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餐饮服务许可核发审批操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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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餐饮服务许可核发审批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餐饮服务许可核发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

餐饮服务许可审批。

(二)性质:

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三、实施权限和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规定,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自治区级直管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进行审批;由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进行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饮服务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即以下要求就是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批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经营的地点或场所改变的,应当按本规范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申请在玉林市玉州区辖区内开办餐饮服务企业或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六、申请材料

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食药监许[2009]87号)第十二条规定,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个人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一)筹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拟申办餐饮服务企业或机构的理由、拟办企业或机构的名称、投资单位或个人的情况、投资数额、股东的组成、拟办企业或机构经营地址及面积、仓库地址及面积、人员配备的情况、拟申请的经营范围)。

(二)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非企业的机构应提交其上级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任命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办人(代办人)身份证,代办人受委托办理餐饮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

(六)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如场地租赁正式合同、协议书,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

(七)与现场实际相符的食品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注:

1、制作的平面图应在页眉或页脚标示标题。

例:

“广西××酒店周围环境图”、“广西××酒店加工就餐场所总平面图(包括周边25米内)”、“广西××酒店加工场所平面图”、“广西××酒店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图”;2、加工场所平面和设备设施布局图应与实际相符合,标明各功能分间的具体长宽尺寸;3、标识与实际加工工艺流程相适应的所有加工用房和辅助用房,如:

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

(八)卫生设施、餐饮用具的消毒设施和消毒方法等基本情况。

(九)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是《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的说明材料。

(十)餐饮服务企业或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图、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清单。

(十一)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交制度名称清单)。

(十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清单(用表格列出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健康证发证日期、培训日期)。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办结时限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技术审评和现场审查以及申请人补正材料、整改所需的时间)。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不包括技术审评和现场审查以及申请人补正材料、整改所需的时间);地级市、县的承诺办结时限由地级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行确定。

八、行政审批数量

结合行政区域划分和实际需要。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服务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3892652

附件1:

餐饮服务许可审批流程图

附件2: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附件1

餐饮服务许可审批流程图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4个工作日)

 

附件2

 

《餐饮服务许可证》

申请书

 

申请人:

 

申报日期:

                 

 

玉林市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

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五、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六、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七、本申请书一式两份。

申请人

地址

经济性质

固定资产(万元)

电话

传真

邮箱

其他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手机

负责人

负责人手机

业主

业主手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手机

职工人数

应体检人数

就餐座位数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申请许可项目:

类型: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他:

备注:

□单纯火锅;□单纯烧烤;□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

□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韩餐类制售;

□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

□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冷热饮品制售;

□其他:

附:

申报资料

编号  资料名称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四)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五)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六)从业人员花名册;

□(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八)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九)生活饮用水检测报告;

□(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十一)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材料;

□(十二)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四)委托书;

□(十五)承诺书;

□(十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序号

名称

数量

位置

备注

食品安全设施:

保证申明

申请人保证:

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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