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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靠离移泊安全操作标准

船舶靠离移泊安全操作标准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大型集装箱船舶靠离泊位作业的基本要求、基本规程、操作规范和异常情况处理,以及集装箱装卸作业安全操作管理,保障员工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工作标准适用于调度及泊位计划、指导员、带缆工、岸桥司机及门机司机。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一)集装箱船舶Containervessel:

集装箱船舶是随着集装箱运输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船型,它的结构和形状跟常规货船有明显不同。

它外形狭长,单甲板,上甲板平直,货舱口达船宽的70%--80%,上层建筑位于船尾或中部靠后,近年随着船舶的大型化设计,出现了双岛型集装箱船舶,以让出更多的甲板堆放集装箱。

(二)拖轮Tug:

拖轮是用于拖带、顶推船舶的专用船舶,一般尺寸不大,但主机功率很大,多数用于港口作业,协助大型船舶安全靠离码头,有时可以拖带无动力驳船从事运输业务。

(三)引航Pilot:

旧称引水、领港、领江,是指在一定的水域内(港口或内河),专门性的从业人员(即引航员)登上船舶,为船舶指引航向,把船舶安全地引进、带出港口,或在港内移泊。

(四)指泊Berth:

即指挥靠泊。

船舶在靠泊、离泊、移泊(顺岸相邻两个泊位之间的平行移动除外)等过程中,为保证船舶和码头设施的安全,港口企业负责提前做好泊位清理、指示信号摆放及应急预案准备等安全靠离泊工作。

(五)系缆Mooring:

也称系泊,指系紧船的缆绳。

集装箱船舶靠泊过程中船头、船尾放出多条缆绳,由码头工人系在码头缆桩上,用于固定船舶。

(六)解缆Unmooring:

就是解去系船的缆绳,指开船。

集装箱船舶靠泊作业期间船头船尾都由缆绳将其固定,作业完成后,需将解缆从缆桩上解除才可离船。

(七)主航道、港池、掉头区、泊位基本资料、数据表:

见附件1。

第四条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二)操作部负责按照此标准执行船舶靠离泊的安全操作。

第五条集装箱船舶靠离泊基本流程

集装箱船舶靠离泊过程主要包括靠泊前、靠泊、离泊三部分。

其中靠泊前主要包括船舶动态落实、靠离泊计划制定、船舶进出口岸手续办理等环节;靠泊主要包括船舶动态监控、泊位清理、指泊、系缆靠船等环节;离泊主要包括泊位清理、解缆离船等环节。

集装箱船舶靠离泊作业基本流程如图一所示:

图一集装箱船舶靠离泊作业基本流程

(一)靠泊前

1.船舶动态落实

(1)泊位计划员根据各航线船公司、代理所提供相关班期表制定出月度班期计划,并依此预测当月船舶靠离港情况。

(2)各航线船公司、代理提前48小时落实需靠泊南沙港区集装箱船舶动态,并报泊位计划处,由泊位计划员安排靠泊计划。

(3)各航线船公司、代理提前24小时落实靠泊南沙港区集装箱船舶作业量,并备注特殊事项,由泊位计划员预计、安排离泊计划。

2.靠离泊计划制定

(1)泊位计划员根据各航线船公司、代理所提供航线班期、船舶动态等信息,结合航道及港池水深、港口航道对遇规则等相关因素,合理安排船舶靠港:

1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防止船舶发生搁浅等水上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船舶航行及作业过程中需预留相当与船舶最大吃水10%-12%的富余水深。

进出南沙港区船舶所经过的广州港伶仃航道目前水深-17.0米(见2012年12月22日发出《航行通告》),最低超高约0.4米,吃水15米以下船舶可全天候通过此航道,吃水15米以上船舶需候潮进港。

2南沙港区11-13泊位前沿水深-12.5米,14泊位前沿水深-13米(计划2015年疏浚至14.5米),15、16泊位未交付使用(设计吃水16米)。

正常情况下,吃水13米以下船舶可全天候靠泊泊位作业;考虑到回淤因素,港池水深稍有变动,船舶靠港时视前沿实际水深和潮高安排靠泊时间,保证靠泊安全。

广州港伶仃航道底宽26米,边坡比为1:

5,根据《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进出广州港南沙港区通航安全评估报告》意见,限制10万吨级与10万吨级以上或船宽大于34.36米的船舶或船长大于300米的船舶对驶,另外14万吨级以上和船宽大于50米的的船舶只能单向行驶。

