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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电系统试送电方案

 

XXXX工程

强电系统试送电方案

 

编制单位:

中建五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审批:

日期: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操作工艺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一、工程概况:

(略)

二、编制依据

合同及标书中所规定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等:

《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合约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艺标准》(ZJQ00-SG-006-2003)(企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2008年版)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2006年版)

《1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J52-83)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93)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以及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及相关的技术标准等。

三、操作工艺

3.1调试准备

3.1.1调试电源

市电供应到变电所并已经供电局验收。

3.1.2人员准备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进行调试前需组建联合调试部,调试人员由具有丰富调试经验的人员组成,由项目经理担任调试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担任副组长,各电气专业工程师担任调试工程师,由各设备厂家工程师配合(人员结构见下图),另挑选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电工担任调试操作工作,调试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确保满足调试的需要。

调试前需对所有参加调试人员作培训和交底,让每个调试人员都明白调试的任务、流程、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调试工作。

 

3.1.3机具准备

主要调试仪器仪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与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万用表

2

游标卡尺

0~300mm

4

钳工水平尺

5

钳形电流表

6

仪表调试仪器

7

红外测温仪

8

接地电阻表

ZC-7(2500v)、ZC-8

9

兆欧表

1KV

10

电缆测试套件

11

可拆卸式流量表

12

对讲机

3.1.4技术准备

(1)影响到调试工作的土建及装修工程应已结束;

(2)所有安装工作应按设计图纸施工完毕,符合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

(3)低压配电房的低压配电柜应受电,调试用的电源应到位;

(4)设备及控制箱安装接线完毕,接线检查正确;

(5)检查试验仪器是否完好,标准表是否在有效周期内,应校验合格。

(6)引入临时电源要求质量高、可靠性强。

(7)各种记录表格齐备。

(8)认真熟悉图纸及规范要求。

(9)对调试时间做出妥善安排,并通知各分包单位作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指导工作及相关设备供应厂商相关技术人员到场协助调试。

(10)保证成套配电箱、柜及各调试区域照度充分。

(11)将安全警告标志牌,如“有电,请勿触摸”、“调试中、请勿合闸”等悬挂或置于醒目位置。

(12)配备各种仪表与电工工具配套使用,提高技术调试效益。

完善调试功能。

3.2、单体调试

3.2.1低压配电柜调试运行

(1)调试运行前的检查:

(A)检查柜内工具、杂物等清理出柜,并将柜体内外清扫干净。

(B)电器组件各紧固螺丝牢固,刀开关、空气开关等操作机构须灵活,不可出现卡滞或操作力用力过大现象。

(C)检查开关电器的通断是否可靠,接触面接触良好,辅助接点通断准确可靠。

(D)电工指示仪表与互感器的变比,极性须连接正确可靠。

(E)母线连接须良好,其绝缘支撑件、安装件及附件须安装牢固可靠。

(F)熔断器的熔芯规格选用是否正确,继电器的整定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G)绝缘电阻摇测,测量母线线间和对地电阻,测量二次线线间和对地电阻,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

在测量二次回路电阻时,不可损坏其它半导体组件,摇测绝缘电阻时须将其断开。

绝缘电阻摇测时须做记录。

(H)低压开关柜有联络柜双路电源供电时,须进行并列核实相序,并做好核相记录。

(2)低压配电柜试送电运行

(A)经过上述检查确认无误后,根据试送电操作安全程序组织施工人员进行送电操作并请无关人员远离操作室。

(B)低压开关柜空载试运行:

由电工按程序逐一送电,并观察指示仪表电压、电流空载指示情况,如发现异常声响或局部发热等现象应及时停电进行处理解决。

并将实际情况如实记录在空载运行记录上。

(C)低压开关柜带负荷试运行。

经过空载运行后,可加至全负载进行试运行,经观察电压、电流、随负荷变化无异常现象,经24h试运行无故障。

即可投入正常运行,并做好调试记录。

(D)正常运行时应注意各台断路器,经过多次合、分后主触头局部有否烧伤和产生炭类物质,如出现上述现象应进行处理或更换断路器。

3.2.2成套配电箱、控制箱的调试

(1)检查成套配电箱、柜及各配电设备内是否清扫干净,有无线头、灰尘等粘附于开关、线排、仪表等元器件上。

(2)首先按照各箱(柜)的一、二次接线图,认真检查各箱(柜)的连接线,并将所有的接线端子再紧固一次,用500V摇表在端子处测试各回路的绝缘,其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Ω。

摇测项目包括相线与相线之间,相线与零线之间,相线与地线之间,零线与地线之间,两人进行摇测,同时做好记录,做技术资料存档。

(3)将正式电源进线拆掉(包括零线、接地保护线),接上临时调试电源线,按设计图纸要求,分别模拟相应的试验:

