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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化,建立健全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校实际,我校制定了“4+2”模式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4+2”模式即是学校安全工作在四大体系的思想领导下,主要从管理、责任两个方面入手,把我校的安全工作做到细致化、科学化。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一、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范细则。

二、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

把安全工作切实放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三、安全工作的目的及意义:

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四、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由一名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是安全的主要责任人,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对安全实行全面管理;副校长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与校内各年级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目标网络责任体系。

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年级,落实到具体的人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目标网络体系责任体系。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结合学校特点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

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2.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3.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学校上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

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承德小学学校安全工作日志》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4.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5.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6.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5.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心理室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3.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占有一定比例。

(十一)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二)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

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三)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四、安全工作具体管理职责及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原则,按照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小组成员带头抓,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安全管理体制,认真做到领导、措施、责任、资金、人员“五落实”,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隐患、促落实、保安全。

(一)门卫职责及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门卫制度,确保师生进出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校门通道及附近区域的治安工作。

(二)学校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1.学校要健全学校房屋的档案,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给供水、电、气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从设计立项到竣工验收,都要严格依法管理,做到“五个必须”:

必须依照学校自身的特点进行规范设计,必须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规定进行施工监督,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有关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3.学校要加强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

4、学校要加强对停车棚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师生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5.学校设立的各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制度。

6.学校设立的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学校一切供用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7.学校设立的各办公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办公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8.学校设立的各教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教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9.学校设立的各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10.学校设立的体育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一切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三)学校日常活动安全要求

1.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安全。

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分别对学生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重视体育卫生监督,要认真检查一切体育设施的运行情况,如有安全隐患,要坚决停止使用,并立即向学校报告;要反复讲明动作要领,强调安全要素,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为学生合理安排运动区域,严禁放敞式的体育自由活动。

2.运动会的安全。

学校组织学生运动会要周密安排,成立组委会,要设立专门安全小组负责对运动会的安全管理,统一指挥,维护比赛场地秩序;比赛期间对比赛场地、设施、设备要认真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对投掷场地,跳高、跳远场地,短跑、接力赛场地要重点设防,专人负责,加大人力投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准备一些常用药品及医用物资,要有抢救人员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以应对突发事件;对拉拉队要落实专人进行规范管理。

3.课堂教学(含实验课)的安全。

任课教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

4.集队集会安全。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集队集会的安全管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集队集会要按年级、班级、按方位有顺序进出场地并形成惯例;严禁快速集合,防止混乱和拥挤;楼道、过道要指定安全责任人,坚持到岗值班履行职责,确保集队集会过程中师生安全。

5.师生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

学校举行师生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事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预案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安全责任人、执行时的各环节、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照明灯光电路的检查与维修、参加人员的进场与退场组织、交通工具安全及行进路线、应急措施等,必要时要和当地派出所、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防患未然。

6.学生行为规范教育。

学校负责落实相关责任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各学校要制定本学校的《学生日常安全行为守则》,经常性的教育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四)学校消防安全要求

学校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加强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检查;加强对校内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和整改。

(五)食品、卫生和防疫安全要求

1.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学校设立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2.学校要积极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定期组织师生参加体检;校区要及时发现疫情,果断处置,控制疫情发展,防止疫情蔓延并立即上报疫情,对有关环境作全面、彻底消毒处理,建立长效的预防控制流行性传染病机制。

3.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包括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生理卫生、运动卫生,要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防病从口入。

(六)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学校设立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学校危险物品的日常管理。

2.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性质、特性制作分类标签,分类摆放,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腐蚀和通风设施。

3.危险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地点,严禁将保管室兼作他用。

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必须符合操作规程。

(七)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要求

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校园信息网络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切实搞好网络安全监控,防腐朽思想侵蚀、防计算机病毒入侵、防网络泄密、防敌对势力破坏。

(八)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要求

1.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各类法制讲座,开展“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2.学校要同当地公安机关、法院建立警民协作联系制度,邀请民警协助学校作好法制教育、帮教工作。

3.学校要配合当地治安机关清理学校校园周边环境整理。

五、安全工作责任书的签订

(一)学校要结合实际详细划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根据本细则详细拟订各责任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

(二)学校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严肃认真地与各责任人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安全责任书应详细具体地明确责任人的责任点(区域)、安全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奖惩等内容。

(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化时,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确定新的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书。

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一)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

(二)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任务是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城市重点设施安全,如供电、供气、供水设施;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尽量减少损失;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关部门报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提供车辆和救援物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四)学校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五)学校及有关人员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六)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

(三)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和责任人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七)对安全事故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在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的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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