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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苍梧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2016~2020年)

(批复稿)

 

苍梧县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十月

 

苍梧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2016~2020年)

 

提交单位:

苍梧县人民政府

组织单位:

苍梧县国土资源局

编制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矿规编制从业机构资质等级:

甲级,证书编号:

2015001)

法定代表人:

邓强

项目负责:

韦栋梁

编制人员:

覃伟徐志永

熊杰费小丽

编制时间:

2017年10月

目录

前言3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5

一、现状概述5

二、砂石资源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9

三、砂石资源开发面临的供需形势与新要求9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14

一、指导思想14

二、基本原则14

三、规划目标15

第三章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7

一、总体布局原则17

二、禁止开采区17

三、允许开采区、备选开采区、集中开采区18

四、开采区管理措施21

五、开采规划区块23

第四章砂石资源开发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25

一、优化开发主体组织模式25

二、严格“三化”开发标准25

三、强化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28

四、推进绿色和谐矿山建设29

第五章砂石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及制度改革31

一、明确部门职责31

二、加快现有采石场清理关闭工作32

三、严格新立采矿权审批程序32

四、狠抓采石行业转型升级32

五、加强巡查监管33

六、探索建立收益共享和惠民利民机制34

第六章规划实施管理35

一、规划的实施35

二、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36

三、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36

附表:

38

附表12015年苍梧县砂石矿产资源储量表38

附表2:

2015年苍梧县砂石矿产资源采矿权基本情况表39

附表3:

2015年苍梧县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41

附表4:

苍梧县砂石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表42

附表5苍梧县砂石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44

附图:

1、苍梧县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2015年)

2、苍梧县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2016-2020年)

前言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规范苍梧县砂石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加快砂石资源开发转型升级,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进一步规范全县砂石资源开发和管理,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谋划砂石产品供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编制《苍梧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加强露天开采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研究论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部门规章,梧州市、苍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梧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苍梧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规划。

《规划》范围和对象是苍梧县行政辖区内的采石场,其开采矿种为灰岩和建筑用砂石,包括水泥用石灰岩和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砂岩、闪长岩、等矿种。

《规划》是苍梧县统筹安排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和改善砂石资源开发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在苍梧县境内开展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规划》,涉及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展望至2025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一、现状概述

(一)自然地理

苍梧县地处梧州市北部,东邻封开县,南与梧州市区交界,西与藤县、昭平县相接,北接贺州市。

县政府驻地石桥镇与梧州市相距69公里,距南宁市420公里,距广州市350公里。

自然地形特点为南、北、西三面高,中部低,以中低山和丘陵地形为主;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热同季,年均气温21.2℃,年均降雨量1506.9毫米,年均气温21.2℃。

(二)经济社会

苍梧县行政区域调整后,辖9镇、134个村,行政区域总面积2753平方公里,现状总人口37.25万人,城镇人口约13万人,2015年实现生产总值21.42亿元,与行政区划调整前比较经济出现大幅度缩水。

2015年,全县建筑石料用砂石矿山在生产状态的6个,设计年产量为75万吨,实际产量约43万吨,矿业(采选业)总产值为950万元。

(三)县域地质

苍梧县位于南华准地台的南端,境内地层主要有震旦系培地组、寒武系小内冲组、黄洞口组、泥盆系和第四系,以寒武系和泥盆系分布最为广泛,岩浆岩主要有花岗岩。

震旦系培地组、寒武系小内冲组是砂岩主要赋存层位,泥盆系下统贺县组和莲花山组是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主要赋存层位,县境内出露的燕山期早期岩浆岩,是花岗岩产出层位。

图1.苍梧县地理区位图

1、地层

震旦系培地组:

局部出露在县的北部及南部,岩性主要为灰绿色块状石英砂岩,顶部与寒武系小内冲组分界,沉积特征明显。

寒武系小内冲组:

县的北、中、南部均有分布。

岩性为灰绿色块状砂岩,长石砂岩,下部与培地组分界,上部以与黄洞口组分界。

本层岩性整体上以细砂岩、页岩、粗砂岩为主。

寒武系黄洞口组:

县北、中、南部均有分布,面积达50%以上。

区内岩性组成差别不大,一般为砂岩,石英砂岩与粉砂岩,下部与小内冲组页岩分界。

该套层系也是金、铅、锌、铜等金属矿产和重晶石等非金属矿产含矿地层。

泥盆系下统贺县组、莲花山组:

仅出露于沙头镇、石桥镇、梨埠镇一带,主要是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用石灰赋存层位。

第四系地层主要分布在沙头、石桥、岭脚、旺甫镇等地的河谷阶地上,岩性主要为砂土、砂砾石,厚度2~6m。

2、岩浆岩

苍梧县内区内局部出露燕山期早期中酸性侵入岩,主要分布于沙头黄沙岭、岭脚镇人和及宝山、京南镇大岸等地,呈岩株、岩脉产出。

主要有侏罗纪细、中细粒花岗闪长岩等。

3、构造

区域褶皱、断裂构造发育。

褶皱构造为古龙复式背斜之夏郢~料口复向斜北翼,以紧密线状复式褶皱为主。

断裂构造主要为总体呈近南北向,在测区内呈弧形延伸的岭脚~马江断层,其南端在区内呈弧形展布。

构造对岩浆活动及矿产的形成具有明显的控制作用。

4、县域矿产

苍梧县位于钦~杭成矿带西南端,区域褶皱、断裂发育,岩浆、热液活动强烈,区域内的矿产主要有铜、铅、锌、钨、钼、金、钾长石、水泥用石灰岩、高岭土、稀土、花岗岩、砂岩、页岩等,其中金属类矿产钨钼矿已探明的资源储量规模为大中型矿床,非金属类矿产以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石英岩等为主。

(四)砂石资源分布及储量

苍梧县砂石资源种类以石灰岩、花岗岩、砂岩为主。

1、石灰岩

分布石桥镇马鞍山、学田村一带,资源量较大,整体勘查程度较低。

目前探明石灰岩矿床2处,其中水泥用石灰岩矿床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约8935万吨,至2015年底保有资源储量约2257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床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约8120万吨,至2015年底保有资源储量约722万吨。

石灰岩主要用途为水泥用和建筑石料用。

2、花岗岩

分布苍梧县东北部及西南部,涵盖沙头镇、岭脚镇、京南镇,岩性为细~中细粒花岗闪长岩。

目前探明的花岗岩小型矿床4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约869万立方米。

截止2015年底,建筑石料用花岗岩保有资源储量约209万立方米。

3、砂岩

基本涵盖苍梧县9个乡镇,分布面积50%以上。

目前探明的砂岩小型矿床7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约2382万吨。

截止2015年底,砂岩保有资源储量约1389万吨。

(五)砂石开发利用现状

苍梧县开发利用的砂石资源主要是石灰岩、花岗岩、砂岩,基本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

受经济发展低迷影响,个别矿山生产规模达不到设计要求。

苍梧县现有6个砂石采矿权,分布石桥、沙头、岭脚、旺甫4个乡镇辖区,设计生产规模3~20万吨/年,合计75万吨/年。

至2015年底苍梧县有砂石矿山6座,从事采矿业总人数87人,实际矿石生产量42.6万吨,工业总产值920万元,工业增加值26万元。

表1苍梧县主要砂石矿产开发利用情况表

矿种

矿山企业数(个)

从业人数(人)

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

实际生产量(万吨/年)

工业总产值(万元)

工业增加值

(万元)

大型

中型

小型

小计

水泥用石灰岩

0

0

1

1

28

20

3

81

0

建筑石料用

石灰岩

0

0

1

1

15

10

14.92

300

26

建筑石料用

花岗岩

0

0

1

1

2

13

0

0

0

建筑石料用砂岩

0

0

3

3

42

32

24.68

539

0

合计

0

0

6

6

87

75

42.6

920

26

二、砂石资源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砂石生产规模较小,难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开发利用结构。

(二)矿山企业开采设备简陋、技术及生产工艺落后粗放。

(三)矿山恢复治理难度大,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四)矿山布局不够合理,个别乡镇出现乱采滥挖等违规现象。