控制、连锁、操作、继电保护和信号动作,应正确无误、灵敏可靠,对双电源控制箱还应进行电源切换试验;完成后拆除临时电源,接上正式电源线。

3.2.3母线槽系统调试

(1)母线槽调试运行前的检查

绝缘电阻测试要求:

(A)母线槽绝缘电阻应在其正常使用下,对每个单元母线槽进行测量。

(B)测量绝缘电阻的部位,应是插接母线各相间倒替与接地端之间。

(C)插接母线槽每个单元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按交接试验标准测试绝缘电阻,插接母线单元相间相地间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母线槽的交流工频耐压试验电压为1KV,当回路绝缘电阻值在10MΩ以上时,可采用2500V兆欧表代替,试验持续时间为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

(D)插接母线槽用所有金属支架均应做统一保护接地。

(2)冲击试验

经过上述检查母线槽与各设备插接和导线连接确认无误后,进行空载冲击试验。

先将与母线槽相连的负荷全部断开,然后向插接母线以额定电压值进行三次合闸、分闸试验,经过三次冲击合闸试验,为发现母线槽各连接处右异常声响和闪络,经过半小时空载运行合格后继续做加负荷试验。

应注意做试验记录。

(3)半负荷试运行

在空载试验合格的基础上,加半负荷进行24h运行,每隔2h进行记录一次电压、电流负荷变化情况,经试运行无异常现象发生,可加满负荷进行试验。

(4)满负荷运行试验

经过半负荷运行合格后,逐渐加满到满负荷试运行,并对电压、电流记录,经试运行后无异常现象,可投入正常运行,然后办理向建设单位移交手续。

3.2.4低压电缆调试

(1)调试应在配电室已达到送电条件,土建和装饰工程及其它工程全部完工并清理干净,与干线相连接的各配电箱、控制箱、设备及联线安装完毕,绝缘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2)配电干线主要指配电室至各层配电间及各层配电间至各配电箱、控制箱的配电线路,本工程中主要为电缆、电线。

(3)配电干线的调试宜按配电等级分段进行。

先调试配电房至各层间配电间段线路,再调试层间配电间至各分配电箱、控制箱段线路。

(4)调试时,先对配电干线全面检查,整理、清扫干净,检查时各接头应联接紧密,相序正确,保护接地良好。

(5)绝缘电阻测试:

(A)使用合适的直流电绝缘试验器来量度绝缘电阻。

小心确保测试中器具的绝缘能够抵受测试电压而不致损坏。

(B)在量度所有连接至电源的任何一相或极的各导体,及所有连接至另一相或极的各导体,绝缘电阻的数值不能少于国家相关规范及当地供电局要求。

电缆摇测完毕后,应将芯线分别对地放电。

(6)连续性测试:

每一保护导体,须作连续性测试。

进行测试时,须在总线的位置把中性及保护导体互相连接,然后使用连续性试验器在每一用电位的地线与中性线之间进行检验,该处所显示的读数须接近零。

(7)耐压测试:

耐压试验采用工频交流电压或直流电压,单芯屏蔽电缆的试验电压须施加在导体与金属屏蔽之间,时间为5分钟。

对于分相屏蔽的多芯电缆,在每一相导体与金属层施加试验电压5分钟。

(8)送电空载运行24h,同时检查各受电部位电压是否正常,无异常现象为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

(9)系统调试完毕后,应请有关部门对强电配电线路进行消防检测。

3.2.5设备单体调试

各设备控制箱调试合格后,需对各设备单体进行调试,本工程需调试的设备有如下几种:

各种水泵:

如:

排污水泵、生活水泵等;

冷却设备:

如:

柴油发电机组散热器。

(1)排污水泵调试

(A)检查工作

(a)清洗水泵外表,检查泵体内有无异物。

(b)检查各紧固件,不得松动。

(c)检查设备绝缘、外壳接地应良好。

(B)试运行

(a)将控制箱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点动电动机,应无卡碰现象。

要求无异常声响,各紧固件无松动现象,并检查其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b)启动水泵,测量其启动电流和正常运行电流,应满足设计要求。

(c)然后将控制箱转换开关置于自动,移动排污井内的浮标,水泵应能自动启动或停止。

(d)正常后连续运行2h,检测轴承、电机无明显温升。

(2)生活水泵调试

(A)检查工作

(a)首先清洗水泵外表,检查水泵和附属系统的部件应安装齐全;检查泵体内有无异物。

(b)检查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

(c)检查水泵绝缘、外壳接地应良好。

(B)试运行

(a)将控制箱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点动电动机,应无卡碰现象。

要求无异常声响,各紧固件无松动现象,并检查其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b)启动水泵,用钳形电流表测量其启动电流和正常运行电流,应满足设计要求。

(c)测量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80℃;

