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方案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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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方案最新.docx

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方案最新

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X政发〔X〕28号)精神,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利企便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优化再造流程,创新工作模式。

以企业、群众到政府办好“一件事情”为标准,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模式,X年底前实现全市80%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X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90%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二)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模式。

健全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实行牵头部门首办负责制,明确联合审批事项的首办部门即为牵头部门,强化牵头部门的协调作用,实现部门协同办理、集成服务。

按照线上线下融合的要求,建设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信息平台,实现“一窗受理”、“一事通办”。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三)推行“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受理”。

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次数”和“八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要求,推行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受理。

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消除审批服务模糊条款,对“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相关证明”等逐一予以明确。

(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容缺受理、统一收费、全程代理、邮寄送达、评价反馈、业务培训、人员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快形成健全的制度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二、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

(五)编制“一事通办”事项清单。

编制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X年9月底前公布。

各级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

编制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六)制定“一事通办”工作规范。

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统一行政许可标准、电子文档存档数据规范、数据库建设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等。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七)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多评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

在各类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区域评估”,推行“多规合一”,探索“规划同评”。

大力推进商事登记“多证合一”改革,探索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针对住房、教育、卫生、民政、社保、就业、公安、水电气等审批服务事项,尤其是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等事项,在精简办事材料、推进数据共享的基础上,推动以身份证为主要标识办理。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X供电局,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三、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一张网”

(八)加快推进网上办事互联互通。

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规定或涉密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平台办理。

X年,政务服务“一张网”基本建成,80%以上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X年,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建成,90%以上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X年,力争80%以上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不用跑”。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九)加快建设政务服务信息化支撑体系。

坚持“以统为主、统分结合”的原则,依托全区统一的业务办理系统,加快审批信息系统转型升级。

构建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共享三个支撑平台,推动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电子监察、服务评估、用户体验监测四大重点的应用,推进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和办事移动化。

依托全区政务服务自助化网络,打造统一的政务服务智能手机APP,推进服务事项24小时自助办理。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管办、市信息中心,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十)加快推进信息共享。

按照“无条件归集、有条件利用”原则,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凡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优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部署,配合建设全区统一的电子证照库、社会信用库、人口库、法人库、地理空间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

以信息共享的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实时性为主要指标,从X年起建立信息共享“红黑榜”制度,全面推进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管办、市信息中心、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十一)创新行政审批监管模式。

大力推行以智能手机APP为主要监管手段、以电子证照和现场影像为监管依据的“互联网+监管”信息化体系。

(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四、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十二)推动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

建立健全园区政务服务常态化机制,推动建立部门联系辖区企业机制,开展常态化、点对点的精准服务,力争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园区办事不出园区”。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市编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十三)优化办事网点布局。

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市、县(区)政府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除了车辆管理等特殊事项外,都要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自设的服务大厅。

合理布局各办事网点,积极打造“1小时政务服务圈”。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X年底)

(十四)创新基层政务服务模式。

以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前台综合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办理、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X年底)

五、建立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

(十五)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后补”。

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的“容缺后补”制度,制定动态调整的“容缺后补”事项清单。

按照“提前介入、能快则快”的原则,逐项厘清行政审批事项主要申报材料和容缺材料,扩大“容缺后补”事项范围。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十六)对诚实守信的行政相对人实行“容缺后补”。

对诚信示范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等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加快办理速度。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X中心支行,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六、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十七)加快清除各类无谓证明。

大力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市编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X年7月底)

(十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证明事项清单。

X年12底前,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市编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X年底)

七、加强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十九)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

依照法律法规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需新增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要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的决定及时调整本地区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

市编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X年底)

(二十)加强中介服务市场管理。

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统一规范管理,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

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X年6月底前)

八、着力深化政务公开

(二十一)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

凡是与政务服务改革有关的决策、措施都应依法纳入主动公开范畴,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一事通办”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办理流程、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应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向公众作出明白无误的承诺,让公众全程明晰“一事”如何“通办”。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管办、市信息中心,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二十二)加强政策培训和解读。

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报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解读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围绕重大专项规划、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完善相关的主动公开目录,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载体、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市政管办、市信息中心,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九、推进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

(二十三)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X年12月底前,除110、120、119等紧急类和个别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价格、医疗卫生等其他领域的政务热线整合到统一的12345热线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进行管理,并与政务服务“一张网”对接,实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实行统一的投诉、举报、咨询、建议服务。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

市信息中心,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X年底)

(二十四)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的运行机制。

建立“统一平台”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和评价标准等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

市信息中心,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X年底)

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十五)建立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

构建“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科学划转综合执法事项,合理配置行政执法力量,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

(牵头部门: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时限:

X年6月底)

(二十六)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职权事项,规范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推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监管,构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行政执法信息,应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

市工商局、市法制办、市政管办,责任单位:

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X年底)

(二十七)健全“一事通办”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X中心支行,责任单位:

市工商局,完成时限:

X年底)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一事通办”,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完善科学有效的优化政务服务监督考评指标体系和科学可行的考核办法,将优化政务服务和环境与绩效考评工作挂钩,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要适时开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第三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责任单位:

市绩效办,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

X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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