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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琉球国朝贡活动概述

清代琉球国朝贡活动概述

戈斌[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明清档案1000余万件,内容涉及有清一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方面,其中不乏记载清政府与琉球国交往的文件。

本文仅就馆藏档案中有关琉球朝贡的部分记载,描述琉球国朝贡活动的全过程。

一、朝贡的一般规定

1、贡期

“琉球贡期二年一次”[2],乾隆五十五年正月二十六日,琉球国正使紫巾官向处中等呈称:

“琉球国遵依定制,二年一贡,百有余年。

”道光十九年,清帝曾降旨,令改为四年一贡。

次年,“该国王遣使来闽吁请照旧间年一贡,情词极为真挚。

”闽抚吴文熔亦奏曰:

“该国王实因效顺抒诚,求照旧典朝贡,并无私意,道光皇帝于是收回成命,“著如所请行”,仍令间年一贡。

“间年一贡”,系指常贡,或叫例贡。

此外,逢庆贺、谢恩等事,亦进谢恩贡,有时与常贡并进,有时分进,视时而定。

2、贡物

常贡物品,例有定制,但清初期曾屡有变动,直至康熙三十二年,方定下琉球常贡分为三种:

“煎熟硫磺一万二千六百斤、红铜三千斤、炼熟白刚锡一千斤。

”其中,硫磺交福建巡抚收贮藩库,礼部行文“工部于应用处取用”。

其余贡物循例运送进京。

谢恩贡,则无定额。

现举乾隆五十四年琉球国谢恩贡物清单为例:

“金鹤形壹对鹤蹈银岩座各全

细嫩浓茶色素光蕉布十匹

黑漆嵌螺五爪龙盖碗三十个

细嫩素光蕉布四十匹

黑漆嵌螺五爪龙圆盘三十个

精彩画围屏一对

细嫩沉香色织花蕉布十匹

围屏纸五千张

细嫩织花蕉布四十匹

护寿纸五千张

精熟土黄色织花蕉布十匹

精致雅扇二百把

精熟织花蕉布四十匹”

琉球国王请以陪臣子弟入监读书,奉旨恩准后,“于常贡外,加进围屏纸三千张、蕉布五十匹。

学成归国,恭进谢恩方物围屏纸五千张、蕉布一百匹。

”[3]

乾隆帝对加贡之物并不十分看重,他曾说,“凡外国进贡,正贡方物自不可短少,若因庆贺、陈奏、谢恩等事加贡,间有短少与例不符者,毋庸计较。

”[4]

3、规模

率领朝贡队伍的首领为正使、副使各一员,“以其国王舅或耳目官及正议大夫,紫金大夫充。

”[5]朝贡船只“不得过三船,每船不得过百人。

”[6]

从档案记载看,琉球朝贡船队由两只海船组成,分称“头号贡船、二号贡船。

”例贡之年,贡船两只开出后,随后还有接贡船一只前去接应,“合三船之数”[7]。

4、贡道

《清会典》载,“琉球贡道……由福建闽安镇入。

《礼部则例》曰:

“琉球贡道……航海由福建闽安镇入境达京师。

琉球贡使一行由福建进京和返回是按当时的驿站逐站行走的,档案中详细记载了福建省城至京城间驿站的里程,共4825里,驿站71处。

二、从琉球到福建

1、放洋和抵闽

关于琉球朝贡船队在本国放洋和抵达福建的时间,档案中是这样记载的:

“……向于寒露前后由本国放洋,九月底十月初抵闽。

“乾隆十七年十一月初六日在本国开船,二十一日到闽。

“嘉庆十二年九月初十日在琉球开船,在洋遭风坏篷,……十月初三日漂收。

“嘉庆十五年九月十四日在该国开驾到马齿山候风,十一月十五日开洋。

琉球贡船一般于朝贡之年的九月中旬前后出发,顺利的话九月底或十月初可抵福建。

头、二贡船同时出发,因海风无常故不一定同日抵闽。

福建巡抚照例先期派员在沿海一带“迎探接护”,并将情况及时向皇帝奏报。

2、验关、免税

“外国朝贡,以表文方物为凭,该督抚查验的实,方准具题入贡。

”[8]“琉球由闽浙总督具题”。

[9]礼部“复准行该督抚填给勘合”。

[10]

