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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实现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合理配备、物尽其用”的原则。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条学院遵循优化配置、规范操作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报损报废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

第四条不论使用何种经费、通过何种渠道或办法购置、建造、调入及赠送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院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固定资产管理日常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实行学院与分院(处室)等两级管理体制。

1、后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院固定资产的一级管理部门,代表学院负责全院不动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和办公设备等的固定资产管理。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实施固定资产产权簿籍管理;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全院各类固定资产采购、验收工作,参与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计划的论证和使用效益检查;

(4)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实物总帐、分户分类帐的统计、年度报表等管理工作;(5)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核及处理工作;

1

(6)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财务处代表学院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建立固定资产总帐,严格监督固定资产的购进、使用与报废处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2)加强与资产管理部门的协同合作,建立定期报帐、对帐的制度。

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对学校发生的各项固定资产业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向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加强与资产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促进固定资产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3、各分院(处室)等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二级管理部门,在后勤与设备管理处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其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是:

(1)按照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安全和使用效益的管理,确保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2)申报购建计划,派专人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实物验收。

(3)按权限对本单位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组织技术鉴定,对非正常损坏和丢失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处置意见上报学院。

(4)配备具有一定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担任资产管理员,具体职责是:

做好本单位固定资产帐、卡的登录、标签粘帖和有关统计报表等工作;办理固定资产的申报、验收、借用、报损、报废及其它有关工作;按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开展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协助本单位离职离岗人员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六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2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

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3、对于不纳入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由各单位自行建立帐册进行管理。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学校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

1、房屋及构筑物;2、土地及植物;3、仪器仪表;4、机电设备;5、电子设备;6、印刷机械;7、卫生医疗器械;8、文体设备;9、标本模型;10、文物及陈列品;11、图书、音像制品(含计算机应用软件);12、工具、量具和器皿;13、家具;14、行政办公设备;15、被服装具;16、牲畜。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帐;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帐;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入帐,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帐;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7、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数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数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帐。

第九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帐。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添置、验收、增减变动与维修

第十条添置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要求,按照教学、

3

科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全盘规划、保证重点。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在充分利用资产,防止积压、重复购置的前提下提出配置计划(含目录清单),经学院职能部门审核、学院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认真验收。

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收的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要认真检查,登记备案。

验收合格后,填写“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入库验收表”。

验收不合格,验收人员要详细书面报告,及时与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联系,办理退货、更换或索赔等手续。

若超期验收,对所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办理接受和交接,并按照凭证填写“固定资产入库申报单”和“固定资产管理卡”。

第十四条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帐面价值: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3、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5、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五条房屋、道路(含地下管网)、构筑物根据图纸要求,由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按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向房屋、道路(含地下管网)、构筑物的管理及使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提交房屋及竣工图纸等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利用基本建设资金购入,单位价格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含与房屋建筑物联为一体的设备、能够独立搬运的设备)和能独立使用,耐用期为一年以上且不改变设备形态的设备,由基建管理部门申报并填写“固定资产卡”交资产管理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建立房屋附属设备帐簿(主要设备有电梯、空调、配电房设备、水泵房设备、网络设备、多媒体、音响、显示屏幕、会议桌椅等设备)。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使用部门承担实物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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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门,对有关固定资产帐目作相应调整。

具体帐务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凡购进固定资产,采购部门应及时会同用户将设备的各种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挡。

立卷归档的范围:

1、请购报告、论证报告、上级报告批复文件;

2、有关学院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政府采购有关资料、招投标或议标的相关资料;有关合同、与厂商洽谈记录、备忘录、引进设备代办转运清单;

、商品检验证书、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附件、备件清单及全套随机3

技术文件;

4、验收报告、索赔资料、检修记录、故障记录、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意见、在使用、养护、维修中产生的图纸文件材料。

5、凡属于档案内容的全套随机文件(原件)归档,使用部门保存复印件。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

1、在使用固定资产时,如发生自然损坏,需要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说明损坏原因,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维修费用超过5,000元的经分管设备使用单位的院领导审批后交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属于自然损坏,由资产管理部门联系安排专业公司进行维修。