(2)泊位计划员根据各航线船公司、代理所提供预计作业量,结合码头正常作业效率、重点作业线及船舶吃水、航道对遇等情况,合理安排船舶离港。

(3)调度员24小时密切跟进在港船舶作业动态,与集团总调、引航等相关单位和人员保持联系,不定期调整计划,保证船舶安全靠离港。

3.船舶进出口岸手续办理

(1)由船舶或其代理人向海事部门提交总申报表、船舶概况表、货物申报表、船员名单、旅客名单(无旅客者免)、上一港出口许可证、经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船舶落实护航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进口岸手续。

符合条件的,由海事部门签发进口岸手续办妥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2)由船舶或其代理人向海事部门提交总申报单、.船舶概况表(与进口岸无变更者免)、货物申报单(与进口岸本港无装货者免)、船员名单(与进口岸无变更者免)、旅客名单(无旅客者免)、经批准的《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申报单》和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落实护航措施的证明(必要时)、经其他查验单位签署的《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等材料,申请办理出口岸手续。

符合条件的,由海事部门核发《出口岸许可证》或《定期出口岸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二)靠泊

1.船舶航行信息的了解

(1)调度员利用船讯网对航道船舶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密切跟进靠泊南沙港区的大型集装箱船舶航行动态:

1跟踪船舶在海上的航行情况,包括具体位置、航行速度等;

2跟进船舶在锚地状态及引水登轮情况;

3监控船舶在航道中的航行情况,包括航速,对遇等;

4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总调、协调处理,确保船舶按计划靠泊。

(2)在船舶确报前,泊位计划员向船公司或代理索要相关船舶规范,落实驾驶台的准确位置,相关资料提供给值班调度员。

船舶靠泊前,调度员须重新与引航员(船方)进行核实。

(3)船舶靠泊前,指导员与引航员(船方)确认船舶的靠泊方向(左舷/右舷靠)。

2.泊位清理

(1)船舶靠泊前1小时,指泊员必须把驳船等影响船舶靠泊的障碍物从船长120%的安全范围内撤离:

1靠泊水域负责航道疏浚船舶必须提前收锚,移至安全水域避让;

2船舶靠泊期间,靠泊区域120%范围内不允许有驳船停靠及作业;视潮水及风力、风向具体情况,必要时加大靠泊区域范围。

3根据靠泊船型及靠泊位置,桥吊前大梁收起并行至安全位置,相邻泊位的桥吊根据引航员的要求进行避让或收前大梁。

4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缆绳操作区域。

3.指泊

(1)船舶到码头前,指泊员根据《码头昼夜作业计划》明确待靠船舶的相关数据,并在船舶进港过程中与引航员(船方)核实,根据泊位的安排,计算N字母旗(绿灯)摆放的位置,确定信号旗(灯)的摆放位置。

(2)指泊信号旗(灯)摆放位置:

红旗(红灯)摆放在船头、尾两处;N字母(绿灯)摆放在驾驶台位置。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以“仁建8”轮的靠泊为例,其中:

船长L=264.11m驾驶台至船艉距离La=69m码头桩距d=19.5m。

(0-55桩距19.5米、55-75桩距19.2米)

1根据船长计算靠泊所需码头岸线长度:

L×120%=264.11m×120%=316.93m(预留船艏安全距离约为船长的10~12%,船艉安全距离约为船长的8%~10%)

2计算靠泊所需桩位:

n=L×120%÷d=316.93÷19.5≈16.25=16(桩位取整数。

小数部分小于0.3时舍去,大于或等于0.3时进1)假设从1#开始挂靠,则桩位安排为1#—17#。

3根据船舶靠泊方式(左舷靠/右舷靠)正确摆放泊位信号旗(灯)。

假设以左舷靠,此船预留安全距离约为19.5m×16-264.11m=47.89m,取船艉安全距离20m(若预带交叉缆,船艉安全距离须预留22米以上),船艏安全距离约27.89m,在码头边准确摆放指泊小红旗(红灯)。

然后,根据驾驶台至船艉距离La=69m计算得出N字母旗(绿灯)的准确位置。

如图二:

图二

(3)带缆工人(或水手)在船舶靠、离泊前的1小时,按规定,准确设置有关信号(白天旗,夜间灯)。

严禁随意搬动和改变信号的位置。

(4)在靠泊过程中,指泊员通过高频对讲机和船舶指挥者保持良好的沟通,防止船舶靠码头速度过快,而发生碰撞事故。

(5)指泊员严格按照计划位置指挥靠泊,不准随意改变位置。

船舶实际位置和计划位置的偏差应不超过3米。

需改变靠泊位置,应由调度室根据现场情况,通知指泊员适当调整。

4.系缆靠船

(1)船舶靠泊时,系缆工人提前20分钟携带好有关工具到作业位置,并穿好救生衣、安全帽等防护用具,做好系缆的准备工作。

人员配备要充足,200米以上(包括200米)大型船舶系解缆人员不少于8人;200米以下的班轮及支线船不少于6人。

在船舶撇缆时带缆人员尽量退到吊机后,并注意躲避撇缆头。

(2)船靠码头时,一般是船艏先靠或者船艏船艉同时靠。

靠泊时船艏一般是顶流靠。

这时的带缆程序为,船艏先带艏缆,船艉先带艉倒缆,继而带前倒缆和艉缆,最后带横缆。

(3)搬动缆绳时,与船方密切配合,并将缆绳全部搬出码头缆桩、电箱等设施外,在缆绳上桩后,再通知船方绞缆。

(4)待船舶系缆操作完毕(系好最后一根缆绳且收紧所有缆绳),作业人员撤离。

(5)船舶靠好后,指泊员要监督船方按要求放好登船梯和挂好安全网。

5.靠泊注意事项

(1)靠泊时,带缆工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救生衣、安全帽、工作鞋和工作手套,船艏、船艉带缆工人应站立在安全位置并面向船舶方向,注意船员撇缆头方向及位置,不得转头交谈,在船舶撇缆时注意躲避缆头。

(2)系缆前船艏及船艉都需安排专人负责指挥操作及与船上船员沟通。

若需叉车协助拖缆时要指挥叉车安全操作。

(3)前沿挂缆装卸工、叉车避免超越海边吊机路轨,要小心船上水手抛下的撇缆绳缆头(多是沙袋、金属球、绳结等),可指挥挂缆工人站在一侧并指挥船员将引绳抛到指定区域。

(4)接撇缆绳缆头从船抛到岸边时,必须站在安全距离位置上,避免过于接近码头边缘。

并且不能在撇缆绳未落地前进行抢接。

(5)叉车拖缆时必须使用“易解结”或“钩”,以防船上错误绞回缆绳时可迅速松开。

(6)在系缆操作时,应注意防止手脚被轧伤,在用手搬动缆绳琵琶头时,手应扶握在琵琶头接近插接头处,以便随时可松手。

拖拉缆绳时,应面向港池方向,不得背对港池方向拉缆,另外还要注意缆绳的质量情况,发现陈旧、磨损和断裂的缆绳,应予以高度警惕,并立即通知船方。

(7)套缆时切勿将手放进缆与桩之间,抓缆时须握住外侧,切不可站在缆绳圈内或踩踏住缆绳或引缆小绳。

(8)系缆作业时,应按顺序正确套桩,防止解缆时绳头互相绞缠。

(9)在拉收缆绳时,不得将带缆绳缠在腰间或身体任何部位,不准用脚踩住缆绳或站在缆绳琵琶头圈内。

挂缆完毕须确保引绳等收回船上,切不可放进电缆沟或放在地面。

(10)缆绳上桩后,所有带缆工人必须离开并站在安全位置后才能指挥船上收缆。

若有临近船舶的缆已在同一缆桩上,必须先穿底后才套上缆桩。

(11)撇缆前要大声招呼船方,以免撇缆伤人。

撇缆绳严禁套在手腕上,以免发生危险。

(12)系好缆绳后应先招呼岸上人员闪开,任何人员不得在缆桩附近逗留,不得站在绞缆对开位置,再通知船方绞缆,以防缆绳绷断伤人。

(13)系缆作业过程中,严禁进入“死角”位置。

死角是指操者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周围环境或缆绳索具伤害的处所。

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位置:

1缆绳、引缆、索具所围成的圈、环内侧;

2弯曲缆绳、索具的内侧;

3缆绳一端受绞拉、牵引,或受水流冲击时,缆绳的扫向;

4缆绳受力的反方向;

5正在滑动、溜动的缆绳;

6撇缆绳投掷的方向。

7缆绳、引缆、索具所围成的圈、环内侧;

8弯曲缆绳、索具的内侧;

9缆绳一端受绞拉、牵引,或受水流冲击时,缆绳的扫向;

10缆绳受力的反方向;

11绕缆桩或通过导缆孔、导缆轮的缆绳,一旦破断时断头的扫向(断头沿解绕方向一个扇形);

