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金融合同协议仓储管理和监管合同三方协议.docx
《财务金融合同协议仓储管理和监管合同三方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金融合同协议仓储管理和监管合同三方协议.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财务金融合同协议仓储管理和监管合同三方协议
仓储管理和监管合同
(适用于第三方监管场地)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保管,委托丙方监管的、存放在乙方仓库的货物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法律关系:
1.1甲方是存放货物的所有人,货物为甲方合法所有,因货物所有权、处分权等瑕疵给乙方、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是甲方货物的受托仓储人,对存放甲方货物的场地或仓库拥有完全的、排他性的所有权或本合同期内的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若由于存放甲方货物的场地或仓库的权属存在法律瑕疵或争议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丙方是甲方货物的受托监管人,对货物行使监管权,负责货物的出入库控制和管理、单证管理以及对乙方仓储的监督和检查。
二、监管场地:
2.1乙方提供设施齐全,具备安全、防火、防盗和干燥等条件,且和乙方的其他仓储仓库相对独立的用于存放本合同第三条约定货物的仓库或场地,作为存放监管货物的监管地点。
仓库或场地的地址为:
。
乙方应配合丙方监管工作的落实,在监管场地四周分别加以明确标识以区分其他场地。
2.2乙方需应丙方要求无偿为丙方提供办公室、电话、传真、出入库设施等必备的办公设施,并须负责丙方监管工作人员食宿(宿舍应便于丙方监管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和生活)。
三、仓储管理:
3.1入库管理:
3.1.1甲方根据存放于乙方仓库内的货物的详细情况,向乙方、丙方签发《监管通知书》(含货物清单)(附件1);
3.1.2乙方、丙方根据《监管通知书》对货物的品名、规格和数量进行表面审核后,制作《库存货物清单》(附件2)并签章确认交给甲方,至此,乙方保管责任、丙方监管责任生效。
3.1.3如乙方、丙方发现货物情况与《监管通知书》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待甲方到现场书面确认后,再行签章确认保管、监管生效。
3.1.4、甲、丙两方中任何一方在货物转移占有前可以要求有资质的、三方共同认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甲方承担检验费等合理费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3.1.5乙方、丙方应当对入库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外观状况进行检验。
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甲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乙方、丙方在验收货物时,只对货物外观进行表面验收,不对货物内在质量及货物的真实性负责。
3.2储存管理:
3.2.1乙方应建立进、销、存账本,并进行日常收、发、库存动态管理,每月报甲方、丙方并与甲方、丙方进行账目核对,核对正确后,三方书面签字盖章后不再追溯;
3.2.2丙方负责根据乙方出具的月报对货物进行表面审核和数量盘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和仓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遵照执行。
3.3出库管理:
3.3.1甲方向丙方下达《提货通知书》(附件3),《提货通知书》为甲方许可货物出库的唯一有效凭证,且仅由甲方向丙方发出;
3.3.2如甲方以传真形式发送《提货通知书》,应通过指定的传真机传到丙方的指定传真机上,并在五(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交丙方,如原件与传真件不一致,以传真件为准;
3.3.3《提货通知书》的有效签章为甲方印章加甲方指定人员的亲笔签名,印章式样及签字样本见本协议第七条;
3.3.4丙方应认真审核《提货通知书》的签字、印鉴,并据此签发《货物出库作业单》(附件4)交乙方据此安排放货;
3.3.5乙方应认真核对甲方向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及丙方签发的《货物出库作业单》并按照要求发货,发货时,应核对提货人出示的《提货通知书》和《货物出库作业单》上的信息一致,并经提货人在《货物出库作业单》的原件和/或传真件上签字并留存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后方能放货;
3.3.6发货后,由乙方在《货物出库作业单》的两联上签章确认,一份留底,另一份连同提货人签字的《提货通知书》一并交还丙方。
3.4解除监管
3.4.1甲方向乙方、丙方出具加盖甲方预留印鉴的《监管业务终结通知书》(附件5),丙方自收到《监管业务终结通知书》之日起,甲方、丙方的监管关系终止,监管业务结束。
四、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检查和监督;
4.1.2甲方因下列情形对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交付监管的货物中混有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及易腐等特殊货物,造成设备、场地或者货物损坏、人员伤亡的;
货物临近甲方注明的失效期或者有异状的,不及时处理或处理后仍给丙方和/或乙方造成损失的;
未按国家或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
甲方已通知出库,但由于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期出库;
甲方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导致的损失。
4.2乙方权利义务
4.2.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监管场地拥有完全的、排他性的所有权或本合同内的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若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2.2在货物的仓储保管期间,未按合同约定的存储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2.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提货通知书》及丙方《货物出库作业单》的要求实行限额放货;
4.2.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的货物,乙方违约留置货物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2.5因乙方盗抢或乙方原因造成的盗抢、强制出库等事件导致的货物减损、灭失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4.3丙方权利义务
4.3.1丙方对乙方的仓储保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监管责任;
4.3.2在监管期间发现异常情况,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协助处理;
4.3.3丙方负责货物的出入库控制管理及相应的单证管理。