三、砂石资源开发面临的供需形势与新要求

(一)供需形势分析

苍梧县未来几年内砂石需求量的预测,主要采用现成直接采用法和计算法(根据历年砂石矿产量的增长率,大致计算出到2020年矿石需求量)。

据苍梧十三五规划纲要,到2020年GDP从2015年38.38亿元上升到2020年74.79亿元,增长率14.28%。

考虑行政区域调整后旺甫镇并入苍梧县,县政府办公地迁至石桥镇,以及新县城、柳梧高速、粤桂合作区、苍海新区等一系列重点工程对砂石需要多种因素,未来五年砂石需求量会保持稳定增长。

1、水泥用石灰岩

苍梧县有水泥生产线一条,年产10万吨。

有水泥用石灰岩矿山1座,设计矿石供应能力20万吨/年。

若水泥生产线按计划生产,水泥用灰岩需求量增长率按15%预测,苍梧县2016年至2020年水泥用灰岩需求量分别为23万吨、27万吨、31万吨、35万吨、41万吨,合计157万吨。

2、建筑石料用石灰岩/花岗岩/砂岩

苍梧县建筑石料用石灰岩、花岗岩、砂岩等主要用于公路、水利等重大工程及旅游设施、房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两大方向。

重大工程:

苍梧县十三五期间规划开工建设的公路有高速路、国道、县道、乡道,里程合计517公里,其中高速路约15公里、一级路149公里、二级路336公里、三级路17公里。

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高速路、一级路公里用石料按3.5万吨,二级路1万吨,三级路按0.70万吨来推算,未来五年内苍梧县公路建设石料需求量约930万吨,年均需求量约186万吨,平均分摊到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岩、砂岩三种砂石矿产年均需求,则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岩、砂岩各需求量62万吨/年。

民生工程:

民生建设主要受当地经济发展形势影响,民生工程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岩、砂岩各需求量增长速度与GDP增速相当。

按2014年建筑石料设计生产能力41万吨/年推算,并考虑行政区域调整及县政府办公地迁至石桥镇等因素,民生工程建筑用石料需求量增长率按18%取值计算,2016年至2020年苍梧县民生工程建筑用石料需求量分别为49万吨、57万吨、67万吨、80万吨、94万吨,合计347万吨。

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预测的需求量合并后,2016年至2020年苍梧县建筑用石料需求量约1277万吨。

其中2020年建筑用石料需求量约280万吨。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主要用作县域内的建筑原材料,2014年矿石产量15万吨,以2014年矿石产量和18%增长率计算,2016年至2020年需求量分别为18万吨、21万吨、25万吨、29万吨、34万吨,合计127万吨。

建筑石料用花岗岩主要用作县域内的建筑原材料,以2015年设计年生产能力13万吨和18%增长率计算,2016年至2020年需求量分别约为15万吨、18万吨、21万吨、25万吨、30万吨,合计109万吨。

建筑石料用砂岩主要用作县域内的建筑原材料,以2014年实际生产能力约25万吨和18%增长率计算,2016年至2020年需求量分别约为29万吨、34万吨、41万吨、48万吨、56万吨,合计208万吨。

表22020年苍梧县砂石矿产需求量预测

序号

需求的矿产

2014年产量

(年/万吨)

2015年设计年产量

(年/万吨)

2020年需求量

(年/万吨)

1

水泥用石灰岩

0

20

41

2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

14.92

10

34

3

建筑石料用花岗岩

0

13

30

4

建筑石料用砂岩

24.68

18

56

合计

39.6

61

161

注:

产量数据引自2014、2015年广西矿山开发利用数据库

综合以上分析,预测规划期间,苍梧县水泥用灰岩年均需求量约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年均需求量约25万吨/年,建筑石料用花岗岩年均需求量约22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砂岩年均需求量约42万吨/年。