如发现是人为损坏,损坏者负责维修,维修费用自理。

2、对在保修期内的电脑、复印机等设备,如发生自然损坏,部门资产管理员可自行与该品牌公司联系,通知其上门维修,无须支付维修费用。

3、教室课桌椅和办公桌椅等家具的维修(保修期外)可直接通知学院后勤与设备管理处维修,并由后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登记,年终结算维修费用。

4、固定资产在院外维修后,应填写学院设备维修报销单,在维修费或维修材料费发票背面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登记后,办理支付报销手续,列入维修专项费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和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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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固定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和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帐、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中,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做到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财务部门凭“固定资产卡片”和付款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做到帐、卡、物统一。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管理的固定资产原则上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使用,一般不得借出或带离本单位。

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或带离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或调拨手续。

校内单位借用由单位之间协商解决;外单位借用,报主管职能部门批准。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借用,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借出的固定资产归还时,要严格验收,保证固定资产的完好和完整。

第二十三条凡借用、调出、离退休及出国人员在离岗前,必须向所在单位移交自己使用、借用的固定资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还。

否则,有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或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第二十四条对单价不足规定标准,但按固定资产管理的低值耐用品,按《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因机构分设、合并、或撤消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卡、物移交手续,并报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院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处应定期对帐。

资产管理部门与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单位1—2年内需进行帐、物清查、盘点,查明帐面结存与实有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

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内部每年应由资产管理员组织一次清查、盘点,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由使用单位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调整帐目。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闲置报损和报废

第二十七条闲置及报损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权在后勤与设备管理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学院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1、闲置固定资产的范围:

(1)因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需要的改变,不再使用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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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虽性能尚好,但因技术落后,已被淘汰;不符合环保节能要求的,不再使用的资产;

(3)长期闲置,多余积压的资产;

(4)其它原因闲置的资产。

2、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

(1)闲置固定资产的需求方为院内部门时,由积压闲置方造清单报资产管理部门同意,闲置方和需求方进行资产交接,并将交接清单送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同时在资产管理软件系统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变更处理;

2)院内调剂后剩余的固定资产向院外单位调剂、捐赠或出售的,须经院(

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通过后,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报损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报损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等行为。

2、报损申报审批程序

固定资产的报损须原使用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损申请表”;报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经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统一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报损手续。

3、报损固定资产处理

凡系主观原因造成固定资立损失和丢失的,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学院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院长办公会议批准;资产报损报废手续办完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学院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按有关财务制度,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条报废固定资产的管理

1、报废资产范围

(1)经长期使用,已超使用年限,自然损耗,技术指标严重下降,且无修理价值的;

(2)技术落后,耗能很高,效率很低,不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已被淘汰的;

(3)损坏严重,且无修复价值的;

(4)设备陈旧,继续使用有危险或易发生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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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修成本接近或达到同类产品新购置价格的;

2、报废申报审批程序

(1)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申请:

(2)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3)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置意见,并于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报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

(4)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5)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报上级部门,统一处理。

未经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报废资产处理

(1)经批准报废的所有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回收,各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白行处理,不得擅自拆卸设备零部件;

(2)回收的固定资产进入学校废品仓库存放,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按上级相关规定,统一处理:

(3)凡有毒或带有放射性的积压品、报废品的存放,必须联系公安部门、环保部门按规定统一妥善处理。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后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行。

8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修审批表

编号:

实验室:

分院(处室):

资产名称

型号、规格数量

资产编号单价

生产单位购置时间

报修原因

(主要故障及维修要

求)

经办人:

日期:

分院(处室)意见:

日期:

后勤与设备管理处意见:

日期:

报修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维修金额5000元以上)

日期:

资产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日期:

设备维修情况记录表

维修单位:

维修人员:

维修时间:

维修费用:

维修情

况记录:

验收意见:

验收人:

日期:

9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分院(处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名称资产编号

生产厂商购置日期

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总额

报废理由: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日期:

分后勤院与

、设备处管室理

处年月日年月日意意见见

院财

审务

处批

意意年月日年月日见见

注:

本表一式三份

申报人:

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10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损登记表

_________________分院(处室)年月日

单价核定赔资产名称与型号数量金额(元)购置日期设备受损情况(元)偿金额

合计分院(处室)意见:

后勤与设备管理处意见:

年月日年月日

学院领导意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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