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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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级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1号)要求,我厅认真部署绩效评价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福建省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的函》,组织有关承担项目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并对各单位上报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价。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工作由省教育厅直接负责实施。

省教育厅是负责全省教育行政管理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师资建设有关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学籍学历教育;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主管全省教师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等;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主管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1.中小学培训项目

省教育厅组织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包括乡村教师校长培训、高中校长教师培训、特教教师校长培训、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和重点县师资帮扶,计划从3月到9月培训2.46人。

本年度培训由福建教育学院、福建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师范大学、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师范学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广播电视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集美大学、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等11所院校(单位)共同承担。

2.师资闽台联合培养项目

4月,我厅制定《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教人〔〕37号),着力推进“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计划从起,用三年左右时间,投入6000余万元,引进台湾优质教育资源,为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培训学科(专业)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3000名,重点培养我省产业发展及自贸区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10月,我厅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省内和台湾高水平大学分别设立4个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

其中校务管理干部闽台联合培养中心设在厦门大学和台湾逢甲大学,人文社科类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设在福建师范大学和台湾东吴大学、世新大学、铭传大学,2个理工类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设在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和台湾逢甲大学、云林科技大学、台北科技大学。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中小学培训项目

按照教育厅年度工作安排,我厅先后下达三批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名师“送培下乡”活动的通知,对省级培训项目和培训经费进行了统筹安排,明确培训要求和任务目标。

各培训院校(单位)能够按照培训项目的要求,认真开展培训前调研,制定培训方案,组建由高校、教研员和一线优秀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资源优势,合理设计培训课程,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使项目管理更加规范、经费使用更加合理。

为保证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各培训院校(单位)还为培训学员提供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和食宿条件。

为提高培训质量,引入赛马机制,对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乡村校长助力工程的培训单位进行公开遴选。

经申报院校陈述、答辩、专家评议,确定福建教育学院等11所院校具有承担乡村教师校长培训资质。

为加强调训管理,解决多次重复调训的问题,从8月起,我厅委托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省培统一调训工作,由该中心汇总各培训单位培训时间和名额分配方案后,集中一次向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试验区教育发文调训,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教育局和学校的负担。

截止5月,共有3.27万人参加;还有3个班次计划于7月开班。

2.师资闽台联合培养项目

我厅着力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执行各类培训计划,底,我厅下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师资闽台联合培养工作的通知》(闽教师〔〕84号),要求各中心进一步提高计划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要求省内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应依托所在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等机构组建专门的管理团队,由专人负责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培养中心负责人由分管校领导担任。

各培养中心要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和影响力,遴选确定台湾合作高校,科学制订培训方案,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精心设计培训课程,突出闽台合作培训特点,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二是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参训学员经培养中心考核合格的,颁发由省教育厅监制的结业证书。

考核不合格的,向学员派出院校通报,并调减该校参训名额。

参训学员享受派出学校有关海外、国内访问学者同等待遇。

截至到,累计参训人数达816人,其中厦门大学228人,福建师范大学203人,工程学院212人,厦门理工173人。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中小学培训项目

福建省教育厅共安排经费4958.96万元,并按承担任务数分别拨付到各培训单位,拨付率100%。

截止5月,实际报销了支出3922.37万元,支出率为79.1%,具体支出如下:

住宿费554.10万元,伙食费630.12万元,场地费119.86万元,讲课费1055.07万元,交通费118.24万元,资料费92.71万元,其它1352.27万元。

其中,“其它”项中有1017.32万元用于资助乡村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员培训、重点县师资帮扶等。

因部分项目为跨跨年度培训方式,有部分项目考虑到对象的特殊性,如泉州师范学院承担的特教教师(非特教专业中从事智障教学)培训班、特教校长班,乡村小学校长班因派出学校人数少、无法脱产培训,只能安排在暑期开班,导致的省级培训项目要到9月才能完成,因此部分资金需跨年度继续使用。

培训经费的使用能够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学校的财务管理办法与规定执行。

培训经费专款专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会计核算规范,信息完整,财务处理及时。

2.师资闽台联合培养项目

,该项目共累计拨款962万元,其中厦门大学95万元,福建工程学院420万元,福建师范大学189万元,厦门理工学院258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实际支出962万元,支出实现率达100%。

我厅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效益、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挪用、挤占、截留资助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我厅要求各培养中心每年1月15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培训有关工作汇报材料,并将资助经费使用情况予以报送,同时要求各培养中心所在高校要加强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并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绩效分析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在各培训单位全力配合下,顺利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选用评价指标

接到本次项目绩效自评任务后,我厅认真学习了闽财绩函〔〕1号文件精神,在对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重新梳理的基础上,并征求承担单位的意见,最后确定今年的绩效评价指标。

