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知识观学习观教学观.docx
《建构主义知识观学习观教学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构主义知识观学习观教学观.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构主义知识观学习观教学观
建构主义:
知识观、学习观、教学观
刘儒德
建构主义理论对学习的内涵作出了新的解释,这些解释涉及许多方面,但大凡一种学习理论,都需要回答有关学习的三个基本问题:
学习的实质是什么?
学习的过程是怎样的?
促进学习的条件是什么?
下面的模式图可以勾勒出建构主义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
建构主义学习模式
这一模式表明,学习的实质就是学习者的经验系统的变化,也就是说,学习者经过学习,其经验系统得到了重组、转换或者改造。
这一学习结果是由于学习者经历了主动建构的过程而导致的。
——主动建构和先前经验。
建构主义的最基本理念是:
知识是学习者主动建构起来的。
“建构”这一术语是来自建筑行业的一个类比。
在建筑行业中,人们一般是在“建构”楼房、桥梁之类的新产品。
建筑行业中的“建构”实际上就是把事先造好的材料,诸如钢筋、水泥之类的,通过合成建造出一个新的结构性产品。
知识的建构也是同样的道理,就是人在一定的情境之下,面临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新信息时,会根据情境中的线索,调动头脑中事先准备好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先前经验,来解释这些新信息、解答这些新问题,赋予它们意义。
——学习情境。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的意义总是存在于情境之中的。
学习总是在一定情境之下进行的,人不能超越具体的情境来获得某种知识。
学习时的情境不是一个无关因素,而是有机地卷入了建构活动。
——学习者共同体。
建构主义强调,学习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下进行的,即使学习者表面上是一个人在独自学习,但他所用的书本、电脑都是人类文化的产物,积淀着人类社会的智慧和经验。
知识是社会约定的,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区域之内。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观念和认识,总是与他所处的学习者共同体的观念和认识分不开的。
个体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探究者,他头脑中有什么知识,他有多聪明,实际上还是与周围共同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学习结果(经验系统的变化)。
学习是在先前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学习的结果是先前经验的变化,具体表现为重新组织、转换、改造。
这种变化是多方面的,有认知方面的变化,知知识、技能,也有情感方面的变化,如动机、态度、信念、价值观等。
建构主义知识观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客观的东西,而是主体的经验、解释和假设。
为了使大家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先反省一下自己头脑中的知识观。
在学习和教学行为中,我们都隐含着一套对知识的理解。
例如,当我们教授科学知识时,会对学生说“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
在这里,我们用“发现”而不是“发明”。
我们说“牛顿发现了什么定律”,言下之意,牛顿的理论就如同石油、煤矿、金矿、银矿一样隐藏在世界某处,在牛顿之前是客观存在着的,后来被牛顿找到而已。
这意味着,我们在无形之中将牛顿的理论当作一个东西来看待。
为什么在教学中常常把知识当作无形的东西看待呢?
那是由我们头脑中的一般认识论观念造成的。
我们坚信世界是客观存在的。
例如,我们面前的桌子是客观存在着的,不管我们在不在屋内,它都在这里。
也就是说,这张桌子的存在是客观的、确定的。
知识是什么?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知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属性及其联系的能动反映。
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把“能动”两个字漏掉了,换成了“直接、被动、简单”。
知识于是就变成了人脑对客观世界的被动、简单而直接的反映。
人脑就好像一部照相机或一面镜子,有关桌子的知识,不过是人脑中映射的桌子的底片、镜像而已。
由于外在的桌子是客观存在的,有关桌子的底片或镜像也是客观存在的,因而也是确定的、绝对的。
根据这一隐喻来看前面所举牛顿的例子,牛顿的理论是一个客观的、确定的、绝对的东西。
这实际上不过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机械反映论。
建构主义理论与这种机械的反映论是相对立的。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客观存在的被人发现的东西,而是人在实践活动中面对新事物、新现象、新信息、新问题所作出的暂定性的解释和假设而已。
牛顿的理论并不是事先存在着的东西,而是由牛顿通过实践和认识活动而发明出来的假设和解释而已,具有一定的客观性、相对性、暂定性和实用性。
尤其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对同一个事物、现象或问题,存在各种不同的看法,到底哪个看法代表客观的东西?
