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灾害辅助决策系统处置力量应用计算书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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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灾害辅助决策系统处置力量应用计算书资料

化学灾害辅助决策系统处置力量应用

计算书

1、计算内容

本次应用计算参考原系统理论计算过程、方法,按照燃烧面积、灭火剂用量、所需枪炮数、车辆数顺序计算。

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将计算分为液体燃烧爆炸事故计算(包括扑救燃烧罐计算、冷却计算、重质油品沸溢喷溅计算、扑救流淌火计算、水幕计算、掩护计算)、液体泄漏事故计算(包括冷却计算、覆盖流散液体计算、水幕计算、掩护计算、洗消剂用量计算)、气体燃烧、泄漏事故计算(包括灭火计算、冷却计算、覆盖流散液相气体计算、水幕计算、掩护计算)、固体泄漏事故(包括灭火计算、冷却计算、水幕计算、掩护计算),用户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计算方法。

2、计算依据

本次应用计算以《三个必训教程》(公安部消防局编2008版)和《消防灭火救援》(公安部消防局编)的计算公式和技术参数为主要依据,参考部局审定出版的其他图书资料及消防部队院校教材。

3、本次计算“增删改”的主要内容

对照原系统计算过程,增加的主要内容:

①灭火剂类型增加了氟蛋白和抗溶性泡沫;②增加了3%型泡沫的计算;③增加气体物质火灾的扑救干粉量的计算;④增加洗消剂用量计算。

修改的主要内容:

①卧式油罐的冷却由按照周长计算改为按照面积计算;②灭火实际用水量计算、消防车数量计算采取以枪、炮、钩管等实际供灭火剂器具的总数量来确定,代替以车泵流量估算的方法,使计算更加准确,贴近实战。

删除的主要内容:

①带架水枪数量输入值;②建议删除二氧化碳灭火剂用量计算。

 

一、液体燃烧爆炸事故

(一)扑救燃烧罐

1、燃烧面积的确定(A)

本部分分为立式罐、卧式罐、球型罐三个类别分别计算.

(1)立式罐

固定顶罐的燃烧液面积为油罐圆面积:

A=

πD2

式中:

A——燃烧液面积,m2;

D——油罐直径,m。

对于浮顶罐的燃烧液面积为油罐壁与浮盘泡沫挡板之间的环形面积:

A=

π(D12-D22)

式中:

A——燃烧液面积,m2;

D1——油罐直径,m;

D2——浮盘直径,m。

(2)卧式罐

卧式罐的燃烧液面积为卧式油罐的横向截面积:

A=LD

式中:

A——燃烧液面积,m2;

L——卧式罐长度,m;

D——卧式罐直径,m。

(3)球型罐:

球型罐的燃烧液面积为油罐最大横截面积:

A=

πD2

式中:

A——燃烧液面积,m2;

D——油罐直径,m。

注:

本环节中,要求输入DD1D2ab等值,或直接输入A,都可进入下一步计算环节。

2、泡沫液量Q液、用水量Q水、干粉量F的确定

本部分分为泡沫液量(低倍泡沫、高倍泡沫、氟蛋白泡沫、抗溶性泡沫)、干粉量、用水量三类六项灭火剂用量计算。

(1)低倍泡沫灭火

泡沫用量计算公式:

Q泡=Aq

式中:

Q泡——灭火所需泡沫量,L/s;

A——燃烧面积,m2;

q——泡沫供给强度,L/s·m2。

泡沫用量=泡沫炮(200升/秒)数量n1×200升/秒Q1

+泡沫钩管(100升/秒)数量n2×100升/秒Q2

+泡沫枪(100升/秒)数量n3×100升/秒Q3

+泡沫枪(50升/秒)数量n4×50升/秒Q4

+泡沫枪(25升/秒)数量n5×25升/秒Q5

+自定义泡沫枪(炮)数量n自×自定义流量Q自

即Q总=n1Q1+n2Q2+n3Q3+n4Q4+n5Q5+n自Q自

备注:

低倍泡沫总用量(理论计算量)等于现场使用各种泡沫灭火喷射器具用量之和,要保证灭火的有效性,则现场使用各种泡沫灭火喷射器具用量之和要大于或等于理论计算量。

泡沫混合液量=所选择的泡沫枪(炮)实际所需的混合液量=实际泡沫总用量/6.25

即Q混=Q泡/6.25

式中:

Q混——泡沫混合液量,L/s;

Q泡——实际泡沫总用量,L/s;

6.25——常用低倍数泡沫的发泡倍数(6.25),L/s·m2。

采用6%型泡沫灭火剂灭火时

泡沫液量=0.108×泡沫混合液量

注:

0.108-泡沫与水的配比为6:

94时,30分钟使用泡沫液量系数0.108=6%×30分×60秒×(1/1000)(1/1000为把单位由"升"化为"立方米"需要乘的系数.)

