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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农村改厕改厨工作

2018年阳朔县农村改厕改厨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桂林市及县委、政府关于农村改厕、改厨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目标要求,为加快推进“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全面完成我县2018年的农村改厕、改厨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村规划为引领,以实施农村改厕、改厨工程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培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增强农村基础设施便利性、便捷性,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推动农村厨房、厕所的标准化建设和提质升级,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建设“美丽阳朔·宜居乡村”。

二、工作任务

上级下达我县2018年农村改厕、改厨指标12000户,其中改厕6000户,改厨6000户,我县应积极做好工作宣传,在全县9个乡(镇)完成农村改厕、改厨12000户任务(各乡镇任务分配具体详见附件5)。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因户施策。

在推进农村改厕、改厨过程中不搞“一刀切”,将改造类型分为基本型、舒适型或小康型三类,由农户自主选择,切实做到科学化、多样化。

(二)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各乡(镇)对农村改厕、改厨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发放程序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并根据具体改造进度向农户拨付补助资金,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改造对象及流程

(一)农村改厕、改厨对象应为当地农村居住农户(不含移民搬迁户)。

(二)在确定农村改厕、改厨对象时,应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优先考虑。

(三)符合农村改厕、改厨对象认定条件的所有农户都可以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后,将给予一定的改厕、改厨财政补助资金支持。

(四)农村改厕、改厨的流程:

1.本人申请。

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农户农村改厕、改厨申请书(户主应签字/按手印);

(2)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户,还需提供扶贫部门核发或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

2.村委初审。

村委会接到户主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上要标明市、县、乡(镇)三级举报电话。

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者填写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将所有申请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农村改厕、改厨的年度任务,初步拟定改厕、改厨补助对象,并组织人员上门核查,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将初步改造对象名单、拟改造方式、拟补助标准等的审核结果,在乡镇及村级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将审核结果(包括拟改造对象名单、改造内容和补助标准等)上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

对符合改造条件,但未能列入本批改造的,优先纳入下一批或次年的改造范围。

4.县级审定。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应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提出审定意见。

审定结果(包括拟改造对象名单、改造内容和补助标准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公示期满后,将最终确定名单报送县人民政府备案,下发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抄送县级卫生计生部门。

五、改造标准

(一)农村厕所改造标准。

以改善居住条件、预防疾病传染、提高宜居水平为目标,以建设和完善“两池一洗”(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为主要内容,对农村厕所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农户可按基本型、舒适型或小康型三种类型标准进行改造。

1.基本型:

厕所在户内或院内,蹲便器与蹲位抬高地面10CM设置或采取双向找坡的方式与洗浴区分离,洗浴区另设地漏分流生活废水,达到粪水、灰水分流。

厕所高度一般不低于2米,做到“五有”(有门窗、有顶、有便盆及沉水弯、有水冲设施、有照明和通风)。

2.舒适型:

在符合经济型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厕所面积一般不小于2平方米,厕所卫浴合一时面积一般不小于3平方米(其中卫生间一般不小于2平方米);地面铺瓷砖或水磨石地面,四周墙面贴不低于1.2米高的瓷砖;普通照明;有洗手池、纸篓;制式门窗,自然或机械通风,有防蚊蝇设施。

3.小康型:

在符合标准型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厕所卫浴合一时面积一般不小于5平方米(其中卫生间一般不小于3平方米);地面铺瓷砖,四周墙面贴瓷砖到顶;节能照明;自来水冲洗,制式洗手池。

化粪池的类型分为玻璃钢成套设备、砖砌三格化粪池及沼气池三类,由农户自行选定;要求选用、建设或安装位置应避免车轧,确保安全;禁止在水体周边建设厕所或将粪液直接排入鱼塘、河流及水库等,防止生活水源、水质被污染;容积足够,有盖板及清渣口,严防渗漏污染和粪便裸露。

(二)农村厨房改造标准。

以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为目标,以“五改”(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为主要内容,对农村厨房实施改造,整体提高农村厨房卫生整洁程度。

农户可按基本型、舒适型、小康型三种类型标准进行改造。

1.基本型:

改灶,即改用节能灶具,增加排烟装置;改台,即对厨房灶台、案台铺装瓷砖,增加通风、采光;改柜,即将厨房敞开式橱柜改为密闭式橱柜;改管,即将厨房的电线、燃气管线、沼气管线等进行固定、归整;改水,即改造厨房上下水道、储水池、洗菜池等设施,做好厨房排水与化粪池或村屯排污系统的连接。

2.舒适型:

在符合经济型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地面铺瓷砖或水磨石地面,四周墙面贴不低于1.5米高的瓷砖,有自来水及洗菜盆,有排油烟设施。

3.小康型:

在符合标准型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地面铺瓷砖,四周墙面贴瓷砖到顶,大理石灶台,有消毒柜、壁柜、抽油烟机等。