都不是。
它们都不过是一种暂定性的解释、假设而已。
为了形象地说明这一点,我们来看一个生活实例。
某人肚子痛,上医院看病。
如果他找的是西医大夫,会说这是胃炎,是因为胃里有病菌。
治疗的方法是吃消炎药,杀菌、消炎,这样治疗肚子就不痛了。
如果他找的是中医大夫,他会说这是肝脾不和,治疗的方式是吃草药,使肝脾调和,肚子就不痛了。
这里,肚子痛的现象和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这一现象的解释、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法是客观存在的吗?
不是的!
是人主观创造出来的。
随着人们在这一方面的研究和实践的发展,人们还可能想出更多的解释、假设和方法来。
人类社会的公众知识如此,个体知识也是如此。
公众知识在每个学习者头脑中的意义不是客观的,而是每个学习者通过主动参与认识活动而主观创造出来的,是每个学习者的一种主观经验、解释、假设。
人脑不是电脑,同样一段程序在不同电脑中运行的结果可能是一致的,但同样一段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公众知识在不同个体的头脑中意义却是不一样的。
总之,无论社会公众知识,还是个体知识,都不是客观的东西,而是人主观创造出来的暂定性的解释、假设。
这种知识观对学习和教学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力。
建构主义学习观
建构主义的知识观、学习观和教学观是相互关联的。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东西,那么,学习就不是被动地接受东西,而是主动地生成自己的经验、解释、假设。
如果按照以往的知识观,知识是无形的、客观的东西,那么,学习就很自然是接受东西。
因为知识既然是人类社会发现的东西,是绝对的、确定的,学生就只能接受这些绝对正确的东西了。
因此,学生的任务是往自己的头脑中复制信息、印入信息,学生在学校的工作就是将课本知识“拿过来、装进去、存起来、提出来”。
具体来说,学生先是感知、理解信息,再将信息存储在大脑中,然后在课堂练习或者考试中将信息提取出来。
学生不管怎么想,最后都要同课本上说的一样,因为课本上的知识是人类社会发现的东西,是客观的、绝对的、确定的,因而是毋庸置疑的。
这种知识观、学习观对学生的创造性是十分有害的。
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的意义,生成自己的经验、解释、假设。
个体学习者也生活在世界上,也有着自己的实践活动,对生活实践中所体验到的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新信息也在作出自己的解释、假设。
幼儿园的儿童也对于“月亮为什么会走”的问题,自己作出这样的解释:
“因为我走。
”即使成人直接教给儿童知识,知识在儿童头脑中的意义也不是现成的,而是建构起来的。
这经历了一个生发、形成的创造性认知过程,而非简简单单地接受、印入现成的东西。
为了使大家切身体验一下知识的建构过程,请大家阅读下面一段文字。
有一个小孩,坐在自家门前,看见一辆卖雪糕的车开过来,突然想起春节时奶奶给的压岁钱,猛地冲进屋内……
这个小孩猛地冲进屋内可能干什么?
拿钱准备买雪糕。
如果学习只是复制、印入信息,那我们充其量只接受到“猛地冲进屋内”那里。
“省略号”所代表的意义是从哪儿来的,来自这段文字吗?
不是,而是来自我们的解释和推测。
如果我们把这段文字中的“卖雪糕的车”换成“希望工程捐款车”,变成下面这段文字。
有一个小孩,坐在自家门前,看见一辆“希望工程”捐款车开过来,突然想起春节时奶奶给的压岁钱,猛地冲进屋内……
这个小孩这次猛地冲进屋内可能干什么呢?
拿钱准备捐款。
倘若我们从不知道“希望工程”是什么,也不知道“捐款”是什么,你能想到他进屋拿钱准备捐款吗?