即Q液=0.108×Q混或Q液=6%×30×60×(1/1000)×Q混

式中:

Q液——泡沫原液总用量,L/s;

Q混——泡沫混合液量,L/s;

0.108——泡沫液用量系数。

灭火用水量=0.94×泡沫混合液量

即Q水=0.94×Q混

式中:

Q水——灭火用水量,L/s;

Q混——泡沫混合液量,L/s;

0.94——采用6%型的泡沫中水的含量为94%,

采用3%型泡沫灭火时:

泡沫液量=0.054×泡沫混合液量

注:

0.054-泡沫与水的配比为3:

97时,30分钟使用泡沫液量系数0.054=3%×30分×60秒×(1/1000)(1/1000为把单位由"升"化为"立方米"需要乘的系数.)

即Q液=0.054×Q混或Q液=3%×30×60×(1/1000)×Q混

式中:

Q液——泡沫原液总用量,L/s;

Q混——泡沫混合液量,L/s;

0.054——泡沫液用量系数

灭火用水量=0.97×泡沫混合液量

即Q水=0.97×Q混

式中:

Q水——灭火用水量,L/s;

Q混——泡沫混合液量,L/s;

0.97——采用3%型的泡沫中水的含量为97%,

实际灭火用水量=PP24泡沫炮数量n1×24升/秒Q1

+PG16泡沫钩管数量n2×16升/秒Q2

+PQ16泡沫枪数量n3×16升/秒Q3

+PQ8泡沫枪数量n4×8升/秒Q4

+PQ4泡沫枪数量n5×25升/秒Q5

+自定义泡沫枪(炮)数量n自×自定义流量Q自

即Q总=n1Q1+n2Q2+n3Q3+n4Q4+n5Q5+n自Q自

备注:

灭火用水量(理论计算量)等于现场使用各种泡沫灭火喷射器具用水量之和,要保证灭火的有效性,则现场使用各种泡沫灭火喷射器具用水量之和要大于或等于理论计算量。

灭火用水量储备=1.8×灭火用水量(吨)

即Q储=1.8×Q水或Q储=30×60×(1/1000)×Q水

式中:

Q储——储备用水量,吨;

Q水——灭火用水量,L/s;

1.8——储备用水计算系数。

注:

1.8-泡沫灭火持续30分钟的用水量系数

1.8=30分×60秒×(1/1000)(1/1000为把单位由"升"化为"立方米"需要乘的系数.)

(2)高倍泡沫灭火

计算公式:

高倍泡沫理论用量(立方米/分)=燃烧液面积×覆盖高度(1米)×高倍泡沫发生器系数(3.3)/5分钟(5分钟内充满)

即Q泡=AHq

式中:

Q泡——灭火所需泡沫量,L/s;

A——燃烧面积,m2;

H——泡沫覆盖高度,m;

q——高倍泡沫发生器系数3.3/5

高倍泡沫实际用量=发生器(200立方米/分)数量n1×200立方米/分Q1

+发生器(180立方米/分)数量n2×180立方米/分Q2

+发生器(70立方米/分)数量n3×70立方米/分Q3

+自定义泡沫枪(炮)数量n自×自定义流量Q自

即Q总=n1Q1+n2Q2+n3Q3+n自Q自

备注:

高倍泡沫总用量(理论计算量)等于现场使用各种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用量之和,要保证灭火的有效性,则现场使用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用量之和要大于或等于理论计算量。

高倍泡沫混合液用量(单位由"立方米/分"乘以1000/60为化为"升/秒"

=发生器(200立方米/分)数量×200立方米/分/600倍

+发生器(180立方米/分)数量×180立方米/分/600倍

+发生器(70立方米/分)数量×70立方米/分/600倍

+自定义泡沫枪(炮)数量×自定义流量/600倍

高倍泡沫液量=0.108×高倍泡沫混合液量

注:

0.108-泡沫与水的配比为6:

94时,30分钟使用泡沫液量系数

灭火用水量=0.94×高倍泡沫混合液量

如果选择3%型泡沫灭火则按照下式计算:

高倍泡沫液量=0.054×高倍泡沫混合液量

注:

0.054-泡沫与水的配比为3:

97时,30分钟使用泡沫液量系数

灭火用水量=0.97×高倍泡沫混合液量

灭火用水储备=1.8×灭火用水量(吨)

注:

1.8-泡沫灭火持续30分钟的用水量系数

(3)氟蛋白泡沫灭火

氟蛋白泡沫采用液下喷射。

①氟蛋白泡沫供给强度

液下喷射的氟蛋白泡沫发泡倍数较低,一般在3.0倍左右,泡沫供给强度应为0.5L/s·m2,混合液供给强度应为0.15L/s·m2

②灭火需用泡沫量

储罐灭火需用泡沫量的计算方法与普通蛋白泡沫相同。

③氟蛋白泡沫的其他计算

计算方法与普通蛋白泡沫相同。

(4)抗溶性泡沫灭火

抗溶性泡沫能有效扑灭水溶性有机溶剂(醇、酯、醚、醛、胺等)火灾。

①抗溶性泡沫供给强度

其泡沫供给强度不应小于下表的要求。

KR—765型抗溶性泡沫供给强度

有机溶剂名称

供给强度

泡沫(L/S.m2)

混合液

L/min.m2

L/S.m2

甲醇、乙醇、异丙醇、醋酸乙酯、丙酮等

1.5

15

0.25

异丙醚

1.8

18

0.3

乙醚

3.5

35

0.583

②灭火延续时间

采用一次灭火的时间按10min计算,泡沫液的储存量应按30min计算。

③抗溶性泡沫的计算方法与普通蛋白泡沫相同。

(5)干粉灭火

计算公式:

灭火干粉量=燃烧面积×干粉供给强度

F=A×q

式中:

F——灭火干粉量,Kg;

A——燃烧面积,m2;

q——干粉供给强度,Kg/m2。

干粉常备量=灭火干粉量×2

F1=F×2

燃烧面积(平方米)

干粉供给强度(千克/平方米)

<6

5.66

6~10

6.4

10~20

7.8

20~30

8.66

30~40

9.25

40~50

9.25

50~60

10

(数据来源:

《灭火战术》群众出版社,公安部政治部编)

(6)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

计算公式:

灭火二氧化碳量=燃烧面积×二氧化碳供给强度(25千克/平方米)

K碳=A×q

式中:

K粉——灭火二氧化碳量,Kg;

A——燃烧面积,m2;

q——二氧化碳供给强度,25Kg/m2。

二氧化碳常备量=灭火二氧化碳量×1.4

K碳备=K碳×1.4

注:

本环节中,要求输入n1n2n3n4n5n自等值,便可进入下一步计算环节,建议取消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计算。

3、所需车数量:

N车=N炮/n炮+N钩/n钩+N枪/n枪

N车——火场使用消防车数量;

N炮——火场使用泡沫炮数量;

n炮——每辆消防车出泡沫炮数量,一般取1;

N钩——火场使用泡沫钩管数量;

n钩——每辆消防车出泡沫钩管数量,一般取1;

N枪——场使用泡沫枪数量;

n枪——每辆消防车出泡沫枪数量,一般取2;

注:

本环节中,要求输入n1n2n3n4n5n自等值,可进入下一步计算环节。

(二)重质油品沸溢喷溅

计算公式:

喷溅时间=油层厚度/(热传速度+常数(7.67毫米/分钟))

T=h/(v+i)

式中T——喷溅时间

h——油层厚度

v——热传速度

i——常数(7.67毫米/分钟)

原油中含水量(%)

向液面下传热速度(毫米/分钟)

3.8

5.92

0.7

5

0.45

4.7

0.175

4.38

0.1

3.62

微量

3.06

(三)冷却

本环节主要是计算冷却着火罐和邻近罐所需用水量

计算公式:

燃烧罐冷却用水量

储罐形式

燃烧罐冷却用水量

立式罐

底面积周长×按周长冷却供水强度(0.8升/秒·米)

卧式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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