六、组织实施办法

为降低改厕、改厨设备采购成本,通过招标方式发包给企业统一实施改造,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指挥部办公室将2018年改厕、改厨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乡镇召开村委级布置会,根据各村委实际情况落实改造任务。

收集改造户信息和改造内容,并进行按程序评议、公示、认定和报审,确认改造名单,报送到指挥部办公室汇总。

2.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施工管理经验、信誉好的施工企业,签订改造合同,改造内容应包含改造材料要求、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要求、一户一档材料的整理归档,明确改造完成时间节点,资金拨付方式等。

3.企业负责入户与农户签订施工合同(含改造资金支付方式),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配合。

施工企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改造并达到验收标准,并负责改造改造前、中、后相片收集和一户一档资料整理,竣工后统一交乡镇审核备案。

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核验工作。

七、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分3个阶段:

(一)前期工作阶段。

鉴于农村改厕、改厨改造点多、面广、分散等情况,各乡镇在辖区内进行调查摸底和宣传工作。

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二)组织建设阶段。

在实施方案下达1个月内,逐步启动农村改厕、改厨建设工作,并加大政策宣传,争取在2018年5月底全面落实任务量,2018年11月底前务必全面竣工。

(三)竣工验收阶段。

各乡镇在农村改厕、改厨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一户验收一户,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同时整理完善改造户验收资料。

各乡镇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厕、改厨项目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八、资金安排

(一)资金筹集:

采取“三个一点”(上级给一点、政府拿一点、群众出一点)的方式筹集农村改厕、改厨项目资金。

(二)补助标准:

根据自治区《“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农村改厕、改厨、改圈工程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农村厕所改造户应奖补1200元,农村厨房改造户奖补700元。

自治区本级财政负责一半(即自治区财政对农村改厕补助标准为600元/户,改厨标准为350元/户,该项补助标准为各市、县的平均补助标准)。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桂办发〔2016〕60号)要求,各市、县应完成各自的资金筹措:

1.自治区级补助标准:

根据自治区《关于下达2017年“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农村改厕改厨任务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17〕48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对农村改厕补助标准为600元/户,改厨标准为350元/户。

(自治区下达改厕6000户,合计360.0万;改厨6000户,合计210.0万,共计570.0万)

2.市级补助标准: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桂林·宜居乡村”活动本级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市政办〔2017〕44号)文件,经市级验收合格后,市财政对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实行以奖代补,给予农村厕所改造户均奖补100元、农村厨房改造户均奖补100元。

3.县级补助标准: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自治区与地方财政各负责一半的要求,我县对农村改厕补助标准为600元/户,改厨标准为350元/户。

(我县改厕6000户,县财政配套360.0万;改厨6000户,县财政配套210.0万,共计570.0万)

4.农村改厕、改厨可以给予补助资金,也可以发放改造实物(即改厕“两池一洗”、改厨“五改”的建筑材料)。

按照改造的基本要求及主要内容,以缺什么补什么的形式,向改造对象发放补助资金或实物。

(三)发放程序:

各乡(镇)自行组成验收组,对农户改厕、改厨工程进行实地查验并填写竣工验收表,完成一批验收一批,验收合格一批造册补助一批。

改造补助的发放和管理具体如下:

1.农村改厕、改厨政府补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非农村改厕、改厨项目。

2.可按照相关规定统一采购改厕、改厨使用的建筑材料。

3.农村改厕、改厨财政补助资金或实物补助的应以屯(自然村)为单位造册。

4.农村改厕、改厨财政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施工企业与农户签订的施工合同和资金拨付协议,按进度进行拨付。

5.农村改厕、改厨实物补助的应由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发放,做好造册登记,及时归档保管。

6.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实物)兑现和使用情况检查。

九、相关管理工作

(一)农村改厕、改厨工程实行“一户一档”制度。

“一户一档”材料应包括农户申请、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公示材料、审批材料、与乡镇政府签订的改造协议、改造前、后对比照、资金(实物)发放证明材料、验收表等相关资料。

(二)县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改造工程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指导。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阳朔县“美丽阳朔·宜居乡村”改厕改厨项目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

张晓阳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

莫冰副县长

副指挥长:

潘智军县住建局局长

陈发祥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

杨颖斌县住建局副局长

陆秀福县政府办副主任

钟喜珍县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忠县住建局副科级干部

张起刚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其松县扶贫办副主任

李启明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春阳朔镇人大副主席

容艳琼白沙镇人大副主席

石红梅福利镇副镇长

刘宽先兴坪镇副镇长

黄祖光高田镇副镇长

何浩葡萄镇副镇长

梁高荣金宝乡副乡长

何先亮杨堤乡副乡长

苏永江普益乡副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于县住建局,由潘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级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县乡村办负责改厨改厕的协调和督导,制定督查方案,下发督查通报;县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中央、自治区、桂林市补助资金,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县住建局负责改厨项目的业务指导,按时报送项目进度;县卫计局负责改厕项目的业务指导,按时报送项目进度;县扶贫办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对未达到改造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异地搬迁户)进行甄别和政策宣传;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沼气池的安装、改造。