12两端已受力缆绳一旦跳离缆桩、导缆轮、导缆“羊角”时的扫向(向弯曲的内侧扫一个棱形);

(三)离泊

1.离泊前准备工作

(1)船舶准备离泊前要清理泊位,指泊员必须把驳船等影响船舶离泊的障碍物从船长120%的安全范围内撤离:

1离泊水域负责航道疏浚船舶必须提前收锚,驶出安全水域避让;

2船舶离泊期间,靠泊区域120%范围内不允许有驳船停靠及作业,视潮水及风力、风向,必须要加大清理离泊安全区域的范围;

3根据靠泊船型及靠泊位置,桥吊移至安全位置,前大梁收起,相邻泊位的桥吊根据引航员的要求进行避让或收前大梁。

4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缆绳操作区域。

(2)指泊员提前检查缆绳,看是否能正常解开,如是与其他船共桩的,还要看是否有压缆现象。

如不能正常解开,则要提前与另一条船船方沟通,提前做好松缆准备。

(3)船舶离泊前,解缆工人提前20分钟携带好有关工具到作业现场,并做好解缆的准备工作。

人员配备要充足,200米以上(包括200米)大型船舶系解缆人员不少于8人;200米以下的班轮及支线船不少于6人。

(4)指泊员要确认所有的船员已上船,该离船的人员已下船。

2.解缆离船

(1)解缆前指泊员与船舶大副、二副充分沟通,确定解缆顺序。

一般情况下,解缆时首先要单绑,即船艏留一条艏缆、一条前倒缆,船艉留一条艉缆、一条后倒缆;再是解前倒缆,松艏缆;接着解艏缆和艉缆;最后解后倒缆,直至船舶离港。

解缆时要求人员离开适当距离,不要站在缆的内侧。

(2)待船舶解掉最后一根缆绳,船舶离开码头距离前沿岸壁200米以上,船舶驶向主航道且加速驶离,作业人员才能撤离。

(3)指泊员记录船舶离开的相关情况,并将准确离泊时间告知调度。

3.离泊时注意事项:

(1)船舶解缆作业人员解缆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好救生衣、安全帽、工作鞋和工作手套。

所使用的工属具应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2)船舶离泊解缆时,指泊员根据船方的示意指挥带缆工人按要求解缆。

(3)无论船方是否松缆,解缆工人必须有指泊员的指令才能开始解缆作业。

(4)等船方松缆且缆绳漂浮于水面后,解缆工人才可走近缆桩解开缆绳并逐一解缆。

(5)要特别留意船舶离泊操作时,松开部分缆绳后其它未松的缆绳会更紧更危险。

(6)解缆抓缆时,手指不能伸入缆与桩头中间,须抓住外侧。

(7)缆绳被临近船舶的缆压住时,若情况允许,则将未被压的部分翻出桩头,让船上将缆拉出,若缆绳被压太紧或解对头缆(套缆)时,应分清里外,以免缆绳在绞动绷紧时带下对头缆,须通知指泊指导员联系相关船上松缆。

第六条驳船靠离泊操作注意事项

(一)驳船所使用的安全网由其自行提供,原则上使用最小尺寸长4000MM、宽4000MM,孔径50-100MM,网绳直径不小于8MM,承载要求不小于160kg/m2的安全网。

(二)安全网的系挂必须正确,保证岸边前沿和船舶的里舷被安全网覆盖并系牢系紧,安全网必须伸展到足以保障安全的幅度。

(三)操作部负责指导和监督船方正确挂靠安全网。

驳船靠好后,该船装卸指导员应督促船方搭好上下船跳板,督促船方在跳板底下挂好防坠安全网络。

(四)操作部现场指导员应要求船方根据潮水的变化或装卸过程中船体的浮降、外漂及时调整好安全网,避免安全网受损和影响使用。

(五)人员上下驳船须从安全网上面经过,水位低而不足以安全上下船时,禁止直接从防撞胶等其他没做好防护的设施攀爬上下驳船。

对需上岸的船员,该船指导员应告知其遵守码头安全规定“戴好安全帽,不得光膀子,不得穿拖鞋、光脚”。

(六)对已违规站在岸边的船员,指导员应主动询问原因,如需等车出港的应告知其等车安全地点;如是无关人员应劝其返回船舶,对不服从管理的船员立即上报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理。

第七条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三)《港口治安管理规定》

(四)GB2893《安全色》

(五)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六)TJ320《港口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八)《船舶引航管理规定》

(九)《广州港船舶安全靠离的相关管理规定》

(十)《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进出广州港南沙港区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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