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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健身房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CompanyDocumentnumber:

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体育馆健身房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沧州体育场健身房装修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HBHT2015130

招标人:

沧州体育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5年11月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四章图纸(另附)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说明:

本招标文件除封面及总目录外共有55页(第1页-第55页),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项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工程名称

沧州体育场健身房装修工程

2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沧州体育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沧州市

标段划分:

3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4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

发包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6

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完工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工程报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1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元人民币;(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3

踏勘现场

方式:

自行踏勘

地点:

项目现场

14

招标控制价

元人民币,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暂列金额元,此两项费用不可竞争

15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16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8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第七章

19

确定中标人方式及发出中标通知书

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确定中标侯选人,待公示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20

中标公示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中标公示

21

中标通知书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天内、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格的10%。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并退还(无息)。

23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内容及工期

本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4.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资格审查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5.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招标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四章图纸(如有另附)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除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或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工程数量有误、清单描述有误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本文件黑体所示内容均为实质性内容。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西环中路军招院内)。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项目经理授权书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投标函;

承诺函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和格式填写。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调整资料、价格风险幅度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参照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相关定额进行编制,除招标文件中指明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财政预算评审价格填报的价格外,投标人均可以自主报价。

并应充分考虑施工路段围挡、扬尘治理、开挖土方场地和堆放限制、冬、雨季施工风险、现场清理的费用自理、建筑垃圾清理运距、现场施工限制、地下管线的保护、邻近村民等人员阻工、二次搬运、已完工程保护及施工时破坏后的恢复、与其他同期施工建筑工程项目配合、临时道路、临时设施、脚手架搭拆等增加因素所需的全部费用。

除招标文件规定调整外,其他不因工程建设期规章、政策、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或市场行情、工程变更的幅度等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如政策性调整、定额的改变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停工、停水、停电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等。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的工程项目及变更的工程量,如在施工中发生时,结算时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参照DB13(J)/T15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中相关规定。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供水排水、供电,地形现状、地质情况、道路情况、土方类别、运输距离,土方、材料进出场,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标高要求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时有关承诺、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考虑。

投标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

13.8.1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

13.8.2工程情况及说明;

13.8.3施工现场条件情况;

13.8.4现行的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DB13(J)/T15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及本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的文件;

13.8.5施工方案及施工图(如有)。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和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内(已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到帐后须携带交款凭证到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开具保证金收据,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方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递交时间:

2015年12月4日中午12时之前

接收单位名称:

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接收单位开户行:

工行沧州福宾支行

未按有关规定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

16.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施工组织设计雷同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

16.6.4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全部文件需打印或打印后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正本中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副本中可以为复印件)。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所填内容应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内容相符,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胶装成册。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胶装成册,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或同时密封于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作骑缝章。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在密封袋上均应:

18.3.1写明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18.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编码;

(2)工程名称;

(3)2015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款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投标文件应按本投标须知第款、第款、第款规定装订和密封及加写标记,未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24.开标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应按时参加。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开标程序: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参加会议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

以上所有证件投标人如在开标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做废标处理,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的;

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六)评标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专家库内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评标工作开始后,除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中途停止。

专家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完成评标工作的,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调整专家人数。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及资格性审查。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显着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审核投标报价。

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和算术修正;

任何费用出现负报价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将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可靠性以及是否否决其投标等的认定出现异议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确定。

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按第30条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确定得分最高的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3.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在签订合同前,如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弄虚作假证明的,将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并通报财政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在投标人未能按评标报告及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履行有关义务或作出承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34.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确定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由于的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所有中标候选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6.其他

本项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即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沧州体育管理中心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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