资源保障和可供性方面,目前苍梧县水泥用石灰岩资源量较大,累计查明(333)类约8935万吨。

截止2015年底,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约2257万吨。

据上预测2016~2020年苍梧县水泥用灰岩年均需求量约30万吨,若按水泥用石灰岩矿山最低开采规模30万吨/年计算,可满足苍梧县现有水泥生产线75年以上的生产需要。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资源量也较大,主要分布在石桥一带,累计查明(333)约8120万吨,截止2015年底,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约722万吨。

据上预测2016~2020年苍梧县建筑石料用灰岩年均需求量约25万吨计算,可满足苍梧县现有建筑石料用灰岩28年以上的生产需要。

建筑石料用砂岩蕴含资源量巨大,分布在西江以北的狮寨镇奇龙、岭平,京南镇长发、合水,岭脚镇蓬冲、表水一带,累计查明约2382万吨。

截止2015年底,建筑石料用砂岩保有资源储量约1389万吨。

据上预测2016~2020年苍梧县建筑石料用砂岩年均需求量约42万吨计算,可满足苍梧县现有建筑石料用砂岩33年以上的生产需要。

建筑石料用花岗岩蕴含资源量大,主要分布在沙头镇黄沙岭~尚义坪一带。

累计查明约869万立方米,截止2015年底,建筑石料用花岗岩保有资源储量约209万立方米(约563万吨)。

据上预测2016~2020年苍梧县建筑石料用花岗岩年均需求量约22万吨计算,满足现有建筑石料用花岗岩25年以上的生产需要。

(二)砂石开发新要求

近年来苍梧县砂石资源的开采有力保障了苍梧县以及周边地区的发展需求,但是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开发利用方式较为粗放,开采工艺不规范,矿山土地治理恢复与复垦“旧账未还,新账又欠”的局面仍没有扭转。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努力实现绿色发展。

“十三五”期间,随着国家、自治区、梧州市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苍梧县着力打造建设西江生态名县以及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更高的公众诉求,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将面临更为严峻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挑战。

面对发展机遇和存在的问题、挑战,今后砂石资源开发要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上做好资源保障,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核心位置,严守生态红线,加快推进采石场治理工作,加强矿产开发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加大砂石资源整合力度,走规模化、基地化、规范化发展道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要求,美化矿容矿貌,以生态理念建设开发砂石资源,推动发展绿色矿业,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十三五”时期,苍梧县按照总体发展定位,增强综合经济能力,提高城镇化水平,增强居民幸福感,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砂石资源开发行业要紧跟社会经济发展潮流,认清面临的新形势,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有关要求,通过调结构、促转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布局并严格控制全县砂石资源采矿权数,提高生产规模和资源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提升集约节约程度,加快发展绿色采石场,发挥规划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据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开发与保护协调统一。

按照绿色矿业发展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通过规划空间引导,有效指导砂石开发布局,坚决退出、避开生态敏感区域,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坚持科学发展,促进资源开发转型升级。

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指导砂石资源科学开发,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先进的装备和科学的生产方式,加速提升砂石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率,促进矿产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加快转变。

(三)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砂石资源配置。

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加快制度改革,坚持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苍梧县内砂石开发主体的竞争力。

(四)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

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国土、发改、环保、安监、林业、水利、交通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砂石开发监管体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三、规划目标

(一)2020年目标

1、全县砂石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大大提高。

到2020年全县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岩、砂岩等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1个以内。

严格执行梧州市砂石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制定的砂石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其中石桥镇、岭脚镇、旺甫镇三个乡镇新建的砂石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其他乡镇为10万吨/年,砖瓦用页岩或砂岩为15万吨/年,年开采总量控制在280万吨以内。

现有矿山在办理采矿权延续时生产规模需要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45%以上,砂石资源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95%以上。

绿色和谐矿山比例争取达到25%以上。

2、严格按照划定的集中开采区范围,力争建设1~2个砂石资源开采试点基地,在基地内合理配套建设开采区、加工区和生活办公区。

严格按照阶梯式开采规范,矿山面貌显著改观,开采区、加工区、运矿通道环境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矿产资源管理更趋合理。

3、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明显好转。

有序退出集中开采区外的采矿权,及时做好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复绿工作。

生产矿山要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逐步达到绿色和谐矿山的建设要求,显著降低砂石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矿山开发效益与环保投入实现有机平衡。

