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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部门整体支出

石林彝族自治县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预算编码530126324

评价方式:

部门自评

评价机构:

部门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17年4月20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中共石林县纪委是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县委工作机构;石林县监察局是负责全县行政监察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监察局与县纪委机关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2017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2.机构设置情况。

(1)纪委监察局机关现有内设科室9个,即:

办公室(加挂研究室牌子)、组织部(加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牌子)、宣传部(加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办公室牌子)、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信访室(加挂案件监督管理室牌子)、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2)派出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随着机构改革,2017年12月28日,撤消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派驻十三个纪检组)。

(3)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年12月12日批复在县纪委设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石编〔2016〕11号《关于设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

3.在职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情况:

2017年末有行政编制36名(机关32名、巡察办4名),工勤人员编制5人(机关3名、纪工委监察分局2名)。

编制与上年相同。

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编制初定25人,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5人,在撤消纪工委监察分局前只明确了2名工勤人员编制,其他编制未明确。

(2)实有人员情况:

实有行政人员45人、工勤人员5人。

其中:

纪委机关实有行政人员29人,工勤人员3人;纪工委、监察分局行政人员13人,工勤人员2人;县委巡察办实有行政人员3人。

人员比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4人,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调入9人,调出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全年总支出95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52万元,项目支出15.15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98.41%,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1.59%。

具体使用方向和内容如下:

单位:

万元

支出明细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716.10

716.1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0.94

130.9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0.91

3.30

94.21

其他资本性支出

2.58

11.85

14.43

合计

940.53

15.15

955.68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人员工资按月由财政统发,社保缴费、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季授权支付,各种社保缴和公积金单位按月缴纳,日常公用经费按工作进度使用。

单位:

万元

支出明细

预算(万元)

决算(万元)

超预算数(万元)

超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

558.77

716.10

157.33

28.16%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0

130.94

-71.46

-35.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5.09

90.91

25.82

39.67%

其他资本性支出

 

2.58

2.58

100.00%

基本支出合计

826.26

940.53

114.27

13.83%

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826.26万元,决算940.53万元,比预算增支114.27万元,增加支出13.83%。

比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规范津补贴增资;二是清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三是人员增加。

2.“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单位:

万元

经费名称

2016年

2017年

预算数

实际支出数

比上年增减%

比预算增减%

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38

24.38

17.41

-6.97

-28.60%

公务接待费

43.81

43.81

42.14

-1.67

-3.81%

会议费

4.23

4.23

4.20

-0.03

-0.71%

合计

72.42

72.42

63.75

-8.67

-11.97%

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和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明细均有减少。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7年本单位预算内有两个项目:

一是2016年12月省级补助县纪委办案场所建设补助经费30万元(昆财行〔2016〕163号)。

县纪委智能谈话室建设支出11.85万元,余额18.15万元按两年未用完存量资金管理要求上缴国库。

二是市级拨入2016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经费3.3万元(昆财行〔2017〕25号),已全部按资金用途使用,无结余结转。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度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县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县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是旅游资金的项目,2017年旅游资金安排了15个项目,主要是弥补不足的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经费。

(一)组织情况分析

15个项目中12个项目为工作经费、3个项目为奖励金。

工作经费项目按工作进展支出;奖励金项目按应发放范围发放。

县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情况:

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数

实际拨款数

支出数

备注

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经费

8.00

8.00

8.00

2

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经费

4.00

4.00

4.00

3

县委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工作经费

4.50

4.50

4.50

4

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经费

4.50

4.50

4.50

5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培训费

4.30

指标申请结转下年

6

作风建设监督员队伍库建设经费

2.80

1.80

1.80

剩余指标申请结转下年

7

关于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与探索课题研究经费

1.00

1.00

1.00

8

2017年体检费

0.79

0.79

0.79

9

县监管办工作经费

8.00

0.74

0.74

余额经批准已调为扶贫工作经费

10

2016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奖励经费

0.13

0.13

0.13

11

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奖励经费

18.50

18.50

18.50

12

举报奖励资金

2.00

指标退财政,下年新安排

13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巡察工作经费

22.94

19.92

19.92

剩余指标申请结转下年

14

县委巡察机构日常工作经费

8.00

8.00

8.00

15

县纪委监察局扶贫工作经费

7.26

0.27

0.27

剩余指标申请结转下年

合计

96.72

72.15

72.15

(二)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政府采购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建设项目,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建设进度支付工程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我县在全市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以99.99分排名19个县(市)区、开发(旅游)度假区第1名;县纪委监察局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经济性评价

1.收入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7年本年预算收入826.26万元,决算收入1114.89万元,比预算增收288.63万元,增收34.93%。

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规范津补贴增资年初没有预算;二是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三是清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养老保险,财政拨款增加;四是追加退休去世人员丧葬抚恤费;五是上级补助专项经费增加。

2.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7年预算支出826.26万元,决算支出955.68万元,比预算增支129.42万元,增加支出15.66%。

比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规范津补贴增资年初没有预算支出;二是人员增加,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三是清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养老保险;四是追加支出退休去世人员丧葬抚恤费;五是上级补助专项经费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3.“三公经费”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15万元,支出7.57万元,比预算增5.87%;公务接待费预算18.20万元,支出20.37万元,比预算增11.9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加强监督执纪力度,车辆运行频率高,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增加;二是比上年增加巡察机构支出,业务扩展,公务接待相应增多。

(二)效益性评价

1.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是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91批次、4112人到县纪律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9场,开展优秀家规家训和村规民约评选活动。

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37项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1+7”制度,出台落实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办法,由县委常委带队对2017年度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6名领导干部给予党纪处分、9家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二是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肃换届纪律,成立换届风气督查组,加强对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的监督。

强化选人用人纪律审查把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办理回复干部廉洁自律征求意见1986人次,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179人次。

2.坚守职责定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一是坚决纠正“四风”。

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发现“四风”问题10个,提出整改意见11条,问责处理5人,提醒谈话5人。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

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查处收受红包、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征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10件11人。

加大“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力度,问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37起90人。

三是加强纪律检查。

开展脱贫攻坚、稳增长、创建文明城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涉企收费、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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