贡船抵闽后,闽海关根据“随带货物清册”进行查验。

贡船除运载贡物外,还携带大量土特产品,用以进行贸易活动。

这些随带货物,海关“查照向例批令免其输纳应征税银”,免税清单由督抚随奏折报请皇帝过目。

从大量清单可以看出,随带货物均属琉球当地的土特产品,数量很大。

清政府特令全免进口税,政策十分优惠。

3、柔远馆驿

验关后,将贡使及随行人等“安插馆驿”。

“饬禁不许地棍奸民擅进馆驿侵骗骚扰。

”“照例筵席,面加慰劳。

”由福建巡抚将一行人员共计分为三等:

应摘回者先归国,应存留者留边听赏,赍贡入京者,正副使以下都通事,使者、从人等,不得超过二十人。

”[11]“摘回员伴仍坐驾原船先行发遣归国。

上面提到的馆驿,就是专门接待琉球客人的柔远驿。

柔远驿建在“福省水关外……,中有夹门、仪门、大堂、月台,左右两傍房舍三十二间,皆修整完固”,[12]顺治五年,柔远驿遭兵火破坏,后应琉球国中山王尚质之请,清政府拨款于康熙七年“重建柔远馆驿于福建,以待琉球使臣。

”[13]

4、贡船海难的抚恤

贡船是大型的木质帆船。

东南沿海又是台风的频顾之地,由于当时的科技水平所限,贡船在海上遭遇风浪而受损之事,曾屡屡发生,清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有专门的抚恤规定,抚恤相当优厚。

“嘉庆八年,琉球国二号贡船在洋遭风,漂至台湾地方冲礁击碎,救援人口上岸抚恤。

……钦奉上谕:

外藩寻常贸易船只遭风漂收至内洋尚当量加抚恤,此次琉球国在洋冲礁击碎船只系属遣使入贡装载贡品之船,尤应加意优恤,其捞救得生之官伴水梢人等著照常加倍赏给。

嗣后遇有外藩贡船遭风漂失之事,均著照此办理。

嘉庆十五年,琉球头、二贡船在洋遭风,先后漂收广东省,“经粤省留船修换,将贡物贡使由陆路先后护送到闽……妥为安顿。

……自安插日为始,夷官每员给米三升、蔬薪银五分一厘,跟伴水梢每名给米一升、盐菜银一分,回国之日另给粮一个月。

于存公顷下动给,事竣造册报销。

5、报请进京

琉球贡使抵闽安排馆驿,休整一段时间后,由福建督抚奏明皇帝,择日起程进京:

乾隆六十年,“琉球国中山王世孙尚温遣正副贡使向文凤、郑作霖等坐驾海船二只恭进乾隆五十九年例贡,于本年五月二十七八等日先后到闽,……一定于九月二十八日自闽起程,……约计于十二月中旬即可抵京。

“道光十二年谕:

外藩遣使进贡,入关后即饬该使臣赶紧起程,……务于十二月二十日以前到京,以符定制。

”[14]清制,每年十二月二十日为当年的封印日期,贡使于年前到京,“得予元旦朝正随班庆贺”,琉球自闽进京共计71处驿站,按站行走,所需时日正如档案所载:

“向来琉球使臣自闽进京,行走七八十日不等。

择定起程日期在奏报皇帝的同时,福建督抚还要“飞咨沿途各省”早做准备,并将贡使一行员役名数开单知照礼部和内务府。

咸丰年间,太平天国运动兴起,福建至京师道路不通,琉球国贡使无法入京,咸丰四年,礼部尚书麟魁等具奏,“琉球贡船将次抵闽,请暂缓进京……。

臣等公同酌仪,比照上年办过南掌、缅甸成案,请饬下该督抚传令该使臣等,此次无庸来京。

所有贡物请旨赏收,一俟道路肃清即由该督抚将表文暨贡物派员进京,其应行颁赏该国王世子及正副使臣等物件,先由各该衙门照办齐全,由部封送兵部发交该省,派员赍送转交祗领,以示体恤而昭慎重。