(d)水泵运转经检查正常后,可进行不少于两个小时的连续运转。

运转中如未发现问题,水泵单机试运转即为合格。

试运转结束后,应将水泵出入口阀门和附属路系统的阀门关闭,在不能连续运转的情况下,应放净泵内积存的水。

(3)柴油发电机组散热器调试:

(A)检查制冷机组的绝缘、外壳接地,应能满足规范要求。

(B)送上正式电源,检查自控箱总开关进线电源应正常。

(C)组织供货厂家进行机组试运行。

3.2.6照明灯具调试

(1)检查工作

(A)线路检查:

接、焊、包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自检和互检;检查各线回路及导线接、焊、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纠正,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绝缘摇测。

(B)绝缘摇测:

导线线路的绝缘摇测一般选用500V,量程为0~500MΩ的兆欧表。

测试时,一人摇表,一人应及时读数并如实填写“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摇动速度应保持在120r/min左右,读数应采用一分钟后的读数为宜。

每一回路应作绝缘测试,绝缘阻值不小于0.5MΩ。

(C)开关、插座面板安装是否按规范;插座的接线是否为左零右相及接地线必须正确;开关的按键启开是否灵活、接触应可靠、控制正确;插座的插孔应带有安全保护门,接地良好;开关、插座面板的保护,板面光滑整洁无划痕,无碎裂,装饰套齐全。

(D)复查总电源开关至各照明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照明配电箱及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严禁接入漏电开关;检查开关箱内各接线端子连接是否正确可靠;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是否灵敏有效。

(2)分回路试通电

(A)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B)绝缘测试合格后,按户、单元、楼层、全楼逐级送电运行,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运行中定时检查,控制灯具的开关及导线的发热情况,同时检查控制开关是否开断灵活,

(C)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

(D)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3)故障检查整改

(A)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B)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隔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C)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4)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

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并做好运行记录。

3.2.7柴油发电机组调试

(1)试运行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A)发电机容量满足负荷要求;

(B)机房留有用于机组维护的足够空间;

(C)机房地势不受雨水的侵入;

(D)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

(E)所有操作人员掌握安全性方法和措施;

(F)检查所有机械连接和电气连接的情况是否良好;

(G)检查通风系统和废气排放系统连接是否良好;

(H)灌注润滑油、冷却剂防锈水和燃料;

(I)检查润滑系统的渗漏情况;

(J)检查燃料系统的渗漏情况;

(K)检查启动电池充电情况;

(L)检查紧急停机按钮操作情况。

(2)发电机静态试验与随机配电盘控制柜接线检查

(A)按照国标质量标准主控项目中的附表完成柴油发电机组本体的定子电路、转子电路、励磁电路和其他项目的试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时须有厂家在场;

(B)根据厂家提供的随机资料,检查和校验随机控制屏的接线是否与图纸一致。

(3)发电机组空载试运行

(A)断开柴油发电机组负载侧的断路器或ATS;

(B)将机组控制屏的控制开关设定到“手动”位置,按起动按钮;

(C)电压调节试验:

检查机组电压、电池电压、频率是否在误差范围内,否则进行适当调整;

(D)检查机油压力表;在建筑师的监视下,对燃油箱做2bar大气压24小时、各段管道均须承压2bar持续4小时的试验;

(E)在规定时间内检查速度的变化,进行系列启动试验,检查承载能力;

(F)试验装置的全部保护功能特性和报警;

(G)以上一切正常,可接着完成正常停车与紧急停车试验。

(4)发电机组带载试验

(A)发电机组空载运行合格以后,切断负载“市电”电源,按“机组加载”按钮,由机组向负载供电;

(B)检查发电机运行是否稳定、频率、电压、电流、功率是否保持在正常允许范围;

(C)做6小时“等效伪负荷”的全负荷试验,检查其燃油消耗;

(D)做60分钟的过载10%的试验;

(E)做好温升试验、噪声等级测量、装置的绝缘试验、建筑物负载试验;

(F)一切正常,发电机停机,控制屏的控制开关打到“自动”状态。

(G)在装置完工和试运行后,须提供燃油箱并注油至该发电机作试验和初始运行的额定容量,在将整个系统提交给建设单位前,须将日用燃油箱和主燃油槽输满燃油至额定容量。

3.3电气系统联动调试

3.3.1系统联动调试准备及注意事项

(A)在正式调试前二周,向总包及监理提交具体时间表,由总承包人统筹和协调相关的承包商,以决定合适的时间表。

并通知各施工单位作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指导工作及相关设备供应厂商相关技术人员到场协助调试。