恐怕我们可能还以为这是一辆什么稀奇古怪的车,小孩是由于恐慌而躲进屋里呢。
这说明,学习不只是印入信息,而是调动、综合、重组甚至改造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对所接受到的信息进行解释,生成了个人的意义或者说自己的理解。
个人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不同,调动的知识经验相异,对所接受到的信息的解释就不同。
也就是说,知识的意义不是现成的,而是学习者经过建构活动而生成的。
如果说学习是建构知识的过程,是学习者面对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新信息时,充分利用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了自己的解释,生成了自己的含义,那么,这一个过程必然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自主的。
学习者一旦遇到什么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新信息,感到好奇和困惑,而且有化解好奇、消除困惑的需要,那他就自然而然地充分激活、联想过去的知识经验,进行高层次思维,来尝试作出各种解释,生成自己的理解。
在实际的学习中,学习者的自主性、主动性还体现在自主选择性上。
学习者并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而是根据过去的知识经验主动选择、寻找信息,然后加以解释。
有研究表明,即使是婴儿也是积极的学习者,而不是在被动地接受刺激。
他们所走进的世界不是一个“乱哄哄的地方”,一个任何刺激都同等重要的场所。
他们的头脑优先接受特定的信息:
语言、数概念、自然界的特征以及物体的运动等。
知识的建构过程是学习者主动、自主进行的,不仅是主动选择信息,而且是自主决定其意义,“自主”是建构性学习的本质属性。
建构主义教学观
根据建构主义的知识观和学习观,知识不是东西,学习不是接受东西,那么,教学就不是传递东西,而是创设一定环境和支持,促进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的意义。
如果按照以往的观念,知识是东西,学习是接受东西,那么,教学就顺理成章地是传递东西。
按照这样的教学观,教师的责任就是传递人类社会发现的东西;教师的工作就是先把书本上客观存在的、绝对正确的、确定无疑的东西复制到自己的头脑中,然后高法呈现、讲解、演示出来,一点一点地拷贝到学生的头脑中去;教师的目的就是使学生头脑中所接受到的东西与自己头脑中的、书本上的东西一模一样,正如教师将后中的茶杯传递给学生一样——茶杯在教师手中是什么样的,在学生手中也应当是绝对相同的。
通过练习、考试等活动,让学生做一些选择题、匹配题、填空题等,教师就能知道,学生头脑中所得到的东西与自己头脑中的东西是不是一致的。
教师在课堂上所关注的是:
我怎么呈现、讲解、演示,一旦把信息讲出来了,我就大功告成了,就想当然地以为,这些信息在学生头脑中自然获得了与我头脑中一样的含义。
因此不再关注:
这些信息在学生的头脑中是如何解释的,又生成了什么意义。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的意义是由学习者自己建构起来的,知识的意义是无法通过直接传递而实现的。
教学不是传递东西或者产品。
要说教师在传递的话,教师充其量只是传递了语言文字符号信息,至于这些信息在学生头脑中是什么意思,最终还是由学习者决定的、建构的。
这好像收发电报一样,发送方邮局不能直接将汉字发送给对方,必须先根据已有的编码规则,将汉字转换成拼音字母,再转换成源代码。
接受方邮局接到电报源代码后,也不能直接获得汉字,而是必须利用已有的解码规则,将源代码转译成拼音字母,然后再转换成汉字。
接受方没有接受现成的“意义”,而是对接受到的代码信息进行了“建构”过程,“解释”了这些信息,生成了“意义”。
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是如此,讲者无法将自己的语义直接传递给听者,只能依靠语言文字符号信息来传递。
讲者先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将语义转换成信息,“发送”给听者。
听者接受这些信息后,则要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将信息转换成自己的语义。
但是,人际交流与电报交流存在明显差别。
在电报中,两方邮局所用的代码转换(编码和解码)规则是一致的,故而能够成功获得一致的汉字。
但在人际交流中,讲者和听者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不同(即代码解码规则不同),对同样信息的转译的结果将是不完全一致的。
在教学中,教师不仅要让学习者知道什么,更可贵的是要让学习者感受到什么,知识的意义不能直接传递,对知识的情感就更不能传递了。
教师不只是关注如何呈现、讲解、演示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创设一定的环境,促进学生自己主动建构知识的意义,时刻关注、子解、探知学生头脑中对知识意义的真实建构过程,并适时提供适当的鼓励、辅导、提示、点拨、帮助、支持,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建构活动。
(作者系刘儒德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