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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劳动合同范本

衡阳市劳动合同范本

【篇一:

《劳动合同书》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属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延长时间的情形,则不受前述限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不定时工作制。

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没有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

第九条甲方将采取以下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十四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

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三)年薪。

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薪酬制度确定,甲方每月预付-4-

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资形式。

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五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拖欠。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六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八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5-

【篇二:

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

乙方: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性。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劳动用工登记编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

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

合同期自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是。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

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

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

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对可能产业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篇三:

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书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乐清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蔡齐福

执照注册号码330382000099896办公地址乐清市乐成镇旭阳路102-112号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联系电话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

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下称: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下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第项的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

(一)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某项工作名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

工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岗位(工种)。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接受甲方的管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

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确因甲方

经营需要,在劳动条件、工资待遇没有明显降低的情况下,乙方有服从岗位变更

的义务。

三、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下列第项的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许按照规定报经当地劳

动保障部门批准。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

息一天。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月。

第六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及相关工资制度

(一)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

岗位工资元/月,技能工资元

/月,辅助工资元/月。

(二)实行计时工资制:

每月(周、日、时)元。

(三)实行计件工资制:

(具体计算标准和办法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四)实行提成工资制:

固定工资

(五)实行年薪工资制:

年薪工资付元。

(六)实行甲方现行的工资分配制度。

(七)实行其他工资制

度。

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

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年薪制工资、奖金的结算日,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工资规定,执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

准,并将工资表册保存两年以上的备查。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依

法给予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除外。

第九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甲方

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周期,仍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

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停工期生活费,直到恢复工作或解除劳

动合同关系时止。

乙方依法享有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和丧假等假期间,甲方应按国

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的法律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

部分,甲方可以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终断或转移

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疾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待遇以及乙方在孕期、产期、哺

乳期的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用具,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制定

操作规章、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

的作业,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定期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依法

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并在公开的地方提示乙方注意预防。

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不得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

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断提

高劳动技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迫劳动,对甲方及其及其管理

人员的无视职业安全健康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府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尚不明确的,儒眼中违反劳动

纪律,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重大损害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都可由

甲方在规章制度中规定。

甲乙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必须符合规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不得

解除。

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必须事先通知工会,

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关的书面文件或

证明,原劳动合同由甲方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甲方应在法定时间内

结清乙方工资,即时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并办理相关档案转移手续。

八、违法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

同约定,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范围),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赔偿乙方合同中断履行期间的工资及其直接经济损失。

不愿履行劳动合同的,还应向乙方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甲方违反限业补偿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乙方不受甲方的限业规定制约。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限于以下范围:

(一)甲方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用;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依法向有关调解机构提出进行

调解,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五条甲方的招工简章、规章制度和变更或补充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

书以及下列专项协议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部

分如填写的,甲乙双方可以签字或加盖指印的形式加以确认)。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解决,如遇有与国家法律

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

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发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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