(B)保证成套配电箱、柜及各调试区域照度充分。

(C)将安全警告标志牌,如“有电,请勿触摸”、“调试中、请勿合闸”等悬挂或置于醒目位置。

(D)检查成套配电箱、柜及各配电设备内是否清扫干净,有无线头、灰尘等粘附于开关、线排、仪表等元器件上。

(E)检查各终端回路设备(如灯具、开关、插座、电机等)是否接线完好,若有未接线之回路须将电源线分相、零采用绝缘胶带做好绝缘处理,以避免造成短路及损坏设备。

3.3.2系统联动调试的程序

3.3.3技术要求

(1)对各终端回路的通电电压、电流作好数字记录,并对检查结果做出分析,若有异常须分析出原因,并做出整改措施。

(2)对各机组进行空载试验,对其启动电流、空载运行电压、电流作好详细的数字记录,检查是否有过载、过热、短路等现象。

若有异常通知相应供应厂家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排除故障。

(3)对低压配电设备相关运行情况通过仪表作好数字记录(如电压、电流),检查分析是否有超负荷以及电压不稳定等现象。

(4)照明通电试运行:

灯具、配电箱(盘)安装完毕,且各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允许通电试运行。

通电后应仔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如发现问题必须先断电,然后查找原因进行修复。

(5)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运行试验:

序号

运行试验项目

试验内容

试验结果

1

成套配电(控制)柜、台、箱、盘

运行电压、电流,各种仪表指示

检测有关仪表的指示,并做记录,对照电气设备的铭牌标示值有否超标,以判定试运行是否正常

 

2

 

电动机的空载试运行

检查转向和机械转动

无异常情况。

电动机的旋转方向符合要求;换向器、集电环及电刷工作情况正常

空载电流

电动机宜在空载状态下作第一次起动,空载运行时间宜2h,并记录空载电流

机身和轴承的温升

检查电机各部温度,不应超过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滑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80℃,滚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95℃

声响和气味

声音应均匀,无异声(尤其要注意噪声是否过大或有异常的撞击声)

无异味,不应有焦糊味或较强绝缘漆气味

可启动次数及间隔时间

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无要求时,连续起动2次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5min,再次起动应在电机冷却至常温下

有关数据的记录

应记录电流、电压、温度、运行时间等有关数据,且应符合建筑设备或工艺装置的空载状态运行要求

3

主回路导体连接质量的检验

大容量(630A及以上)导线或母线连接处的温度抽测

在设计计算负荷运行情况下,应做温度抽测记录,温升值稳定且不大于设计值(可使用红外线遥测温度仪进行测量)

4

电动机执行机构的检查

动作方向和指示

在手动或点动时确认与工艺装置要求一致,但在联动试运时,仍需仔细检查

3.3.4调试记录

(A)对各终端回路的通电电压、电流作好数字记录,并对检查结果作出分析,若有异常须分析出原因,并作出整改措施。

(B)对各机组进行空载试验,对其启动电流、空载运行电压、电流作好详细的数字记录,检查是否有过载、过热、短路等现象。

若有异常通知相应供应厂家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排除故障。

(C)对低压配电设备相关运行情况通过仪表作好数字记录(如电压、电流),检查分析是否有超负荷以及电压不稳定等现象。

(D)调试合格后,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调整试验和试运行前,技术指挥和调试负责人应对参加调试与试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调试及操作人员必须认真熟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凡从事调整试验和送电试运人员,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但在用转速表测试电机转速时,不可戴线手套;推力不可过大或过小。

(3)通电试车的操作,进行交、直流耐压试验时,被试设备周围应拉警戒线,悬挂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电气试验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通电前应对被通电设备与线路进行再次检查。

(4)试运通电区域应设围栏或警告指示牌,非操作人员禁止入内。

(5)对即将送电或送电后的变配电室,应派人看守或上锁。

(6)带电的配电箱、开关柜应挂上“有电”的指示牌;在停电的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在断电的电源开关、盘柜或按钮上挂上“有人工作”、“高压危险”、“禁止合闸”等指示牌(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各类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

(7)送电操作执行唱票方式,操作人员必须按唱票内容进行操作。

唱票人员必须按事先批准的操作票进行唱票。

试运行的电源线路应绝缘良好,设单独专用开关,合理选择熔体规格,不准在大容量母线上直接引电源。

(8)如果在已运行或部分投入运行和变电所等处进行调整试验、试运行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证,并和生产人员密切配合。

(9)凡临时使用的各种线路(短路线、电源线)、绝缘物和隔离物,在调整试验或试运后应立即清除,恢复原状。

进行直流耐压试验时,试验后必须先放电方可拆除接线。

(10)合理选择仪器、仪表设备的量程和容量,不允许超容量、超量程使用。

(11)试运的安全防护用品未准备好时,不得进行试运。

参加试运的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试运方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操作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操作命令。

(12)所内设干粉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室外门口应设干沙箱。

严禁在变电所内吸烟,严禁在变电所内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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