(二)2025年目标

全县砂石矿山全面严格按照“阶梯式开采、标准化建设、工厂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实施生产经营,实现生产有序、矿区整洁、环境优美、群众受益、矿地和谐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章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总体布局原则

以苍梧县砂石资源赋存区域为基础,全面厘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公益林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生态敏感区分布,坚决退出、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在平衡开发与保护的基础上,科学划定禁止开采区、允许开采区、集中开采区或砂石资源开采区块。

二、禁止开采区

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源地、森林公园等保护区划为禁止开采区。

表3禁止开采区一览表

禁止开采区类别

名称

自然保护区

飞龙湖森林公园、六堡茶文化旅游景区、大爽河生态旅游景区、仙迹桃花岛乡村旅游区、木双镇生态旅游精品小城镇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石桥镇东安江水源地、旺甫镇桂江水源地、狮寨镇龙江河水源地、木双镇双贤渡口水源地、京南镇桂江水源地、岭脚镇大新冲水源地、梨埠镇六堡河水源地、六堡镇六卜冲水源地、沙头镇白水爽岛水库等区域划定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历史遗迹保护区

包括茶船古道、中共石桥支部旧址、孟陵古城、石桥龙岩风景区

农业、林业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于浔江、桂江两岸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及飞龙湖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的自治区级及以上公益林地、除飞龙湖国家森林公园以外的其他分布在水库周围、主要河流和公路干道两侧、天然林区、生态脆弱区等区域的自治区级及以上公益林地和自治区规划建设的林地基地

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一定距离;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等一定范围内;一级公益林保护区;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等,以及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或存在难以防范的矿山安全隐患的地区也属于禁止开采区,其保护范围遵从有关规定。

三、允许开采区、备选开采区、集中开采区

综合考虑资源分布、产业布局、新城镇发展方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保、林业等因素,苍梧县划定10个砂石矿产开采区。

1.旺甫镇龙洞建筑石料用砂岩集中开采区(SCY002):

位于旺甫镇龙洞村,面积26.62km2。

区内拟设置砂岩采矿权2个,其中1个采矿权属于矿区范围调整。

集中开采建筑石料用砂岩矿产。

该区内出露的地层岩性主要为震旦系培地组砂岩,石质较好,矿石符合建筑石料用标准,适合用作为建筑石料。

区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公益林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等保护区。

区周边300米范围内符合爆破安全距离的要求。

该区交通运输条件较便利,G358国道从区内通过且有砂石道路与G358国道相通,矿石可经砂石道路通往358国道外运。

2.旺甫镇福旺建筑石料用砂岩集中开采区(SCY003):

位于旺甫镇,面积6.18km2,集中开采建筑石料用砂岩矿产。

本轮规划设采矿权4个。

该区内出露的砂岩石质符合建筑石料用标准,适合用作为建筑石料。

区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公益林保护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等保护区。

区周边300米范围内符合爆破安全距离的要求。

该区交通运输条件较便利,G358国道从区内通过且有砂石道路与G358国道相通,矿石可经砂石道路通往358国道外运。

3.狮寨镇木皮建筑石料用砂岩备选开采区(SCY004):

位于狮寨镇木皮村,面积19.17km2,区内暂无设置建筑石料用砂岩采矿权。

该区内出露的地层岩性主要为寒武系黄洞口组砂岩,石质较好,矿石符合建筑石料用标准,适合用作为建筑石料。

区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等保护区。

区周边300米范围内符合爆破安全距离的要求。

该区交通运输条件较便利,有砂石道路与G65国道相通,矿石可经砂石道路通往G65国道外运。

4.狮寨镇建筑石料用砂岩允许开采区(SCY005):

位于狮寨镇,面积13.54km2。

区内拟设置砂岩采矿权1个。

该区内出露的地层岩性主要为寒武系黄洞口组砂岩,石质较好,矿石符合建筑石料用标准,适合用作为建筑石料。

区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等保护区。

区周边300米范围内符合爆破安全距离的要求。

该区交通运输条件较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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