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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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涉密,按规定不予公开。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

行政

正厅级

财政拨款

河北海外联络交流服务中心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欧美同学会•河北留学人员联谊会秘书处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党派团体机关事务办公室

行政

正处级

财政拨款

河北省佛教协会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道教协会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伊斯兰教协会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伊斯兰教经学院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天主教爱国会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震旦佛教艺术研究院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7396.0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96.08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739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5.6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744.0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881.61万元;项目支出3770.41万元,主要为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支出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7396.08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819.4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1239.06万元,主要为机构改革后增加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580.41万元,主要为机构改革后增加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881.61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我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34.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9.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49万元);公务接待费86.13万元。

与2018年相比增加94.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增加,工作任务加重,“三公”经费也有所增加。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巩固多党合作,推动多党合作政治协商事业发展。

(二)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创新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服务全省对外开放。

(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六)不断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开展统战工作

1、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4、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治藏工作方略,推动中央和省委涉疆涉藏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5、统一管理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6、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7、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8、统一领导全省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

拟订海外统战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9、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省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统战事务管理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省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省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省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省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3、协助管理市级党委统战部部长。

受省委委托,领导省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

代管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河北欧美同学会、河北中华职业教育社。

领导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指导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选聘工作。

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河北省党派团体机关事务办公室。

4、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年,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213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开展统战工作

3148.53

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

  1、民主党派工作

410.00

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职能作用,构建和谐政党关系

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提交调研结果、建言献策

≥90

≥80

≥70

<70

民主党派履行职能有关支持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推进政党协商制度建设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2、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130.00

统一领导全省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

拟订海外统战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争取人心,凝聚、壮大爱国力量,为河北的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河北海外联谊会、河北欧美同学会参会人数

≥100

≥90

≥80

<80

文化经贸等交流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调研量

≥12

≥9

≥6

<6

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次数

≥4

≥3

≥2

<2

联系重点社团及代表人士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3、非公经济统战工作

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引导非公人士的工作完成情况

≥100

≥90

≥80

<80

活动开展次数

≥4

≥3

≥2

<2

非公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完成率

100%

≥95%

≥90%

<90%

  4、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政治引领,培养人才,建言献策,服务社会,联谊交友。

组织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和留学人员中代表人士开展统战工作人次

≥100

≥90

≥80

<80

传统领域统战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知联会”组织架构搭建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5、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沟通,定期走访看望,谈心交流,主动解忧帮困,引导党外人士增强四个意识,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

负责在重要节日联系慰问党外代表人士,了解、反映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负责党外干部的履职能力培养,组织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开展考察调研活动,帮助开阔眼界,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深化省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活动,进一步密切与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着力培养一批靠得住、叫得响、形象好的代表人物。

进一步体现党委政府对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视关心,更好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进一步提高党外干部的实践能力、履职本领和参政议政水平。

联谊交友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党外代表人士慰问数量

100%

≥90%

≥80%

<80%

组织党外干部考察调研数量

100%

≥90%

≥80%

<80%

  6、侨务管理工作

138.93

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省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做好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进一步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等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侨务救济工作完成情况

100%

≥95%

≥90%

<90%

活动开展次数

≥4

≥3

≥2

<2

联系重点社团及代表人士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二、统战事务管理

621.88

负责统战业务管理

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综合业务管理

381.88

负责全省统统战各界人士的综合性工作;指导市、县党委、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领导、指导、联系、代管相关统战单位;完成中央统战部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完成年度内中央统战部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00%

≥95%

≥90%

<90%

  2、宣传培训调研工作

240.00

紧紧围绕我省统一战线工作重点,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出版工具,积极主动开展社会宣传和对外宣传,全面准确地展示统一战线精神风貌。

负责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党外干部、统战干部的培训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综合协调、规划、指导;指导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全省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政策和规划。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委统战部年度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开展党外干部培训、考察、调研等活动,提高党外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

了解掌握全省统一战线各领域基本情况,及时掌握新变化、新问题

按照省委要求,认真组织统战干部开展考察调研情况

100%

≥90%

≥80%

<80%

培训人员数量,教学质量评估结果

≥95%

≥85%

≥75%

<75%

全媒体宣传平台的建设完成情况

≥95%

≥85%

≥75%

<75%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5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213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3.05

3.05

3.05

河北省党派团体机关事务办公室小计

3.05

3.05

3.05

日常公用经费

322.42

复印机

A020201

2.00

1.00

2.00

2.00

2.00

日常公用经费

322.42

打印设备

A02010601

0.65

1.00

0.65

0.65

0.65

日常公用经费

322.42

扫描仪

A020*******

0.40

1.00

0.40

0.40

0.40

七、国有资产信息

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295.35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3.0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河北省省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3295.35

1、房屋(平方米)

27057

678.32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27057

678.32

2、车辆(台、辆)

15

481.31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210

4、其他固定资产

1925.72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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