本次设置的评价指标结合培训项目的实施方式和特点,设置了涵盖投入、过程(管理)、产出与效益三大类考评指标,基本反映出项目专业特点、绩效水平和绩效目标。

自评指标体系共分一级指标3个:

投入(30分)、过程(30分)、产出与效益(40分);二级指标11个,包括:

时效情况、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培训数量、培训质量、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三级指标25个,将评价指标全部细化到三级指标,同时给出了个性化的量化评分标准。

2.明确支出经费范围

对照“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项目,参考省财政厅的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我厅对自评表的填写内容作出统一规定,明确要求自评表“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情况”按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交通费、资料费、其它等项进行填写。

3.评价方法

在评价方法上,我厅采取先培训单位自评,再组织审核、复评,省教育厅总评价的方式,最后提出评价报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当前正按计划进度全面推进,并在培训质量、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师资闽台联合培养项目已经完成,取得了良好效果。

1.培训质量进一步提升

各培训单位以规范化建设、提升培训质量为重点,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培训质量管理。

福建教育学院制订了《关于加强培训规范化制度建设的意见》,建立了“教学督导制”“检查评议制”等八项制度,组织编写《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课程指南》。

2.社会效益进一步扩大

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乡村校长主力工程,对乡村教师校长开展全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乡村中小学的教师教学质量和学校治理水平,促进了教育公平。

名师“送培下乡”活动,参训教师创历届新高,重点县教育局反映送培内容和形式贴近重点县一线教师需要,送培下乡内容丰富且针对性强,能够“现学现用”,受到广大教师的好评,既实现了名师“送培下乡”活动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又推动了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可持续效益进一步显现

在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中,福建教育学院能深入学员所在学校进行训后指导,邀请当地其它学校教师一同参加,实现训前训后一体化,并扩大了培训辐射面,发挥了“种子教师”的作用。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充分筛选、加工培训生成性资源,累计生产了1000多份文本案例资源、1.6万G专家讲座/幼儿园活动视频资源,为培训课程选修提供了课程资源,也为扩大培训覆盖收益面提供了可能。

4.师资闽台联合培养项目成果显著

经过选派新办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在闽台两地进行研修,学习台湾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对促进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两岸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互联互通、互学互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加强了两岸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以及管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项目绩效分析

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设立了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22个3级指标,制定了可量化、可操作的评分细则,并依此进行绩效评价。

现对22个三级基本指标得分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如下:

1.投入(30%)

1.1时效情况(6%)

(1)自评得分:

6分。

(2)绩效分析:

所有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启动。

1.2项目立项(18%)

1.2.1训前调研(5%)

(1)自评得分:

5分。

(2)绩效分析:

培训机构能积极认真开展训前调研,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1.2.2培训师资(7%)

(1)自评得分:

6.5分。

(2)绩效分析:

培训机构能根据实际教学需要配备经验丰富的、在本专业有较高知名度的培训团队。

1.2.3方案论证(6%)

(1)自评得分:

5.4分。

(2)绩效分析:

培训机构能根据培训项目的要求,开展培训方案论证工作。

1.3资金落实(6%)

1.3.1资金告知情况(3%)

(1)自评得分:

3分。

(2)绩效分析:

培训机构在资金到位后能及时告知项目组。

1.3.2资金使用率(3%)

(1)自评得分:

1分。

(2)绩效分析:

各培训机构在计划时间内启动培训项目,但有些项目周期长、须跨年才能完成;但也存在部分项目不及时结算的现象。

2.过程(30%)

2.1业务管理(20%)

2.2.1管理制度(5%)

(1)自评得分:

5分。

(2)绩效分析:

培训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度较健全。

2.2.2管理机构(4%)

(1)自评得分:

4分。

(2)绩效分析:

培训机构有专门培训管理部门,人员配备充分。

2.2.3制度执行情况(5%)

(1)自评得分:

4.5分。

(2)绩效分析:

培训机构能认真执行培训管理制度,且培训档案资料齐全。

2.2.4保障条件(6%)

(1)自评得分:

5.5分。

(2)绩效分析:

培训机构保障条件较好。

2.3财务管理(10%)

2.3.1财务制度健全性(5%)

(1)自评得分:

5分。

(2)绩效分析:

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2.3.2财务管理有效性(5%)

(1)自评得分:

5分。

(2)绩效分析: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培训经费安排、使用和管理。

3产出与效益(40%)

3.1培训数量(6%)

3.1.1参训人数(3%)

(1)自评得分:

3分。

(2)绩效分析:

参训人数超计划数。

3.1.2结业人数(3%)

(1)自评得分:

2.5分。

(2)绩效分析:

大部分参训教师能顺利结业。

3.2培训质量(10%)

3.2.1培训针对性(5%)

(1)自评得分:

4.6分。

(2)绩效分析:

培训方案能围绕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进行设计,并根据学员情况进行调整。

3.2.2培训实效性(5%)

(1)自评得分:

4.6分。

(2)绩效分析:

培训形式能根据对象特点和内容要求,采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展示,有助于学员理解和掌握。

3.3社会效益(10%)

3.3.1示范引领(3%)

(1)自评得分:

3分。

(2)绩效分析:

名师“送培下乡”活动充分发挥了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为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方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我省教育质量产生了积极影响。

同时,培训班学员经常参加各级公开课、讲座等活动,积极培育年青教师。

师资闽台联合培养项目写入多项重要文件,在闽台两地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3.3.2均衡发展(3%)

(1)自评得分:

3分。

(2)绩效分析:

培训名额向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参训学员积极参加送培送教活动。

3.3.3质量提升(4%)

(1)自评得分:

3.7分。

(2)绩效分析:

学员返校后在学校教学改革中发挥骨干作用,提升本校教学质量。

3.4可持续效益(8%)

3.4.1培训资源(4%)

(1)自评得分:

4分。

(2)绩效分析:

各培训单位重视培训资源建设,经过实施省级培训项目,进一步丰富培训课程资源。

3.4.2培训模式(4%)

(1)自评得分:

4分。

(2)绩效分析:

各培训单位能积极创新培训模式,探索互联网时代教师培训新模式,引入微信、app等工具,丰富培训工具,提高了培训效率。

3.5服务对象满意度(6%)

(1)自评得分:

5.5分。

(2)绩效分析:

综合各方面调查,总体满意率较高。

综合以上三方面绩效自评结果,得分为94.3分,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秀。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1.培训班级管理信息化有待加强

中小学教师培训班级管理还是以人工管理为主要手段,信息化程度较低,如签到,还是以手工签到为主,存在代签冒签问题。

2.训后跟踪指导不到位

因培训经费管理与总额等问题,致使无法开展持续性的训后跟踪指导。

3.培训机构质量管理标准还需加快制订

培训质量是体现培训机构培训水平的重要标准,当前,针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管理缺乏科学的考核手段。

4.经费使用率有待提高

因教育的特殊性,学校教学活动是以年为单位,中小学教师培训只有以年为周期,才能落实按时施训、学用一体,故培训计划安排和项目设计是按年进行,导致现行培训一般需跨自然年安排才能完成计划任务;有些项目按照教师专业成长规律需采用分阶段培训的方式,因此培训周期较长,这些都使得经费使用周期长、结算慢,导致绩效评估自评表中的经费使用率较低。

5.师资闽台联合培养项目工作还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同台湾高校相比,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所在的省内4所高校工作热情、工作状态不如台湾高校,具体工作不够精准细致,甚至存在个别中心充当“二传手”把工作任务进行转包的情况。

二是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以及台湾个别联合培养高校,课程设置没有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具体需求,存在培训课程和培训需求脱节的情况。

三是在培训时间的安排上,学员普遍反映在台2周培训时间过于仓促,总体效果有限,难以系统学习台湾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课程体系建设、教师教学方法和技能等内容。

四是对省内4个培训中心的监管不够到位,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整。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快推进培训班级管理信息化

计划今后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培训班级管理模块,以实现培训管理到班、到人。

(二)加强训后跟踪指导

要求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微信、QQ群的现代即时通讯工具,建立训后跟踪指导机制,为参训教师返校提供实践提供即时指导咨询服务。

(三)加快制定培训机构评估标准

计划在下半年,委托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制定出台《中小学教师(校长)省级培训机构培训评估标准(试行)》,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促进培训机构不断改革创新,切实提升培训质量。

同时,督促培训机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力争利用有限的培训经费,创造最大的培训效益。

(四)提升师资闽台联合培养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针对不同层次、专业、岗位教师的需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做到“一期一方案、一班一主题”。

二是充分发挥各培养中心办学优势和影响力,整合校内外和省内外培训专家资源,分学科(专业)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以台湾知名大学、科技大学(技术学院)和大陆高水平大学、国家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带头人为主,同时聘请行业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优秀管理人员授课。

三是倡导小班教学,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经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跟岗实践、企业观摩,以及随堂听课、实验室参观、与学生交流等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帮助教师开阔视野、更新理念、提升能力。

四是健全培养质量评估机制,完善质量评估体系,加强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采取学员满意度调查、专家抽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养质量进行考核监管,实行退出机制,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承担培训工作。

五是定期组织各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进行工作交流,要求各中心建立完善培训成果转化机制,将培训课程进行再加工,设立课程资源库,开发培训资源包,促进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拓宽师资闽台联合培养的辐射广度和深度。

要求各选派院校要支持参训学员经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校本研修、建立教师工作坊等方式,把培训成果转化为推动教学改革创新的能力,应用到课堂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加大学习成果转化和应用。

 

福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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