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的改厨改厕工作,做好核查统计,数据上报等工作。

同时做好改造户的思想动员、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确保本辖区内改厨改厕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各乡(镇)、有关单位也要成立农村改厕、改厨工作领导小组,把农村改厕、改厨工作作为建设“美丽阳朔·宜居乡村”的头等大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要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强化组织指导,在资金、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

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位,明确工作职责及具体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

各乡(镇)应按时间节点每月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宣传动员,全民参与。

农村改厕、改厨工程是关系千家万户的便民、惠民工程,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组,进村入户,通过在村中悬挂横幅、制作专栏、发放资料及一对一面谈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

引导群众转变“厕不入屋”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建设水冲式厕所,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大力实施拆旱厕、建新厕工程。

鼓励群众投工投劳,高效推进农村改厕、改厨工作。

(三)多方筹集,严管资金。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制定相应的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办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改厕、改厨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指导,严格验收。

为确保农村改厕、改厨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合理的年度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

1.广西农村改厕农户申请审批表

2.广西农村改厨农户申请审批表

3.广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4.广西农村清洁厨房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5.2018年阳朔县改厨改厕计划任务一览表

6.阳朔县农村改厨改厕验收表

 

附件1:

广西农村改厕农户申请审批表(年度)

户主姓名

(盖手印)

身份证号码

 

家庭

住址

乡(镇)村屯

建档立卡

贫困户

□是□否

联系电话

 

改造

内容

基本

□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

改造方式

□自建

□联建

其他

申请改造补助

自筹资金

改造户承诺

本人自愿实施厕所改造,接受政府改厕物资/现金补助(元),并且筹改厕所需其余资金,承诺于年月日前按归类上述改造内容完成改造。

签名:

年月日

村委会意见

 

村委领导签字:

村委会(章)

年月日

乡镇政府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章)

年月日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意见

 

同意改造,批准改造补助资金元。

分管领导签字: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章)

年月日

注:

此表原件存入农村改厕农户档案中,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留存复印件。

附件2:

广西农村改厨农户申请审批表(年度)

户主姓名

(盖手印)

身份证号码

 

家庭

住址

乡(镇)村屯

建档立卡

贫困户

□是□否

联系电话

 

改造

内容

基本

□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

改造方式

□自建

□联建

其他

申请改造补助

自筹资金

改造户承诺

本人自愿实施厕所改造,接受政府改厕物资/现金补助(元),并且筹改厕所需其余资金,承诺于年月日前按归类上述改造内容完成改造。

签名:

年月日

村委会意见

 

村委领导签字:

村委会(章)

年月日

乡镇政府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章)

年月日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意见

 

批准改造补助资金元。

分管领导签字: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章)

年月日

注:

此表原件存入农村改厕农户档案中,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留存复印件。

附件3

广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

标准要求

评分

一、化粪池

1.选用池型种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施工或安装过程符合施工要求。

3.密闭、不渗漏、容积符合同类模式厕所要求。

二、便池

4.选用陶瓷与其他坚固、宜清洁材料。

5.建设或安装过程符合施工要求。

6.便器应满足粪便收集需要。

三、冲洗设施

7.采用节水型冲水水箱或冲水方式。

8.选用其他方式的应符合无害化要求。

四、农民自建部分

9.根据厕所类型和选择改造的标准,达到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要求。

总体评价

附件4

广西农村清洁厨房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验收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结论果

一、灶具

采用节柴灶或燃气、沼气灶,有通风、排烟管道。

二、案台

案台牢固,台面光滑易清洁。

三、柜体

案台集成或独立密闭收纳柜。

四、管线

电线、燃气管道固定,安装规范。

五、排水

安装有洗池和排水管道。

六、农民自建部分

根据选择改造的标准,增加通风采光,进行合理布局,及时打扫,保持整洁。

总体评价

附件5

2018年阳朔县改厕改厨计划任务一览表

乡镇

改厕户数(户)

改厨户数(户)

阳朔镇

500

500

白沙镇

930

930

福利镇

920

920

兴坪镇

860

860

高田镇

700

700

葡萄镇

650

650

金宝乡

800

800

杨堤乡

310

310

普益乡

330

330

小计

6000

6000

合计

12000

附件6

阳朔县农村改厕改厨验收表

农户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乡(镇)村委自然村

改造情况

改厨

改造面积

改厕

改造面积

自筹资金(元)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元)

改造总金额(元)

农户意见

 

农户(签字):

年月日

验收人意见

 

验收人(签字):

年月日

乡镇政府意见

 

乡镇政府(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此表由各乡(镇)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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