规格、性能、用途;懂保管保养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懂计算机操作),“三会”(会换算、会保管保养、会识别常用标识),本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第四节 安全确认
第八条 班前安全确认
一、按时参加了安全会,听取了安全注意事项。
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齐备完好。
三、本人签到。
第九条班中安全确认
一、货物不准放在带电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源线上,灯泡下存放货物距灯泡的垂直半径不得少于0.5m,灯泡正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
二、每天对本岗负责的货物至少巡查一遍,有无被雨淋,丢失等迹象,有问题及时汇报。
三、货物移库搬、倒时,要有专人押运,防止物品散失。
第十条 班后安全确认
一、确认班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或上报。
二、工作结束后,对库房巡视,安全后,关好门窗,拉闸断电,封好门。
第五节 操作顺序和正常操作
第十一条 操作顺序
一、严格按保管、验收、支领手续、发付。
确认物资、单据、编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无误。
二、全面了解库存货品的质量变化,掌握货品物理、化学等变化规律,科学地进行商品、货物保管,特别注意影响货品变化的外因,如:
温度、湿度、日光、大气、生物和微生物等。
第十二条正常操作
一、材料及物品摆放应上轻下重,下大上小,成行成线,整齐稳固,取货时应从上到下,严禁抽取。
做到“三不倒置”,轻重不倒置,软硬不倒置,标志不倒置。
二、随时向领导提出货物的保养、码放、苫垫不安全问题,督促领导解决。
包括:
码放是否合理;防腐、防潮是否到位;防火、防盗是否有漏洞等。
三、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熟练运用本岗网络系统,准确、及时传递信息和进行网上相关业务操作。
注意正确操作,遵守相关法规。
四、装卸作业时,库房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违章行为,有责任提示装卸人员对易碎、防碰撞货物注意轻搬轻放。
五、非工作相关人员不许进入库房,经准许进入的人员不准随意触摸货品并接受库房管理工监督。
第六节特殊操作
第十三条储有危险品的库房,如火药、化工、易燃、易爆产品,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设计、建设,容器、保管都要按法律、法规检验、验收。
库房要专一,要有专人负责,专人定期检查。
入库时提运人员凭支领单或入库单交库,提运人员与库保管员共同清点,核对品种、数量相符后签收。
发付时与支领单数量必须相符。
火药雷管等危险品的保养、验收、发付要符合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库房一旦发生火险情,要立即上报,用自备的灭火器材先期灭火,协助有关人员保护货物和现场。
第十五条遇有份外任务,要有专人指挥,本人做好安全确认,了解任务的性质、安全知识,防止发生意外。
第十六条上下班途中要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班前、班中不准喝酒,雨雪、结冰道路天气提倡乘坐公交车上下班。
第七节收尾工作
第十七条认真核对所付货物准确无误,并确认出库。
第十八条本班工作遗留问题做好记录、登卡。
第四章油库值班工
第一节适用范围和上岗条件:
第一条适用范围:
油库值班工。
第二条上岗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认真学习有关技术理论,严格进行实际操作,掌握本职工作应知应会内容,熟悉、遵守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三、按时接受集团公司专业教育和培训,并持有效的省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消防部门颁发的易燃物品管理资格证书。
四、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异常不适应症,能执行岗位工作标准。
第二节安全规定
第三条应知应会
一、严格按“安全生产法”规定:
储存、使用危险品或者处理废弃危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服从管理的义务。
三、防火要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火灾危险性,会报警;懂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掌握“火”的知识,如:
引起火灾的火源,基本的灭火方法等。
四、熟悉加油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油库相关设备的规格、性能、使用方法和规定
第四条一般要求:
一、油库设备维修及开启油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操作,不得乱敲乱打,防止火花产生。
二、油库附近10m内禁止明火作业。
三、严格遵守油库防火安全规定,严防各类火种带入库区。
第三节操作准备
第五条 按班前会负责人的分配,嘱咐去完成本班作业。
第六条 开工作业前,应将油库门窗、加油设备、储油区、消防器材,电源控制箱等巡查一遍,无异常后再开工,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第七条 按劳保规定必须穿戴无钉鞋,无静电服装等进入储油区。
第四节安全确认
第八条班前安全确认
一、按时参加了安全会,听取了安全注意事项。
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齐备完好。
三、本人签到。
第九条班中安全确认
一、检查汽车是否有防火帽,进入储油区车辆必须戴好静电导地线,提醒油罐车司机关好罐底阀门。
二、进入油库的车辆,必须停稳后熄火,闲散人员不得进入,进油库人员关闭手机。
第十条班后安全确认
一、确认班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或上报。
二、工作结束后,对油库房巡视,安全后,关好门窗,拉闸断电,封好门。
第五节操作顺序和正常操作
第十一条操作顺序
一、油料到货,要严格验收,把好质量关,不合格油品不准入库。
二、严格控制车辆加油的数量,公正计量,不充许多加或少给、弄虚作假,搞人情交易。
三、注意回收司机长途带油后油桶余下的剩油,必要时还要过滤,防止杂质进入油罐。
第十二条正常操作
一、对加油车辆建立永久档案,每月上报储油、耗油明细,上报单车加油明细。
二、装卸油料时,不得离开,防止油满溢出造成污染。
三、标号不同的油料不得混装、混放,按季节、气候、地区要求加注不同型号柴油料,达到物尽其用,节约目的。
四、保持油库区域环境卫生,库区无杂草;无油污;无杂物;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填充沙箱、检查加油机等设备。
五、定期巡视油库周边情况,检查有无威胁油库安全的问题和迹象,检查储油设备有无受损,雨淋等。
六、严禁使用塑料桶加汽油。
第六节特殊操作
第十三条 量油取样时,要使用专用量油尺。
量油尺要从量油孔缓缓放下,下落速度不大于1m/s,上提速度不大于0.5m/s,量油孔有导尺槽的,量油尺必须沿导尺收放。
第十四条油库避雷装置作用有效,每年至少由专业部门测试一次避雷器,不合格项要立即整改。
第十五条遇有雷雨、大风、沙尘等恶劣天气,暂时停止加油、卸油,确保人、车、油安全。
第十六条油库区如发生火险、火情,要立即上报库领导,并用油库自备的灭火器材先期灭火,并听从有关人员指挥,保护好现场。
第十七条上下班途中要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班前、班中不准喝酒,雨雪、结冰道路天气提倡乘坐公交车上下班。
第七节收尾工作
第十八条进行当班工作小结,核对数,付油品数量、质量等,各种数据抄写登卡。
第十九条本班工作遗留问题做好记录,并做好交接班。
第五章衡器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