五、责任豁免:
5.1不可抗力: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完全适当地履行其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另外两方书面通知有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另外两方提供当地公证部门或有权国家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任何一方在遭受不可抗力后未能按照本协议履行其义务时,无需承担责任。
5.2丙方责任豁免:
5.2.1因货物的自然性质、内在质量瑕疵或缺陷、合理损耗而造成的损失;
5.2.2外包装完整,封闭无异状而内件短少、毁损或与标记不一致的;
5.2.3因不可归责于丙方的事故或事件,造成货物的损坏、毁灭、短缺等;
5.2.4当乙方或任何第三人公然采取任何可能改变或损害货物及本协议项下的甲方和丙方的任何权利的行为时,丙方发现后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情况采取报警、现场阻拦措施后;
5.2.5丙方不负责验收和识别本协议项下货物上任何权属、法律以及内在品质的瑕疵,在初始监管设立和监管过程中,因上述瑕疵造成的损失,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6如国家有权机关要求丙方协助冻结、查封或处置货物或除本协议三方外任何他人就货物主张任何权利的,丙方及时通知甲方后,甲方消极行使权利所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履行期限:
6.1本合同履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6.2在下列情况下,丙方可以书面告知甲方和乙方终止本协议并立即生效,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6.2.1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八条收到监管费用,经丙方书面告知甲方后三十(30)日内仍未收到;
6.2.2当乙方或第三人采取任何可能改变或损害甲方在本协议下对货物的任何权利的行为时,甲方经丙方通知五(5)个工作日后仍怠于行使权利;
6.2.3发生实质性妨碍丙方履行监管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或监管地点不再符合监管要求等情形,导致丙方难以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管义务且甲方经丙方通知五(5)个工作日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现状的;
6.2.4国家有权机关做出冻结、查封或处置货物的司法裁定,若“协助执行通知书”下达给丙方的,则相关监管费用仍按照本协议第条支付;若“协助执行通知书”下达给其他方的,丙方则退出监管;
6.2.5在监管过程中,丙方发现货物所有权、处分权存在瑕疵。
6.3丙方依照以上情形终止监管时,应提前发出书面通知甲方,并将一份对当前存储在仓库中的《库存货物清单》一并送达甲方,在送达甲方5个工作日后,丙方可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印鉴及指定电话
7.1各方指定人员的签字及有效印鉴式样为:
7.1.1甲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
甲方签发本协议所列附件的指定人员为:
(1),其签字式样为
(2),其签字式样为
7.1.2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
7.1.3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
各方签署本协议所列附件及相关法律文件时,相应方应加盖上述有效印鉴。
在签署《提货通知书》时,除需加盖甲方有效印章外,还应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
7.2甲方和丙方指定的传真电话和确认电话
7.2.1甲方指定的传真电话和确认电话
(1)指定的传真电话
(2)指定的确认电话
7.2.2乙方指定的传真电话和确认电话
(1)指定的传真电话
(2)指定的确认电话
八、结算方式
8.1甲方存放于乙方仓库的货物产生的仓储费,由乙方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8.2丙方的监管费按照甲方货物的实际入库量收取,元/吨,保底监管费元/月,由甲方每月10日前向丙方支付。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协议生效
10.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有以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1:
监管通知书
附件2:
库存货物清单
附件3:
提货通知书
附件4:
货物出库作业单
附件5:
解除监管通知书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附件1
监管通知书编号:
_____
致:
(监管人)
(保管人)
依据贵公司与我司、公司(保管人)签订的编号为《仓储管理和监管合同》,我司拟进仓下列货物,如贵公司确认实际收到的货物与下列货物一致,请贵公司在《货物清单》上签章确认。
货物的规格、重量、数量以贵公司实际收到并签章确认的为准。
货物清单
品名
规格/型号
重量
单位()
数量
单位()
生产厂家
(产地)
入库验收单号
到货时间
备注
委托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货物库存清单
(代监管通知书确认函)
编号:
_____
致:
(托盘融资代理服务提供人)
依据编号为《仓储管理和监管合同》和贵司签发的编号为的《监管通知书》,我司已于年月日接收以下货物,仓储方开始履行保管责任,监管方开始履行监管责任。
货物清单
名称
规格/型号
重量
单位()
数量
单位()
生产厂家
(产地)
入库验收单号
到货时间
备注
本《货物清单》构成对监管的确认。
仓储方(盖章):
监管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提货通知书
编号:
______
致:
(监管人)
根据编号为的《仓储管理和监管合同》的约定,经审查,同意___________公司凭此通知书办理下列货物的提货和出库手续。
现提请贵公司具体办理下列货物的提货和出库,有关提货费用由该公司支付。
名称
规格/型号
拟提取重量
单位()
拟提取数量
单位()
生产厂家
(产地)
入库验收单号
备注
提货经办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盖章)
指定经办人签字:
___________(由三方协议中的指定人员签)
年月日
附件4
货物出库作业单
编号:
______
致:
(仓储人)
根据编号为的《仓储管理和监管合同》的约定,现提请贵公司具体办理下列货物的提货和出库,有关提货费用由该公司支付。
名称
规格/型号
拟提取重量
单位()
拟提取数量
单位()
生产厂家
(产地)
入库验收单号
备注
监管人(盖章)
指定经办人签字:
___________(由三方协议中的指定人员签)
年月日
——————————————————————————————————
提货回执:
致:
(监管人)
我司已经按照上述货物出库作业单的通知要求办理出库作业,提货人签字确认如下:
提货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仓储方(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解除监管通知书
编号:
致:
(监管人)
根据编号为《仓储管理和监管合同》的约定,现通知贵司,关于全部货物的监管关系终止。
委托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