”颁赏物品备齐之后,各有关衙门公同点验,装箱封固,粘贴印花,送交兵部,由“内阁撰拟敕书一道并将赏赐各件撰入”,交驿驰递闽浙总督,同时行文沿途各地多派弁兵接护。

赏赐物品到闽,由督抚转给贡使,事毕令其回国。

同治三年,琉使再次受阻于闽。

咸同时期的太平天国运动,造成了琉球朝贡活动中的特殊状况。

6、委员伴送

琉球贡使进京,照例,由福建督抚遴委文武员弁往返全程陪同。

嘉庆十六年清帝颁旨,“嗣后遇有外藩使臣入贡,著各该督抚均于文武员弁内拣派明干者两三员伴送来京,以昭慎重。

”伴随入京一般选派两名文职官员和一名武职官员,文官多以知府、通判等入选,武官多以副将、参将入选。

委员情况要及时上报皇帝,如道光十年十月二十八日闽抚韩克钧奏报:

“兴化府知府黄浽诰、福粮通判文灿、湘江各州协副将杨联萼堪令伴送……。

事竣仍令该委员等妥速伴送回闽。

”伴送官须随时将行走情况通报有关衙门和途经各省。

如未能依限到京,伴送官本人要受到查处,闽省督抚亦有用人不当之责。

三、从福建进京沿途

1、福建

“乾隆五十六年,……十月初二日起程,十月十九日出闽省……。

乾隆五十八年“九月十八日起程……,从容行走,十月初十日已至浙江省江山县境,逐臣接护按站前进。

咸丰五年浙抚奏报:

“自闽至浙一路溪河浅涸,兼以风雨阻滞,舟行速缓,是以未能兼臣前进。

嘉庆十六年,贡使一行由京返回,“沿途经过地方文武官派兵役小心照料护送……,于十二月三十日在闽浙交界之九牧地方接到该贡使人等。

从以上四则史料,可知:

①自闽进京,逐程按站行走。

②从福建到浙江,多走水路。

③闽浙两省贡道交界处为:

闽省的九牧,浙省的江山。

④在闽省内路程需时17日左右。

2、浙江

“乾隆五十九年三月六日入境,经由省城前进,察其情形极为欢欣鼓舞感戴皇上,沿途行走亦甚安静。

……已于三月二十七日护送到浙闽交界地方交替出境。

”(注:

此例为自京城返回。

“嘉庆十三年,……据江山县禀报,十二月二十五日已入浙境首站。

“嘉庆十九年,……派委署嘉兴府通判陈丰、守备陈三祝前往闽浙交界接护。

……该贡使向斌等于十一月初十日行抵杭州省城。

……分别犒赏,……即于十一日开行前进。

“前准闽省督抚臣咨令即经派委文武员弁前赴入境首站迎探,并饬沿途经由各县营汛小心护送。

……该贡使于十一月初二日行入浙境,逐程护送于十一月十五日出境,交明江苏省委员接护前进。

同治六年浙抚马新贻奏报:

“接闽抚咨移,派员前往闽浙交界处所迎探接护,于五月二十日护送到江苏吴江县交替。

从以上五则史料,可知:

①浙省伴送官文武各一,省内护送。

②浙省首站为江山县。

③途经省城杭州停留一日,例有宴赏。

④护送至江苏省首站吴江县交替。

⑤随时奏报贡使行走的情绪。

⑥在浙省内路程需时12日以上。

3、江苏(附安徽)

“乾隆五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抵苏州省城。

臣长麟(苏抚)循向例即日在臣署大堂设备筵宴,事毕即放,十一月十二日护送起程。

“乾隆五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入江苏省吴江县境,……于十一月十七日护送出江苏省境,交山东委员接护前进……。

嘉庆二十五年“……饬委署松江柘林通判傅廷兰、苏州城守营参将恒安驰赴浙江交界处所伺探迎护,……飞饬各属多备船只,加雇纤夫,……如遇河道冻阻,即多拨人夫船只向前开通冰路赶紧趱行。

道光四年苏抚张师诚奏报,“贡使十一月二十三日行抵丹徒,因淮阳水阻改道起旱,由浦口而至徐州宿迁,仍归山东郯城原路。

道光四年皖抚陶澍奏报:

“……行抵丹徒县境,因高堰堤工被风掣卸,湖水下注,水涌溜急,十分危险。

运河纤道多被淹没,水陆均甚难行,即在丹徒起旱改道,由安徽之滁州、凤阳等属前进。

……十一月三十日入安徽境,十二月六日出宿州境交替江苏铜山县接护前进。

道光十四年“……徒阳运河适因天气久晴水势浅小,兼值回空粮船催攒南下,恐水路更形拥挤,难期迅速。

……赶紧送赴清江,由王家营陆路北上。

同治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抵江苏省吴江县境,……八月三日送出江苏省境,交山东郯城县由东省委员接护北上。

从以上七则史料,可知:

①苏省委员一文一武,省内全程伴送。

②途经省城苏州,循例筵宴款待。

③沿大运河北上,雇用纤夫。

④常州至镇江一段运河有时不甚通畅,遇阻时多由王家营或丹徒起旱,由陆路绕道而行。

史料中提到绕行的两条线路:

一条由浦口而至徐州宿迁,一条经安徽滁州、凤阳、宿州再回苏省铜山县。

⑤护送至山东郯城红花埠首站交替。

⑥在苏省内路程需时17日以上,遇阻时竟费时一个多月之久。

4、山东

乾隆五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入山东郯城县境。

……十二月初七日出德州境,……入直隶景州首站。

道光十年东抚讷尔经额奏报:

“琉球国遣使进贡例由山东省东路行走。

委员候补同知宋臻静、参将额里克十二月一日抵山东郯城县境。

从以上二则史料,可知:

①东省委员一文一武,省内全程伴送。

②东省贡道由东路行走,即经沂州、泰安等处至德州。

③护送出德州境交直省首站景州接替。

④在东省内路程需时15日左右。

5、直隶

嘉庆十八年“先经派委候补同知袁烺、葛沽营游击李达成前赴入直首站迎护,催攒前进……。

十二月二十六日入直隶境,即添委西路同知刘青莲协同闽省委员及原委文武各员迅速催攒。

已于(十九年正月)初四日抵涿州,初八日即可到京。

”由此可知:

①直省委员一文一武,偶因到京逾期再添一文职官员协助催送。

②直省贡道由景州经涿州至京城。

③在直省内路程需时12日左右。

四、在京活动

1、馆舍

琉球贡使至京,由“崇文门监督验明行李,照入,免税。

”[15]而后安顿馆舍,其居住过的馆舍,至少有三处:

乾隆五十年和五十二年,“安置宣武门内京畿道胡同会同馆内居住”。

乾隆五十四年,“安置宣武门外南横街会同馆居住”。

道光八年,“安置公议胡同内务府四译馆居住”。

道光九年,安置“正阳门内东城根内务府四译馆居住”。

上述四例当中的第三、第四例系指同一地点,在今前门东大街路北、速递邮局一带。

贡使居住在馆舍内,“其应行照料事宜、供给该员役等口粮食物”,均由“内务府照例办理”,并由礼部“拣派司官二员会同照料。

2、进表收贡

“凡贡使至京,先于礼部进表。

”[16]“所贡方物,会同馆报【礼】部,提督该管司赴馆查验,拨役管领,由部奏闻。

”[17]俟皇帝“命下”,礼部“移咨内务府查收”。

收贡情形从档案中也可以得到印证:

道光二十三年正月,礼部片行内务府:

“道光十一年二月本部奏准,嗣后各国贡物到京,其交贡处所在禁之内,请援照午门颁赏之例,预行知照护军统领,按期带领章京、护军等前往弹压,以昭严肃。

……今琉球国恭进例贡使臣现已到京,除付四译馆派员前赴交贡外,相应移咨内务府,务于收贡之前将收贡日期并收贡处所先行知照过部,以便行知护军统领衙门,届时前往弹压。

例贡方物按上述验贡、收贡规定进行,而“凡庆贺之贡物,题请收受如常贡之例。

其谢恩及陈奏事件等所进方物,应否收受或留抵下次正贡,均由皇帝定夺。

”[18]

清代皇帝通常只阅看礼部进呈的贡物清单,并不亲自验看贡物。

偶尔皇帝也会索看部分贡品,如嘉庆十六年十月初三日,奏事处传奉谕旨:

“将贡物内嫩熟蕉布一百匹、细嫩蕉布五十匹,即由内务府呈览。

”内务府接旨之后,火速派人将贡品呈送皇帝过目。

3、朝觐、筵宴

贡使在京,如逢万寿圣节、元旦、冬至、朝贺及皇帝升殿之日,由礼部率至太和殿前,诣丹墀西班末,听赞行三跪九叩礼。

若不遇朝期,由部奏请或奉旨召见,……礼部堂官引贡使入,通事入,至丹墀西,行三跪九叩礼毕,引由西阶升,通事一员从升,至殿门外跪。

皇帝降旨慰问,礼部堂官承旨传知通事,转谕贡使,贡使奏对,通事译言,礼部堂官代奏。

礼毕,引出。

”[19]

皇帝召集满汉大臣在傍时召见贡使,或在圆明园正大光明殿接见贡使,以及赐茶、赐食和接见次日黎明的贡使午门外谢恩等,种种仪制规定非常详尽。

贡使到京后,礼部照例分别在部堂和会同馆处各筵宴招待一次。

“以堂官主席。

耳目官一人,正议大夫一人、都通事一人暨主席各席一,护送官一人、土通事一名,共席一;从人十七名,每三人共席一;共设席十一。

……两处共用蒙古羊五只、烧黄酒五瓶、茶五桶。

”[20]筵宴前“俱行文护军统领衙门,轮派护军统领护宴。

”[21]

逢年过节或皇帝召见时,皇帝经常赐宴于使臣,以赐宴地点为别,档案中记载有:

紫光阁筵宴、重华宫宴,正大光明殿宴;山高水长筵宴、保和殿宴、瀛台宴、中正殿宴。

每次筵宴,均有宴赏物品。

只有在两国的国丧期间,才取消筵宴。

[22]

4、例赏,加赏

收贡后对贡使的赏赐,有例赏、加赏和特赏之分:

道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琉球国恭进例贡,所颁例赏清单是:

“赏国王,锦八匹、织金缎八匹,织金纱八匹,织金罗八匹、纱十二匹、缎十二匹、罗十二匹。

赏正副使二员,织金罗各三匹、缎各八匹、罗各五匹、绢各五匹、里绸各二匹、布各一匹。

赏都通事一员,缎五匹、罗五匹、绢三匹。

赏从人十七名,绢各三匹、布各八匹。

赏伴送官三员,土通事一名,留边通事一名,留边从人十五名,彭缎袍各一件。

乾隆二十二年,琉球国为册封赉表谢恩遣使来京,照康熙六十年议准加赏之例:

“赏该国王,蟒缎六匹、青兰彩缎十匹、兰素缎十匹、衣素缎十匹、闪缎八匹、锦六匹、绸十匹、罗十匹、纱十匹。

赏正使法司王舅马宣哲,彩缎九匹、里四匹、罗五匹、纺丝二匹、绢三匹。

赏副使紫金大夫郑秉哲,彩缎六匹、里四匹、罗四匹、纺丝二匹、绢二匹。

赏使者一员向廷英,彩缎三匹、里二匹、绢一匹、毛青布六匹。

赏都通事一员毛如苞、王舅大夫通事二员郑鸿勋、金宿,彩缎各二匹、里各一匹、绢各一匹、毛青布各六匹。

赏从人二十三名及留边从人二十二名,毛青布各六匹。

其土通事冯长藻照例赏彭缎袍一件。

嘉庆三年正月行特赏,“特赏国王,各色八丝缎二十匹、砚二方、玉器十件,珐琅炉瓶盒一副、珐琅碗六件、磁器二百四十件、玻璃器十件。

特赏王舅,八丝缎八匹。

犒赏都通事官二员,五丝缎各四匹。

无论例赏、加赏、特赏,均由礼部查照向例开具清单呈请皇帝批阅,俟批准后行文户部、内务府等有关衙门,提前备齐赏赐物品,择定吉日良辰,届时颁赏。

颁赏地点一般定在紫禁城的午门之前,档案载:

“此次赏赐缎匹等物俱遵例于内务府移取,在午门前赏给。

……于乾隆二十二年九月三十日题,十月初五日奉旨:

依议。

……兹本部定于本月十五日巳时颁赏。

相应移咨内务府将赏赐琉球国王及员役缎匹,彭锦袍等物,于是日黎明照例派员送至午门前验看颁给可也。

颁赏仪式有定制。

颁赏时,还要由“护军统领带领护军在午门前监视弹压”。

[23]

5、元旦庆典及进香、谒庙等

贡使一行如依限于年前到京,将参加一系列的庆典活动,如:

“道光元年正月初一日,琉球贡使应由西华门、熙和门走贞度门赴太和殿行朝贺礼”。

咸丰六年,“正月初二日,朝鲜、琉球二国使臣在重华宫听戏,应由隆宗门进内右门赴重华官伺候,相应知照……。

道光三年正月初十、十一日,琉球国“使臣应由阙右门至午门前迎送圣驾。

十四日应进西华门赴山高水长看烟火。

十五日五鼓应进大宫门赴正大光明殿入宴,是晚应进西南门赴山高水长看烟火。

十九日应进西南门赴山高水长看烟火。

贡使在京照例要求向清代先皇牌位进香行礼,礼部相应规定:

“琉球国进香由臣部奏明,行钦天监择日,鸿胪寺派员赞礼,带赴寿皇殿门外行礼。

”[24]同治三年“琉球国王世子遣使来京,恭诣文宗显皇帝前进香。

……是日早,臣部堂会同内务府堂官,率会同四译馆监督等,带领该陪臣,均素服,恭诣寿皇殿,宫门外西旁序立,鸿胪寺官素服赞礼,该陪臣等行三跪九叩礼。

行礼时内务府堂官、臣部堂官等皆肃立,礼毕各退。

使臣在京活动的尾声是瞻仰文庙。

如嘉庆二十四年正月,琉球贡使“请瞻仰文庙。

”后“奉旨准其瞻仰”,礼部定于“本月十六日令琉球国陪臣毛维新等,前赴国子监瞻仰文庙,相应知照内务府”,并将所行街道知会步军统领衙门,预行戒备。

6、事竣离京

朝贡事毕,使臣将返,行前例由礼部宴请两次。

档案载:

乾隆三十一年二月,礼部咨内务府,“该国贡使起程时,臣部照例筵宴二次。

”又,乾隆五十五年,礼部奏:

“……至朝鲜、安南、琉球、暹罗四国使臣,例于起程之前在臣部及会同馆筵宴各一次,亦即遵例行知光禄寺至期准备,宴毕陆续遣令回国。

道光二年七月,琉球使臣一行朝贡事竣,礼部定其“本月二十二日起程,由通州张家湾上船,水路回闽。

所有沿途应用车马、夫役、船只、廪给等项,相应移咨兵部查照给与勘合。

其赏赐物件,如遇旱路,拨给抬夫三十名,该地方官照例预备并拨兵护送。

再,该贡使等自京起程至通州张家湾应用车马、夫役,务于是日黎明拨赴公议胡同四译馆。

除移咨兵部外,相应知照内务府可也……。

在礼部、内务府等衙门官员的安排照料下,贡使一行告别了京城,踏上了归程。

五、返回

1、沿途

贡使在返回途中与进京时一样,仍由闽省伴送官陪同,“经过各省仍予派干员护送趱行,鞍省更递,沿途给与馆舍廪饩,夫马船只,各营汛递遣官兵防护。

[25]回至福建省城照例筵宴一次遣回。

贡使一行在朝贡期间,风尘劳苦,加之水土不服,难免染疾患病,甚至有不幸亡故之事发生。

如:

乾隆五十三年二月,“琉球使臣进贡回国,于十八日住宿(山东)平原县地方,副使阮廷宝患喉闭症,于十九日辰刻身故。

……正使翁秉仪等愿就近埋葬。

……赏给葬费银五百两,……。

”其中二百两用于安葬,三百两抚恤其家眷。

有关贡使、从人在途或在京病故的周恤规定,亦很周详。

2、接贡船

接贡船到闽,与贡船一样享受免进口税待遇:

“接贡船一只,咸丰十年十月二十八日进口,免征税银一百三十两二钱一分七厘。

”其随船所带货物,与贡船大同小异,都为当地土特产品,携带目的是来闽进行贸易。

接贡船出口也享受免税优惠:

咸丰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接贡船“事竣回国,……装压载货物应征税银一千一百八十五两六钱二分五厘,照向例免税。

接贡船如在海上遇险,也会受到救援和抚恤,救援不力之官员将受到“革职严议”的处分。

有关接贡船抵闽日期、免进口税,免出口税、事竣回国以及海难救援,抚恤等情况,福建督抚须随时向皇帝奏报。

3、贡船免出口税

在贡使一行进京朝贡期间,留边员役已完成贸易活动——卖掉随带的土特产品,购买大陆生产的生活必需品,待贡使返闽回国出关时,贡船仍享受免税待遇:

咸丰四年八月,“琉球国接贡船一只并护送贡船二只以及漂风船一只,……该船事竣回国。

……开具置买内地货物匀装四船清册。

……按则科征共应税银九百一两五钱六分一厘。

……查照向例,批令免其输纳。

”办完免税手续,贡船即将开洋。

4、开洋回国

琉球贡船回国,闽省督抚要派专人护送出口,开洋日期要及时报告皇上:

乾隆五十七年,贡船“五月初六日开驾出口”。

“由闽回国,必于七月内风汛方可放洋,若遇七月之期风色不顺,即须俟明岁风汛顺利后方能回国。

”届时,饬拨弁兵小心护送出口。

至此,琉球国朝贡活动才告结束,每次朝贡活动一般需时半年左右。

六、结论

琉球地处海隅,国力弱小,物产单一,政治上需要依赖邻近大国的庇护,经济上需要从地大物博的中国换取大量的生活必需品,同时学习中华文化及相对先进的科学技术。

琉球国中山王向清朝皇帝定期朝贡以示臣服,从而获得进行贸易活动的许可并享受免征关税的待遇。

通过派遣官生入国子监学习,传播了中华文化。

琉球国朝贡活动的目的与结果,正是在政治、经济、科学文化诸方面从中国得到了实惠。

所以,在中琉两国的交往历史上,往往琉球方面更为主动。

清政府对琉球贡使的接待规格极高,其设备齐全,措施周密,动用人力浩大。

在琉球国朝贡的全过程中,直接参予接待的人员,总数约在两千人左右。

所耗费资金可观。

每次琉球国朝贡的贡船二只、接贡船一只,共计三船;贡使以下员役水手约近300人。

清政府要负担这300人的衣食住行费用,每次朝贡时间约需半年,仅此项生活费开支已很可观。

此外,清政府还下令免征这三只船的进口、出口税款、贡船、接贡船如遇海难,其营救、修船、护送、抚恤等费用的支出亦不是小数目;贡使一行北上进京以及事毕返闽途中,间有生病、亡故之人,其医疗、殡葬、抚恤费用也都由清政府承担;贡使在京,清帝多次颁赏,其物品之多、价值之高更为惊人。

从经济角度衡量,琉球朝贡,清政府的支出大大超过收入,显然得不偿失。

那么为什么中琉关系能长期维系呢?

这说明清代皇帝有一定的政治眼光,是重义而轻利的——重中琉睦邻友好之义、轻贡品及赏赐之利。

应当指出,当时的中国处在封建社会末期,清朝皇帝以宗主大国自居,满足于周边小国臣服于己,也反映了其政治虚荣心理。

有清一代的中琉关系,可以概括称之为亲密友好的宗藩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不含任何强迫因素,是双方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于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中琉两国之间,从无口舌纷争,更未兵戎相见,亲密友好的宗藩关系保持了二百余年之久。

注:

凡引文无注者,均选自清宫档案,其中包括宫中朱批奏折,军机处录副奏折、上谕档、内务府来文、内阁礼科题本等。

(《明清档案与历史研究论文选》)

[1]作者单位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2]《清会典事例》。

[3]《清会典事例》。

[4]《清会典事例》。

[5]《清会典》。

[6]《清会典事例》。

[7]《清会典》。

[8]《清会典事例》。

[9]《清会典事例》。

[10]《礼部则例》。

[11]《清会典事例》。

[12]新版《历代宝案》

(一)第463页。

[13]《清史稿》第14617页。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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